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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全新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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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全新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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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婚姻、親權、保護令、繼承……
關於愛與情的糾結,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法律剖析!
【特別收錄:如何選擇你的家事律師】

一生中,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曾是家事法官,現任家事律師,看遍法庭上的風景,
藉此引領我們認識與人生息息相關的家事法。
或許有一天,這些知識可以保護你──

婚姻‧終點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如果確定要娶她,先簽下婚前協議書。
親子‧連結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
保護令‧停損
被不認識的人跟蹤,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
收養‧給愛
可以終止收養嗎?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
在臺灣,該怎麼辦理收養?
繼承‧權與錢
我們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了,遺產會怎麼繼承?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遺囑引發的繼承爭議

【增訂版新增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修法
贍養費修法展望
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

【暖心推薦】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 黃瑽寧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本書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無悔無怨。──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作者簡介

楊晴翔 律師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Columbia Law School, NYC, LL.M.),曾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家事庭法官、中原大學財法系講師。現為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及法院家事專業調解委員。
十年法官生涯後,卸下法官袍,成了執業律師,更加貼近當事人個案的心酸愁苦,也藉由理解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心境跌宕起伏,與執法者心中思路的差距,嘗試解讀司法實務與國民法律感情之間有時出現的鴻溝。

Facebook|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 www.facebook.com/judgeandlawyer

作者序
在法官生涯中,我待過刑事庭,也待過民事庭。在家事庭的時間不是最長,但只有家事庭的某些案子,會讓我在多年後偶然想起;也只有家事庭裡的案子,往往讓當年還是法官的自己,開庭時能得到當事人立即的、直接的回饋與感謝。
在當家事法官時,因為案件太多,每件案件如果都要依照當事人所有的主張跟證據來寫判決,實在無法負荷,不學著法官前輩們勸諭和解,實在無法消化如雪片般飛來的新案。而我學到勸諭和解很重要的一門功課,就是在「摸透糾紛的成因,透析當事人一紙聲明背後真正在乎的原委」,才有機會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一旦勸成,兩造原本吵吵鬧鬧進來開庭,開完後卻鬆一口氣地同聲感謝法官並走出法庭,便是當法官時最大的滿足與成就感。
二一五年五月,已經轉任律師的我,在臉書上開了一個專頁,名稱就跟這本書的書名一樣「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最早,我是想寫一本書,聊聊家事案件給我的種種感想,卻又不知怎麼開始,才開啟了這個專頁。可以說,沒有寫這本書的計畫,就不會有這個專頁。
專頁寫著寫著,追蹤人數開始增加,朋友也幫我分享,在網路上也獲得一些迴響。我發現家事事件不管在法律圈內人,或是一般人眼中,都屬於棘手且容易帶有情緒、不好處理的一塊,而大家也很喜歡窺看婚姻、親子這些跟你我生活經驗距離不是很遠的故事,彷彿在省思法律問題的同時,對人性的認知也更深刻一點。
因此,希望讓人們站在乍看高深莫測的法律巨塔前,能發現有個由貼近人生的故事砌成的入口。也期望這本書的問世,能在家事法律與一般人之間,搭建一座橋樑,幫助瞭解家事法律,也映照自己的人生。

增訂版 作者序
不知不覺,《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已經出版五年多了。這本書像是一個媒介,讓我有機會跟更多的同道、諮商心理師、社工團體、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公民法律老師、家長團體,還有讀者們產生廣泛交流,這也促使我寫下第二本書《關係破繭》,述說了在本書中還沒說完的一些深刻故事,並結合在執業經驗所體悟到、關於婚姻親子關係處理的重點。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出版以來,有些讀者寫信告訴我,他們從這本書中找到了信心,在面對關卡時重新調整了自己的心情,也對即將面臨的挑戰更有勇氣;也曾經在擔任調解委員時,有一方律師在其他人離席之後特意留下來跟我說:「楊律師,不知道你還有沒有再寫新書的計畫?」他表示,這本書對他在處理家事案件上面很有幫助,也希望我能繼續寫下去。這些反饋讓我深受鼓舞,感覺多少不負初衷了。
五年了,在本書的庫存即將告罄、終於在各通路真的絕版之後,我聽聞友人轉述書中內容還在不同的場合裡被幾位尊敬的先進點名引用,深感榮幸;而在時不時想推薦當事人關於家事法或實務方面的參考資料時,想到此書已經絕版,感到甚為可惜。
因此,我向出版社提議,希望這一本在法律類書籍中,少有的針對家事事件──從生老病死、從結婚到親子到遺產──撰寫的專書,能在我們的書店、圖書館裡、大家的書架上,更長久地延續它的生命,非常感謝悅知文化也有同感,於是開啟了增訂版的計畫。
幾年以來還是有不少的法律更動,所以這次新版增加了與各主題密切相關的立法介紹,包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的修法、贍養費的修法展望、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民法結婚與成年年齡的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新法介紹,以及時事事件的法律分析。
時過境遷,在修訂過去文字的時候,我也逐篇逐字就內容做了許多更貼近於目前法律及實務運作的更新,同時增加個人在律師崗位上更多對於法官工作、調解制度的想法。此外,許多篇章改版時利用更清晰的圖表幫助讀者理解與對照。還透過編輯的角度,提出一般人常問的問題,由我來簡單解答,增加了原版沒有的「律師問答室」單元。
最後,由於許多當事人都會想知道如何找到適合的家事律師,不論是透過親友介紹或網路搜尋,面對茫茫資訊,時常不知選擇標準與途徑為何。因此,我在本書附錄中特別從程序上的必要性跟大家分析各個時間點請律師是否必要,也向大家介紹律師在程序上的角色與作用,並提供個人觀點,建議當事人如何選擇家事律師,更進一步再談,選定合作的律師後,怎麼跟律師好好配合。希望這一篇非常實用的章節,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接下來,請翻開本書,希望我在這本書的介紹,能幫助您對自己密切相關的人生法律問題有所解惑,也希望看過原版的讀者,能在增訂版中補捉到更多關於家事法律的脈動。


【推薦序】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拜讀晴翔律師所著《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初稿,深覺其可讀性甚高,殊值推薦。
本書中有二十四個家事事件之案例,乃晴翔擔任法官及執業律師生涯中受所處理案件之啟發或社會新聞改寫而來,以淺顯易懂之文字,生動敘述其紛爭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法院之裁判及法律解決紛爭之依據,理性與感性兼具,既專業又貼近大眾,實為一本好書。
晴翔律師就讀台大法律學系時,曾修習余所授之民法親屬、繼承課程,成績非常優秀,畢業後又繼續進修,先後獲得中原大學法學碩士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於大學畢業後即司法官考試及格,於桃園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辦理民事、刑事及家事事件之審判,有十年之資歷;再轉任律師,並在中原大學兼授法律課程。其法學素養及實務經驗豐富,執筆本書,其法律見解精確,足供參考及資為依據。
本書已包括家事事件之重要內容,自結婚、離婚、收養、父母子女、親權、家庭暴力防治之保護令、繼承順序、遺囑,至應繼分與特留分等問題,均以生活化之方式,予以呈現,以法律解決其紛爭之方法,亦詳為解說。本書深具實用性,讀完全書,當可充分瞭解家事事件發生之原因、紛爭之經過及解決方法,法院扮演之角色及立場,亦可認知。
依余曾擔任家事事件調解及審判之經驗,避免紛爭之發生為上策,當事人於家事法律之瞭解外,珍惜結緣成為配偶、親子、親屬,相互關懷,情緒控管,口不出惡言,尤為重要。晴翔律師於本書,對家事紛爭之解決,除法律外,並強調愛與責任,殊可贊同。
晴翔律師於工作繁忙之際,付出寶貴時間,將其多年來處理家事事件之經驗,撰寫成書,其對家事紛爭之解決或預防,當有所貢獻。為此特予推薦。

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婚姻與家庭的法律議題,近年來隨著婚姻平權的推動,得到前所未有的廣泛討論,個別的家庭關係也因為網路與媒體的窺視,屢屢成為公共議題。
過程中,諸多的討論反映了許多人對於法律的誤解,更有許多直接挑戰法律管制家庭的根本議題,以及對於家庭的不同想像。在台灣,家庭的社會與法律制度正經歷被解構、轉型與重新建構的關鍵時刻,需要我們好好面對、思考法律與家庭關係。
可惜的是,在台灣談家庭婚姻的人,重視關係的維護與道德倫理歸訓,而往往低估、漠視法律的作用;法律界本身也未賦予家事法足夠的重視,視之為邊緣領域。於是,儘管管制家庭的法律有增無減,台灣社會與法律界某種程度持續為「法不入家門」的傳統觀念背書,認為幽微複雜的家庭關係,是強調正義與個人權利的法律不應觸及的領域,也使得我們很少仔細思考家事相關的各種法律,如何面對複雜又各異的關係。
關於家庭的各種立法規範有道理嗎?法官如何在不同關係中解釋適用相關法律?法律是挽救關係、矯正私領域的不正義,還是自以為是的正義卻帶來更多負面衝擊?
近幾年的社會發展重及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所帶動的法律變革與議題發展不但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更催生了台灣當代對於家庭與婚姻制度的兩個主要轉型趨勢:性別平等的追求與基本權利的保障。
台灣民主化之後帶動性別平等意識與運動,尤其透過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宣告許多過去民法「男尊女卑」的規範違憲,帶動了一連串民法的修正,使得男女、夫妻、父母逐漸在法律上取得平等地位。
此外,基本權的保障逐漸被確認可以穿透「家務事」的屏障,使個人在家庭內也可以免於恐懼與身心傷害。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民法親屬編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名延伸的各種立法,都嘗試在私領域與基本權保障取得平衡,使家庭內的未成年人與弱勢者可以得到法律最低程度的保障。然而,儘管立法趨勢嘗試矯正過去刻板印象與父權體制的不正義,真實的生活卻未必如此。本書的許多案例顯示,形式上平等的法律未必等同於現實上的正義,父權與刻板角色定位仍持續造成私領域的壓迫與不正義,也帶來許多衝突。
透過真實人生故事,《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深入淺出地介紹家事法的基本議題,也藉此反映了法律如何來回穿梭在不同關係想像與現實。當台灣正在經歷「家庭法律時刻」,這本書適時推出,有助於一般大眾一窺法律與家庭的動態關係,也讓我們可以藉此深入探討思考家庭轉型與解構的議題。
未來家事法制,除了持續努力維持性別平等與權利保障之外,可能還必須持續挑戰根植在父權權力結構中的婚姻與家庭制度,挑戰的不只是男女刻板印象以及教養與未成年人自主權間的平衡,可能更包括了婚姻家庭觀念本身以及可能的多元想像。

家是什麼?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筆者為倫理學研究者。講到倫理,這詞面會讓許多人想到「倫常」、「人倫」,也就是聯想到這是個和「家庭」相關的主題。但在當代倫理學的視域中,家庭雖然重要,卻不過是追求人生幸福的諸多可行的手段「之一」。沒有家庭,還是有可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
但我也知道,許多人認為一個「健全」、「美滿」、「完整」的家庭,是達成人生目的之必須要素。你來自一個不完整的家,就會是個不完整的人。這想法很霸道,沒有「成家」的人會被看做是失敗的;來自破碎家庭的小孩,則是「有缺陷」的。為了維護家庭而犧牲人生的其他面向,更是理所當然。
這種對於「家」的偏執,不只困擾著倫理學家,我相信也困擾所有法界人士:從司法官到律師,以至於無數的「公道伯」、調解委員,國家耗費了龐大資源在家事相關案件上,只為了滿足對於「家」的偏執想像。
為了「護家」而投入一切,當然可以是個人的選擇,卻非社會的標準答案。就當代倫理學的看法,可做為人生目的之價值選擇甚多,其安排有「高低」「先後」之別,組成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目的階層」。我們應該釐清自身目的階層之實質內容為何,依此安排行為的順序,並思考達成目的之最適手段應為何。家只是手段之一,也可以做為中間的階段性目的(即達成高一階目的之手段),但卻不一定要放在最高最後的那一層。
這本《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裡所提到的許多個案,衝突背後的價值緣由,就在於兩造當事人各自的「目的階層」中,「家」所屬的層級並不相同。有些人的「家」是終極目的,有些人的「家」是可以捨棄的中間階段,有些人的「家」更只是弄錢的手段。一家各表,裝成表面有共識的共識,就像「裝睡的人叫不醒」,是不會有解的。
作者楊律師是我大學時期的社團學弟,當年想法即精準、犀利,然而多了這些年的法庭折衝經驗,也讓其洞見更加溫潤,能拉近生硬法條與現實人情之間的距離。若從楊律師對家事法的見解開始,或許更能啟發讀者關於家的想像空間。


【推薦語】
對於長期與家事當事人工作的我來說,2018年在書店陳列架上看見楊晴翔律師所著的《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先是書本標題吸引了我,再翻閱了內容,決定立馬買回家細讀,後續我也將本書做為我們機構社工讀書會的教材。此次欣見本書增訂版納入近期相關修法,內容更為豐富與易讀。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如楊律師於書中提供的調解心法、說明離婚時涉及的贍養費、活扶養費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與差異等等實用知識。極力推薦這本含金量高的書。──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楊律師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雖然我對家事法規並不熟稔,但楊律師擇善固執的性格我卻熟知,同時又多才多藝。我相信本書一定可以給需要的人很大的幫助。──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家事法律事件,情理法糾纏的程度,比起宇宙的天體運行,還要複雜一百萬倍!晴翔能在此間,理性分析脈絡,解決當事人的困境,靠的不僅是法律的思維,還有更多是人性的溫暖與體貼。法律不外乎人性,能平衡地掌握這之間的微妙點,晴翔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無悔無怨。
晴翔對法律的忠實履踐,傳達給讀者的心意,每一篇都是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文章。法律普及教育,法律遍及生活,都是法律人對這個社會最誠懇的回饋。晴翔,繼續加油,用文字傳遞幸福,我們一起努力。──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熱愛生命的晴翔,是文青、是音樂人,當然,也是一位優秀的大律師。維持著一貫對生命的熱情、正直與良善的心,晴翔的這本著作,必定能清楚傳達給讀者,在破裂的關係之中尋求一道曙光的機會。如同書中所言:即使遭遇情理法衝突的無奈,終能獲得最圓滿的成長與救贖。衷心推薦給各位讀者。──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而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閱讀本書會讓您懂得法律而受到保護。本書從出生時的親子關係到死亡後的繼承問題無所不包,增訂版更加入:同性婚與異性婚的比較、贍養費的修法方向、新制定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以及如何選擇適合的專業家事律師。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是一本兼具實用性與可讀性的好書。它可以做為家庭中的家事法律辭典,遇到家事法律問題可以從中獲得答案,值得收藏。──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有著美好的結局,王子和公主不見得都跟童話裡一樣,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本人非常榮幸有這個機會為之推薦!當緊握在手心的暖暖包失去溫度時,如何學會放下,這本書將會帶給你來自真實人生案例的啟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講理與說情,還原書本中的內容,將法庭中剪不斷理還亂的家事紛爭生動活潑地呈現,以及家事法官如何抽絲剝繭,協助當事人重新恢復日常生活的秩序,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書中將各個重要身分法議題分為五卷,除以案例串連之外,並能深入淺出地帶出相關法律內容,足見作者常年在家事實務上所累積的專業能力。盼以此書讓身陷家事紛爭的人們皆能善用法律,並找回失去的幸福。──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目次

推薦序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名譽教授
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 林春元副教授
家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各界推薦
作者序

序章 論法、講理、說情,法律人處理家事的愛恨情仇
卷一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01 我可以只告在場這位陳志明,請法院判婚姻無效就好嗎?【婚姻的要件與無效】
02 幫我擬個協議書,簡單就好,我想快點解決!【協議離婚】
03 我會再請律師幫我提出離婚的反訴,也會向對方提出精神慰撫金、子女扶養費【裁判離婚】
Column 在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之間:調解離婚
04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贍養費的迷思】
05 你看這存證信函,竟然離婚都快兩年了,現在來說要分我財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
06 她說如果我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
07 我一直以妻子的身分幫他打點一切,有誰比我更像真正的媳婦?【事實上夫妻】
Column 雨過天青的那一天:同婚法的施行

卷二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08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親權判定】
09 多情種的人生啟示錄【認領與婚生推定】
10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探視權與探視未成年子女之協力義務】
11 在我三十三歲的人生裡,「父親」這個名詞對我不具有任何意義……【扶養義務的減免】
12 叔叔,謝謝你讓我回到媽媽身邊!【藏匿子女】
13 律師,我看不到小孩怎麼辦?【暫時處分】
Column 孩子,我們訂個約吧!現在我養你,長大了該你還我。

卷三 保護令‧停損:安全關係的距離,誰來定?
14 難道我就活該倒楣?對方無中生有,我就得好幾個月看不到孩子? 【暫時保護令與子女會面交往權利】
15 我妻子認為過去我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厲,已經構成家暴【保護令與子女管教】
16 他跟蹤我,我要對他申請保護令!【跟蹤騷擾防制法】
Column 日本桶川案及跟蹤規制立法
17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家庭暴力防治法】
18 保護令的功能不是包山包海。【保護令的侷限性】
Column 關於保護令,你該知道的十個眉角

卷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19 無論孩子多愛收養他的養父母,他們也不會欺騙自己以為:孩子永遠不會想瞭解自己的「根」。【真相的告知】
20 拜託您,讓我們跟他終止收養吧!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終止收養】
Column 在台灣,要如何辦理收養?

卷五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21 她仔細看了一下那封遺囑,發現上面好幾個字的筆跡,跟老頭的運筆筆順不符。【繼承權的喪失】
22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遺產的特留分與應繼分】
23 我們並不打算生孩子,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父母親也不在了,那遺產會怎麼繼承?【兄弟姊妹間的繼承】
24 法律規定遺囑只能長得像這樣。【遺囑的法定要件】 ..
Column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從長榮集團前總裁的繼承爭議,看遺囑的幾件事

【尾聲】家事事件怎麼樣才叫「贏」?
【附錄】如何選擇我的家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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