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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臨床經典概要(第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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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臨床經典概要(第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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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套教材始終貫徹“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處理好“與院校教育、專科醫生培訓、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對接,實現了“基本理論轉變為臨床思維、基本知識轉變為臨床路徑、基本技能轉變為解決問題的能力”的轉變,注重培養醫學生解決問題、科研、傳承和創新能力,造就醫學生“職業素質、道德素質、人文素質”,幫助醫學生樹立“醫病、醫身、醫心”的理念,以適應“醫學生”向“臨床醫生”的順利轉變。
根據該指導思想,本套教材在上版教材的基礎上,汲取成果,改進不足,針對目前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教學工作實際需要,進一步更新知識,創新編寫模式,將近幾年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的成果充分融人,同時注重中醫藥特色優勢,體現中醫思維能力和臨床技能的培養,體現醫考結合,體現中醫藥新進展、新方法、新趨勢等,並進一步精簡教材內容,增加數字資源內容,使教材具有更好的思想性、實用性、新穎性。

為深入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與國務院《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全面實施以“5+3”為主題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高素質、高水準、應用型的中醫藥臨床人才,以適應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指導下,全國高等醫藥教材建設研究會、人民衛生出版社有限公司經過廣泛調研,在成功出版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十二五”中醫、中西醫結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規劃教材基礎上,再次組織來自全國數十家臨床機構數百位專家教授,編寫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十三五”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規劃教材。
作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十三五”規劃教材之一,本教材在第1版基礎上,秉承“更經典,更傳統,更現代,更實用”精神,傳承《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與溫病學名著理法,立足現代臨床實際,總結古今醫家應用經典理法與經典名方治療臨床各科疾病的經驗,重點對中醫四大經典理法與經典名方及其臨床應用價值進行了系統闡發,並對經典名方臨床應用思維與用方技巧,包括經方應用辨方證、識腹證、抓主症等臨床思維進行了系統介紹,縱覽古今名醫學術,無私分享臨床經驗,為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醫務工作者,提供了深入學經典、認真用經典的指引,為應用經典理法與經典名方服務現代臨床、助力健康中國,提供了重要借鑒。
《中醫臨床經典概要》全書分上下兩篇。上篇為中醫經典理法與臨床,重點對《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以及溫病學名著理法尤其是治療學理論及其臨床應用進行了系統闡發,講道理,擺事實,夾敘夾議,有論有案,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思想。下篇為中醫經典方藥與現代臨床,重點對《內經》“十三方”,《傷寒論》《金匱要略》所載經方以及溫病學名著名方應用臨床思維與用方技巧進行了重點介紹,追本溯源,列舉驗案,明確用方指征,融匯百家經驗,所選醫案來自數十部古今醫著及專業期刊,體現著“古為今用”“學以致用”的精神。本書完全不同於本科教材詮釋原文,僅著眼於知識傳授,也有別於個人專著各執一偏,仁智各見。

目次

上篇 中醫經典理法與臨床
第一章 《內經》理法與臨床
第一節 治病必求於本
第二節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第三節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第四節 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
第五節 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第六節 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第七節 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天殃;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第八節 毋逆天時,是謂至治
第九節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第十節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第十一節 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
第十二節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第十三節 治痿者獨取陽明
第十四節 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
第十五節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第十六節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第十七節 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
第十八節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第十九節 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
第二十節 上工治未病
第二十一節 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第二十二節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第二章 《傷寒論》理法與臨床
第一節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
第二節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第三節 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
第四節 表裡先後治療思想
第五節 汗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六節 吐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七節 下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八節 和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九節 溫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十節 清法及其臨床應用
第十一節 “厥應下之”與“厥不可下之”
第十二節 護胃氣思想
第十三節 扶陽氣思想
第十四節 存津液思想
第三章 《金匱要略》理法與臨床
第一節 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
第二節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第三節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常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第四節 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第五節 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
第六節 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第七節 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
第八節 治黃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第九節 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
第十節 夫脈當取太過不及,陽微陰弦,即胸痹而痛
第四章 溫病學名著理法與臨床
……

下篇 中醫經典方藥與現代臨床

主要參考書目
複習思考題答案要點與模擬試卷

書摘/試閱

臨床適應證:“汗法”在《傷寒論》除被廣泛應用於外感表證以外,也用於風濕痹證等雜病。而《傷寒論》所論述的表證,多是感受風寒之邪的表證,治療上也是以辛溫解表為主,或辛溫發汗,或解肌祛風,或微發其汗。其次,還應用於多種疾病兼有表證者。如表邪入裡化熱的大青龍湯證,胃腸有熱兼表證的葛根芩連湯證,脾胃虛寒兼表證的桂枝人參湯證,外感表證加水飲不化的五苓散證,表證加鬱熱的柴胡桂枝湯證,還有外有表邪瘀熱在裡發黃的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證等。另外,亦見於有些雜病自汗出的桂枝湯證,少陽鬱熱陽微結的小柴胡湯證,少陽兼陽虛水飲的柴胡桂枝乾薑湯證,風寒濕痹的桂枝附子湯證等等。
“汗法”的應用,應該抓住時機,順勢而為。若應當使用“汗法”而未能及時發汗易延誤病情,導致腠理閉塞、營衛不通、病邪人裡而變生他證。相反不應該發汗而使用“汗法”,則會使腠理開泄,可以損傷衛氣,進而容易導致外邪入侵,甚至可以傷陽氣,耗津液,引發他變。因此,把握“汗法”使用的時機很重要。我們應緊緊抓住邪尚在衛表,在皮毛、肌腠,而暫未人裡的階段,通過合理發汗,以迅速逐邪外出。延誤發汗則可能有邪戀之虞;操之過急又有祛邪不盡之慮;汗多容易亡陽竭液;汗少又會造成病邪除之不淨。
發汗務求適度。發汗要有度,發汗後要注意調護。《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有過相關記載:“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似漐漐然,一時間許益佳,不可令如水流離。”桂枝湯方後注指出:“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明確指出,發汗當持續汗出,微微汗出,手足俱有汗出,而不能令大汗淋漓。另外,發汗過多還會導致一些其他疾病。如《傷寒論》第65條日:“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提醒我們發汗不可過度。相反,如果發汗不夠徹底,同樣無法達到藥到病除的效果。如《傷寒論》第48條日:“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當汗不汗,其人躁煩。”提示我們發汗不及時,或未得其法,都可能導致病情進展。
“汗法”有峻汗、小汗、緩汗、微汗之分。峻汗或稱速汗,主要適用於外感風寒表實無汗證,可迅速發汗,代表方麻黃湯;外感風寒,內有裡熱,“寒閉其熱”者,代表方是大青龍湯。小汗法,主要適用於風寒蘊於肌表,汗不得出,病情較輕的病證,代表方桂枝麻黃各半湯。緩汗法,主要適用於衛陽不足、外感風邪的表證,代表方是桂枝湯;外感病發汗太過,導致陽氣虧虛,風邪留戀,漏汗不止者,代表方可用桂枝加附子湯,緩汗兼以溫陽。外感病誤用汗下,外邪內陷,入裡化熱,汗出而喘者,代表方是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當微微發汗,兼以清裡熱。素體陽虛,外受風寒,發熱,脈沉者,代表方是麻黃細辛附子湯、麻黃附子甘草湯,可微微發汗,兼以扶陽氣。
另外,還有學者根據所感病邪以及患者體質,歸納“汗法”為以下幾方面:解肌發汗法,適用於太陽病表虛證,可用桂枝湯;辛溫發汗法,適用於太陽病表實證。外感表證輕者可用桂枝二麻黃一湯或桂枝麻黃各半湯,重症可用麻黃湯、桂枝湯。發汗兼以辛寒清熱法,適用於外感風寒、內有鬱熱之表裡俱實者,代表方是大青龍湯;蠲飲發汗法,適用於外感風寒,水飲內停者,代表方是小青龍湯。扶陽發汗法,適用於表證未解,陽氣已虛,漏汗不止者,方可用桂枝加附子湯;清解發汗法,適用於表邪未解,濕熱郁於裡,發黃者,方可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溫陽發汗法,適用於太陽誤下後所致協熱利,心下痞硬,表裡俱病者,代表方是桂枝人參湯。發汗兼以利水化飲法,適用於太陽病表證不解,水飲不化者,即五苓散證;發汗兼以清解鬱熱法,適用於外感病表證不解,內有鬱熱,胸脅苦滿,胃脘不舒,口苦心煩者,即柴胡桂枝湯證。發汗兼調補陰陽法,適用於誤下後,正傷邪陷,上熱下寒所引起的麻黃升麻湯證;發汗兼以和營逐瘀、破穢行滯法,適用於太陽病,誤下後損傷脾胃所致的桂枝加大黃湯證。臨證時應結合患者的具體情況,全面考慮,辨證選方。
“汗法”禁忌,即諸不可發汗之證。《傷寒論》設專篇討論。對“汗法”禁忌證,論述甚多。《傷寒論》明確指出不可發汗的條文有20餘條,簡而言之,可概括為以下幾點:陰虛不可發汗;陽虛不可汗;氣血虧虛者不可發汗;病人少陽不可單純發汗;太陰病裡虛寒證不可發汗;少陰病禁單純發汗;淋家,濕熱盛,不可辛溫發汗;衄家,陰血不足,不可用辛溫發汗;太陽溫病,禁用辛溫發汗;陽明裡熱不可單行發汗;誤下裡虛不可單純發汗等。《傷寒論》對汗法提出的禁忌,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論不可發汗,往往是禁止峻汗,或單純的辛溫發汗。臨證應根據不同情況,採用相應不同的治法。
關於“汗法”服藥後護理,包括飲食調養,《傷寒論》非常重視。一般在應用汗法後,要求囑咐患者“溫覆”加蓋衣被,並喝熱湯,或熱粥,努力使身體微微汗出,如此方能取得“立竿見影”之效。桂枝湯方後注,論服藥後調護,指出“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為發汗法藥後調護提供了示範。因熱稀粥為水穀之物,穀氣能充汗源,熱力又能鼓舞衛氣,可助藥物更好地發揮發汗作用,以使汗出表和,祛邪而不傷正。而藥湯、湯粥、水等液狀物“溫服”,可避免“生冷”損傷人體陽氣。“粘、滑、肉、面”等黏膩之物礙陽,“五辛、酒酪”助陽,“臭惡”耗氣,都不利於解表藥發揮作用,故應禁之。
“汗法”用之得當,常有“立竿見影”之效。而誤用“汗法”,或“汗法”用之不當,則容易發生變證,或加重病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誤用“汗法”或用之不當,包括哪些情況?具體可分為汗出不徹、汗出太過、不當汗而汗三種情況。《傷寒論》,經統計有關條文共有60條,分佈於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少陰病和厥陰病諸篇。如《傷寒論》第16條指出:“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強調誤用汗法等而導致津液損傷,產生壞病。《傷寒論》第89條指出:“病人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說明誤汗更可損傷胃陽。總的來說,誤用“汗法”或發汗不當,既可傷陽,又可傷陰,傷陽以心腎脾胃為主,傷陰以胃津、營陰為主。實際上,也經常因誤治,導致病情進展,病邪內陷。如所謂“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就屬於這種情況。所以臨床應用“汗法”不僅要嚴格把握適應證,還要掌握出汗的度,既不可汗出過多,也不能汗出不徹。
綜上所述,《傷寒論》對“汗法”應用的適應證、發汗時機與度的把握等,已有非常全面的論述。深入領會張仲景“汗法”臨床思維,把握臨床應用“汗法”原則,對提高臨床療效,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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