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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賓遜漂流記【經典全譯本】:英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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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賓遜漂流記【經典全譯本】:英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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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僅僅是一本《魯賓遜漂流記》,我們就可以重建人類所有的文明。」
──羅蘭巴特(法國思想家、文學評論家)

★英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小說
★《衛報》百大英文小說
★忠於原著,經典全譯本
★《浩劫重生》、《火星任務》、《神鬼獵人》等荒野求生電影始祖
★特別繪製精美插圖

我從世間的罪惡中
解脫出來了。

從這一刻起,
我知道即使自己身處孤獨的環境,也能活得比任何狀態中更幸福。
如此一來,我倒要感謝上帝帶我來到這個地方了。

※―※―※―※―※―※―※―※―※―※―※―※―※―※―※―※―※―※―※―※―※

英國作家笛福在1719年4月25日出版這部小說,講述因一場船難而倖存漂浪到荒島的魯賓遜,如何靠著自己樂觀積極與永不放棄的精神,在極度物質匱乏的條件中重建屬於自己的文明。
在孤島二十八年歲月中,他手腳並用,重新布局出自己的食衣住行,搬運船上用品、建造住所、馴養山羊、種麥植稻、烘焙麵包、打製桌椅,經歷地震淹水災……而困境每每在他化解危機時又一次降臨,魯賓遜面對恐懼與無止境的孤寂,總是以對生命的信念與他所具備的科學知識,藉由書寫與自我推理,找到一條條出路。

※―※―※―※―※―※―※―※―※―※―※―※―※―※―※―※―※―※―※―※―※

我們的人生,何嘗不是一次掉落荒島的求生歷程?

魯賓遜的故事是一部無可取代的冒險傳奇。在建造外在的有形事物同時,也撫慰了內心的焦慮與惶恐。他一邊著手建造,一邊試圖扭轉現況,《魯賓遜漂流記》帶領長大中與長大後的我們,逃離現實紛擾,展開一段與他人隔絕,全然面對自我的辯證。

59歲的笛福在300年前寫出這本英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小說,
講述了文明再造與心靈重塑,影響無數後世作家,笛福也因此被譽為「英國小說之父」。

名人推薦

南方朔、詹宏志、蔡適任(人類學家)、藍白拖(背包旅人)、雷克 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世紀推薦

他(魯賓遜)所面對的處境,也包括生命的無助與孤寂,以及信念的追求,和經營自己的人生使它合理化。
──南方朔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詹宏志

這本書的閱讀層次是細膩豐富的,讓人可以在故事背後讀到十八世紀英國社會氛圍,一個朗朗朝向海洋探索、朝著新世界拓荒,進而征服自然力量的積極思維,讓人在字裡行間,享受著故事鋪陳的巧妙驚奇,甚至喚醒深藏在不安於室靈魂裡,對流浪與冒險的渴望,隨著文字,與主人翁一同在蠻荒野地探索、開創生命新經驗。
──蔡適任

《魯賓遜漂流記》給了都市人一座孤島,島上有「面對孤獨」與「自由」二個無價之寶。
──背包旅人 藍白拖

在冒險故事之外,我們同時是在閱讀一位少不更事的青年如何轉變成大人的故事,在接踵而來的磨難考驗中,他如何確立自己的信念,他變得成熟以後如何以類似約伯的生命態度,接受了自己的命運。很可惜我沒有在小時候就讀到這本小說。
──雷克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

作者簡介

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1660年9月13日-1731年4月24日)

英國小說家、新聞記者、小冊子作者。英國啟蒙時期小說奠基人,也稱「英國小說之父」。生於英國倫敦,本姓foe。笛福後來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聽起來如同貴族的「de」,形成笛福──Defoe這一筆名。笛福的父親詹姆斯.福從事屠宰業,雙親都是長老會教徒,不信仰英國國教,笛福自己在長老會的學校接受中等教育,沒有上過大學。
笛福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個重要的小說家。他一生的經歷與冒險,比起小說中主人翁也毫不遜色。他沒有遵從父願當牧師,而是當了内衣經銷商,也經營菸酒和羊毛批發,他因商務到過西班牙、法國、荷蘭、義大利。在商務成功的同時,他對政治也很感興趣。1685年,他參加了試圖將蒙茅茨公爵推上王位的活動。1688年,加入了威廉三世的軍隊。三年後,經商破產,不得不以其他方式謀生。他當過政府的情報員,設計過開發事業。他還從事寫作,早年以政論文和諷刺詩著稱。他反對封建專制,主張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1698年發表了《論開發》,建議修築公路,開辦銀行,徵收所得税,舉辦水火保險,設立精神病院,創辦女學等。
笛福不信仰英國國教,這使得他在政治上擁護信仰新教的威廉三世。1702年他在政論文《消滅不同教派的捷徑》中用反語諷刺政府的宗教歧視政策,猛烈抨擊托利黨當局迫害不同教派,由於文筆巧妙,起初未被識破,被發現後被捕入獄六個月,並受枷刑示眾遊行三天。笛福則在獄中寫了詩歌《枷刑頌》,諷刺法律的不公。圍觀的倫敦市民把他奉爲英雄。向他投來的不是石塊而是鮮花,並爲他的健康乾杯。輝格黨首領羅伯特.哈利非常欣賞笛福的才華,在他干涉下,笛福獲得釋放。哈利希望笛福辦雜誌,以爭取民眾對自己的蘇格蘭─英格蘭聯合政策的支持。笛福在哈利支持下於1704年創辦了《法國時事評論》。1708年哈利失勢,笛福繼續支持其繼任者戈多爾芬,直到1713年雜誌中斷。
1719年,笛福根據水手亞歷山大.塞爾柯克的一部分經歷和自己構思,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作品《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出版以後大受歡迎,一年之內竟然出了四版,三百年來依然在世界各地流傳閱讀。魯賓遜也成為與困難抗爭的典型人物,讓笛福被視作英國小說的開創者之一。


謝濱安
台大經濟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譯作有《女性面對的戰爭》、《恆河生與死》、《自由:我生命中遲來的第一次……》等。

名人/編輯推薦

名人推薦

南方朔、詹宏志、蔡適任(人類學家)、藍白拖(背包旅人)、雷克 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世紀推薦

他(魯賓遜)所面對的處境,也包括生命的無助與孤寂,以及信念的追求,和經營自己的人生使它合理化。
──南方朔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詹宏志

這本書的閱讀層次是細膩豐富的,讓人可以在故事背後讀到十八世紀英國社會氛圍,一個朗朗朝向海洋探索、朝著新世界拓荒,進而征服自然力量的積極思維,讓人在字裡行間,享受著故事鋪陳的巧妙驚奇,甚至喚醒深藏在不安於室靈魂裡,對流浪與冒險的渴望,隨著文字,與主人翁一同在蠻荒野地探索、開創生命新經驗。
──蔡適任

《魯賓遜漂流記》給了都市人一座孤島,島上有「面對孤獨」與「自由」二個無價之寶。
──背包旅人 藍白拖

在冒險故事之外,我們同時是在閱讀一位少不更事的青年如何轉變成大人的故事,在接踵而來的磨難考驗中,他如何確立自己的信念,他變得成熟以後如何以類似約伯的生命態度,接受了自己的命運。很可惜我沒有在小時候就讀到這本小說。
──雷克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


推薦序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
三百年後重讀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
◎詹宏志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枝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笛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作品。這一讀感慨良多,四、五十年過去,有更多人生體驗,讀出的況味竟與少年時期大相逕庭了……。」
「……我從小喜歡魯賓遜故事,特別喜歡故事中魯賓遜每隔一段時間就盤點他賴以生存的財產,還有多少彈藥、繩索、麵粉、鋸子與鐵槌之類的;幼小的我也偶爾跟著盤點自己的財產,我有一截撿來的鋼筋、一把彈弓、約莫兩百多張紙牌、五十多顆彈珠、超過兩千條橡皮筋(都是街頭贏回的),還有藏在榻榻米縫中的四枚五毛錢銅板,算是很富裕的窮人家小孩。但年過中年重讀《魯賓遜》時,才意識到這是文明重建的寓言……。」
孩童讀故事書時不知有作者,只是天真地進入故事的世界;《魯賓遜漂流記》就是一部能讓世間一切孩童忘情進入的生命之書。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內心一直和漂流者魯賓遜連在一起,暴風雨後就跟著他漂流上岸,忐忑地跟他摸索陌生的野生島嶼,也跟著他努力解決孤島上種種生存難題,有時歡欣,有時挫折,當看到荒島上有陌生人的腳印,更跟著他腎上腺素升高、心跳加速。
等到年紀稍長,才認知一切故事都是人工編造的,背後皆有一個作者,漂流者魯賓遜只不過是小說家(有根據或無根據)的創造發明,這只是孩童成長失去天真的一種過程,當魯賓遜的真實性瓦解時,心中難免嗒然若有所失(這句話其實是小說家維琴尼亞.吳爾芙說的)。
魯賓遜的「真實性」固然一部分來自於孩童讀故事的天真信任,但也別忘了作者笛福(Daniel Defoe, 1660 - 1731)極盡寫實功力的寫作風格,大量細節的準確鋪陳,讓讀者不自覺「身歷其境」,進而生出真有其事的感覺。這種新穎的寫作風格影響後來的敘事藝術至鉅,也是讓「新奇」一詞轉化成「小說」(novel)之名的由來。
也許我可以拿《魯賓遜漂流記》的書名演化,來窺探「以假作真」的創作技藝;現在我們指稱這本作品,就直接稱它《魯賓遜漂流記》,英文也直接就叫它做"Robinson Crusoe"。但在一九一六年紐約Ginn & Company 所出版的一個極為通行的版本(一九三四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徐霞村譯本即是根據此本所譯),它的名稱遠比此名為長,它叫做《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The Lif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如果和此書復刻所根據的一七一七年(一說一七一九年)訂正版相比,這個書名還是精簡得很,當年訂正版的書名頁所題書名,今天幾乎要用一整頁來表述,它的全名是這樣:《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他獨自一人,在美洲海岸接近奧里諾科大河出口的無人孤島上生活二十八年,他因船難而被沖刷上岸,而其他同船人皆已罹難;也敘述他最後如何因海盜而獲救。》(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Who lived Eight and Twenty Years, all alone in an un-inhabited Island on the Coast of America, near the Mouth of the Great River of Oroonoque; Having been cast on Shore by Shipwreck, wherein all the Men perished but himself. With An Account how he was at last as strangely deliver'd by Pyrates.)
我在這裡不厭其煩敘述它書名演化,目的在於檢視並顯示「小說」在社會中的「合法化過程」。這種「以假作真」的小說在十八世紀初誕生之際還是一件「新奇的」事,它並不是文學史上已經廣被接受的敘事藝術如史詩、神話等,它尚未得到「虛構」的權利,而它獨特之處在於處處想要讓讀者覺得是「真的」,故事裡沒有神蹟幻象,也沒有浪漫海濱夕陽,有的只是生存的殘酷。寫作的「白描技法」更像今日的新聞寫作,而書名標題正是「擬真」創作的一部分,今天讀起來倒像是《讀者文摘》的編輯引言一樣。標題如此,「作者」也是如此,《魯賓遜漂流記》剛出版,書上並不具作者之名,而是註明「由魯賓遜本人所寫」(Written by Robinson Crusoe himself),這一切一切,都是希望能夠達成「以假亂真」的效果。等到小說大量出現,讀者受到了教育,知道「小說就是虛構」,小說家公然「造假」的權利才得到社會共識……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斷得到新的讀者,它還不斷得到新的「作者」。
這話怎麼說呢?事實上,《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引發了一連串的創作,每一個時代幾乎都有新的「魯賓遜式故事」被重新寫出來,甚至在文學史上不得不誕生一個「魯賓遜式故事」(Robinsonade)的新詞來總括這一類的故事。我們要舉些什麼例子?著名的像是《瑞士家庭魯賓遜》(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 by Johann David Wyss, 1812)、《神祕島》(The Mysterious Island by Jules Verne, 1874),凡爾納寫的就不只一種,他還寫了《十五少年漂流記》(Two Years’ Vacation, 1888),改編電影而出大名的《藍色珊瑚礁》(The Blue Lagoon by Henry De Vere Stacpoole, 1908)則是另一個知名例子;到了二十一世紀,魯賓遜式的創作也不曾停息,前兩年改編電影再度引爆話題的《火星任務》(The Martian by Andy Weir, 2012)不也是個Robinsonade?
為什麼「魯賓遜式故事」這麼深入人心?引人關注,讓人忍不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述一次?科幻小說家艾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 - 1992)有一次給了一個非常動人的解釋,他說,魯賓遜故事其實是現代人的一個內在恐懼與自我叩問,這個大哉問是「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我能生存嗎?」(“What do I do if civilization fails me?”)
艾西莫夫說,他住在紐約市一個幾十層樓的高層公寓裡,自己的生活仰賴社會的分工;他乘坐電梯上下樓,但他不生產電或電梯;打開水龍頭就有水用,但他不生產水或水龍頭;他也不生產燈泡、瓦斯以及其他一切文明產物,他忍不住要自問:「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
魯賓遜故事恰巧都是「文明離去」的故事,拿元祖《魯賓遜漂流記》來說,小說中的主人翁約克郡船人魯賓遜發生船難時是一六五九年的九月三十日,離開荒島時已是一六八六年的十二月九日,他一共在海外孤島困居了二十八年二個月零十九天,沒有任何文明社會的支撐,但他活下來了。上岸時,他沒有衣服可換,也沒有任何充飢止渴的東西,只有一把刀,一個菸斗,一小匣菸葉,別無長物。他擁有的重建文明基礎,看起來好像是離岸不遠的一艘沉船裡的物資,他從中得到了船帆、木匠工具、槍枝彈藥等;但在其他的魯賓遜故事裡,譬如《神祕島》,一行人困於荒島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一盒火柴,「文明遺產」並不像《魯賓遜漂流記》裡那麼豐富。但艾西莫夫說得對,僅只是對文明的記憶(譬如用火),我們就有能力把整個文明重建起來。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但上述大抵是我年輕時讀《魯賓遜漂流記》時的體會,等我老年重讀時,我才意識到文明重建的處境其實是很常見的,即使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有時候會出現「荒島時刻」。我想起我家的外省親戚(我的姨丈、我的岳母),都是一九四九年逃難來台灣的,他們的來歷包括了山東、河南和浙江,他們都有過一場魯賓遜的經歷。譬如說我曾想像我岳母初抵台灣的處境:她的味覺是江浙式的,面對的卻是台式的菜市場,禽畜魚鱉蔬果都與她熟識的家鄉物產不同,她要如何在陌生環境裡重建起家傳的滋味?在一個沒有馬蘭頭的地方,要如何做出「香干馬蘭頭」?她必須一次又一次去試,最後決定用茼萵來替代,但菜名已經不能再叫它馬蘭頭了,只好另外命名「翡翠豆干」……。
那上百萬一九四九來到台灣的外省平凡百姓的命運大抵如此,他們被一場驚天巨浪打到了不可知的「孤島」,他們必須一點一滴去重建他們記憶中的「文明」,想當年漢族祖先「唐山過台灣」之際,所遇的處境也是如此。
我又想到每一個世代離家的小孩,當他們到異國或異鄉求學,他們也都不免要經歷一場小規模的「魯賓遜式的處境」;兩個年輕人建立了新的家庭,他們如果有了新屋,他們原來熟知的(父母親的)「文明支撐」也將要棄他們而去,當然年輕人可以回父母親家去「搬東西」,就像魯賓遜回沉船去找「文明遺產」一樣,他們得到一點過渡性的支持,但他們終究要一點一滴建立自己的文明。
你以為自己已經建立了熟悉的秩序,但魯賓遜不會放過你,兩年前此時,我結縭三十五年的妻子也突然走了;這回輪到我突然面臨魯賓遜的處境,我要如何重建那些被朋友認為是我家請客時的菜色與滋味?從來都是她在做呀!這時候,我不應該害怕「文明棄我而去」,我已經熟讀《魯賓遜漂流記》,我知道我應該捲起袖子,憑著我對文明的記憶,重新建立起一切的秩序來。


 

目次

【推薦序一】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三百年後重讀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詹宏志
【推薦序二】《魯賓遜漂流記》三百年祭!◎南方朔
【推薦序三】激情是驟風,讓船隻揚帆──《魯賓遜漂流記》推薦◎蔡適任

第一章 初入世途
第二章 奴役與逃脫
第三章 荒島遇難
第四章 島上的第一週
第五章 蓋房子──日記
第六章 發病與內心的愧疚
第七章 務農體驗
第八章 探查小島
第九章 小艇
第十章 馴養山羊
第十一章 沙灘上的腳印
第十二章 隱蔽的石洞
第十三章 遇難的西班牙大船
第十四章 夢想成真
第十五章 教育星期五
第十六章 解救人質
第十七章 反叛者來訪
第十八章 收復大船
第十九章 重返英國
第二十章 星期五與熊之戰

書摘/試閱

第三章 荒島遇難(節錄)

我常說,我就像被放逐到荒島一樣,孤單一人。上天是公正的!當你不滿現況,還拿更糟的處境相比時,上天就會給你一些改變,讓你知道當初的生活多麼幸福。我必須說上天是公正的,我如果繼續過那樣的生活,可能已經非常富有,但我卻偏執地拿它跟荒島比較,因此荒島生活注定要實現。
就在我的事業開始有點成績時,我那位好心的朋友,也就是在海上救了我的船長回來了。他的船停在此處上貨,為下一趟將近三個月的航程做準備。當時我對他提過我在倫敦有點積蓄,因此他給了我一個友善而誠懇的建議:「英國先生,」他總是這麼叫我,「假如你給我一封信,一份委託書,請倫敦那位幫你保管財產的人把錢送到里斯本,我會請我指定的人幫你買一些適合此地的物品,然後再幫你帶回來,如果上天保佑我回得來的話。不過因為天有不測風雲,我建議你先用一半的財產,也就是一百英鎊,來做這項冒險就好。成功了,你就用同樣的方法再做一次,真有什麼意外,至少你還保有另一半的財產可以使用。」
真是一個設想周到的建議,我相信這是最好的辦法,於是,我如他所言寫了一封信給幫我保管財產的女士,附帶一份委託書給這位葡萄牙船長。
我在給英國船長遺孀的信中,鉅細靡遺地闡述了所有遭遇:我是如何變成奴隸又逃脫的,如何在海上碰到這位葡萄牙船長,以及他充滿人道的行為。現在的處境又如何,最後清楚指示該怎麼處理我的財產。當這位有誠信的船長抵達里斯本後,他透過當地的一位英國商人幫我送信,還跟他說了我所有的故事,並轉達給倫敦的女士。後來她不僅把錢匯回來,還自掏腰包買了厚重的禮物給葡萄牙船長,報答他對我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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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當初逃離父母的狀況一樣,我對現況感到不滿,覺得自己必須離開,必須放棄當一個富裕的蔗園主人。我不願腳踏實地走正道,只想追求不切實際的快速發達,因此我再次陷於最不幸的深淵。若非如此,我應該會擁有一個幸福的人生。
接著,讓我詳細講述這段故事。你或許已經猜到了,我在巴西住了將近四年,事業蒸蒸日上,不僅學會當地的語言,也和同業的夥伴,以及來自聖薩爾瓦多的商人建立良好的友誼關係。閒聊時我常提到我去幾內亞海岸的兩段經歷,說明他們如何買賣黑人,如何用一些像是珠子、玩具、小刀、剪刀、手斧、玻璃器皿一類的瑣物,輕鬆換得砂金、穀物和象牙,以及許多在巴西用得到的東西。
他們對這個話題很有興趣,尤其是買賣黑人的部分。當時這種交易並不盛行,還要有西班牙和葡萄牙國王的批准才能進行,在買賣被壟斷的情況下,黑人的數量很少,價格昂貴。
有一次,我又和幾個熟識的同業和商人熱烈討論起這些事。隔天早晨有三個人跑來找我,他們對我前一晚說的事很感興趣,有個祕密計畫想跟我說。確認我會保密之後,他們說,想弄一艘船去幾內亞。他們跟我一樣從事種植事業,對於人手的缺乏都很苦惱。不過買賣黑人不是一件可以長期經營的事業,因為帶回來的黑人不能公開販賣,他們決定只出海一趟,帶幾個黑人上岸私自留用。簡而言之,他們希望我上船當管貨員,處理抵達幾內亞後的商務。他們說我不需要出資,回來之後還能平分黑奴。
坦白說,這對一個尚未置產,無需管理甘蔗園事業的人來說,會是很吸引人的提案,不用成本卻能得到可觀的利潤。而我,我已經在此打下根基,只要穩定經營個三到四年,再從英國弄回那一百英鎊的話,我的財產幾乎可達到三、四千英鎊,而且還會持續增加。在這種情形下,一個人如果還想去跑這麼一趟,簡直是天底下最荒謬的事。
然而,我天生就是一個自毀者,就像當初我任由流浪的想法馳騁,無視父親的好言相勸一樣,我說什麼也抵抗不了這次的提案。總之,我跟他們說我非常想去,但我不在的這段時間,需要有人幫忙管理事業,或者,假如我遭遇不幸,他們會按照我的遺囑處理財產。他們全都同意,並立下契約。我寫下一份正式的遺囑,假如我死了,那位曾經救過我的船長會是我的繼承人,前提是他必須按照我的指示處理遺產:一半屬於他,另一半要送回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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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浪追上來了,將我埋入二、三十呎深的海中,我感覺自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快速帶向岸邊,屏著氣息,我用盡全力在水中游向海岸的方向。就在肺憋得快要爆炸時,我感覺自己正在升起,突然就得到解放,我發現自己的頭和手都衝出了水面。儘管只有不到兩秒的時間,卻讓我鬆了一口氣,有了全新的勇氣。我再次被海水覆蓋,但這次時間沒有那麼長,我撐住了,發現浪開始後退。我拚命前進以抵抗海水向後拖的力量,感覺到自己的腳碰到陸地。我站定片刻,調整呼吸,等待海水退盡,接著用盡全力拔腿奔向岸邊。這一次我仍然沒從大海的怒氣中逃脫,海浪兩度從背後撞擊我,最後將我推向平坦的岸邊。
最後一道浪幾乎要了我的命,海水像前幾次一樣,將我往前帶,但最後我掉在一塊岩石上,或者說浪將我擊向岩石。這一下直接撞在胸口,力道大得讓我頓失知覺,無法呼吸,假如那個當下有另一道浪來襲,我必定會溺死在水中。所幸我醒的時候浪還沒來,但我知道很快會再沉入水中,因此盡快抓住身旁的一塊岩石,憋住氣,直到海水退去。此時的海浪已經不如一開始的高聳,我已經離陸地很近了,我抓著岩石直到退浪,然後再向前狂奔。這一次的奔跑後,海岸近在眼前,儘管還是有浪打到身上,但已經無法吞噬我,或將我沖走了。又再另一次的奔跑後,我抵達陸地,爬上岸邊的山崖,坐在草地上鬆了一口氣。我已經脫離危險,海水再也碰不到我了。
我終於登陸,安全上岸,我仰頭感謝上天,讓我從渺茫的希望中活命。一個人在死裡逃生時,發自內心的狂喜是無法表達的。我終於能理解那個奇異風俗的道理:當一名罪犯的脖子上的絞索被束緊,準備執行絞刑之時,如果突然獲得赦免,外科醫生也會同時到場幫他放血,否則過於興奮的犯人會因氣血攻心而昏死過去。
突來的驚喜,突來的哀傷,同樣令人難以承受。
我高舉雙手在岸邊遊走,整個人沉浸在獲救的想法裡頭,比手畫腳擺弄無數我自己也難以描述的怪異手勢和動作。回想起這一段,我的夥伴都被淹死了,我是唯一倖存的人;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他們,或他們的任何蹤跡,除了三頂寬邊帽、一頂無邊便帽,和兩隻不成對的鞋。
我望向那艘擱淺的船,由於海面水氣朦朧,我幾乎看不見船。她離海岸如此遙遠,我不禁感嘆:老天!我是怎麼上岸的?
情緒漸漸平息之後,我開始環顧四周,看看自己究竟身在何方,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很快我就發現安逸感開始減退,也就是說,我知道自己正身處絕境。我全身濕透,沒有替換的衣物,沒有任何食物和可以喝的東西;我不是餓死,就是在餓死之前先被野獸吃掉。這也是最令我苦惱的一件事,我沒有武器可以用來捕食,抵禦那些想要吃我的野獸。總之,身上除了一把小刀、一根菸斗,和一小盒菸葉之外,我什麼都沒有。一想到自己只有這些東西,我就苦惱不已,像個瘋子一樣到處亂跑。夜色降臨,我的心情更加沉重,想著要是附近的猛獸出現該怎麼辦,牠們總是在夜晚出來捕食。
當時閃現腦中的唯一想法,就是爬上附近一棵茂密粗壯的大樹,這棵樹像是杉木,但長有刺。我決定坐在上面一整晚,等著看隔天的我該怎麼面對死亡,我看不到存活的前景。我從海岸向內走了約一弗隆的距離,試圖尋找可以喝的清水。我真的找到了,我非常欣喜,喝了水,嚼一些菸草止飢。我爬上樹,努力找一個睡著後不會往下摔的位置,我還砍下一根樹枝,做成短棍防身。我找到棲身之處,因為過於疲憊,很快就睡著了,我相信在這種情況下沒幾個人能睡得像我這麼熟。隔天,我感到從未有過的神清氣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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