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內容除了塵封百年的原始秘檔外,還配有許多鮮為人知的珍貴照片,這些照片均為作者親自拍攝,給讀者感悟到真實的宮廷文化。對讀者瞭解清史、研究清史都是不可多得的珍貴史料以及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 沒有宮鬥,不是野史,只有最詳細的歷史真相!
作者潛心研究和挖掘歷史史實,在研究中撰寫出一篇篇膾炙人口的小故事,讓人們皇宮秘檔中瞭解一個真實的清宮歷史,使讀者更加清楚,電視劇裡面的哪些是演繹的,哪些是歷史真實的,哪些史實依舊存在著爭議。
作者簡介
目次
清代中央機構文書保密制度
清代官方文書印信
清代奏摺
明清誥命和敕命
清代的表與箋
康熙帝六次南巡
載淳皇帝喪儀活動及其死因探祕
皇宮醫案破解光緒猝死之謎
真龍天子的醫療與保健
光緒梓宮出殯始末
正說劉墉
革命黨人吳樾殉難
——從一張罕見歷史照片談起
清代欽天監
清代方略館「方略」的纂修
清末的軍事圖書館
清代第一貪污大案
清代京師治安防務機構步軍統領衙門述略
清紫禁城禁門護衛制度述略
清末司法改革對皇族司法制度之影響
事事非非話滇案
光緒年間中英「高升」輪索賠案述要
晚清中美茶葉貿易
清末中德關於《商標註冊試辦章程》
清政府參加比利時萬國博覽會
李圭——參加世博會的中國第一人
乾隆使者王文治——出使琉球詩文考析
中國在海外開設的第一家銀行
清政府派出的首支赴歐旅遊考察團
1907年:北京—巴黎汽車拉力賽
從清宮檔案看駐巴拿馬總領事館的設立
清末福建官腦局興辦始末
清末延長油礦建立述略
朱東海興辦玉泉山啤酒汽水公司
清末天津有軌電車公司的建立
清末中國電報總局初創
中國人自己製造的第一部電話機
清末的通信線路保護
晚清海軍留學英法述析
清末留日學生事件對留學政策之影響
清代廣東衙門檔案流失
慈禧西逃,賣國議和
書摘/試閱
清代奏摺
奏摺:奏,進也,群臣進言於皇帝之意;摺,疊也,書所言於紙上而疊之,故稱為奏摺。奏摺為清朝所特有,它的出現和應用,完全適應了清朝皇帝加強中央集權政治的需要,並使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獨斷專行的權力。
奏摺的應用,乃始於康熙中期,最初只允許少數親信官員使用,如當時的蘇州織造李煦、江寧織造曹寅、南書房官員王鴻緒等,由官員本人親自繕寫,派專差或親信、家人,送達宮門遞進,由太監送達御覽,皇帝直接用硃筆批答,然後密封退交專差領回交原上奏官員。奏摺的機密程度很高,內容只有具奏人和皇帝知道。因為具奏人是欽定,所以使用範圍很小。康熙五十年(1711)前後,地方高級官員,如將軍、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等,逐漸獲得奏摺權。緊接著,中央朝廷官員,如領侍衛內大臣、大學士、都統、尚書、副都統、侍郎、學士、副都御史等,都受命「一體於請安摺內,將應奏之事,各罄所見,開列陳奏」。
雍正帝即位後,為了對付政敵,鞏固皇位,擴大和加強自己的權力,採取了許多控制內外高級官員的措施,特別希望經由奏摺這一形式熟悉和掌握國家的各項政務。他為了確知各種實情,進一步擴大了使用密摺奏事的範圍。一些翰林、科道官員,以及外省地位低微之官員,亦允許上奏摺。規定:凡涉及私事,關於機密事件,不便公開的重要事件,需要迅速上報處理的,用奏摺陳報,不蓋印章。奏摺的應用,對加強皇權的統治,革除中央和地方的積弊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乾隆帝即位後,全面肯定了奏摺制度,後一直貫徹執行到清朝滅亡。
奏摺所涉內容
奏摺所涉內容千差萬別,大致可分為請安、謝恩、繳批和陳事四類。前三類比較簡單,在此略而不論。陳事摺則異常繁雜,涉及內政、軍務、外交,上自國家政務,下至百姓瑣事,無一不包。如康熙五十六年(1717),康熙帝在一次江寧織造曹所上奏摺中批道:「爾雖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聞大小事,照爾父密密奏聞,是與非朕自有洞鑑,就是笑話也罷,叫主子笑笑也好。」看似皇帝在與親信奴才話家常,談一些平常瑣事,實際正是皇帝透過曹等人在江南設置一張情報網,凡江南一帶民情民隱、官場鬥爭、知識份子情況,隨時有奏摺迅速呈報給皇帝御覽,這就是奏摺的一大特色。雍正帝即位後,充分利用奏摺的這種特色,觸角伸到全國各地,擴大用於言官參劾、密告或條陳、議論政事等,萬般事務無所不涉。如雍正七年(1729)九月,直隸天津總兵管承澤摺奏:文安縣居民盧尚義妻梁氏,拾得銀六兩五錢,交還失主。雍正帝特諭內閣,命賞米、布疋,並給匾額,以旌良淑。雍正帝認為如此民風,乃親躬政治之成就,常常喜聞樂道。同時,也在提醒群臣,連如此民間小事都在關注,何況大事,使為官者震懾,不敢逾越法綱,正是專制君主馭下的手段。
奏摺的撰擬
關於奏摺的撰擬,康熙帝要求臣僚必須親筆書寫,詞但求達意,不必計較筆劃工拙,如本官不能親寫,可由近親子侄代書,但必須在摺尾聲明。從實際情況看,由於奏摺要經皇帝親自閱批,具摺官員唯恐摺中所言不當之處受到統治者的譴責,莫不小心翼翼,謹慎從事。因而撰擬奏摺,多由有學識、有經驗的幕僚執筆,因此奏摺大多文字簡潔,筆調輕鬆,令人賞心悅目,為此說每一件奏摺都是精美絕倫的藝術品,也絕不誇張。對於奏摺的撰擬,饒松生在所纂《摺譜》中說:奏摺最忌「晦」、「澀」、「亂」、「複」四字。「晦」指事理不明,「澀」指句讀不清,「亂」指頭緒冗雜,「複」指拖遝煩瑣。奏摺的遣詞造句有著嚴格的要求,一般來講,摺內長句不可過十二個字,短句最少四個字,句宜從雙,字亦宜雙。忌平頭句(如上句起二字與下句起二字同)、並腳句(如上句收二字與下句收二字同),三五七字句,黏連不斷句(如上句以人名止,下句以人名起)。一件奏摺,由四五百字至八九百字組成居多,一千字以上的奏摺較少。個別奏摺,由於所涉問題複雜,長至數千乃至萬餘字也是有的。清代奏摺一般是一事一文,有些事件較輕,不能獨立繕成一摺,就用夾片的形式附在奏摺之中。有時一個奏摺帶兩三個夾片,最多有時竟達五六個。關於撰擬奏摺,規定繁多,如對於引文、附件、地名等都有具體規定。
主題書展
更多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