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歐洲法律文化(增訂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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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此書主要從兩個層面對歐洲法律文化的整體樣態做出了闡釋:其一,一種新的歐洲法律文化正在形成;其二,較之歐洲當前存在的諸內國法律文化,新的歐洲法律文化明顯不那麼形式主義,而愈加朝向一種注重實質效果以及實用主義的樣態演進。事實上,這種趨勢是歐陸諸國進入後現代社會階段之後,特殊的社會存在客觀上要求法律思維與法律治理技術與時俱進使然。換言之,在力求解決“社會國”的社群主義、集體主義預設與“法治國”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預設之關係這一歷時性問題的過程中,歐洲的法律人同時又面臨著來自世界經濟一體化和歐洲聯邦主義勃興這些共時性問題的挑戰。在這種特殊的歷史構造之下,“解法典化”“憲法私法化”以及“法律聯邦化”等相互交疊、相互作用並在某種程度上相互轉化的諸態勢,在實質意義上皆可被涵括在歐洲法律治理範式大轉型這一整體“公轉”的射程範圍之內。
作者簡介
作者:
馬丁 W. 海塞林克(Martin W. Hesselink),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歐洲私法講席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學歐洲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阿姆斯特丹上訴法院榮譽法官,歐洲民法典研究組、“歐洲私法社會正義研究組”以及“歐洲私法共同核心項目”重要成員,其多部論著先後被譯成義大利、波蘭、羅馬尼亞等國文字,為當下歐洲私法與比較法研究領域的領軍人物之一。
譯者:
魏磊傑,法學博士,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荷蘭蒂爾堡大學(2009—2010年)、比利時根特大學(2015—2016年)訪問學者,研究興趣為轉型中國的法律與國家治理、比較法律文化。迄今為止,在法學、政治學刊物上發表論文約45篇,出版專著1部,譯著15部,其中代表性作品5 部:《轉型時期的法律變革與法律文化:後蘇聯國家法律移植的審視》(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比較法的認識論與方法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法窗夜話》(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法律東方主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以及《比較法視野下的民法典重構研究:聚焦法典編纂的新趨勢》(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吳雅婷,法學碩士,仰恩大學法學院助教,研究興趣為私法、比較法律文化。曾在《法律書評》《嶽麓法學評論》《廈大法律評論》等法學刊物上發表論文/ 譯文多篇,出版譯著1部:《法學的觀念與方法》(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目次
中文版序言
一、導論 / 1
二、“9·11 事件”以及後現代主義的終結 / 3
三、新民族主義與不成功的歐洲憲法 / 4
四、新的歐盟成員國的到來 / 7
五、共同參考框架進程 / 9
六、結論 / 14
第一章 傳統歐洲法律文化
一、概述 / 2
二、立法者 / 4
三、法院 / 8
四、法律學者 / 11
五、法學教育 / 18
六、一些限定性的說明 / 23
七、普通法 / 26
第二章 美國法律文化
一、美國法律現實主義 / 31
二、現實主義法學運動的遺產 / 37
第三章 歐洲法律現實主義
一、法律現實主義 / 42
二、重構 / 46
三、一些可能的解釋 / 52
第四章 歐洲私法:從形式到實質的轉變
一、具有破壞性的歐盟指令 / 63
二、歐洲法院的實用主義風格 / 84
三、比較法:破壞性角色與功能性方法 / 87
四、法律與× / 94
五、軟法的成功 / 100
六、認真對待博洛尼亞 / 103
七、背景 / 110
八、一些新的形式主義趨勢 / 114
第五章 新的歐洲法律文化
一、歐洲對形式主義的反抗? / 130
二、新的歐洲法律文化的諸多表現 / 131
三、反形式主義的價值 / 133
四、形式主義的價值 / 137
五、絕不會仍保持不變的內國法 / 142
第六章 歐洲私法及其科學研究方法
一、引言 / 146
二、如何成為一門科學 / 147
三、法學研究是科學的嗎? / 164
四、法律方法有何優點? / 176
五、邁向一種歐洲法律方法 / 184
六、結語 / 202
書評一 歐洲法律文化的新趨勢 205
書評二 法律的衣裝與內核 211
書評三 歐洲私法演進之方向 225
初版譯後記 / 229
增訂版譯後記 /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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