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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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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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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所有的愛情,都有競爭者,
在感情裡,你犯的錯,可能只是你忘了愛自己而已。
 
廣受媒體關注、女人們的好朋友──呂麗絲(呂律師)答客問來了!
他們的問題有可能也是困擾著你的問題,聽聽麗絲怎麼說。
 

•歷史上惡婆婆第一名是誰?
•看聊齋竟然能學習馭夫術?
•皇帝也會收到離婚協議書?
•要不要結婚有哪些原則該堅持?
•想嫁豪門到底有那些要注意?
•遇到男人外遇時該如何處理?
•男人想逼女人離婚通常會用那些方法?
 
律師不僅帶領你從古代感情觀看現代愛情與婚姻,
對於相親小知識、配偶使用說明書、婚前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等都有精闢分析。
 
 
 
【內容簡介】
 
婚前腦袋進多少水,婚後眼睛就流多少淚
 
常在FB上為各種問題提供解答的律師,寫出最受大家所關注的生活、人生問題,
本書從兩性感情、婚姻、離婚等不同人生階段,點出實際會面對的種種狀況,
像是:兩性交往、婚前協議、家庭暴力、家用與家務、婆媳問題、外遇、離婚協議......等,
這些與大家可能有關的問題,將藉由律師多年專業經驗,提出心中最懇切的忠告與提醒。
 
 
 
呂麗絲精選金句:
 
【女人篇】
•愛情與流年毫無關係,但是跟個性非常有關。
•真正的幸福,不是對方的無微不至,而是自己的開心滿足。
•現在對他的報復,只是在踐踏與否定你自己,曾經有能力愛一個人。
•不要當公主,因為那得靠對的老爸;不要當王后,因為那得靠好的老公。
•不要用毀滅男人自尊的方式希望他好,他不會因為這樣而更好,只會厭惡妳。
 

【男人篇】
•如果男人沒辦法扮演捍衛家庭價值的角色,就不要讓妻子住在家跟另一個女人爭奪所愛的男人。
•她是獨立個體,不是你的財產,「嫁」進你家就是你家的人,這種觀念是清光緒年間的想法。
•不要輕易地外遇與離婚,當要丟棄這段感情之前,請回想當時怎麼把人家騙到手的。
•請記得她曾經是你的最愛。大部分的女人,你給他一分,她會還你十分。
•沒有無法離的婚,只有付不起的代價。
 
 
 
【本書特色】
 
1.律師帶你穿越古代,從歷史看現今兩性與婚姻。
2.從兩性感情、婚姻、離婚等不同人生階段,點出實際會面對的種種狀況。
3.提供最具代表性的呂大嬸十點提醒整理文,好記又受用無窮。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呂秋遠
 
所有的訴訟都來自人性的悲哀與無奈,而外表嚴肅、內心柔軟的呂律師,總是用同理心去了解每個當事人,讓所有委託人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鼓舞。在網路所發表的法律故事經常讓粉絲獲得感動與啟示,因此觸發律師出書的意願,希望更多人能藉此讓更多人感受並理解人生的無常與人性的脆弱!《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的出版,引起各界注意,榮登暢銷書作家的行列。2016年發表首部長篇小說《星光》後,也令人再度驚豔於律師的創作能量。
 
2014年《噬罪人》入選文化部《Books From Taiwan》。2017年《星光》入選文化部「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

作品:《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星光》

FB:搜尋關鍵字「呂秋遠」
 

其實從頭到現在,我對於出版這本書都是有意見的,不論是內容或是書名。
 
 
 
為什麼?因為我覺得,這本書的內容,大部分都是從臉書上的文章所整理而來,對我而言,許多概念都是在深夜形成,直接形諸於文字,沒有修飾與轉折,更沒有華麗的詞藻,對於出書而言,並不是相當恰當。況且我不喜歡太過於雕琢的形象,而這樣的書籍,其實相當主觀與個人化,所以我對於將這些文章彙整成書是有些保留的。
 
 
 
然而,在與出版社的同仁積極討論後,我嘗試以另一種思維來考慮出書這件事。首先,這本書的主軸,其實在於提供某些主觀上的個人作為參考,基於我從事的工作,有很大一部分在處理家事,對於人性的關照或許會較為深刻。其次,既然許多想法都已經內化在自己的心中,不加修飾反而是好的,或許在讀者閱讀這些文字時,會衍生不一樣的火花。而且,個人化也可以是一種特色,我們可以在這些文字中,取得某些有共鳴的想法,或許可以降低自己的罪惡感,或者增加自己的決心。
 
 
 
為什麼是罪惡感?因為台灣社會中,普遍會以「親情勒索」的方式來處理感情問題。當我們不願意犧牲付出,或是不能提供更多的情感,或許對方就會以「你不愛他」「他為了你付出多少」等等的方式來勒索自己,做出更多的付出,許多的罪惡感也源自於此。然而,我們真的有必要接受這些需索嗎?絕大部分的答案都是未必的,只是我們不願意面對而已。或者說,為什麼是增加決心?很多時候我們知道對方很糟糕,但是因為習慣於並不舒適的圈子裡,害怕改變,乃至於因為對於不可知的未來擔心,遲遲留在原地不動,青春也就這麼流逝。到了最後,不得已要面對問題時,才發現為時已晚。然而,時間早已偷走所有選擇。
 
 
 
因此,其實現在我是期望這本書出版的。如果讀者可以在這本書的幾篇文章中,得到某些想法的啟發,或許就可以立刻決定去做些事情,或是起身反抗,因為你總算知道,第一,你不孤單,而很多人跟你一樣。第二,你有權利,但很多人在壓榨你。在時機成熟時,或許你就會做出應該有的選擇。
 
 
 
希望你可以跟我一樣,喜歡這本深夜的心得。

目次

第一章 感情的時光隧道
逝者如斯夫,不可晝夜。
【說個故事……】
1. 休妻離婚的孔子
2. 情慾流動的南子
3. 對愛情盲目的屈原
4. 金屋藏嬌的漢武帝
5. 為愛啟程的司馬相如
6. 若有情似無情的陸游
7. 孔雀東南飛的焦仲卿
8. 追求愛情的張紅橋
9. 朴槿惠的姊妹情V.S明憲宗的姊弟戀
10. 看清男人的恆娘
11. 追求自由的文繡
12. 任性自私的徐志摩
 

第二章 愛情是問,也是不問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說個故事……】
1. 大齡單身女子的愛與生活 (相親的十點提醒)
2. 姊弟戀的修練課題
3. 單親媽媽的美麗與哀愁
4. 異國婚姻的真實挑戰
5. 夫妻要學習如何融入彼此
6. 認清嫁入豪門的殘酷生活 (給想進豪門的人的十點建議)
7. 男友還對前女友念念不忘
8. 個性迥異情人要不要在一起
9. 別讓自己從女友變成保證人
10. 孤哀女擔心男友謀財害命
11. 拜犬女王的保護令 (學會保護自己的十點提醒)
12. 公主該學會的付出與體貼
13. 勒索男的報復行動
14. 準新娘悔婚的思考與勇氣 (決定要不要結婚前的十個提醒)
 

第三章 圍城
婚姻是座圍城,在裡面的人想出來,在外面的人想進去……
【說個故事……】
1. 結婚前的準備:你的身分、權利與義務
2. 配偶使用說明書:妻子篇
3. 配偶使用說明書:丈夫篇
4. 聘金難買真情意
5. 愛情條約之一:婚前協議書應記載事項
6. 愛情條約之二:婚前協議書的失敗範例
7. 婆家不是妻家,男人請有當好夾心餅乾的心理準備
8. 家庭支出的分攤 (關於家庭開銷分配的十個提醒)
9. 個性不合不是離婚理由
10. 真單親,假雙親的悲慘故事
11. 外遇警世文之一:一個男人不該吃兩家飯
12. 外遇警世文之一外遇錢的心理準備
13. 外遇警世文之一外遇不但可恥,而且沒用
14. 嘿!女孩你聽著,所有愛情,都有競爭者 (關於通姦罪去刑法化的十點建議)
15. 有一就有二的家庭暴力
16. 婚姻裡,好男人該有的練習題
17. 婆媳關係是心態,不是問題
18. 不要成為兒子婚姻中的第三者 (如何與媳婦相處?給婆婆的十點建議)
19. 別當毒菇,給大姑與小姑的建議 (給全職家務管理者的十點建議)
 

第四章 你走你的路,直到我們無法接觸
沒有離不起的婚,只有付不出來的代價。
【說個故事……】
1. 離婚理由──寫給女人
2. 離婚理由──寫給男人
3. 十大離婚金句賞析
4. 完美離婚操作手冊 (麗絲關心您:妳犯的錯可能只是妳不夠愛自己)
5. 想離婚,孩子的親權究竟誰行使?
6. 離婚了,孩子的利益在哪裡?
7. 離婚前的準備
8. 離婚的時機點
9. 外遇以後的「不再外遇切結書」 (離婚協議的十點建議)
10. 男人請求離婚的十大解析與反制
 

書摘/試閱

1.
 
孔子的離婚情緣
 
無情總比離婚傷,離婚前後,那種無情,才是令人真正地難受。
 
 
 
孔子在19歲時,當上倉庫管理員,因為媽媽的安排與堅持,與亓官氏結婚,結婚一年後,就生下兒子。根據唐人孔穎達的說法,孔子確實有離過婚,他們兩人的離婚時間不詳,大概是生完兒子孔鯉幾年以後,孔子就跟她離婚,請她回娘家吃自己。
 
孔子對女人的觀點,見諸於文字的,大概是這句話,「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意思是說,只有女人跟沒知識的人很難相處,跟女人太接近,她就會爬到你頭上,離女人太遠,她就會生氣。對於女人,就是要保持適當距離,不能太近,不要太遠。另外,根據子夏的說法,孔子喜歡眼睛很美,而且有酒窩的女生,其他的想法就不知道了,畢竟以前的人不喜歡八卦孔子的私事。
 
不過根據《論語》的記載,孔子才是難相處的人。舉例來說,如果菜烹調得不好,不吃(失飪,不食)、沒有好吃的調味料,不吃(不得其醬,不食)、從菜市場上買來的酒和熟肉,大概怕不衛生,不吃(沽酒市脯,不食)、肉切割得不合規矩,不吃(割不正,不食)、坐席擺得不端正,不吃(席不正,不食)。除此之外,老人家規矩很多,吃飯不能說話,睡覺前也不能聊天(食不語,寢不言)。這樣的男人,即便在古代,也是挺難伺候。
 
基本上,當孔子的老婆,光是煮飯可能就很艱難,而且孔子白天在外跟人聊天、應酬與教書,回家卻是與老婆沉默以對,他們夫妻間,問題或許不小。更不要說他周遊列國,根本很少履行同居義務,夫妻感情生變也很自然。
 
離婚後,他對老婆也是無情了點。禮記上有記載,老婆過世一年後,他兒子穿孝服在哭,孔子聽到以後很不耐煩,叫學生去問究竟是誰在哭?學生回報是老師的兒子。孔子冷哼了一聲,傳話叫他兒子不要太過分。兒子立刻脫掉孝服,不敢再哭。
 
 
 
有愛情,是愛人;沒愛情,是敵人,孔夫子為我們上了一課。
 
 
 
其實在春秋時代,離婚是很正常的。孔子的兒子、孫子也把自己的老婆休了,他的孫子子思,對於老婆更沒情分,甚至不讓兒子去為媽媽守喪。他認為,既然老婆已經被休了,就不是我的老婆,當然也不是兒子的媽。從這裡看得出來,孔子的孫子對於太太,有股非常強大的怨氣,不知道從何而來。歷史沒記載,現代人當然也不好說。
 
其他孔門離婚的也不少,而且理由千奇百怪。例如曾參,就是他媽不相信他沒殺人的那個曾參。他跟老婆提出離婚,老婆提出抗議:「我只不過是菜沒煮熟,這也不是你們門派主張的『七出』理由,憑什麼把我趕回家?」曾參悠悠地回答:「煮菜都做不好了,當然可以休掉!妳不要問這麼多!」後來可能覺得太無情,又補了一段話,「朋友絕交可以再交,老婆休掉也可以再嫁,妳不要再問這種問題了。」
 
另一位是孟子。孟子曾經想要離婚,但是被他媽阻止。這是荀子爆的料,應該可信。據說這個故事是這樣的:
 
荀子曾經說過,「孟子惡敗而出妻」,意思是孟子討厭其妻子的不良品行,擔心敗壞自己名聲而提出離婚。孟太太到底做了什麼樣不好的事情,讓孟子要「出妻」呢?原來是因為坐姿不雅。
 
有天孟子進家門,看到太太「箕坐」,就是兩腿開開,孟子看了非常不開心,就決定要離婚。但是他媽知道以後,就訓了孟子一頓。她說,你進門也不敲門,進去也沒聲音,根本就是你沒禮貌,憑什麼休妻?孟子聽到以後覺得很丟臉,就再也不敢提出離婚的要求。
 
從儒家的眾多導師來看,離婚或許真的不是嚴重的事情。而對於現代人來說,他們的無情,看來比較嚴重。
 
 
 
2.
 
結婚前的準備:妳的身分、妳的權利與義務
 
在現今的婚姻型態中,結婚時就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是相當健康的觀念。
 
 
 
親愛的,妳即將要結婚了。但是妳做好準備了嗎?
 
我的意思是,從今以後,妳至少會多了三個重要的身分,妻子、媳婦與母親。即使妳還是媽媽的女兒,但是這三個多出來的身分,會讓妳開始發現,經營婚姻與經營感情不同,這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
 
妳現在是他的女友,在法律上,妳沒有資格幫他簽名代理家庭事務、沒有辦法為他決定緊急醫療同意書、如果他過世,不能取得他的任何財產、當妳發生緊急事故,就算他棄妳於不顧,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然而,當妳結婚以後,這些情況都將不同。基於民法的規定,妳會取得配偶的身分,並且因此衍生許多新的關係、權利與義務,這些問題,妳都已經做好準備了嗎?
 
妳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跟先生一起住在他的家。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我會希望你們兩人組成一個小家庭就好,不要因為省錢、存錢等等的因素,而住在先生家裡,因為到後來妳會發現,你們所失去的一切,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
 
結婚是一件人生大事,對於女人特別是如此。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女人必須遠離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嫁入」另一個陌生的環境中。在這個新環境裡,多了公婆、小姑等等先生原本就熟悉的人,也因此婚姻對於先生的影響或許不大,因為他可以繼續他原本的生活模式,但是卻很容易忘記另一半正在努力熟悉新的家庭生活,公婆、小姑就像是主考官,而這樣的考試卻是永無止境。妳願意讓自己在適應新伴侶的時候,同時適應一堆人嗎?或者,妳認為自己有義務要去適應這些人嗎?如果還沒有信心,在一般的情況下,請先經營好兩人世界,再來談一家子的世界。
 
第二個問題是家庭支出。結婚這件事的理由,不應該是因為要逃離原生家庭,或者是想要找個避風港。當兩個人要一起經營家庭,不可避免的問題就是財務支出的分攤問題。基本上,如果我們認為男主外、女主內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兩性平等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我們就必須要嚴肅地面對家庭生活開銷的問題。如果是雙薪家庭,大概就是將家庭可能衍生的費用、貸款、扶養小孩的費用,甚至於孝親費用等,都可以劃分清楚。如果女生為了照顧孩子而放棄工作,在民法上有所謂「自由處分金」的設計,這種設計就是「家務工作有償化」的落實,雙方可以在結婚時先將這部分明文化,以免未來在外工作的那一方,認為自己的另一半是「不事生產的米蟲」。
 
另外,就是財產制的思考。目前我國民法提供數種不同的財產制度供夫妻選擇,主要常見的選項是法定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所謂法定財產制,就是在夫妻雙方都不刻意選擇的情況下,法律自動認定的制度,絕大部分的夫妻都是在不知不覺中選擇這一種模式。這種模式將兩人的財產分為婚前與婚後財產,兩人在未來如果離婚,各自婚後財產增長的差額,較多的人要給較少的人一半。另一種制度則是容許兩人的財產都各自管理,離婚時也不需分配。這種制度必須是夫妻主動協議,並且到法院登記才生效力。在結婚之初,或許我們就必須思考,兩人如果在未來無法繼續下去時,財產究竟應如何分配,以免後來財產分配的議題,成為兩人離婚的絆腳石。
 
最後,則是家庭事務的分工。目前雙薪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完全把家庭工作交給女生,已經是不切實際的期待。即便是女生在家處理家務,男生也應該對於家庭生活的分工盡一些心力。因此,在結婚之初,兩人就應該思考未來家庭可能發生的日常生活事務,究竟應該由誰負責。否則在父權體制下,很容易又會變成「爸爸早起看書報,媽媽早起忙打掃」這樣的生活型態。
 
其實在現今的婚姻型態中,在結婚時就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是相當健康的觀念。然而,在討論結婚協議時,請不要太強人所難。在過去的案例中,曾經就有女生認為男生應該答應她所有的條件,因此要求對方把所有的薪水交出來、全部的家事承攬下來,甚至連做愛幾次、一年出國幾次等等,鉅細靡遺地在協議書上載明。兩人果然在結婚一年內,就宣告婚姻破局。
 
或許,妳已經結婚;或許,妳即將步入婚姻之中。然而,當我們開始面對婚姻中種種的困難時,我們必須先問問自己,對於諸多可能發生的問題,我們做好準備了嗎?如果還沒,請先跟另一半仔細的討論,未來的婚姻樣貌會是什麼?兩人希望如何的經營家庭?讓自己對於婚姻的惶恐與未知降到最低,應該是避免衝突、創造幸福的美好開始。
 
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最後的標點符號,究竟是問號,還是驚嘆號,就看兩個人在婚姻前的溝通,是不是足夠了。
 
 
 
 
 
3.
 
離婚的時機點
 
當自己還是「某某妻」的身分,第三者,就永遠是第三者。
 
 
 
我與鄧惠文醫師雖然是好友,但是我們兩個人在婚姻的習題上,經常會有不同的見解,而且會有重大的爭辯。例如,她認為的離婚時機點,跟我就有很大不同。我認為離婚要趁早,年紀大了,沒有特殊因素,就不要離婚。她認為年輕人應該多磨合,但老了可以各自尋找自由。
 
我不贊同這個意見,原因是我比較傾向於現實的觀點。在四十歲以前,如果確定個性不合,早點離婚也就是了。我再強調一次,破碎的婚姻生活,不會比單親要好,不要老是說「為了孩子不離婚」,那你可不可以為了孩子不吵架?為了孩子什麼都依他?為了孩子不要有自我?然而,即便如此,你以為孩子就看不出來爸媽不合嗎?早點離婚,別忘了女人還是會有生育年齡的考量,至少她還可以另結新歡,何必消耗自己的能量,在一個沒有希望的人身上?
 
五十歲以後,考量的問題就越來越多。兩人之間會有剩餘財產的問題,也會有經濟能力的差距。這時候如果離婚,對於女性而言,比男性強,就要分財產給對方;比男性弱,就得要承受經濟條件變差的狀況。而許多男人在五十歲以後,就會開始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把以前遺失的愛情找回來,於是乎,外遇就這麼出現了。經濟地位高的男性,如果不懂得珍惜夫妻之間的情義,那麼「少年無子時、中年喪妻時、老年無父時」,就成為某些男人的三大樂事了。
 
當青春不再,卻遭逢男人外遇,首先必須先冷靜下來。當男人脫下褲子的一剎那,已經不再想到兩個人共同的過去,那麼剩下來的就是只有財產了。對於這種情況,提離婚是最笨的想法,什麼給他自由、還他空間,也找回自己,那些有的沒的,通通都沒意義。
 
當對方提出離婚,我們能做的事,當然是要好好與他相處。為什麼要提出離婚,讓他喜出望外地簽字,妳卻以淚洗面地放棄?當自己還是「某某妻」的身分,第三者,就永遠是第三者,男人或許可以堂而皇之地帶第三者出席重大場合,但是在這個保守的社會之下,只會讓別人對他另眼相看而已。沒經過妻子同意,第三者就是不能進入家裡,跟那個男人在床上翻雲覆雨。他必須得要金屋藏嬌,不能光明正大地出雙入對。萬一男人要是馬上風死掉,遺產都歸妻子,第三者什麼都分不到。如果男人跟她生了孩子,要不就不認領,一旦認領,就會立刻成為通姦罪的被告。女人可以隨時起心動念就去干涉他們的性生活,有法律保障,但是那個第三者只能偷偷摸摸地跟他交往。
 
這麼好的福利,女人提出離婚要幹嘛?
 
男人沒錢給家裡,女人可以提出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訴訟。男人跟第三者曖昧,女人可以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男人跟第三者上床,女人可以隨時騷擾他,讓他在床上做不安穩。如果通姦有證據,還可以提出刑事罪的告訴。
 
從冷酷無情的現實面來說,幹嘛離婚?我們應該甜蜜地走到老公身邊,輕聲地對他說:「親愛的,不管你有幾個小三,我都會愛你一輩子,永遠不離開你。」
 
然後呢?
 
然後等男人受不了來談條件啊!有些男人老是說,「我老婆真現實,最後還不是只要我的錢。」見鬼了!都已經外遇了,不談錢還要談什麼,難道還要談感情?在離婚的情況裡,急的人就是要付出比較大的代價,他既然沒心,拿錢與監護權來換,不過就是剛剛好而已嗎?
 
所以,當男人外遇,不要只想著要離婚,請深呼吸,冷靜下來,好好地想想下一步如何折磨他。相信我,這時候對他而言,自由是最大的報酬,如果可以,他會想要拿全世界跟女人換一張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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