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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通史:從古希臘羅馬到21世紀(插圖本)(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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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通史:從古希臘羅馬到21世紀(插圖本)(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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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沃爾夫岡•貝林格在《運動通史》中生動地講述了運動的歷史,從古希臘的奧運會到今天,各個文明各種運動的故事。我們會看到人類運動5000年斑斕的歷史,有賽車的法老、奧林匹亞裸奔的男神、中世紀雙城的棍戰、北歐的超級雪仗、印第安人的生死球賽、近代歐洲體育的規範化、現代體育的商業化,等等。作者不僅僅講述各個文明在歷史長河中創造的千奇百怪的運動項目,更重要的是還講述了運動與其文化背景互動的關係,例如古希臘奧運會與城邦政治、希波戰爭的聯繫,美洲原住民球賽與其宗教的關係,英國板球與大英帝國的殖民體系的關係,等等。有一千種文化,就有一千種運動的觀念,本書旁徵博引,能夠讓人從運動史管窺文化史。

作者簡介

沃爾夫岡•貝林格,德國薩爾大學歷史系教授,研究領域為近代史,著名文化史學家。主要著作:《奧本多夫的薩滿》《女巫與獵巫》《氣候文化史》等。

名人/編輯推薦

編輯推薦
《運動通史——從古希臘羅馬到21世紀》第一次完整呈現人類運動5000年的斑斕歷史。正史的嚴謹,圖史的絢爛,逸史的風趣。諸多生動細節,200多幅精彩圖片,5000年豐富知識。

目次

引言 首先:不運動! / 001

第一章 古希臘羅馬時期的競技遊戲 / 019
奧林匹亞精神 / 019
地中海地區奧競會前的體育運動 / 028
泛古希臘運動實踐 / 034
羅馬的競技遊戲 / 046
奴隸與女人的體育 / 061
基督教的敵視運動 / 069
古代亞洲與美洲的運動 / 076

第二章 中世紀的騎士比武 / 087
對抗賽 / 089
從軍事訓練到運動 / 097
運動重構歐洲社會 / 101
城市的競爭推波團體的運動 / 113
冬季運動:北歐的天下 / 121
中世紀的終結 / 125

第三章 運動的復興 / 137
從對抗到運動 / 137
重新打造身體 / 141
體育課 / 156

第四章 運動的發端 / 173
拿來炫耀的運動 / 173
王室的體育 / 180
體育場館在城市中崛起 / 191
職業化 / 201
商業化 / 214
運動品味的轉變 / 224
探索新形式 / 233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歸來 / 240

第五章 當今的運動 / 265
英國在現代運動中的霸主地位 / 265
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 / 273
日愈“肥胖”的奧運會 / 288
從業餘走向職業與商業 / 289
全球化 / 294
傳統的運動項目 / 311
新的運動類型 / 322
野蠻而偉大的拳擊 / 327
足球 / 337
精英體育 / 351
超級規模 / 359
奧林匹克視角 / 377
登頂的幸福 / 389

第六章 結束語:何謂運動? / 407

文獻來源節選 / 424
人名索引 / 433
譯後記 / 452

書摘/試閱

古埃及體育:奔跑的法老

從第一個到最後一個王朝的埃及國王都喜愛運動。當然只有那些法老——世界秩序的擔保人——可以勝出的運動項目才會得到藝術表現。他不可能是一名競賽者,因為他當然總是贏家。法老登基時跑步成為禮拜儀式中的核心內容,它大概象徵著對領土的擁有權,同時也是法老力量的展示。自從外族統治者希克索斯(Hyksos)在西元前17世紀從東部侵入尼羅河穀並統治下埃及後,對法老的藝術表現發生了變化。起初埃及人無力抵抗騎著戰馬、駕著戰車並使用複合弓的外族人。外國統治者被驅逐後(第18王朝),法老們紛紛讓藝術家表現自己在馬拉的戰車上抗擊敵人的場面,這需要相應的體能(馴馬、駕車、射箭等)作為先決條件。也許並非巧合的是,古埃及歷史上沒有別的時期像這個王朝這樣有過這麼多表現體育場面的作品,因為反抗異族喚醒了他們的尚武精神。從圖特摩斯三世(Thutmose III)開始,埃及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每年都向鄰國開戰。使用武器像體育運動一樣需要不斷地訓練,射箭到底是體育還是軍事訓練也就很難分清了。
與國王的情況不同,在社會的其他階層競賽是可能的,而且也經常被表現。在第五王朝的一個墓碑上(普塔霍特普[Ptahhotep]大臣石室墓,薩卡拉)就可見到青少年摔跤的場面,有的正在交手,有的在用過橋動作摔。紙莎草紙和浮雕上的摔跤場面一直到希臘統治時期都時常出現。位於貝尼哈桑(Beni Hassan)的古埃及州長 巴克提三世(Bakti III)墓中的摔跤場景最著名,它們就像一本摔跤教科書,展示的姿勢不少於219種。摔跤手們除了一條專用的類似日本相撲的兜襠布外,別無所覆。
墳墓中表現體育比賽場面的作品可能意味著法老生前喜歡這類體育活動,但這類活動也可能是——像後來在希臘和羅馬那樣——作為一種榮耀專門在葬禮上為他舉行的。因此,擊棍似乎在死去的圖特摩斯三世墓旁進行過。相應的圖像在第十九王朝初才完成,然而它們仍就是迄今表現葬禮活動的最古老的作品。阿蒙霍特普二世(Amenhotep II)讓人在卡納克(Karnak)阿蒙神廟(Amuntempel)玫瑰色花崗岩石柱上將自己刻成弓箭手,正在從一輛戰車上向敵手射箭。1936年此石柱被發現,其局部畫面被出版,這才使體育主題成為埃及學中必不可少的研究內容。在古埃及文物中,我們見到詳細表現賽跑[16]、跳遠、戰車賽、射箭、拳擊和摔跤[17]、擊棍、爬杆、舞蹈和雜技場面的作品。球類遊戲畫面則是罕見的,但一些球被保留下來。水上運動場面則有游泳、潛水、叉魚和划船以及一種水上比武,在德國它被叫做“漁夫打擂”:兩艘船對開,雙方船上的人分別用長竿子試圖把對方船上的人打下水去。[18]與其他貴族社會一樣,狩獵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擲矛和射箭,投鏢(打鳥)和扔索套(捕公牛)技術至關重要。
這些運動專案中的大多數後來在整個地中海區域廣為傳播,因此人們要問,後來的文明——如克里特島的米諾斯或希臘文明——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過埃及文明的影響。[19]雖然許多從古埃及流傳下來的證據——大多數銘文和藝術作品是頌揚諸神或法老的,或是與死亡祭儀有關——來自禮儀範圍[20],但希臘人仍然視其為體育比賽。在最早的希臘文本中,如荷馬,就有關於法老的射箭藝術的記載。哈利卡那索斯(Halicarnassus)的“史學之父”希羅多德,在西元前5世紀中葉親自去過埃及,曾報導過那裡的各類比賽和體育儀式。此前一個世紀,甚至有一個由奧競會組織者組成的代表團被派往智慧的埃及人那裡,“以便聽取他們對奧競會競賽規則的評價”。


古希臘運動:嘴的僕人?還是城邦英雄?

羅馬的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Vitruv) 嘲笑運動與運動員的百無一用時說,一位運動員在奧林匹亞的某次競賽中能夠保持不敗紀錄,這對人類究竟有何益處?
維特魯威是在秉承一種悠久的運動批評傳統。從哲學家柏拉圖開始,就曾懷疑專注於肌肉的功用可能會阻礙才智的養成。希臘劇作家歐裡庇得斯在其劇作《奧托呂科斯》(Autolykos)中譏諷運動員,說他們因需要大量卡路里而成了“嘴的僕人”和“胃的奴隸”。他認為,希臘公民更該注意讓自己的城邦有好的統治,而不是不斷成群結隊地湧向奧林匹亞,在那裡向那些吃貨們歡呼喝彩。出於純粹的平民主義,政治家們不去促進人類的真正美德,而是允許這類胡鬧繼續下去。
與古典時代晚期不同,當時的人並非出於宗教原因批評運動文化,因為這些競技比賽是在敬神節(Panegyris)期間在宗教敬拜場地為了對諸神表示敬意而舉辦的。奧林匹亞大概最初就是一個地方性的祭禮場所。自西元前11世紀始,人們就用動物作犧牲來供奉神明,多用牛和馬,也有用羊和狗的。在古典文獻中也總是提到這一帶土地十分肥沃,在古希臘——與許多其他文化一樣——土地肥沃被視為諸神的饋贈。順理成章,這裡尊崇的是主掌豐收與生育的女神:阿爾忒彌斯(Artemis)或阿佛洛狄忒(Aphrodite),得墨忒耳(Demeter)或大地之神蓋婭(Gaia)。最晚從西元前7世紀開始,奧林匹亞就成了宙斯(Zeus)的聖地。除了宙斯神廟外,這裡也敬奉其他神明,但這些神明的廟堂都是後來才建成的,比如赫拉(Hera)或神的兒子大力士赫拉克勒斯(Herakles)的廟堂。

慕尼克的古代史學者克利斯蒂安•邁爾(Christian Meier)在闡釋奧林匹亞競技遊戲的意義時,是從關注希臘文化的幾個特點著眼的。希臘文化的突出特點就是城邦,這些城邦非常在乎其政治獨立性。即使在西元前8世紀希臘殖民時代,當環地中海和黑海建立起許多新城市時,希臘人也未建立大帝國,而是通過政治上和軍事上的聯盟來抗擊城邦的內外敵人。獨立的城邦需要溝通場所,以保持其文化共性。諸神的聖殿便為他們提供了這種場所。偏遠的奧林匹亞的優勢在於,它的崛起讓希臘各城邦都無法占地利,其聖地地位在全希臘受到承認。[4]引人入勝的體育比賽提升了聖地的聲望,反之亦然。無論是在古老的貴族文化中,還是在民主時期,公眾和競技比賽在大希臘(Magna Graecia)都起著重要作用。各城邦的競爭與其說是通過戰爭,還不如說是通過體育競賽來進行的。文化史學者雅各•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認為競賽體現了希臘文化的本質特徵,從而塑造了競爭這一概念,他認為這是希臘文化的原動力:抗爭、公開競賽、成就、志向。

希波戰爭時,在最後時刻,雅典、斯巴達和科林斯結盟,使戰爭發生了轉機,首先在薩拉米斯(Salamis)海戰中取勝,然後於西元前479年在普拉提亞(Platäa)再勝。得勝將軍提米斯托克利(Themistokles)於西元前476年參觀了奧林匹亞,在那裡他被人們當作英雄來擁戴,很多運動員因被他搶去了風頭很惱火。由於只有通過聯合行動才成功地抵抗了來自波斯的危險,人們想出一個主意,在奧林匹亞的宙斯聖殿設立一個仲裁法庭,來和平解決希臘內部的糾紛。考古挖掘出的文獻中就找到西元前476和472年的兩個沖裁判決。
奧林匹亞成為所有希臘人和睦相處的象徵。在此背景下奧競賽首次出現術語“神之和平”(Ekecheiria [握手言和])。西元前476年在歷史上是奧林匹亞聖殿的關鍵年。這一年的意義在於人們開始興建全新的宏偉的宙斯神廟,在後來的幾百年中它會成為奧林匹亞的聖地。



古希臘時間:奧林匹亞運動會紀元

隨著希臘向地中海區域殖民和抵禦外敵越來越需要政治上的協調,一個共同的參照系就顯得不可或缺了。歷史學家修昔底德用伯羅奔尼薩斯戰爭的開始來協調不同的希臘紀元。生活在西西里陶爾米納(Tauromenion)和雅典的希臘歷史學家提馬埃烏斯(Timaios)將西元前300年的絕對零點時刻與一份奧競會獲勝者名單聯繫在一起,從而開創了以奧競會紀元的先河。不久,數學家和史學家昔蘭尼(Kyrene)的艾拉托斯特尼(Eratosthenes)就用臆想的奧競會之起始時間來紀元。自從西元前776年奧競會定期舉行後,人們就找到了一個獲得公認的參照框架。歷史學家桑索理努斯(Censorinus)和瓦羅(Marcus Terentius Varro)甚至用第一次奧競會的舉辦來標識絕對紀元。這樣奧競會就成為整個希臘史學的基礎,其重要性遠遠超出原來的祭祀節日或泛希臘體育賽事,如所謂的西元前276年的《奧競會年鑒》(Olympische Chronik)所記載的。[8]奧競會的開始作為時間長河中的中流砥柱,在希臘紀元中所發揮的作用相當於基督教紀元中基督的誕生。甚至羅馬人在協調希臘和羅馬帝國紀元時,也使用古典的奧競會紀元。此奧競會紀元方法流行了數百年,直到古典時代晚期它都影響著人們的時間概念。


體育一開始就和商業曖昧:人民的體育,人民的生意

泛希臘、區域和地方比賽數目之多,以及體育設施的數量和品質都表明,在古希臘體育不是小眾的事情,而是必須彙集大量訓練有素的年輕男子。這支隊伍絕不局限於一定的社會階層,如青年貴族或下層市民。哲學家柏拉圖就建議所有的年輕人——當然他指的是男子——參加五項全能比賽,這意味著必須定期參加跑、跳、投擲和摔跤訓練。競技教師還必須掌握心理學和雄辯術。系統培訓(Gymnastikos)當然需要專職教練(paidotribai)。詩人品達列舉了五種競技體育專家。在古希臘晚期流行一種被叫做“四體系”(Tetradensystem)的訓練方法,四天為一個單元,訓練強度各有不同,同時運動員還要吃規定的運動飲食(anankophagia)。希臘的體育場顯然對公眾開放,在羅馬,群眾性體育運動則是在巨大的露天公共溫泉浴場和帝國時期的私人浴場進行的。這些地方開展的首先是球類遊戲,當時還沒有各類專用的球類運動場。[30]
公眾對體育賽事極感興趣。西元前5世紀觀眾座位就已經是階梯式逐漸升高的了,以便所有的人都能看到運動員。而在下一個世紀,至少體育場的看臺都是由石材搭成的。至於觀眾對體育所表現出的熱情我們知道許多例子,一個有代表性的是來自利姆諾斯(Limnos)島的詭辯家菲洛斯特拉托斯(Philostratos)的描述:“他們尖叫,從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來,這裡有人高舉雙手,那裡有人從地上一躍而起,還有人高興得和鄰座抱在一起,因為真正令人興奮的比賽,觀眾是不會保持鎮靜的。”[31]這位作者本人就得到過殊榮,雅典市為他在奧林匹亞塑了全身像。[32]菲洛斯特拉托斯著有“論希臘人競技”的論文,重點描述奧林匹亞競技會,但與其上述形象化描述不同,該論文很長時間僅以片斷的形式流傳下來,直到19世紀全文才被重新發現。這篇論文的寫作時間得以確定,因為文中提到成績斐然的運動員喜力克斯(T. Aurelios Helix),他曾是213和217年的奧運冠軍,219年他又摘取了羅馬卡比托利歐(Kapitolien)運動會的雙料冠軍。[33]
體育熱的持續不僅導致體育設施的興建,也出現了“體育用品製造業”,此行業製造比賽和訓練必需的器械。如果說跑步時——因為運動員是裸跑——還不需要什麼裝飾品,五項全能中跳遠的情況可就不一樣了。帶把手的助跳器(halteres)是專門為跳遠製作的。考古發掘出的文物表明,這種助跳器有鉛質或粘土的,其重量在1.5和4.5公斤之間。同樣,鐵餅也是純粹的體育器材。它們——在形狀相似的情況下——重1.4至4.8公斤。估計在同一場比賽中,運動員使用的鐵餅是一樣重的。標槍比賽中使用的標槍比戰爭中使用的長矛要輕得多,它們大約有指頭那麼粗,長度相當於身長,其頂端被磨鈍,以免發生意外。



羅馬的野蠻:角鬥士遊戲
在社會學意義上,如果試圖從一種遊戲或某種特定的運動項目來解釋一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如希臘的奧競會、巴厘島的鬥雞或是美國的棒球比賽(見引言)——那羅馬帝國的角鬥士遊戲(Gladiatorenspiele)[此詞來源:gladius=劍;gladiator(角鬥士)=劍客]則是不二選擇。在羅馬帝國的核心部分和外省,大鬥獸場(Kolosseum)及其他圓形競技場與圓形劇場(Amphitheater)首先是為這種遊戲建造的。許多羅馬作家質疑希臘競技賽或是羅馬戲劇,但即使在共和時期,更不用說在帝國時期——除了哲學家塞內卡[45]外——沒有著名作家拒絕過角鬥士遊戲。甚至連古羅馬晚期的基督教作家也不例外。雖然他們擔心角鬥士的靈魂能否得救,但卻不敢撼動角鬥士遊戲,因為它是羅馬眾口一詞受到稱讚的偉大遊戲。但是,這種遊戲到底為什麼這麼吸引人呢?它究竟是什麼樣的遊戲呢?
角鬥士遊戲(munera [穆內拉],拉丁文munus的複數形式,=禮物)大概起源於羅馬之前的伊特魯裡亞。為了榮耀死者,伊特魯裡亞人的殯葬儀式包括“死亡遊戲”。輸家必須付出生命作代價,穆內拉在一定程度上是獻給神明的祭品。後來這種遊戲變成了送給參加紀念活動者的禮物,再後來更成為給公眾的禮物了,輸家也並非一定要死了。它們純屬私人創意,從來都不是官方祭禮的組成部分。西元前264年,羅馬的一次葬禮上有三對角鬥士互相廝殺,這是最早的角鬥記載。這種習慣受到青睞並首先由貴族採納,各家族之間爭相舉辦場面最壯觀的角鬥士遊戲。西元前216年舉行的李必達(M. Aemilius Lepidus)的葬禮上,在廣場上搏鬥的角鬥士已經達到22對。根據維特魯威的見證,約西元前200年在羅馬廣場改造時就已經考慮到舉辦角鬥士遊戲的需要了。[46]凱撒(Gaius Iulius Caesar)於西元前46年為慶祝其勝利所舉辦的角鬥士遊戲,無論從品質上還是其輝煌程度上都是登峰造極的。這場慶典是以其妹妹的葬禮為藉口舉辦的。羅馬角鬥士遊戲的舉辦者其實對其祭禮緣由並不感興趣,相反,他們讓此遊戲與葬禮脫離了關係,而是用它來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如果他們競選某個重要職位(市政官、財務官、行政長官)的話。
在共和時期角鬥士遊戲的重要性已有增加,這在以下措施上可見一斑:自西元前105年起,為了提升部隊的鬥志和效率,角鬥士被接納為羅馬軍團的教官。西元前42年開始,一些地方行政官開始允許在官方舉辦的活動中插入角鬥士遊戲。西元前22年,首位羅馬皇帝奧古斯都重新頒佈了全國所有大型活動的實施辦法。他規定,角鬥賽每年由行政長官組織舉辦,參加的角鬥士數量不得超過120對,以結束舉辦者間的割喉式競爭。至此,角鬥士遊戲與葬禮的關係正式終止,它成為羅馬人的民族體育,這種國家娛樂項目為羅馬的節日日曆提供了框架。克勞狄(Claudius)皇帝最終將舉辦年度角鬥士遊戲的工作委託給財務官委員會。西元80年,圖拉真皇帝為慶祝戰勝達契亞(Daker)人舉行的角鬥士遊戲無疑是成本最高的,123天內投入了1萬名角鬥士。[47]
帝國時期說起“麵包和娛樂”,娛樂首先指的就是角鬥士遊戲。為什麼這種遊戲對羅馬人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角鬥士實際上是由一些這樣一些人充當的:即奴隸、戰俘和重罪囚犯。當然也有志願者,他們宣誓在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接受一種類似奴隸的身份。他們這樣做有時是有難言之隱,但更多情況下是出於冒險欲望,想一舉成名。志願者和其他角鬥士一樣要在訓練營接受培訓,其中規模最大的是羅馬的ludus magnus(大角鬥培訓學校),它可同時容納2000名角鬥士。此外,帕加馬(Pergamon)、亞歷山大和卡普阿(Capua)亦有大型角鬥士學校,但僅羅馬一地就擁有其他幾個培訓中心。角鬥士們不是業餘愛好者,而是訓練有素的職業鬥士。這些體魄健壯的運動員魅力無比,有婦女為了角鬥士寧願拋棄原有的家庭。這項運動本身也非常有吸引力,以致一些羅馬上流社會成員願意以角鬥士身份出場。年紀較老的皇帝提比略(Tiberius)把所有自願充當過角鬥士的騎士階層和元老院成員從羅馬驅逐出去,然而,年輕的皇帝康茂德(Commodus)作為一國之君甚至親自上了擂臺,因為他想“讓競技場贏家的光彩再沾些帝王氣”。[48]無論是用捕網(retiarii )和三叉戟的運動員,還是用短劍和圓盾(mymillones )的運動員,進行這種搏鬥其實都是冒著生命危險的。他們可能終生致殘,在自願棄權情況下——每個角鬥士都可以舉手中斷搏鬥——由角鬥場的觀眾決定角鬥士的生死。他們並非總是投票讓角鬥士去死,這一點從一位角鬥士的墓碑上可以看出,這位名叫弗拉摩(Flamma)的角鬥士曾四次獲釋,但他一直沒有放棄做角鬥士。在他位於西西里的墓碑上寫著:“弗拉摩,輕裝角鬥士,活了30年,參加過34次角鬥,贏了21次,平了9次,輸了4次,他是敘利亞人。德里卡圖斯( Delicatus)讓人立此碑紀念他這當之無愧的戰友。”[49]
對奴隸、罪犯和戰俘而言,被光榮釋放的激勵——如果他們存活3年以上,就保證能獲得自由——通常卻只是個模糊的前景。因為作為角鬥士每年必須大約贏得兩到三次博鬥,這意味著在賽場一共要勝出六至九次。此後還得在訓練營再服務兩年,但不用再去角鬥場。作為獲釋者他們是享有最低權利的公民,不能擔任公職或服兵役。這種限制的原因之一是:成功的角鬥士——猶如今天的體育明星——人氣太盛,又擁有財富,會成為一種政治因素。作為英雄他們體現著羅馬民族的美德。能夠獲勝的角鬥士擁有勇氣和勇敢、紀律和戰術、推斷力以及視死如歸的精神,這正是羅馬秩序優於其敵人的地方。遊戲的組織者和觀眾在獲勝者身上尋找認同,用他們的英雄行為驗證自己的想像。遊戲自然是為了提供娛樂,但同時觀眾在共同經歷的驚心動魄以及隨後的評判儀式中又可以體驗一種歸屬感,即對羅馬、皇帝或各省精英的認同。也正是因此,角鬥士搏鬥——連帶其相關建築競技場——能夠在整個羅馬帝國傳播。它與羅馬帝國是並榮並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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