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節】 單本79折,5本7折,優惠只到5/31,點擊此處看更多!
新民說 誰是真凶:清代命案的政治法律分析(簡體書)
滿額折

新民說 誰是真凶:清代命案的政治法律分析(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46 元
定價
:NT$ 276 元
優惠價
87240
領券後再享88折起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7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研究了三個相互交叉的話題:命案、疑案與冤案,包括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春阿氏殺夫案、三牌樓冤案等清代著名命案,以清季冤獄的產生與平反的案件為樣本,著力揭示其中存在的重重黑幕,進而分析和解讀這些案件最終得以平反的各種因素——司法政治、司法技藝以及社會網路的隱秘故事,旨在勾勒中國式的“超越合理懷疑”的獨特意義與程式結構、清代中國的司法制度及其運作實踐、清代命案的駁審程式及其特點、審理死刑“疑難案件”的法律制度與操作技藝等。

作者簡介

徐忠明,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研究領域: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比較法律文化。學術成果有《法學與文學之間》《思考與批評:解讀中國法律文化》《案例、故事與明清時期的司法文化》《情感、循吏與明清時期司法實踐》《<老乞大>與<樸通事>——蒙元時期庶民的日常法律生活》等。另外,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中外法學》等發表學術論文百余篇。
杜金,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領域:中國法制史、法律文化、司法倫理學。著有《傳播與閱讀:明清法律知識史》等。

名人/編輯推薦

冤案是如何煉成的:命懸一線,是誰從劊子手的刀下解救了他?橫尸街頭,和尚道士為何要置他于死地?弱質女流,究竟埋藏了什么樣的殺夫真相?誰是真兇?清代冤案是如何煉成的?什么是中國式“超越合理懷疑”?
好玩與盡心:如作者所言:“好玩是我們的研究動力,盡心是我們的研究態度。”你可以從中看到很多有趣的公案故事,從而體會清代中國的司法實踐及其蘊含的文化意義。

可讀性與學術性:追求學術性與可讀性之間的相得益彰。為此,本書配上了若干插圖,以使文字敘事、學理分析與圖像之間能夠產生關聯性的意義張力。

目次

◎徐忠明、杜金
超越合理懷疑:一起清代命案的司法理想
◎徐忠明、杜金
楊乃武冤案平反的背后:社會文化考察
◎徐忠明、杜金
臺前與幕后:解讀一起清代命案的真相
◎徐忠明
刀下留人:河南王樹汶案的黑幕與平反 
◎杜金
冤獄與平反:清末江寧三牌樓案鉤沉
◎徐忠明、杜金
案件的政治學:大司寇薛允升的司法技藝
◎徐忠明
辦成疑案:春阿氏殺夫案的制度與操作
附錄

◎徐忠明、杜金
超越合理懷疑:一起清代命案的司法理想

◎徐忠明、杜金
楊乃武冤案平反的背后:社會文化考察

◎徐忠明、杜金
臺前與幕后:解讀一起清代命案的真相

◎徐忠明
刀下留人:河南王樹汶案的黑幕與平反 

◎杜金
冤獄與平反:清末江寧三牌樓案鉤沉

◎徐忠明、杜金
案件的政治學:大司寇薛允升的司法技藝

◎徐忠明
辦成疑案:春阿氏殺夫案的制度與操作

附錄
表 1: 申報 楊乃武案相關報道索引( 1874 -1877)
表 2: 申報 三牌樓案相關報道索引( 1878 -1883)
表 3:王樹汶案歷審官員名單

顯示全部信息

書摘/試閱

楊乃武冤案平反的背后:社會文化考察

 

從“小白菜”到楊乃武:主角變化的背后


發生在清朝同光年間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由于案情曲折復雜,不僅在當時聳動朝野、家喻戶曉,而且至今仍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一百多年來,有關該案的文學、戲曲、影視作品和學術研究成果層出不窮,幾乎無一例外地都以楊乃武作為該案的第一主角。然而在案發當時,“小白菜”葛畢氏才是真正的主角。首先,從案件的發生過程來看,余杭知縣劉錫彤在認定葛品連是因砒霜中毒而死后,當即傳喚葛畢氏進行訊問。按照現代刑事訴訟法的概念來看,唯有葛畢氏才是最初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是在其熬刑不過的情況下,作出與楊乃武系因奸情謀害親夫葛品連致死的供述,第二主角楊乃武才作為“共同被告人”登場。當然,出場的時間順序并不足以說明問題。接下來的一點或許更為重要:就該案而言,即使葛畢氏確實與楊乃武因奸起意,共謀殺死葛品連,然而由于身份上的差別,兩人犯罪的嚴重程度和導致的后果也是不同的。葛品連是葛畢氏的尊親屬,因此葛畢氏的行為屬于以卑犯尊。根據《大清律例》“殺死奸夫”條規定:“其妻妾因奸同謀殺死親夫者,凌遲處死;奸夫處斬(監候)。” 又據《條例》補充規定:“凡奸夫同謀殺死親夫,系奸夫起意者,將奸夫斬決。”
可見,無論葛畢氏屬于主謀抑或從犯,她的犯罪和處罰程度都比楊乃武來得嚴重得多。最后,亦是最具有說服力的一點,體現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制作的各種公文對該案的定性上。也就是說,雖然后人普遍將此案稱為“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但是從案發當時的往來公文表述中可以看出,案發之初葛畢氏才是該案的第一主角,承審官員普遍將該案定性為“葛畢氏毒斃本夫案”。
然而,正是在這些公文中,對案件的表述卻出現了一些微妙的變化。
我們先看第一點變化。雖然我們無法找到該案在州縣審理的原始卷宗,但是通過同治十二年十二月浙江巡撫楊昌濬的題本可以推測,余杭知縣劉錫彤、杭州知府陳魯最初在審理過程中可能都將該案定性為“民婦葛畢氏與舉人楊乃武通奸,將本夫葛品連謀毒身死一案”。可是在楊詹氏二次京控之后,對該案的定性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態度或表述。以刑科掌印給事中王書瑞為代表的一派,將案件定性為“葛畢氏毒斃本夫葛品連,誣攀舉人楊乃武因奸同謀一案”;而以楊昌濬、胡瑞瀾為代表的浙省官員,則依然堅持原先的立場,傾向于使用“楊乃武因奸商同奸婦葛畢氏毒斃本夫葛品連一案”“葛畢氏因奸毒斃本夫葛品連一案”之類的表述;諭旨對案情的判斷,則多隨奏折內容而變動。這種字面上的變化,至少反映出案件在同治十三年楊乃武家人的兩次京控后發生了微妙的轉折,即,官員對于楊乃武究竟是葛畢氏的同謀抑或被其誣攀,已經產生了明顯的分歧。不過,隨著案件的進展,諭旨和刑部奏折都選擇將該案籠統概括為“葛畢氏毒斃本夫案”,也為不少奏折所轉引;直至刑部提驗葛品連尸骨、真相大白后方改為“葛品連身死一案”。
至于第二點變化,則更加微妙,也更耐人尋味。光緒元年十月三十日的刑部奏折在談及此案時,乃引據十五日上諭中“浙江余杭縣民婦葛畢氏毒斃本夫葛品連,誣攀已革舉人楊乃武因奸同謀”以及十八日上諭中“浙江民婦葛畢氏謀斃本夫一案”的說法,并將案情概述為“已革舉人楊乃武因奸商同奸婦葛畢氏謀毒本夫葛品連身死”;此外,再沒有使用其他表述。而軍機處在抄錄該折時,則將呈奏事由標注為“遵議楊乃武案請飭覆訊由”。與此類似,在光緒元年十二月十四日的都察院奏折中,僅轉錄了上諭所謂“民婦葛畢氏因奸毒斃本夫葛品連”之說;但軍機處錄副奏折卻以“奏為中書汪樹屏等呈訴楊乃武案覆訊回護請飭部審辦由”作為其事由標記。僅就這兩條標注來看,在當時的政治場域中,楊乃武已經逐漸轉變為該案的核心人物,并被軍機處司員視作案件的代指和標簽;相反,原先的第一犯罪嫌疑人葛畢氏,在這兩份錄副奏折的事由標注中卻消失不見了。
楊乃武在該案中的這一地位變化,還更為充分地體現在一些奏折的內容當中。例如,戶科給事中邊寶泉在奏折中使用了“此案楊乃武是否屈抑”“于吏治民生均有裨益,非徒為楊乃武一人昭雪已也”這類措辭,而不是“楊、葛是否屈抑”“為楊、葛二人昭雪”。都察院亦奏稱:“楊乃武被誣冤抑,眾口一詞。楊乃武自到案至今,屢受極刑,從未供認。”可見,楊乃武已經蛻變成為本案的第一被告人。
從事后來看,雖然此案的最終結局,是楊乃武和小白菜的冤情得以昭雪;然而,在案件的進程中,卻是通過凸現楊乃武之冤抑來推動案件的平反。可以說,楊乃武在這一過程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而葛畢氏則逐漸被淡化。在某種意義上,葛畢氏已經慢慢轉化為證人的角色,她在案件后期最為主要的作用,就是證明楊乃武與她之間是否存在奸情,以及楊乃武是否主使她投毒。如若這樣,那么在葛畢氏的口供中,楊乃武已經逐步成為這起謀殺親夫的共同犯罪的主謀,亦即“造意者”。根據《大清律例》“共犯罪分首從”之規定:“凡共犯罪者,以造意(一人)為首(依律斷擬)。隨從者減一等。”果真如此的話,本案若以“楊乃武因奸起意唆使葛畢氏毒斃葛品連”為訴訟事由,倒是完全準確的定性。這時,葛畢氏反而只是一名聽任教唆的“共犯”或“從犯”。當然,細細體味上引律例的意旨,對楊乃武來說,如果由他造意謀殺葛品連,則處以斬立決;如果由葛畢氏起意謀殺的話,則處以斬監候。相反,對葛畢氏而言,無論是首謀抑或協從,均要凌遲處死;除非“奸夫自殺其夫者,奸婦雖不知情”,才能降為絞監候。據此,葛畢氏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位置的變化——造意還是協從,對她的量刑結果不會產生任何不同的影響。可見,衡諸本案的事實(楊乃武被葛畢氏誣攀而牽連涉案)和相關律例規定,葛畢氏都可能是第一被告。
但問題是,為什么楊乃武成為本案的第一被告了呢?此乃本文的核心問題之所在。不過,我們暫且撇開這一問題不作深論,還是回到本案的其他敘述話語上來,進一步考察本案主角的變化問題。
對楊乃武在本案中地位的變化,公共輿論的反應則更為明顯。例如,在清季輿論界廣有影響的《申報》,曾經連續四年對此案進行了跟蹤報道,這對案件平反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
在1874—1877年間出版的《申報》中,筆者共計查找到103篇與楊乃武案相關的報道;其中,約有54篇新聞,24篇時評,2篇叩閽底稿轉錄,1篇公呈轉錄,22篇奏折諭旨轉錄(其中14篇載于《申報》附張之《京報全錄》)。在上述78篇新聞和時評中,大多數是以楊乃武為核心人物來展開的。內容暫且不論,僅單獨以“楊乃武”“禹航生”或“楊氏案”為標題的就有17件。
而在標題中出現“葛畢氏”的報道和評論,僅有5件。相比之下,在公共輿論所表述的文本中,楊乃武成為此案當然的主角。人們對他的關注,已經遠遠超過了對案件性質起著決定作用、本應成為主角的“小白菜”葛畢氏。
足見,案發當時的第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葛畢氏,在官方文本中逐漸被淡化,最終蛻變為一個隨附性的角色,而“罪行”不及她嚴重的“共犯”楊乃武,在案件中的位置反而不斷上升,甚至在輿論所描述的文本中已經成為絕對主角。個中原因又是什么?一個顯而易見的直接原因在于,楊乃武及其家人一直在努力推動著冤案的平反,從而促使楊乃武逐漸成為這個案件的焦點人物。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240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