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滿額折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中國政治思想通史‧秦漢卷(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125 元
定  價:NT$ 750 元
優惠價:87653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19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自秦建立大一統帝國,中國歷史進入帝制時代,兩漢正是中國帝制體制及其統治思想趨于定型、穩固和成熟的時期。而隨著大一統帝國的建立和穩固,政治思想亦為之一變,即由先秦諸子道術分裂的“思想自由”狀態轉變進入一個思想和政治一元獨尊的統制體制。在歷經秦朝思想御用化的洗禮之后,為了回應他們所處時代的生活環境及其問題,兩漢時期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們努力以其“有限的自由”致力于政治思考的事業,本書便試圖展現這一思考的歷史畫卷,主要包括:漢初黃老思想的試行與思想家的過秦之論和治安對策,西漢中期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天人之學和鹽鐵之議,西漢后期政治文化思潮的演進與王莽的全面復古改制實踐,儒家政治觀念的經典化與社會意識化,東漢前期讖緯化的經學政治觀與懷疑論,東漢后期的名教思潮與政治反思思潮,以及早期道教《太平經》的政治思想等。

作者簡介

林存光,1966年生,山東濟寧人,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10年入選北京市新世紀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主要從事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哲學、儒家政治哲學與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儒教中國的形成——早期儒學與中國政治文化的演進》、《歷史上的孔子形象——政治與文化語境下的孔子和儒學》、《儒家式政治文明及其現代轉向》(主編)、《孔子評傳》(合著)、《與權力對話——儒家政治文化》(合著)、《孔子新論》等。

目次

導 論 政治的發展與政治理念的演進
第一章 王權支配與思想的御用化
第一節 主題與變奏——“王權支配社會”釋義 37
第二節 秦朝君臣的創制立法與歷史選擇——帝王專制與思想的御用化 54

第二章 漢初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歷史反思與統治策略的調整和改變
第一節 漢初政治與黃老思想的試行 64
第二節 陸賈與《新語》的政治理念 70
第三節 賈誼與《新書》的治安論 86
第四節 晁錯及其時務對策 107
第五節 小結:漢初政治思考的含義與特點 114

第三章 漢家統治思想的重新選擇與確立——學術思想的綜合與政治思維的轉換
第一節 儒道兩家的思想綜合與意識形態之爭 121
第二節 劉安與《淮南子》的無為政治思想 130
導 論 政治的發展與政治理念的演進 
第一章 王權支配與思想的御用化 
第一節 主題與變奏——“王權支配社會”釋義 37 
第二節 秦朝君臣的創制立法與歷史選擇——帝王專制與思想的御用化 54 

第二章 漢初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歷史反思與統治策略的調整和改變 
第一節 漢初政治與黃老思想的試行 64 
第二節 陸賈與《新語》的政治理念 70 
第三節 賈誼與《新書》的治安論 86 
第四節 晁錯及其時務對策 107 
第五節 小結:漢初政治思考的含義與特點 114 

第三章 漢家統治思想的重新選擇與確立——學術思想的綜合與政治思維的轉換 
第一節 儒道兩家的思想綜合與意識形態之爭 121 
第二節 劉安與《淮南子》的無為政治思想 130 
第三節 董仲舒與《春秋繁露》的天人之學及其政治觀 170 
第四節 小結:政治思維的轉換與漢家統治思想的重新確定 224 

第四章 西漢中期的政治思想論爭——鹽鐵之議與《鹽鐵論》中的思想博弈 第一節 鹽鐵之議的緣起與性質 231 
第二節 鹽鐵之議的政治含義及其歷史環境分析 238 
第三節 鹽鐵之議的主要議題與政見分歧 256 
第四節 小結:鹽鐵之議的時代特色與思想史意義 271 

第五章 西漢后期政治文化思潮的演進與王莽的復古改制 
第一節 皇權的性質與帝國的危機 274 
第二節 西漢后期政治文化思潮的演進 285 
第三節 從思想觀念到政治實踐:王莽的復古改制 319 

第六章 儒家政治觀念的經典化與社會意識化 
第一節 “五經”崇拜與神圣化 362 
第二節 漢代政治中的儒家精神 368 
第三節 《春秋?公羊傳》中的“大一統”政治思想 381 
第四節 忠孝觀念的社會意識化 391 
第五節 經學思維方式與儒學之分化 401 

第七章 君權的合法性理論與君權調節論 
第一節 君權合法性與天、圣、道、王的相通和相輔 418 
第二節 君主稱謂與帝王權威的壟斷性 425 
第三節 道義制約君主論 437 
第四節 罪己詔中的政治調節觀念 444 

第八章 東漢前期讖緯化的經學政治觀與懷疑論 
第一節 東漢初期劉秀集團的“柔道”與集權思想 451 
第二節 漢代緯書中神、自然、人一體化的政治觀念 458 
第三節 《白虎通》神化王權與三綱五常的政治思想 469 
第四節 王充對漢代經學統治思想的懷疑與批判 501 

第九章 東漢后期的名教與政治反思思潮 
第一節 東漢名教思潮 516 
第二節 東漢末年黨錮與清議思潮 525 
第三節 東漢末年的政治批評與反思思潮 530 

第十章 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的政治思想 
第一節 一部政治性極強的早期道教經典 568 
第二節 “王治太平”的政治理想 574 
第三節 君主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與永恒性 583 
第四節 重民、任賢、納諫、慎刑的治國之道 592 

結束語 604 
主要參考文獻 607 
附錄一 思想、社會與歷史——劉澤華先生的“王權主義”說評析 613 
附錄二 王權主義與中國傳統社會形態論 
——劉澤華先生的中國史觀述要及相關爭議評析 632 
后 記 653

顯示全部信息

書摘/試閱

秦朝君臣的創制立法與歷史選擇——帝王專制與思想的御用化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掃滅六國,建立了家天下的一統王朝,然而,暴政使它短命而亡。秦漢之際,匹夫之人、豪杰之士、六國貴族紛紛群起反叛,以至帝祚興革嬗變,頗為倏忽驟疾,令漢家太史公大為感懷慨嘆。然而,以今人眼光來看,最值得史家注意的,不僅是一種人事的興革及其關于它的合理解釋的問題,即在王朝興替之際誰能并何以能最終贏得勝利而成為“受命而帝”的統治者,而更為重要的是,在王朝興替的歷史風云過后,人們是怎樣進行歷史的反思并作出一種意識反應的,又是什么東西經過過濾、篩選和修正最終積淀下來成了一種穩固持久而影響深遠的歷史遺產?從人們對于其所處時代的生活環境所作出的充滿歧義的意識反應,我們可以充分透視該時代生活環境的問題性,以及哪一些或某一種主導性的意識反應何以會構成這一時代的“變遷的環境之中的動因之一”。而相對于人們充滿歧義和問題性的意識反應而言,一種制度性的東西則成為一種“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讀通鑒論》卷一《秦始皇?變封建為郡縣》)的最重要的歷史遺產,那就是“郡縣之制”。而且,不只是“郡縣之制”,事實上秦帝國整個的以皇權為中心的政治架構及其專制主義精神,也都成了此后時代的似乎是“理有固然”而“勢所必至”的歷史趨向。 
經過長期的兼并戰爭成功地完成了統一大業之后,秦朝君臣一方面既要進行前無古人的、開創性的創制立法,而另一方面也須在歷史傳統與現實需要、新舊制度以及各種對立和沖突的思想觀念之間進行一系列重大的歷史性抉擇;一方面既要充分凸顯自己超邁古人、凌駕于一切之上的功德與權威,而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憑空造作而不得不有所憑借。在秦朝君臣的創制立法和歷史選擇中,可以說充斥著古與今、諸子的不同政治理念、君臣上下意志之間的強烈緊張感,而最終帝王專制的意志戰勝了一切,而思想則淪落為一種純粹御用化的工具,且其影響并非限于一時一世,誠為我們所當深切反思的政治史和思想史的重大歷史課題。下面,我們將主要考察一下秦始皇和李斯君臣的作為以及從中所透顯出來的他們的政治觀念。他們的作為和政治觀念之所以值得我們首先給以重視、考察和闡述,并非因為他們是有著自己獨到見解的政治思想家,而是因為他們不僅是大一統早期帝國有作為的暴君與酷相的第一代典范,更是因為他們的創制立法和政治觀念既為后世的帝制中國所基本接受、繼承和延續下來,成為后世較有理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主要批評反思的對象。 

一、秦朝君臣的創制立法實踐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朝君臣于統一之后所進行的創制立法和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的歷史選擇主要有如下數端。 
一是創制“皇帝”的名號。秦王嬴政于“初并天下”之際,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更改名號,要臣下議定“帝號”,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和廷尉李斯等提出以上古最貴之“泰皇”為帝王“尊號”,秦王最后決定“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并采納了李斯等人“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的建議,而且,追尊其父莊襄王為“太上皇”,取消“謚法”,自居為“始皇帝”,而欲“后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二是“推終始五德之傳”。秦始皇采用并改造戰國陰陽家鄒衍的五德終始之說,依五行相勝之序推演、厘定秦朝運統,以周為火德,代周而帝有天下的秦當為水德,故“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而且,以合乎水德之數作為奉行法家任法為治的政治理念的正當與合理的根據,所謂“剛毅戾深,事皆決于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后合五德之數。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三是“變封建為郡縣”。在這一點上,秦始皇與李斯君臣可謂心心相印而意堅定,毅然決然地開創了一個“法令由一統”的郡縣帝國的新時代。于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郡縣之民更其名為“黔首”,而且,“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四是禁止私學,徹底貫徹韓非“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治道理念。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當博士齊人淳于越建議始皇“師古”,即應效法殷周而分封子弟功臣時,已升遷為丞相的李斯借機發揮而提出了他那禁止私學的政治主張,并得到始皇帝的認可,從而釀成了一場歷史上著名的“焚書”事件。該事件與次年的“坑儒”事件所共同造成的文化浩劫,亦是秦“獲罪于萬世”的主要原因之一。李斯禁止私學的主張如下: 
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 
顯然,“焚書”、“坑儒”事件的發生都有一種故意遷怒于儒家、儒學的意味,然而,這兩大事件的發生亦是事出有因,其更深層的原因乃在于儒、法兩家政治與文化理念上的對立與沖突。誠如蕭公權先生所言:“韓非乃發展法家理論之后勁,李斯為實行法家政術之殿軍。”正是韓非和李斯兩人,雖同出戰國大儒荀子之門,卻成了儒家理論和政治上天敵式的法家代表人物。韓非曾主張:“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于法,動作者歸之于功,為勇者盡之于軍。”這一主張見于《韓非子?五蠹》篇,該篇是秦王嬴政曾經懷著極大的熱忱閱讀過的韓非著作的著名篇章之一。李斯之所以力主禁止私學亦正是要落實韓非在該篇中所提出的上述主張,即為“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掃清道路,所謂“韓非著書,李斯采以言事”(《論衡?案書》)。 
以上四點,可以說是秦朝之政與制影響于后世至深且巨者,而且在進行上述創制立法與歷史選擇的過程中,正是秦始皇帝本人與李斯君臣扮演了主導性的政治角色。他們最為關切的首要問題就是,通過什么方式和途徑來樹立最高統治者(具體來說,就是始皇帝本人)的至尊至貴的權威地位、論證自身進行專制統治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問題。由上述四點可見,他們的具體做法就是:首先通過更改、確定新的名號來樹立統治者的絕對權威。秦朝君臣所更改、確定的主要是兩大名號,一是以“皇帝”來指稱最高統治者,二是以“黔首”來指稱最高統治者直接統治下的郡縣之民。名號乃是一個人身份地位、權力威望的標志和象征,人的身份地位和權力威望正是在一種固定的名號的日常使用中或在反復不斷地對人的重復性稱謂中被認可、確定乃至固化的。不過,名號之間的差異是至關重要的,“皇帝”是一種專屬于最高統治者的個體性的稱謂與名號,而“黔首”則是一種專屬于廣大被統治的郡縣之民的普泛性的稱謂與名號。從秦朝君臣熱衷于這兩大名號的更定上,我們正可以體認他們所致力于建構的一種帝國的新的統治秩序的實質,那就是皇帝對廣大人民的直接的人身支配或一人的專制統治。而為了在皇帝和黔首這兩種身份地位的人之間建立起一種穩固的統治與被統治的關系,秦朝君臣堅定不移地選擇了在帝國疆域內全面推行郡縣制,即在皇帝與黔首之間的支配性統治關系是以郡縣制的制度化關聯為支撐的。而在秦朝君臣的心目中,郡縣之天下又理應是一個“法令由一統”或者“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天下,因此,帝國新的統治秩序的建構過程也就理所當然是一個由“圣王”(事實上是“王圣”)對社會生活秩序進行全面規制的過程。而所謂的“全面規制”,事實上,一方面意味著生活方式的整齊劃一,另一方面就是私學異見和思想自由的完全排除,說到底,也就是最高統治者將一切都置于自己至高無上的專制權力的絕對意志之下。另外,并非不重要的是,秦朝君臣還特別熱衷于為其專制統治尋求某種合理、合法和正當的理據,譬如他們致力于統一大業所獲得的最終也是亙古未有的巨大成功,以及由統一而帶給世人的和平或太平生活,尤其是鄒衍的終始五德之說為他們的合法建制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支撐。 
在筆者看來,秦始皇帝之所以熱衷于巡行天下郡縣,并“刻石頌秦德”,并非僅僅是為了博得個人對歌功頌德和自鳴得意的一種心理陶醉和滿足感,而正是為了向天下之人傳達、貫徹上述做法中所蘊含的種種統治思想和政治理念,換言之,秦朝君臣在他們的石刻頌詞中所主要表達的,并使我們能夠深刻而明白地體味到的,正是上述做法中所蘊含的種種統治思想和政治理念,譬如立“皇帝”名號,以“大圣”自居,制“法”立“義”,天下王有,郡縣天下等等。其頌詞曰: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 
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圣志。 
皇帝作始。端平法度,萬物之紀。……器械一量,同書文字。……應時動事,是維皇帝。……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功蓋五帝,澤及牛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維秦王兼有天下,立名為皇帝……今皇帝并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 
大圣作治,建定法度,顯箸綱紀。……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大矣哉!宇縣之中,承順圣意。 
皇帝明德,經理宇內,視聽不怠。作立大義,昭設備器,咸有章旗。職臣遵分,各知所行,事無嫌疑。黔首改化,遠邇同度,臨古絕尤。常職既定,后嗣循業,長承圣治。 
秦圣臨國,始定刑名,顯陳舊章。初平法式,審別職任,以立恒常。……皇帝并宇,兼聽萬事,遠近畢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皆遵度軌,和安敦勉,莫不順令。黔首修絜,人樂同則,嘉保太平。(《史記?秦始皇本紀》) 

然而,秦始皇帝亦最終死于巡行途中,他的整個帝國及其政治事業也不久就葬送在了他的宮奴趙高、他所信任和重用的酷相李斯以及他那不爭氣的次子胡亥手上。僅僅維持了短短十五年的秦帝國的速亡,也正應驗了英人艾克頓爵士的那句箴言,即“權力腐蝕人,絕對的權力則絕對地腐蝕人”。秦王朝的二世而亡不外是它那專制帝王受到其絕對權力的絕對腐蝕的必然結果,而在這其中,李斯的表現和墮落最是耐人尋味。 

二、李斯的督責之術與思想的御用化 
毫無疑問,李斯算不上是一位有著自己獨到見解的政治思想家,但他卻是奉行和實踐法家的治道理念最得力的行動型的政治實踐家。應該說,他當初是基于一種對戰國并爭局勢、秦國的強大國力和日益迫近的趨于統一的歷史走向的清醒認識,而下定決心選擇西入秦國以建功立業的,而且在輔佐秦始皇“卒成帝業”而統一了六國以及治理統一后的帝國方面是極為成功的。他的成功使他在當時不失為一個杰出的知識與政治精英。然而,當他決定與趙高合謀使胡亥當上秦帝國的二世皇帝時,他便開始走上了一條墮落的不歸路。秦始皇和二世父子在統治思想上都是奉行法家路線的,不過,如果說秦始皇的奉法而治主要在實施對整個帝國社會生活秩序的全面支配、控制和統一規制的話,那么,與其父有所不同的是,二世皇帝卻純粹是為了滿足一己的“肆意極欲”,所謂“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世當政,聽信趙高之言,“行誅大臣與諸公子”,“群臣諫者以為誹謗”,“用法益刻深”,陳涉起事而罪言“反”者,不與公卿廷議決事而“常居禁中,與高決諸事”(《史記?秦始皇本紀》)。李斯眼見二世已難以聽進諫言,而自己又持祿畏罪、心生“恐懼”,故轉而半違心半自愿地迎合專制帝王的意志,所謂“阿二世意,欲求容”(《史記?李斯列傳》)。故當二世責問李斯:“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貴于有天下也。……故吾愿賜(肆)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奈何?”(《史記?李斯列傳》)李斯于是向二世上了一篇著名的關于“督責之術”的書,其文如下: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于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于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于圣人之論矣。夫不能行圣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于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于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于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謚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后能滅仁義之途,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 

我們之所以要將李斯向二世所上的《督責書》不厭其煩地詳引備具于此,不僅是為了分析方便,更重要的是,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從史華慈的思想史概念的意義上來探究政治思想史問題的絕佳范本。就僅有一千多字的《督責書》的內容本身來講,在整個中國政治思想史上它不僅沒有多少分量,而且也缺乏思想性或理論性的原創價值。但從史華慈思想史的概念即人們對于他們本身所處環境的“意識反應”的意義上講,它卻是絕對不容忽視的。在筆者看來,李斯的《督責書》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的更重要的是一種典型的、象征性的價值與意義。通過它,我們可以透視當時的政治精英或帝國官僚對于他們本身所處的政治生活環境究竟作出了一種什么樣的“意識反應”。概概言之,這是一種完全屈服于專制帝王無限膨脹的欲望、專斷的權力意志與恣意妄為的淫威而喪失掉了理性的“意識反應”。 
面對來自聽不進任何諫言而一意孤行地要“肆意極欲”的專制帝王的非理性的強大壓力,李斯終于完全放棄了“格君心之非”的任何希望和努力,而是盡力迎合乃至公然鼓動二世肆情縱恣、獨斷專行和恣意妄為的非理性欲望。從李斯后來身陷囹圄之中仰天而嘆所講的一番肺腑之言以及他心存僥幸的獄中上書來看,他對二世的昏庸不道和他自己的功罪仍然有著相當全面清醒的認識(詳見《史記?李斯列傳》),似乎還未完全良知泯滅或是心智昏亂,但他對于自己上此督責之書而“逢君之惡”的“大罪”卻也只字未提。李斯的表現顯然是令人失望的。李斯最終沒有逃過被具“五刑”、“論腰斬咸陽市”而“夷三族”的個人和家族厄運。可以說,他的個人悲劇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雖是不可避免的,卻也是他自己咎由自取。這樣講絕不是一種對他本人的過分苛責,因為如果他不恃功自負而對二世心存僥幸的話,如果他對當時所處的政治環境及自己不可避免的個人悲劇性命運有更清醒的意識的話,也許他還會作出另外一種可能的選擇,那就是不上《督責書》而選擇沉默,等待命運的公正判決。但是,他沒有,他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了一個昏庸、愚昧而驕恣的專制帝王。“獨制于天下而無所制”,一定要“以人徇己”而絕不“以己徇人”,“滅仁義之途,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這就是李斯在《督責書》中建議二世所行的督責之術。而李斯上《督責書》的一個直接的后果就是,秦二世這次卻真的聽進了李斯的“諫言”而將督責之術付諸實踐,這更加加劇了整個帝國吏治全面、迅速和徹底的敗壞,以致“稅民深者為明吏”、“殺人眾者為忠臣”。二世卻欣欣然地說:“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史記?李斯列傳》)當然,二世自己也沒有料到自己竟會落到這樣吊詭的地步:在趙高的女婿閻樂的兵逼之下,為求活命“愿與妻子為黔首”(《史記?秦始皇本紀》)而不能,而自殺后卻被人以“黔首”的名義草率地埋葬掉了。 
法家的法術、霸道理念歷來對于秦國的統治者是極富有感召力和吸引力的,李斯所上《督責書》,也仍然打著法家“申、韓之術”、“商君之法”的旗號。應該說,法家對于人性好利的弱點以及君主在個人知識、德行和能力上的局限性有著最清醒的認識、了解和意識。但是,他們并沒有把這種認識、了解和意識運用來“對所有的強權或專制給以嚴格的限制”,相反,他們理論的主旨是要讓智能有限的君主利用臣民好利的弱點、運用法術或賞罰的手段來最有效地控御臣民以實施其專制統治。對于統治者來講,法家思想的魅力正在于此。毋庸置疑,李斯與他的思想前輩們一樣,所持有的正是這樣一種一以貫之的政治觀念與制度理念,即堅定地主張并維護君主的絕對權力和專制統治,鼓動君主由權力的“獨制”來構筑自身統治的神圣權威。然而,世事變化,法家思想的理論內涵以及統治者奉法而治的用意、目的與效果亦隨之而異。自秦孝公重用商鞅變法以求國富兵強從而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實力基礎,到秦始皇創制立法以便將整個天下或社會囚禁在君主的權力牢籠或國家機器之中,而能夠隨心所欲地控御臣民以實施極權統治,再到秦二世行督責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肆意極欲、縱恣妄為的純粹個人欲望,這是秦國統治者奉法而治、一步步走向極權專制乃至走火入魔而徹底滑向腐敗墮落的一條清晰的政治興亡軌跡。從注重君主之“立法自守”、“納諫節欲”以及尚公抑私的君主理念,到逐漸放棄對君主的節制,再到李斯公然逢迎二世的恣睢之欲而“發為督責之書”,這是法家思想因“尊君”而自甘御用化乃至最終一步步地滑向徹底墮落而“逢君之惡”的一條同樣清晰的思想演變軌跡。這兩條軌跡彼此促進而相互交織在一起,它們共同演義了一幕既令人滿懷期待和興奮激動(天下的統一與和平)又讓人徹底失望和痛心疾首(統治者的極權專制和肆意極欲)的歷史劇。如果說“人治”意味著“個人的無法統治”的話,那么秦始皇父子的“奉法而治”實質上便是一種人治化的“無法”的個人的專制統治。對他們而言,任何思想所具有的都只不過是一種為我所用的純粹工具性或御用化的價值,他們對法家思想的所謂“信奉”亦不過如此,而最終“他們的個人專斷使嚴肅的法家也失去了再思考的余地”④。李斯的《督責書》昭示于我們的正是這一點,它不過是一篇純粹御用文人的“暴政頌歌”,法家思想至此已完全喪失了它作為一種思想流派所應有的獨立價值。 
在受到絕對權力腐蝕的專制帝王和他靈魂墮落的無恥官僚的“合謀”下,在皇帝個人專斷的意志與各種勢力的較量中,“夷狄”異族被驅趕斥逐到更邊遠的蠻荒之地,天下十二萬戶的豪富被強制遷徙到首都咸陽監控、管制起來,政治上的異見受到完全的排斥和壓制,“愚儒”們的私學和思想自由受到徹底禁止和打擊。另外,因憚于專制帝王的淫威,以欺詐為生的方士紛紛逃匿,群臣大吏亦“持祿取容”、噤若寒蟬,各種規模浩大的勞民傷財的土木工程也在大肆地興建中。不過,秦帝國的政治動員力似乎遠遠超出了它的政治控制力,而且,秦始皇父子竟異想天開地欲以惡法暴政來實現帝國長久的和平安寧,手段與目的是完全相悖謬的,這無異于緣木求魚。當秦帝國的專制帝王獨斷專行的權力意志戰勝了一切的時候,它也最終毀滅了自己,在人們的群起反抗中,整個帝國迅速地走向了土崩瓦解。 
秦帝國的迅速覆滅與短命而亡,使人們在震驚之余開始了持續不斷的痛切反思。尤其是漢初,無論是政治家、思想家還是統治者,都在進行著痛定思痛的歷史和理論反思,并試圖擺脫秦政的“迷思”而努力探求一條國家長治久安之道,而這恰恰構成了當時環境變遷中的一個重要動因。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653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