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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試閱
包括“相乘”與“相侮”兩個方面的傳變。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兩種:一是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臟過弱,不能耐受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克關系而言,相乘傳變有“木旺乘土”和“土虛木乘”兩種情況。相侮,又稱反侮,即反向克制為病,如“木火刑金”、“土虛水侮”。一般認為,按相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情較重,而相侮傳變病情較輕。
由于五行生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之間復雜的生理關系,因而五臟間病變的相互影響也難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故在臨床上,對于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三)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可反映于體表,可以從病人的面色、聲音、口味、脈象等方面反映出來。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六腑與五色、五味、五志等相應聯系起來,所以臨床對望、聞、問、切四診所得的資料,可根據五行的配屬關系及其生克乘侮的變化規律,來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情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