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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婚姻、繼承不可不知200問(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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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婚姻、繼承不可不知200問(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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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戀愛、婚姻、繼承不可不知200問》主要內容是:
.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分手後如何分割?
.父母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女兒或兒子兒媳的婚姻關係無效?
.一方婚前財產是否隨著生活年限的增長而成為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才拿到房屋產權證明的,該房歸誰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時需要對較為困難的一方予以救助嗎?
.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名人/編輯推薦

《戀愛、婚姻、繼承不可不知200問》編輯推薦:生活常識;多發問題;解析詳細;熟知你的權利。以案說法;生動直觀;彩色印刷;保護你的權利。本叢書體系科學、問題全面、回答詳盡,從生活中的常見問題出發,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結合最新的法律法規傾情打造,為讀者維護合法權益、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切實的指導和幫助。
1.科學合理,系統全面
叢書以日常生活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劃分單書,包括買房租房、戀愛婚姻、撫養繼承、勞動就業、交通事故、工傷保險、醫療美容、五險一金、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物業管理、農村生活等,分類明確,便于作者快速找到自己需要解決的問題。
叢書收錄常見、多發問題,附有相關基本知識、名詞解釋、生活常識解答,全面涵蓋日常生活法律常識。
2.以案說法,生動直觀
問題解答配以典型案例和生活實例,闡述分析深入淺出生動直觀,易于理解。
3.直擊問題,簡潔權威
回答直擊問題要害,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說明法律適用的關鍵點,直接援引法條內容,簡潔權威。

書摘/試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以及《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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