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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試閱
4.1 數字出版產品的定義
數字出版產品是指數字出版商基于數字出版技術,設計和生產并提供給市場的、被人們消費和使用以滿足人們某種需求和欲望的物品或無形的載體及服務。它是數字出版生產的成果,是用一定的物質載體承載著特定的精神內容的產品形式。
目前數字出版產品形態主要包括電子圖書、數字報紙、數字期刊、網絡原創文學、網絡教育出版物、網絡地圖、數字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游戲、數據庫出版物、手機出版物(彩信、彩鈴、手機報紙、手機期刊、手機小說、手機游戲)等。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數字出版產品的具體形態將不斷增加。
4.2 數字出版產品的特征
盡管數字出版產品種類和形態多樣,但它們都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
(1)創新性
數字出版產品與物質產品不同,它不可能是以前出現的產品的簡單重復,而必須是有所創新,有所突破。它必須是生產者創造性勞動的成果,必須體現出內容、形式或觀念上的某種獨特性。
(2)價值的非消耗性
數字出版產品的消責方式更多地表現為欣賞,人們所消耗的是知識、文化、藝術的物質載體,而其文化價值不但不會消耗,反而會在人們的共鳴中變得更加豐富。而且,由于文化觀念的差異,人們對于同一數字出版產品的評價會相差很大,因而數字出版產品的效用很難直接衡量。同時,數字出版產品的價值也難以計量,更沒有統一的社會平均必要勞動量作標準。
(3)商品性
數字出版產品除了作用于人們的精神生活,滿足人們精神生活的需要,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之外,還能投入生產領域轉化為有形的物質產品,滿足人們物質生活的需要,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數字出版產品具備了商品的基本屬性,或說是商品化了。也就是說,數字出版產品是人們生產出來并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可以進入市場并盈利。當然,并不是所有的數字出版產品都能成為商品,某些數字出版產品或公益性的數字出版產品就不能商業化。但數字出版產業范疇里的數字出版產品必須面向市場,走商品化之路。否則,數字出版產業就不可能存在。
(4)大眾化
數字出版產業鏈中的數字出版產品,不面向廣大受眾是不可能的。即數字出版產品必須首先流行起來,得到大眾的青睞,也就是有成群的人聽它們、買它們、讀它們、消費它們,而且似乎也盡情地享受它們,才能夠得以在市場中生存。這種對受眾的重視也導致產品本身必須在“大眾化”方面做出應有的努力。這里的“大眾化”意味著產品本身要做到令人喜聞樂見,要表現大眾的審美趣味,滿足大眾的審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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