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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最應該知道的77個禮俗(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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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最應該知道的77個禮俗(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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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從普及的層次上來說,這套叢書是通過文化糾錯來提升文化形象。因為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我們每個人都有文化形象的問題。而發生在我們生活中的很多有損個人文化形象的口誤、筆誤,除了公眾人物會被媒體曝光進而吸取教訓外,很多人可能沒有自我糾正的機會。這套叢書的推出,正是因應現實的需要和改善與提高大眾文化形象而產生的。
從教育層次來說,這套叢書是對仍然活在我們身邊的傳統通識進行一次普及與推廣。這是對不恰當地否認和摒棄傳統文化從現實角度進行的一次反動,是對仍然活著的文化進行梳理。而其更深層次的隱喻是,我們要強調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實事求是的精神,因為對於不瞭解或不懂的文化的無知而口無遮攔其實際是一種虛偽,一種作秀。我們時代的浮躁正在於我們很多人不好學習而好表現。所以強調學習的精神,對於當下的國人尤其重要。同時,對本國傳統文化通識的學習,也是我們作為中國人最起碼的文化標識。所以當有人把國外著作中提到的孟子翻譯成「孟修斯」的時候,我們雖覺可笑,更覺可悲。
對於文化糾錯和提升文化形象來說,這套叢書中是一個開端。
挑蓋頭儀式是非常講究的,誰來挑,用什麼挑,何時挑,挑時唱什麼歌謠,挑了後放在哪里等等,不同的地方往往都有一定之規。挑蓋頭的人以新郎為多,但也不儘然,新郎的姐妹或嬸母有時也會代勞。哈薩克族的揭蓋頭往往由一位擅長辭令的小夥負責,他手拿纏有彩綢的馬鞭,來到新娘前起揭蓋頭歌,並為新娘揭開蓋頭。

目次

生育禮俗
 孩生百日稱百歲
 歡歡喜喜慶滿月
 加冠及笄示成年
 能借死人抬出門,不借血氣來撲門
 認乾親,保平安
 三天不起名,長大糊塗蟲
 拴押偷搶打摸為求子
 懸弧設帨示添喜
 孕婦禁忌多
 祝賀生孩送祝米
 抓周蔔前程
婚姻禮俗
 傳統婚姻有六禮
 滴滴答答吹喇叭,大紅花轎抬回家
 發嫁妝
 房上沒安插花獸,別想攀那高門樓
 夫妻成雙喜回門
 “改頭換面”做新人
 喝口交杯盞,一輩子不翻臉
 紅喜門中紅宴開
 婚期擇吉講究多
 今年有個妮,明年有個小
 送彩禮
 新房只管鬧,三天沒老少
 新娘哭,兩家福
 新人牽巾拜天地
 羊鼠相交一旦休,婚姻匹配古人留
 狀元爹,狀元娘,狀元的大娘來鋪房
喪葬禮俗
 初終之後急報喪
 丁憂三年話守孝
 魂兮歸來話招魂
 哭喪致哀見孝意
 斂衣入棺話殮禮
 喪服服喪講究多
 生死絕別話下葬
 聞喪奔赴忙弔唁
 五七三周年,不燒不周全
 要想家裡好,多往林上跑
日常生活禮俗
 分家找舅舅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好借好還,再借不難
 歡歡喜喜慶壽誕
 家醜不可外揚
 酒要滿,茶要淺
 男不露臍,女不露皮
 敲碟子敲碗,娶個媳婦爛眼
 上馬餃子下馬面
 溫鍋慶喬遷
 藥鍋子有借無還
 正月不剃頭,剃頭死舅舅
交際禮俗
 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
 遞煙倒茶待賓客
 拱手作揖話見面
 寒暄問候暖人心
 吉祥話兒要多說
 家父、令尊兩回事
 客不壓賓賓不壓主
 八十不留飯,九十不留坐
 書信傳遞消息達情意
 說話要避忌
 下午不把病人看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擁彗折柳話迎送
節日禮俗
 八月十五團圓會
 除夕守夜盼新年
 春節大拜年
 冬至餃子夏至面
 端午宜戴長命縷
 二月二,敲房梁,蠍子蚰蜒無處藏
 閨女不看娘家燈
 九月初九登高處
 臘月不掃塵,來年招瘟神
 年初一,不殺雞
 七月七日尚乞巧
 清明不戴柳,紅顏變皓首
 清明掃墓祭祖先
 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五月五,送扇子

書摘/試閱

生育禮俗
孩生百日稱百歲
嬰兒降生100天為“百日”,古稱“百晬”,又稱“百歲”、“百祿”。舊時嬰兒出生100天內死亡率很高,如能平安度過百日,便有了長大成人的希望;同時,在我國文化觀念中,“百”含有圓滿的象徵意義,所以民間在這一天往往進行慶賀,叫“過百歲”、“做百日”等。過百歲的習俗至少在宋代已經流行。如《東京夢華錄》記載:“生子百日置會,謂之百晬。”《夢粱錄》也說:“生子百時,即一百日,亦開筵作慶。”此後興盛不衰。胡朴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京兆》說:“一百日後,名曰百祿,請客與滿月時同。”
對於一個出生滿百日的嬰兒而言,家長對他的最大希望莫過於健康成長、長命百歲了。所以各地的過百日禮俗,都突出了這一最質樸也最美好的祝福。
山西大部分地區,過百日時,都講究蒸制“套頸饃”,有的地方也叫“牛曲連”、“串鈴”、“面圐圇”,圓圈狀,大的可以套在嬰兒脖子上,小的可以拴在項鍊上,有拴住套住以求嬰兒長命之意。晉中一帶的“面圐圇”,用面必合“8”數,8斤或者18斤等。上有枝葉盤根、米糧囤、各種生肖動物形象、九個石榴和一個佛手,十分美觀。
在河北唐山的農村地區,有給小孩過百歲穿五毒兜兜的習俗,在嬰兒貼身穿的小兜兜上用彩線繡上蠍子、蜈蚣、壁虎、蛇、癩蛤蟆五種毒蟲,再繡上一個小葫蘆,葫蘆嘴朝向五種毒蟲。俗信戴這樣的兜兜,可以避免毒蟲的侵害,保佑孩子平安長壽。
山東地區過百歲,多在嬰兒出生的第九十九天,一般由小孩的姥姥、姨或妗子等來送禮,關係親密的親戚朋友也有前來慶賀的。膠州一帶,親朋好友給小孩過百歲,必須要做件或買件衣服,舉行穿衣儀式。當天上午,主家把別人送的衣服放在一個篩子裡,端到一棵大柳樹下,再找一個盛糧食的鬥靠柳樹放好,讓小孩坐在上面,叫做“倚著柳,坐著鬥,小孩活到九十九”。然後由小孩的姑和姨給他穿上新衣,叫“姑穿上,姨穿上,一活活到八十上”。最後還要戴上縫著“長命百歲”字樣的帽子,由姑或姨抱著繞村莊一圈。臨朐一帶過百歲,一般是姑姑送褲,姨送襖,妗子送鞋帽,所謂“姑送褲,姨送襖,妗子送鞋繞街跑”。濟南一帶說:“姑做褲,姨做襖,妗子做鞋跑不了(即長命之意)。”臨清一帶說:“姑家的褲,姨家的襖,妗子的花鞋穿到老。”萊西一帶則說:“姑姑的褲子,姨姨的襖,舅舅的帽子戴到老。”膠東地區,除送衣物外,還要送一種叫“歲”的麵食。用發麵做成長條形,中間粗,兩頭細,類似線穗(諧音“歲”),上面染上紅點或各種吉祥圖案和文字,就是“歲”了,通常作為小孩過百歲的禮物。姥姥家送的歲可多達一百個,取意“長命百歲”。萊州地方過百歲時,要做100個面塑花餑餑,盛在柳鬥中,蒙上紅布,到大街上高喊:“×××家小孩過百歲啦!”並向各方撒花餑餑,任人拾取。
百家鎖和百家衣是過百歲時富有特色的物品。百家衣用從許多人家斂來的各種顏色的碎布頭精心縫製而成,有的地方做百家衣時,必須用與長、命、富、貴諧音的四姓人家的布料,以為這樣才能真正取吉。百家鎖通常是銀質的鎖形飾物,上有“長命百歲”、“長命富貴”等字樣,俗以為掛在小孩脖子上,可以避邪,並鎖住小孩,令其長壽。在蘇州地區,主家用紅紙包米七粒、茶葉七片,分送親友,親友則回送錢幣若干,用此錢購得的鎖飾就是“百家鎖”。百家鎖也不全然是銀質的,從前在山東萊陽,就有一種用從各家斂來的製錢製成的百家鎖,用紅線將製錢編成長串,掛在小孩的脖子上。
20世紀中期開始,尤其是城市裡,時興在百日這天為孩子拍百歲照,留作紀念。
過百歲是嬰兒成長過程中又一重要禮儀,在這一禮儀中,同樣凝聚著親友的祝福和呵護。這些祝福和呵護寄寓在他們的話語裡,也寄寓在各式各樣的富有象徵意義的食品、衣物、飾品中。幼小的孩子就在親友的祝福和呵護中漸漸地長大。

歡歡喜喜慶滿月
嬰兒降生—個月,稱為“滿月”。一般家庭這天要給嬰兒“過滿月”,或者叫“做滿月”,祝賀嬰兒母子平安,此謂“彌月之喜”。滿月這天親友們要前往送賀禮,主家則設宴款待賓客。
滿月之後,產婦不用再“坐月子”,可以正常地行動,許多禁忌也可以解除了。但在滿月當天,產婦往往有一些約定俗成的做法。比如蘇南一帶,這天產婦要吃七頓飯,不做事,認為這樣才可消除坐月子的病痛。有的還把扁擔放在門檻上,產婦往上躺一會兒。正所謂:“滿月七頓飯,到老腰不酸;滿月睡扁擔,到老腰不彎。”不過,滿月當天的活動主要還是圍繞著嬰兒展開的。
早在我國唐朝,慶賀兒生滿月的滿月禮就已經非常盛行。《太平廣記》中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唐高宗顯慶年間(公元656-661年),長安城西路側有一店家生下一男,“月滿日,親族慶會,欲殺羊,羊數向屠人跪拜”,但大家都不以為意,就將它殺了,把肉放在鍋裡煮。“餘人貪料理蔥蒜餅食,令產婦抱兒看煮肉。抱兒火前,釜忽然自破,湯沖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這則故事的本義或許在於對人們進行宗教宣傳,卻反映出當時民間慶祝滿月的活動是相當隆重的。
宋代民間多有滿月“洗兒”的做法。據《東京夢華錄》和《夢粱錄》,嬰兒滿月這一天,家境富裕的人家要“大展洗兒會”。此前,產婦娘家要備好彩畫錢或金銀錢和各種果品,以及彩緞、珠翠、囟角兒食物等,送往婿家。洗兒時,親朋聚集,將煎好的香湯倒入盆中,並放進洗兒金銀、棗子、蔥、蒜等物,盆四周用數丈彩色緞匹纏繞,稱作“圍盆紅”。家中尊長用金銀釵攪拌盆裡之物,叫“攪盆釵”,在場的親友則將金錢銀釵撒於盆中,名曰“添盆”。隨著湯水的攪動,盆內的棗子等物也隨著一起旋轉。這時,就有新婚不久的少婦或久不生育的婦人爭著撿取直立起來的棗子,認為是生男的徵兆。接著給嬰兒沐浴剃髮。將剃落的胎髮盛于金銀小盒中,並用彩線纏繞。再由家人抱著嬰兒向前來祝賀的親友參拜致謝。禮畢,將嬰兒抱入他人房中,叫做“移窠”。
前代嬰兒滿月親朋送禮賀喜,主家設宴款待,為嬰兒沐浴、剃髮、移窠等一系列禮俗,一直延續到後世,直到今天仍不鮮見。而且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慶賀方式。比如在蘇南地區,要請親友到家裡來喝“滿月酒”,吃“滿月面”,還給鄰居挨家送一碗煮好的麵條。有錢人家還會請藝人來家彈唱。親友前來慶賀,要向嬰兒贈送禮物,有鎖片、手鐲、腳鐲、項圈、項鍊、小算盤等。禮品上多刻有“長命富貴”等字樣,亦有送衣料、食品的。親友辭行時,主要會發送紅雞蛋,一般是五隻,取“五子登科”之意。在山東威海榮成一帶,嬰兒滿月時,主家常鄭重地以喜帖形式邀請客人。其格式為:“某月某日為小兒(女)彌月之喜,略備薄酌,敬請屈駕光臨。某某某拜。”俗話說“請客不去,兩家無趣”,所以凡接到請帖則必須赴宴。清晨起來,主家給嬰兒穿戴一新,並剪去胎髮。這天早飯大多吃面,取“福壽綿長”之意;中午蒸餑餑,多蒸成“鋦子”、“桃子”、“石榴”等形狀,俗話說“給孩子蒸蒸”;晚上則吃餃子。
在我國許多地方,嬰兒姥娘家的人是滿月禮上的重要客人。他們的禮物也多有講究。比如在浙江,嬰兒滿月時,姥娘家要送鞋等禮品,寧波一帶叫送“滿月擔”。禮品通常有肉、魚、雞等食物和虎頭帽、虎頭鞋、披風等衣物。其中虎頭鞋是必不可少的。虎頭鞋式樣繁多,多以黃布為鞋面,鞋頭刺虎頭,虎頭上常繡一“王”字。取虎的陽剛和威武之氣,用來驅邪、延壽和祈福。在陝西潼關等地,姥娘家等至親要送“產旗”。產旗以細竹為杆,以金紙做成箭頭,下掛竹弓,紅絲為弦,弓或弓弦上懸掛綢緞被面、毛筆、墨錠等物。產旗不送進屋裡,而是依次靠在大門外的牆上,供人參觀。山西萬榮、聞喜一帶,姥娘要帶去一束穀草,分為數小把,用黃泥交叉粘在門楣牆上,中間再釘上一柄木勺、一雙筷子、一個碗,稱為“撇草”。舅舅家則送三尺紅綢或紅布,若嬰兒是男,上寫“後生可畏”、“棟樑之材”,若是女,則寫“巾幗英雄”、“祖國花朵”等,釘到大門上,稱為“掛旗”。
在我國不少地方,滿月當天要給嬰兒剃胎髮。在溫州,滿月剃頭叫“打光光”,囟門必須留足一寸見方的頭髮,叫做“孝順發”。剃下胎髮,迅速用紅布包裹,送懸保重娘娘宮神座旁邊。剃頭後,還要請理髮師吃酒,並送雞蛋、紅包酬謝。山東濰坊一帶,嬰兒滿月時第一次理髮,俗稱“鉸頭”,也叫“剃滿月頭”。滿月這天早晨,姥娘和親戚們帶著食物、衣服以及長命鎖、關羽刀、鏡子等前來。屆時,在堂屋的正中間放上八仙桌,擺上賀禮,焚香點蠟。首先在孩子頭上塗抹嚼碎的茶葉,這有消炎、防膿腫、滋生濃黑頭髮的作用。剃髮時一般保留頭頂和頸窩處的頭髮,前叫聰明發,後叫撐根發,其餘連同眉毛要全部剃掉。胎髮剃下後,裝進紅布袋中,縫綴在孩子的枕頭上,人們認為胎毛聚攏著孩子的魂魄,把它縫在枕頭上可以防止孩子失魂。在山東莒縣店子集鎮,滿月鉸頭由舅舅執行。舅舅帶來剪刀和梳子,屆時在嬰兒的頭上比劃幾下,並不真正剪,比劃完就算“鉸完頭”了。在湖北,剃滿月頭,一般要剃光,也有的在囟門處留一撮“瓦當毛”,以避災消殃。剃過發後,理髮師要把煮熟去殼的雞蛋放在小兒頭上滾過,認為可吸去胎毒,不生疔皰,滾過的蛋要給狗吃掉,稱為“得元寶”。用雞蛋滾頭時,理髮師要“呼彩”:“一滾天長地久,二滾地久天長,三滾桃園結義,四滾四季發財,五滾五子登科,六滾六合同春,七滾七夕相配,八滾八抬大轎,九滾久久長壽,十滾前額到堂。我今滾完了,伢兒嘻嘻笑,光陰似箭快快長,日月如梭生得強,日後非是等閒郎,發富發貴永無疆。”
此外,有些地方還有滿月出行的做法。以湖北土家族為例,這天,由祖母把嬰兒背到親友家去。在回家的路上,要把親友送的粑粑、糖食等東西分送一些給過路人,預示今後孩子長大了很大方,不吝嗇。山西中部和東南部地區,也有出行的習俗,俗謂“撞喜”。家人請一位兒女雙全的長輩抱著孩子出門,如果見到的第一個人是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本人有配偶的“全人”,就交由他將孩子抱回家送給嬰兒的母親,主人會以紅包相謝。
滿月過後,嬰兒與母親通常要到姥娘家住幾天,叫“挪尿窩”、“躲臊窩”、“讓尿窩”等。在我國許多地方,盛行“請滿月”,也叫“搬滿月”,就是嬰兒姥娘家的人到嬰兒家,親自把他和他的母親接回去。忌諱不請自去。在山東棗莊付莊鄉紅山峪村,過去“叫滿月”女孩是二十八天(還缺兩天不到滿月,“缺”的意思是缺少男孩),男孩是三十天,由舅舅擔著籮筐去接滿月,籮筐裡鋪上乾草,褥子和被子,將嬰兒放進去,要用紅色塗抹嬰兒鼻樑直通兩腮,像個“人”字,蓋嚴,外面蒙上母親結婚時用的紅蓋頭,上邊放上桃木枝,再用紅頭繩兩頭拴上染紅的花生系上紅布。到姥姥莊頭,要先進場裡,場諧音“長”,取“長久”之意。由妗子接過來抱著,怕姥姥接“賴姥姥”,即到姥姥家好生病。到姥姥家要先用一點豬食抹在嬰兒嘴上,說是這樣嬰兒飯量大,好餵養。若是男嬰,姥姥還要給做鴛鴦褲,稱為“蛻毛衫”。嬰兒隨母親在姥姥家住六天,取六六大順之意,然後再由舅舅送回家。離開時,要用白粉將嬰兒塗抹得像個小丑,與來時的紅“人”字相對應,所謂“去時是個紅蛋蝦,回來吃得白煞煞”。在山西東南一些地方,嬰兒隨母親到姥姥家後,姥姥要給外孫戴銀鎖,此外,還要捏制小兔、小貓、小狗、蝴蝶、菊花等形狀的面饃,蒸熟後讓女兒帶回。亦有些地方把這些面饃用紅線穿成一圈,再加上一個面制的長命鎖,掛在孩子脖子上,叫做“紮牙饃”,祝願嬰兒早早長出牙齒。在江蘇東海等地農村地區,有“發盛”之舉。小兒滿月去姥娘家,姥娘要手拿燒火棍或鐵火叉攔在門外,往小外孫屁股上作態打兩下,才讓進門,所謂:“小外孫,小外孫,別把鬼風帶進門。火棍打乾淨,家孫外孫都發盛。”
“請滿月”習俗類似于宋代的“移窠”,但比移窠有著更為豐富的文化含義。據記載,嬰兒移窠只不過是在本家族內近距離地換換床位(到姆嬸或者別人家中),而“請滿月”則是去了姥姥家,在那裡,他那黝黑、轉動尚不靈活的眼睛會看到更多陌生的面孔,更為重要的是,又會有許許多多的人看到他那稚嫩的小臉——於是,他的出生得到了更多的社會認同。

加冠及笄示成年
“冠”為首上之服,即首服,《說文》解為“弁冕之總名也”,“冠有法制,故從寸”。“笄”為一種飾件,《說文》解為“簪也”,用來固定髮髻,形細長,一頭尖細,一頭稍粗,粗的一頭有突出的裝飾,稱為首部。加“冠”、加“笄”(又叫“及笄”)是我國古代漢族成年禮。加冠及笄又稱“冠禮”和“笄禮”。“冠禮”,是指男子的成年禮,“笄禮”為女子的成年禮。“冠禮”和“笄禮”合稱“冠笄之禮”。由於歷史上男尊女卑的傳統偏見,古人在言及成年禮時,一般只稱“冠禮”。
冠笄之禮在周代就已產生,它是古人人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儀式。為青年男女舉行冠笄之禮,是向其表明他們已由毫無責任的孩童轉變為正式跨入社會的成年人,邁入了生命的新階段,具備了成年人的能力和資格,要承擔成年人的各種社會責任。冠笄之禮自周代產生以後,在漢代隨儒學的崛起進入了它的第一個繁盛時期。南北朝時期,因社會的動盪而遭受破壞。隋唐時期,得到一定恢復,到宋代再次興盛。後因遊牧民族南下,再遭破壞。明朝建立之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復。清軍入關後,逐漸被淡化,幾近湮滅。
冠笄之禮是一切人生禮儀的開始,為我國古代社會第一大禮。《禮記?冠義》說:“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是故古者聖王重冠。”故《儀禮》將《士冠禮》列為開篇。
《禮記?曲禮》說:“男子二十冠而字。”是說男子到了二十歲要舉行冠禮,並為他取一個字。古代冠禮非常莊重,程序非常嚴謹。冠禮舉行之前十天內,要先到家廟門外請人卜卦,用占筮的方式確定吉日,若十日內無吉日,則筮選下一旬的吉日,然後將吉日告知親友。冠禮前三日,再用筮法選擇主持冠禮的人,稱為正賓(也稱大賓),並選一位司儀協助。正賓必須符合德高望重的要求,可作為受冠者的人生嚮導和楷模。冠禮一般在家廟之中進行,屆時要有在正堂東邊搭建設施,稱為“東房”。冠禮有所謂“三加”之禮,即舉行冠禮有三道重要程序,“始加”、“再加”、“三加”,所需服飾甚多,包括冠中、帽子、襆頭、衣衫、革帶、鞋靴等。“始加”之前,受冠者要脫去平常的衣服進行沐浴,然後換上童子服。童子服以緇布為衣,飾以錦邊。家長及正賓都穿禮服。“始加”時受冠者跪坐席上,由旁邊的司儀替他挽髻,把頭髮梳成成年人的髮式,並把髮髻包起來。正賓手持緇布冠(黑麻布做的帽子),誦讀祝詞,誦辭畢,為其戴上緇布冠。受冠者起立,到東房換上與此冠相應的整套衣服、鞋子,再出來向在場的人致意。“始加”之後是“再加”,“再加”要戴用白鹿皮縫製而成的皮弁冠。然後是“三加”,“三加”戴用黑紅色細麻布製成的爵弁冠,頂上加一塊木板。加不同的冠,要換穿不同的服裝。每次加冠時正賓都要誦讀祝詞。對於祝詞,《儀禮?士冠禮》有記載:“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三加”象徵著受冠者取得了三重身份,即受冠者從此獲得了成人、服兵役、參加祭祀的資格。“三加”之後,正賓要為受冠者取“字”。取“字”是傳統姓名文化中最完整的系統,“字”用於尊稱,古時同齡人之間不能直呼姓名只可相互稱“字”。“名”用於自稱、卑稱,是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給受冠者取“字”,表示他開始受到別人的尊重。只有冠而字的男子,才具備日後擇偶成婚的資格。加冠之後,主人要隆重設筵款待來賓,並以束帛儷皮(帛五匹、鹿皮兩張)作禮品酬謝。當然,如果受冠者是諸侯,則要在三加的基礎上,再加一次玄冕。天子則是五加,還要加一次袞冕。
笄禮,俗稱“上頭”、“上頭禮”,是古代漢族女子的成年禮。笄禮一般在十五歲時舉行,或在訂婚(許嫁)以後出嫁之前進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許人,則年至二十歲時也要行笄禮。
《儀禮?士婚禮》曰:“女子許嫁,笄而禮之,稱字。”
古代女子幼時頭髮一般是自然披散下垂的,稱為“垂髫(tiáo)”;有時候也有紮成兩撮垂在腦後的,稱為“總角”,但不能做成髮髻。別人一看就知道她還是孩子,尚未許婚。舉行笄禮時要改變幼年的髮式,把頭髮綰成一個髻,用黑布包住,再插上笄,加以固定,示意她已成年。笄禮又稱“及笄”,其具體儀節也有三加,與冠禮相仿,只是主人為女子的母親,加笄的人也為女賓。
“冠笄之禮”的舉行意味著一個人開始由幼稚走向成熟,同時也是進入成人社會的身份證明。現在,許多地方又重新開始舉行成年禮,在青年人十八歲的時候組織“成人儀式”,並舉行加冠禮。這是對我國歷史文化遺產的一種繼承,對振奮民族精神、弘揚民族文化、激勵青年人的成長有著積極作用。

能借死人抬出門,不借血氣來撲門
分娩在民間歷來被認為是“大命換小命”的生死關頭,嬰兒降生又稱為“添喜”,是傳宗接代的大事,是家庭興旺的標誌。那麼人們理應給孕婦提供各種幫助和最周全的服務,但事實並非如此。比如在我國的許多地方,都遵循著“借死不借生”的規則,也就是即使可以借房屋給死人出殯,也不能借給別人生孩子,所謂“能借死人抬出門,不借血氣來撲門”。由於嫁出去的閨女常被視為潑出去的水,所以孕婦也不能在娘家生孩子。據說若在娘家生孩子,或者會“妨”娘家人,對娘家人尤其是對娘家哥哥不利;或者會“妨”孩子,令生下的孩子活不久長。要是實在沒辦法,孩子生在了娘家,就必須找法子破解了才行。
為什麼民間會有如此看法呢?原來這與認為產育之事是不潔的觀念有關。由於產婦生產都要流不少血,而人們認為血是污穢的,是肮髒的,但是血又能帶來生命,所以它又是強大的。“分娩時的血水被視為血光之災,因此避之”。雖然民間人們對此深信不疑,但卻沒有絲毫科學的根據。
除了產房要選擇外,分娩中和分娩後民間還有許多的俗信。比如,過去生孩子,不像現在要到醫院裡,並有專職的大夫和護士接生。臨產時,就請接生婆或稱穩婆到產房來。要是順產還好,怕的就是難產,產婦和孩子都可能因此喪生。遇到難產時,有些地方要舉行開縫儀式。因為人們認為生孩子時,產婦的骨縫都要開開,難產是由於產婦的骨縫沒開,所以要幫她打開才行。於是就當著產婦的面,將產房中所有能打開的物件如抽屜、屋門等都打開個縫,認為這樣產婦的骨縫就能打開了,孩子也能順利產出了。孩子一旦出生,產房就要掛出標記來。
產房掛上了標記,一般人一看就明白了,就不會輕易進產房的門了。產房在一個月之內,嚴禁不熟悉的人進入,若生人進了產房的門,就叫“踩生”,認為會把小孩嚇出臍帶風來的。穿孝的人、孕婦、寡婦等都不能進去,否則會沖了嬰兒。害眼病的人、信佛的人、老年人也都不能進去,要不就有可能被產婦的血光腥氣撲了自己,於身體不利。小男孩也不允許進去,因為他長大是要念書的,進了產房很可能就變笨了,會沒出息的。
對剛出生的嬰兒而言,重要的是臍帶胞衣的處理。民間認為,臍帶胞衣是一個孩子生命的根,一定要好好保護才行。唐朝王燾的《外台秘要》一書中專門有《小兒藏衣法》,記載:若藏衣不謹,為豬狗所食者令兒癲狂;蟲蟻食者,令兒患惡瘡;犬鳥食之,令兒病死;近社廟傍者,令兒見鬼;近深水池,令兒溺死;近故灶旁,令兒驚惕;近井旁者令兒病聾盲;棄道路街巷者,令兒絕嗣無子;當門戶者,令兒聲不出,耳聾;著水流下者,令兒青盲;棄於火裡者,令兒生癘瘡;著林木頭者,令兒自絞死。如此之忌,皆須慎之。這麼多的禁忌,可見人們對胞衣臍帶的埋藏是多麼重視了。如今,江浙沿海一帶的人們有將胞衣臍帶埋在床下的習俗,目的是要將孩子永遠留在家裡,留在岸上,保佑出海的安全。
產婦分娩之後,在行為和飲食上也有許多禁忌。比如,在產後一個月內,產婦儘量不能出門,要穿一些柔軟的布衣,要包頭,戴帽,紮褲腿,不許赤腳,不許穿拖鞋,也不能用冷水洗手洗臉,更不能洗澡,洗頭。至於飲食,也要有所禁忌,要多吃下奶的食物,不吃回奶的食物。有的地方在產後七天,要產婦吃水餃,叫捏骨縫。其含義就是將產婦生產時開的骨縫再捏合起來。許多地方要產婦多喝豬蹄湯,認為豬的蹄子有力,因此利奶、除病。豬蹄湯越淡越好,甚至不加鹽。還有些地方要產婦多吃雞蛋,多喝小米粥。在過去洛陽一帶,甚至產婦只能喝小米粥,其他一律不能入口。為了防止產婦偷吃,家裡人甚至像防賊一樣地防著,真是可憐!
總之,分娩中的種種俗信內容,有些主要是出於保護嬰兒和產婦的安全的目的,雖然可能採取了非科學的解釋,比如小男孩不能進產房,否則長大很可能因此沒有了出息等。但是從目的和結果而言,在保護產婦、新生兒的安全方面卻具有較大的合理性。有些則純粹是無稽之談,是偏見或者巫術所使然。

認乾親,保平安
農曆初九,傳說是玉皇大帝的生日,辦“上九會”,民謠雲:“上九上九,活到九十九。”這天,四川什邡羅漢寺山門前,古柏深郁的道路上人來人往,川流不息。只見一些年輕父母手提裝好酒菜香蠟紙錢的篼篼,或背著或抱著或牽著娃娃在人群中四處觀望,穿來穿去。他們的觀望可不是漫無目的,他們要為自己的孩子拉乾爹,當地稱作“拉保保”。如果希望孩子長大有知識就拉一個知書達理通字墨的文人為乾爹;如果希望瘦弱的孩子身體強壯起來就拉一個身材高大強壯的人做乾爹。一旦找准乾爹對象,拉者就連聲叫道:“打個乾親家。”而被拉當“乾爹”的,有扯脫就跑的,但大都爽快應允,相信被別人拉了當乾爹,不僅利於孩子,自己的命運也會好起來。於是雙方就來到古柏樹下舉行儀式:拉者擺好下酒的“幹盤子”,倒酒、焚香點蠟,指導著孩子“拜乾爹,叩頭”,請“乾爹喝酒吃菜”,並請“乾親家”給孩子取名字。分手後繼續往來者叫“常年乾親家”,無來往者謂“過路乾親家”。
什邡的拉保保是認乾親的一種形式。所謂認乾親,就是認義父母,俗稱認乾爹乾娘,這是我國廣為流傳的一種保育習俗。一般而言,嬰兒認乾親有兩個原因,一是孩子嬌貴,怕不好養,或者以前生過的孩子夭亡了,怕自己命中無子,要借認乾親來保住孩子。二是經算命先生的推測,嬰兒命相不好,長大克父母,認為認了乾親才能破解。第一種情況,往往找一孩子多的貧寒人家,並且要選擇好的姓氏,一般以姓劉和常的好,取其諧音“長”、“留”,期望孩子留下、留住、長命等。第二種情況,則要找一命相與孩子相和的人來做乾親。
認乾親時往往有一定的儀式。比如在山東膠州一帶,認乾親時,小孩的父母要給乾娘買一條褲子,一副腿帶,現在不興腿帶了,改為兩根腰帶。乾爹乾娘要送給小孩一身衣服,放上針,表示真心真意,還要放上大蔥,祝願小孩聰明。認乾親後,小孩三年不能吃自家包的過年餃子,或者到乾親家吃,或者由乾親將餃子送來。送時,要用一個新碗,一雙新筷子,路近的盛一碗熟餃子,路遠的就送幾個生餃子。又如山東東明,爹娘領著小孩,挎著笆斗(忌用籃子盛禮物),帶著禮物(必須有給乾娘做衣服用的布料)去拜認乾娘。小孩要給乾娘磕頭,叫娘(小孩不會叫的由父母代替)。乾娘則將事先準備好的“長命鎖”給孩子掛到脖子上,再把打制好的一個“金銀碗”(多錫質,或木質,稱為打不爛的碗)遞給孩子,叫“長命飯碗”,這樣,就算拜了乾娘。以後到生日那天,幹兒要煮些雞蛋,拿上禮品去看乾娘,乾娘則按幹兒的年齡準備青銅錢,當天用紅白線串成一串“長命鎖”,親手掛在幹兒脖子上,戴三天摘下來保存。這樣年年都掛,一直到“成人”結婚。結婚那天,幹兒要將乾娘請到家,由乾娘行“開鎖禮”。青銅錢仍歸乾娘帶走,叫“還本歸原,永世平安”,將紅白線編成一條腰帶,給幹兒束到腰上,叫“長命帶”,不到完全損壞,不能輕易更換。據胡朴安《中華全國風俗志》載:“杭州承寄乾兒子、乾女兒之風最盛,蓋唯恐其不壽,而以出姓為名,其實亦不過以有事為榮也。幹爺、乾娘送禮,以包袱、兜肚二物為重,其餘衣帽鞋襪等項,若雲取名壓貼,此中豐嗇不等。其子女送幹爺、乾娘者,備素菜十碗,並糕桃燭面鞋襪鞋膝一切須用物件,隨同本身父母前往齋供王母壽。至於每逢各節,一年之內,亦如新嫁女兒須送各式節景予子女,除夕又送年飯,三年為滿。”其儀式又有不同。
在天津,認乾娘一般多選擇在孩子生日或觀音誕日、天后誕日、臘八等日,也有特定的儀式,一般是乾娘送孩子一套碗筷、一套衣服鞋帽、一個長命鎖,碗多是銅碗,家境好的也有送銀碗的,但不能是易碎的瓷碗。孩子家要送乾娘一身好衣料和一雙鞋,尤其要有一件質料上乘的不縫褲襠的褲子。認乾娘時,乾娘將這條褲子放在床上,讓孩子從褲腰爬進,從褲襠爬出。之後,孩子向乾娘夫婦磕頭,即算認定。
在我國一些地方,還有出行撞親的做法。比如山東蒙陰一帶,滿月時有父親抱著出行的儀式,出門碰見第一個外姓人,無論成年與否,是男是女,一律認為乾親,若是未結婚者,暫以叔叔、阿姨稱呼,待其結婚後,再稱為乾爹、乾娘。這種儀式在貴州一帶也存在。
在認乾親的禮俗中,乾親一般是人,但也不儘然。魯南地區就普遍有二月二(有的地方是除夕、三月三、清明)敬石婆婆、拜石婆婆為乾娘,並從石乾娘那裡取石鎖子的做法。以莒南為例,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取石鎖子的過程是這樣的:孩子的母親備好一個紅線穗子、一個小銅錢,煮上幾個雞蛋,買幾塊糖,帶另外一個小男孩直奔石老婆處。去時不回頭,遇見人也不許說話。取鎖的婦女給石老婆磕頭,並將紅線穗子從石老婆的脖子上繞幾圈,然後在線的下端系上小銅錢,是石鎖子的墜頭。取下來戴在同去小男孩的脖子上,回家後再取下來戴在自家孩子脖子上。棗莊一帶還有拜鎮宅的“泰山石敢當”為乾親的。民謠說:“碑乾爹,石乾娘,小孩活到八十上。”這反映出俗民們對於石頭的崇拜和信仰,同時昭示著民間認石為乾親的動機在於為了孩子的長壽和健康。
佘(shē)族孩子有病,要拜樹為乾娘,其後逢年過節,要給乾娘掛紅包,內裝米麥乾果等物。如果孩子忌諱某種東西,父母就將其包在紅包內,並用竹箭頭對準它,擱在樹上,意思是讓乾娘幫助禳除。在江南一帶,比較流行拜胡幹爺的做法。胡幹爺就是傳說中閻羅王遣以拘人靈魂的無常鬼,讓子女拜無常鬼為“幹爺”,是希望他看在父子情分上能夠手下留情。通常拜胡幹爺時,孩子的父母要做好一件新白布衫,到城隍廟裡把“胡幹爺”的舊衣換下,再給胡幹爺供上燒酒、燒餅、銀錢,將舊衣焚化,請廟裡的和尚或道士為拜幹爺的子女取個名字。此後,每當胡幹爺生日,父母都要抱領著子女到廟中拜祭,大約一直到子女長到十六歲為止。
綜覽不同的認乾親禮俗,其儀式不可謂不多,其所認對象不可謂不豐富,正表明為孩子的平安健康,父母的用心是何其良苦!

三天不起名,長大糊塗蟲
名字是一個代號,卻又從來都不是可有可無的,它首先是一個人存在的標誌,是一個人進行社會交往的工具,對於一個人社會關係的建立和維持具有重要意義。一個沒有名字的人,在社會結構中是不可見的。其次,在許多人的眼裡,名字富含著深刻的寓意,不僅是對個人命運“天機”的反映,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個人的命運。正因為如此,嬰兒出生之後,都要為他取個名字。不僅要為他取個名字,還要取個符合其家人心願的名字。
現代漢語中的“名字”僅指一個人的名,在古代,“名字”則分別指“名”和“字”。顏之推在《顏氏家訓?風操》中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很好地說明了名和字的不同。名一般是由長輩為他確定的用以標誌生命個體存在的符號;而字,則是擁有者社會權利、義務或德行追求的標誌。先秦時期,“幼名冠字”。命名通常是在嬰兒出生不久進行,取字則在表示成年的冠笄禮上進行。無論是命名還是取字都有相當莊重的禮儀。據《禮記?內則》記載,當時的命名禮約在嬰兒滿三月後舉行,大致分為三個步驟:一是保姆抱著嬰兒和嬰兒的母親一起來見嬰兒的父親,父親握著孩子的右手,給他命名。二是將孩子的名字遍告親屬。三是將嬰兒的名和出生年月日記錄下來,並到地方史官和州史那裡登記存檔,與現在給孩子上戶口相似。到後世,隨著成年禮的衰微,名和字的確定時間不再有嚴格的區別,但名和字仍然在用法上有著明確的分工。再到後來,尤其是二十世紀中葉以後,除了少數人以外,絕大多數的人就只有名而無字了。不過,從傳統社會到現在,名還有“大名”和“小名”之分。
小名也叫乳名,奶名。
孩子的乳名通常由祖父母和父母等長輩來起,有時親友也可加以參謀,也有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賜名的。過去某些地方還有“闖名”和“拾名”的習俗。比如山東東明一帶,就在生孩子的第二天早起五更,由孩子的父親抱著孩子走到街頭,碰上第一個人,就讓他給孩子起名字。若是個通情理的人就要想一想,起個差不多像樣的名,若遇上個不通情理的,就胡謅一氣,但不管他謅個什麼就得叫什麼,這就是“闖名”。所謂“拾名”,就是在生孩子的當天,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就由孩子的父親出門上路,在路上(路旁的不算)碰見的第一件東西,磚頭、瓦塊也好,坷垃、木棍也罷,都可作為孩子的名字。

傳統的小名有越鄙俗越好的特色。歷史上許多著名人物都有這樣的小名,比如司馬相如小名犬子,曹操小名阿瞞,劉禪小名阿斗,範曄小名磚。小名一般較為隨便,僅用於家庭,只讓父母兄姊呼喚,偶爾也流行於親戚和熟友中間,外人叫不得,晚輩更是叫不得。直到今天,人們也是避諱叫小名的。
大名,也叫正名、學名、族名,是和小名相對而言的。過去學名往往是兒童入塾時,由老師起的,終身沿用不改。學名一般由三個字(若是複姓,則往往是四個字)組成,而且有兩個字是固定的,第一個是姓,第二個通常是標誌輩分的字,第三個才是名。如張樹雷,張是姓,樹是輩,雷才是名。亦有把標誌輩分的字放在名的最後的。
大名一般運用於各種場合,但當加冠取字後,除了自稱名以外,別人一般都以字相稱,以示尊重。現在由於人們往往只有名而無字,也就只有稱名了。
《禮記》記載小孩起名要在三個月時,現代起名要早得多,山東棗莊一帶有俗語說:“小孩三天不起名,長大糊塗蟲。”其實現代的年輕父母們往往一旦知道懷孕就開始醞釀孩子的小名和大名了。不過也有許多人習慣在孩子出生三日後再起名的,因為有所謂“早起名,孩不成”之說。
名字往往有著十分鮮明的性別特徵,女孩常用花草或珍寶或其他美麗的事物為名稱,如小花、小菊、小蘭、小芳、小霞、小珍等,男孩則常用一些有“陽剛”之氣的詞作名字,比如小剛、小強、石頭等等,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人們不同的性別期待。但事情遠沒有這樣簡單,起名字的規則多種多樣,人們給孩子起的名字也是五花八門。比如根據嬰兒誕生前後發生的一些特殊事情命名的情況就十分普遍。據說徐悲鴻夫人蔣碧微出生時,正巧趕上院裡的一株海棠盛開,祖父以為是個好兆頭,滿心歡喜,遂為其取名“棠珍”。周作人的小名也是由此得來。據周作人自己回憶:“阿魁則是我的小名,因為當時接到家信(報生子)的時候,有一個姓魁的京官去訪他(周氏祖父),所以就拿來做了小名,這是他給孫子們起名的一個定例。”建國、解放、改革、勝利等名字也往往因此而來。還有許多名字代表著全家的祝願,如果希望孩子將來吉祥有福,就會選用富貴、來福、來順、發財等一些吉祥如意的詞作為名字;如果希望孩子能長得健康,就叫他們柱子、栓子、留住等;還有紀念名,以孩子的生辰時令、地點或體重等為名,比如叫春來、秋生、小龍、八斤等等;也有根據弟兄排行,叫老大、小二、小三,大羔、二羔、三羔,大妮、二妮、三妮的,或者依祖父的年齡,叫六十、七十的等等。
過去我國各地普遍有“賴名好養活”的信條,所以一些家庭為了讓孩子“好養活”,就起個下賤憨呆的“賴名”,如狗剩、傻子、二憨,或者叫大牛、小羊、小驢、小騾等禽畜之名,或者糞叉、抓鉤、木鍁、鏟子等農具名,認為這樣可以迷惑閻王爺、勾死鬼,因為他們聽到都是動物或沒有生命的事物,就不再勾他們的魂了。也有給男孩子起個女孩名的,叫七妮、八妮之類。生子多夭殤的人家,再生了孩子後,便偷男丁興旺人家的孩子名,接著向下排;或者跳過幾個數字來排名,如已夭亡的叫小三,接著生的就叫小九;還有個別的人家,母親會狠心咬下新生兒的一個腳趾,就著蔥吃到肚裡,起名叫“小咬”、“咬住”或“大咬”等,也是要留住嬰兒的意思。若是有女兒沒有男孩的家庭,往往給女兒起名“招弟”、“帶弟”、“喚弟”等,希望能借此招來個男孩子。
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起名的習俗有了很大變化。一是過去小名和大名的區別很明顯,小名一出生就起,大名則要等上學時才起。現在則出現了大名、小名同時起和“連名起”(連名起,就是說孩子一出生就給取定大名,並從大名中抽出一字,通常是最後一字,作為小名)的趨勢,有些甚至孩子還未出生,父母就將名字起好了。二是過去大名通常由老師給取,現在多是父母或祖父母。三是過去小名有許多表示下賤憨呆的字眼,現在的小名多取可愛並朗朗上口的字,且由於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許多家庭裡只有一個孩子,按排行取小名的做法也就自然終結了。四是現在許多地方取大名往往不再按照過去姓-輩-名的規則,給孩子起三個字的姓名,而出現了許多兩個字的姓名,比如趙飛、王芳、李光等。更由於重名現象的普遍,一些人開始給孩子起四個字的姓名。五是伴隨著專業起名公司的興起,花錢由起名公司給孩子起個據說對其一生都有重要影響的名字,已成為某些家長的選擇。
時間的推移、社會的變遷帶給命名禮俗的,遠不止上述幾點變化。然而,命名禮俗的變化雖然多多,名字表達著長輩對新生兒美好祝願這一性質卻沒有改變。事實上,任何時代的一個名字從來就不僅僅是簡簡單單的標誌生命個體的符號,它都飽含著祖輩最熱切的期盼和最誠摯的祝福:少病少災、健康成長、多才多藝、建功立業、長命富貴……

拴押偷搶打摸為求子
生育是人類存續的必要條件,對於家族、家庭和個人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一向受到人們的特別關注。在我國,“多子多福”、“子孫滿堂”、“早生孩子早得濟”、“兒女雙全”是民眾傳統的文化心態,而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婦女長期不孕、乏嗣、兒女不能雙全的現象又普遍存在。這兩者的矛盾不僅催生了大量的送子神仙,也促成了大量有趣並堪稱奇怪的祈孕求子習俗。
拴娃娃,也稱拴喜,拴孩,抱孩子,是非常普遍的求子方式。拴娃娃一般都去廟觀中主管生育的神靈前。這些主管生育的神靈前通常擺放有各式各樣的泥娃娃,供人們拴抱。泰山上的碧霞元君是人們普遍信奉的送生娘娘,每年去祈子、還願的人絡繹不絕。這裡的祈孕求子儀式通常由廟中的道士主持。祈孕求子者在神案上先取一個泥娃娃交給道士,道士祈禱一番後,用紅線系著銅錢拴在娃娃的脖子上。此後,再拿著娃娃用銅錢去敲神前的銅磬,為孩子起個名字。祈子者將娃娃帶回家後,藏在臥室的某個地方,據說這樣不久就能懷孕了。在山東臨清,婚後二三年內不生孩子的婦女,往往在四月八日到當地的奶奶廟中給送生奶奶跪經,然後將相中的泥娃娃用紅線拴住脖子,口中念著“有福的小子跟娘來,沒福的小子坐廟台,姑家姥家都不去,跟著親娘回家來”,用紅包袱把娃娃包好,抱回家放到炕頭上的牆窩子裡,一天三頓地供應水飯。
押子,又稱“壓子”,音諧“壓枝”,也是一種普遍的祈子儀式。最常見的方法就是不孕婦女或其親友家人在有廟會的山林中,將一塊石頭放在柏樹或松樹的枝杈上。松柏四季常青,又多結子,石頭則堅硬如玉,因此人們相信將石頭放在它們的樹枝間,就會有弄璋之喜。今天您若有興趣到泰山前後的鬥母宮、碧霞祠或者濟南的靈岩寺去遊玩,不用特別注意就定能發現它們周圍的松樹或柏樹幾乎棵棵上面都夾有石頭,有的大石頭上面疊壓小石頭,達四五層之多,活像一座小寶塔;還有不少石頭竟長到樹木中去了。所有這些都是“押子”這一儀式造成的結果。
私下裡拿走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的偷盜行為通常為人們所不齒,但祈孕求子習俗中卻多有偷的做法,偷者不以為恥,被偷者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以被偷為樂事。從全國範圍內來看,偷的東西不一而足。在蘇北鹽阜地區和揚州裡下河地區,有偷樁的做法。樁為拴牛的牛樁,或鴨欄樁、船樁、橋樁、風車的芯樁等,有好事者偷偷拔樁、洗淨並用紅布包好,至正月初六晚上,敲鑼打鼓,點著燈籠結隊前往不育之家“送樁”,將樁子放在主家媳婦床上,並說“恭喜生子”等吉利話。事後被送人家如懷孕生子,則要向送樁和被偷樁人家送禮,以表謝意。
蘇北漣水一帶的不孕婦女還會到土地廟偷磚,用紅紙包起來放在床上。陝西關中一帶會偷錐巴饃。錐巴饃用小麥面蒸制而成,長圓形,一頭有魚尾,一頭嵌兩顆黑豆,狀似眼睛。村中缺兒少女的婦女在正月十五偷來人丁興旺之家的錐巴饃吃掉,就認為可以懷胎生子了。過去貴州一帶習慣偷瓜,在每年的中秋節,都有“好事者”偷瓜(偷瓜時被主人發現且被惡罵一頓最好)後,給瓜穿上衣服,繪上眉目嘴臉,成小孩模樣,用紅綠彩綢裝飾的轎子抬著,鑼鼓喧天地送到無子乏嗣的人家。受瓜人要請送瓜人吃一頓月餅,表示感謝。此外還要把瓜小心翼翼地放到床上,伴睡一夜,次日清晨,把瓜煮熟了吃掉。在山東曲阜、鄒城一帶,有偷面燈的習俗。元宵節時,家家蒸面燈,乏嗣人家會偷端別人家的面燈給兒媳婦煮了吃,所端面燈最好來自劉姓和戴姓人家,因為這兩個姓的發音有“留住孩子”、“帶上孩子”的意思,所謂“偷了劉家的燈,當年吃了當年生。有了閨女叫燈哥,有了小子叫燈成”。
更有趣的是,有些地方的人們連神靈的東西都敢偷。在江蘇青浦(今屬上海市),沒有子嗣的婦女會到祖師堂上送子觀音面前燒香禱告,暗中把觀音的繡花鞋偷去一隻,據說如此便可懷孕,只是生了孩子要寄名在觀音座下做乾兒子。
除了偷,一些地方還允許沒有子嗣的人家搶。比如雲南某些地區就有“搶火把兒子”的習俗,那些當年生了兒子的人家,會高舉火把巡田嬉樂,婚後無子者若是看到,就一擁而上爭相搶奪,搶到火把就象徵香火不斷,必生貴子。江蘇淮陰、金湖一帶也有類似風俗。當地從除夕起到二月初二都要“點天燈”,在土地廟前掛13只燈籠,每晚都有人去換蠟燭。二月初二是土地神生日,這天,久婚不育的夫妻請人去“搶燈”,搶到燈籠送給自己,稱為“送龍子”。
為了求致子嗣,人們不只偷搶,還有更激烈的舉動,那就是以打求子。這種習俗在江蘇泰興的某些農村地區時有流傳。每年正月十五清晨,村裡結婚兩年未孕的女子會被村人拖出大門,繞著糞坑前拉後推地跑,村人邊跑邊用掃帚、木棍和竹條等抽打女子,往往把人打得渾身青紫,直到丈夫看不下去了,將香煙、糖果撒給眾人,才肯罷手。如果次年仍未懷孕,就要加倍抽打。類似的做法在福建閩侯也有流傳,叫做“拍喜”。據胡朴安《中華全國風俗志》,“鄉民娶婦,至次年正月十五,親鄰持竹杖覓新婦打之,謂之‘拍喜’。隨拍隨問曰:‘新娘有喜未?’應曰‘有’,則挾竹再往他家。設畏羞或倔強不答,則連打連問以逼之,必使答應而後已。婦呼號痛苦,至於身無完膚不恤也。如未經受胎,則後此屆期,仍不能免,生子後方脫此厄。故每當元宵節,舉鄉奔走若狂,竹枝縱橫,與火把燈球相擠。”據一些學者研究,這種習俗來源於一種信仰即認為婦女不孕是因為身上有邪祟作怪,人們認為只有用打的方式驅除邪祟,才能懷孕生子。另外,人們把“棒打出孝子”與“棒打出小子”相諧,也對這一習俗的形成和流傳起了一定作用。
除了拴、押、偷、搶、打,民間還有以摸祈子的做法。比較常見的就是摸門釘了。舊時北京,婦女在上元之夜摸正陽門上的銅釘,以求添丁生男;揚州婦女也摸城門上的門釘求子;南京婦女則在中秋之夜摸長樂渡玄帝廟上的鐵老鴉杆。在山東濱州市博興縣,至今仍有摸石頭、磚頭的做法。大年三十的晚上,婚後不育人家裡的兩個老人,帶上自己用的竹耙子到村頭的大路邊,用竹耙子在路邊耬。其中一個邊耬邊說:“白閨女,黑小子,都來俺家吃餃子。來了沒有?”另外一個人便說:“來了。”如此連說三遍。最後在竹耙子耬過的地方摸一塊石頭、磚頭,或者土塊。如果摸到的是石頭、磚頭,便預示會生一個男孩;如果摸到土塊,便預示著會生一個女孩。來去都不能回頭,遇上人也不能說話。回到家,把摸回來的石頭、磚塊或土塊放在兒媳的被窩裡。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早晨,兒媳不能起床。等老人把餃子煮好了,由兒子送給媳婦,媳婦在被窩裡吃完,才能起床。
其實民間祈孕求子的習俗遠不止於拴押偷搶打摸,還有其他多種,比如壓子(不育人家到多子的人家抱個孩子回家撫養,以引導生育出自己的孩子),讓未孕婦女吃雞蛋等。婚禮中的種種儀式也往往含有祈孕求子的意義。所有這些都表明民眾祈求生育兒女的願望是多麼強烈。

懸弧設帨示添喜
懸弧設帨(shuì)是我國古代家庭喜添人口後向眾人展示的報喜儀式。
嬰兒降生,是家庭的一大喜事,故俗稱“添喜”。根據嬰兒性別,添喜又有大喜和小喜之分,舊時重男輕女,生男孩叫做“大喜”,生女孩叫做“小喜”。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早在《詩?小雅?斯干》中就有反映說:“乃生男子,載寢之床,載衣之裳,載弄之璋”;“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此後的書面語遂有“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來代稱生男和生女。
家裡喜添人丁之後要報喜。我國古代文獻《禮記?內則》記載:“子生,男子設弧于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就是說古時人家生了男孩就在大門左邊懸掛一張弓,生了女孩就在大門右邊懸掛一條佩巾。故此,古代也稱生男孩為“設弧”、“懸弧”,生女孩為“設帨”。劉禹錫有詩曰:“憶爾懸弧日,餘為座上賓。舉筯食湯餅,祝辭添麒麟。”當代報喜這一習俗通常分為兩項內容,一是在自家門上作某種標記,以告知別人家裡喜添人丁,二是向產婦的娘家報喜,告訴他們母子平安。
在自家門上作某種標記,以告知別人家裡喜添人丁的報喜習俗一般稱為“挑紅”,或“掛紅子”。“挑紅”就是古代“懸弧”、“設帨”的遺風,是添喜的標誌。其具體做法是:嬰兒降生以後,產房和臨街的大門上要掛一塊紅布(至親有孝不滿三年,挑紅子的紅布用紫色的布代替),生的若是男孩,紅布上面附有弓箭、銅錢、大蒜、紅棗、栗子、桃枝等物;若是女孩,則用佩巾代替弓箭。不過,“十裡不同俗,百里改規矩”,雖然各地都有類似“懸弧”、“設帨”的習俗,但“懸”、“設”的時間不太一致,有的是在嬰兒降生當天,有的是在第三天;表現形式也有所不同。由於掛紅子具有報喜功能,所以左鄰右舍見到紅子後就會拿雞蛋、紅糖之類的禮物前來賀喜。
掛紅子的功能除了報喜之外,還有避邪和象徵意義。桃枝的主要作用就是避邪(桃枝的避邪作用在我國是普遍流行的),也以“桃”寓意“逃”,謂逃脫災難;弓箭、蒜是要孩子能打會算;蔥是要孩子聰明能幹;棗和栗子就是希望孩子能早早地成家立業;錢喻財,謂富貴多財。掛紅子還有一種功能,就是以此來提醒外人,這家剛生了個小孩子,家中有人“坐月子”,外人不要隨便入內;同時告訴人們保持安靜,不要大聲說話,不要在這裡舞弄響器或燃放鞭炮,以免使產婦和嬰兒受到驚嚇。
掛紅子並不是唯一的報喜方式,也有用紅雞蛋的,通常按男單女雙的規矩,用紅雞蛋三五個或二四個不等,給親朋好友、街坊鄰居送去。此外,有些地方在嬰兒降生後還有向本家族和街坊鄰居送喜面的習俗,也是報喜的一種方式。有的地方,不僅要給親戚報喜,還要給祖墳燒香磕頭,向祖先報喜。
給產婦娘家報喜是生育禮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報喜的時間通常是孩子出生的第三天,也有當天就去的,還有的地方要根據所生嬰兒的性別確定報喜的時間。過去有身份的人家通常是派傭人前去報喜,一般人家則派弟兄去,也有女婿親自去的,還有派家中或近門晚輩去的。隨著通訊手段的發達,現代很多人已經改用電話通知了。
給產婦娘家報喜儀式及所帶物品種類和數目,各地頗不相同。山東臨沂一帶,向娘家報喜,是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要帶四色禮,生男孩為豬頭(豬鼻孔內插上花)、兩包掛麵、兩包點心、兩包紅糖,生女孩為三四斤豬肉、兩包掛麵、兩包點心、兩包紅糖。報喜之人多為孩子的父親(其他人亦可)。報喜所帶物品,娘家一樣也不留,同時,要回雞蛋、紅糖、米麵、小孩尿布等物品。以前,農村有些家庭生活條件差,買不起豬頭,就去租一個,報喜回來後再送回去。河南的一些地方向娘家報喜,講究的人家要寫“報喜帖”置於一小紅木匣中。報喜時所帶禮品一般多為麻糖、油條、油餅、糕點以及紅糖、雞蛋等,有的則用綠豆、小米,有的還配上一壇酒、一隻雞、一隻綿羊或書本、花朵、鞭炮之類。當然,所帶物品是根據所生是男孩還是女孩而有所不同的,嬰兒外婆家一看見物品,便知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娘家會對報喜人熱情款待,但忌用麵條招待報喜者,俗信“麵條會引起嬰兒流鼻涕”。

孕婦禁忌多
懷孕是一個人誕生的前提,孕婦則因為懷胎腹中而成為一種處於特殊狀態的特殊人。對於這些處於特殊狀態的特殊人,一方面,全國各地都形成了專門的稱謂,比如稱其為“雙身板”、“雙身子”、“四眼人”等等,另一方面,還形成了諸多禁忌。所謂禁忌,是關於社會行為、信仰活動的某種約束限制觀念和做法的總稱。一般說來,某種事物或行為之所以成為禁忌有兩種原因:一是被視為神聖的超乎尋常的不能隨意褻瀆,二是被視為危險的、不潔的或怪誕的,不敢擅自接觸。禁忌一旦為民眾所普遍接受,就成為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規則,因為他們相信,如果不嚴格遵守規則,就會有或大或小的災難降臨到犯規者的頭上。幾千年來,在我國幅員遼闊的國土上,形成了林林總總千奇百怪的禁忌民俗事象,它們滲透到民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制約著人們的思想,規範著人們的行為。孕婦禁忌即是其中的一種。
概括而言,孕婦的禁忌有兩種,一是飲食禁忌,一是行為禁忌。
在飲食禁忌中,最為典型的是禁食兔肉和生薑的禮俗。俗信如果孕婦吃兔肉,生的小孩就會口唇殘缺,俗稱“兔唇”、“豁嘴”或“三瓣嘴”。如果孕婦吃了生薑,生的小孩就會長六指。據考證,孕婦不食兔的禁忌歷史久遠,早在漢代就已經出現了,而且記載在王充的《論衡》中,所謂“妊婦食兔,子生缺唇”。除了兔肉和生薑外,還有一些食品被民間視為孕婦忌用,比如不能吃葡萄,否則會產下怪胎;不能吃鵪鶉蛋,否則小孩臉上長雀斑;不能吃蔥和蒜,否則小孩有狐臭等等。
在行為禁忌方面,講究更多。比如我國許多地方都有孕婦不能參加婚禮的禁忌。人們認為新娘若在婚禮上見到雙身子,四年內就不會懷孕,因為被四眼人沖了。孕婦也不能參加葬禮,不能進入新殯死人的墳地,尤其不能看屍體,看死人入殮,否則會造成難產。即使親生父母去世,也不能去進行遺體告別。孕婦還不能參加祭祀,更不能靠近神龕。鄉間打井也忌諱孕婦到場,認為會沖了龍脈,挖出的井要麼水質不好,要麼壓根就沒水。破土建房或商店開張要避開孕婦,否則福氣會被沖掉。孕婦不能看戲,因為俗信看戲會被換了胎,生出的孩子就會像戲中的某個角色而不再是自己的親骨肉。若看木偶戲,生出的孩子將沒有骨頭。雷雨天氣孕婦不能出門,必須躲在屋裡,而且手持紅布避邪,要不然很有可能生出怪胎。孕婦忌見月食,否則所生子女身體不健全。在沿海地區的漁民中,不允許孕婦接觸船上的任何物品,認為“孕婦摸網網必破,孕婦上船船准翻”。俗信孕婦一懷孕就有胎神保護,所以屋內器物不能隨便移動,不許在屋內打灶,開門、鋪地、鑿窗,否則會觸動胎神。
上述無論是飲食禁忌還是行為禁忌,以我們現在的眼光來看,多多少少都有些神秘荒誕的成分。吃了兔肉生子就豁嘴,吃了生薑生子就六指,吃葡萄會生怪胎,都不過是運用接觸某物便受某物影響的巫術原則推演的結果,本無什麼科學依據。而孕婦參加各種場合所帶來的違禁後果也都帶有臆想的成分。但是我們又不能不說,某些禁忌在荒誕不經的形式下包裹著保護孕婦安全的合理內容。比如雷雨天氣出門,帶有明顯的不安全性;而移動屋內器物,在屋內打灶開門、鋪地、鑿窗也帶有潛在的危險性。這麼做會觸動胎神的說法自然是無稽之談,但對孕婦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則極有可能。而許多禁止孕婦參加的場合如婚禮、喪禮、祭祀、建房、商店開張、看戲等等,都是人來人往,既熱鬧又混亂的,孕婦在其中難免出現意外。還有一些禁忌則蘊含著利於胎兒生長發育的內容。
我國自古就有重視胎教的傳統。西漢賈誼有《胎教》一文,稱道“周妃後妊成王於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宣,獨處不倨,雖怒不詈,胎教之謂也”。南宋醫學家陳自明的《婦人良方?娠子論》中寫道:“自妊娠之後,則須行坐端嚴,性情和悅,常處靜室,多聽美言,令人講讀詩書,陳禮說樂,耳不聞非言,目不觀惡色,如此則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賢明。不然,則男女既生,則多鄙賤,不壽而愚,此所謂因外象而內感也。”這裡,明確指出了母親的精神行為以及外界環境條件對胎兒的影響,與現代醫學中的“胎教說”十分相近。正是在這種觀念下,孕婦常被要求“目不見惡色,耳不聽惡聲,口不讀惡言”,保持平和愉快的心情。但參加婚禮、喪禮等活動可令孕婦大喜或大悲,使其情緒極不穩定,直接影響胎兒的身體和智力發育,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對深諳胎教之道的中國人來說,禁止孕婦參加到可能引起情緒波動的諸場合中是很容易就想到的。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正是這些蘊含的合理性使得許多歷史悠久的禁忌在現代社會仍然被人們遵循,沿承不輟。
當然,現代孕婦們仍然堅持不違禁忌的原因不止於上述禁忌所蘊含的合理性,很重要的還在於,在特定的民俗心理下為保平安健康“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心理。由於我國嚴格執行控制人口增殖、提高人口素質的計劃生育政策,人們對於嬰兒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胎教意識越來越強,一切有可能對孕婦、胎兒產生不利影響的物品和活動,統統被孕婦或其家人拒之身外。
我們認為,為了自身安全和胎兒健康,孕婦注意飲食和行為確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否一定遵循傳統的禁忌,則要依賴於個人的態度。對於遵循傳統的和不遵循傳統的,其他人都應該給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畢竟吃什麼不吃什麼,做什麼不做什麼,都更多是孕婦及其家人的私事。當然,在孕婦禁忌依然流行的地方,尤其認為孕婦在場會對他人造成不利影響的地方,孕婦還是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破壞原本良好的社會關係。


祝賀生孩送祝米
在中國傳統生育禮俗當中,無論誰家生了孩子,親朋好友,尤其是產婦的娘家人都會帶些禮品前去看望祝賀,俗稱“送祝米”,或叫“送米”、“送米麵”、“送月米”、“送湯米”、“送粥米”、“送糖米”、“送乳汁米”,也有的地方叫“送米糖”、“送湯”、“下湯”、“對道”、“看歡喜”、“等喜客”、“吃面”、“吃大面”、“吃喜麵條”、“做日子”、“十二日”等等,名稱眾多。各地對“送祝米”叫法雖不一樣,表現形式也不盡相同,但實質卻是一樣的,都是對生孩的祝賀。
送祝米的習俗,主要是表示祝賀,這既是人情,同時也有鄰里相助的成分。以前大多數家庭的生活都比較差,僅靠自己的家庭條件難以為產婦提供良好的營養品,既不利於產婦身體的恢復,也不利於新生兒的發育。於是親戚、鄰居們就送些物品來幫助他們,久而久之演化成一種習俗。一般情況下,鄰居或親友們在看到用以表示添喜的“挑紅子”或者收到喜面、紅喜蛋後就會前去賀喜,送些雞蛋、小米、點心和麵粉等食品,讓產婦補補身子。值得關注的是,產婦的娘家“送祝米”十分講究,各地的差異也相當大。單從送祝米的時間上看,各地就頗不相同,有的是接到喜訊後立刻就去;也有三天、六天、八天、九天、十天、十二天的,也有的不是很固定,往往是在報喜時確定好哪一天去送,這樣也好讓孩子的奶奶家有所準備,因為送祝米當天多是要招待酒席的。由於各地物產不同,產婦娘家送祝米的禮品和送過祝米後所帶的回禮也頗具特色。
河南商丘稱“送祝米”為“送中米”,其時間基本上是在報喜時商定,一般多在男孩出生後的第十二天,女孩出生後的第九天進行,稱為“男十二女九”,或“做九”、“做十二”。也有些人家為了圖省事,將送祝米和滿月慶賀一起進行。所以在當地,送祝米也被稱為“送月禮”。若逢日子不吉利,如恰好在農曆的初五、十四、廿三和初八、十八、廿八這幾天,當地人認為這些日子不吉利,便要改換時間,可提前也可推後,但一般是提前一天而不推後。送祝米的禮品主要有米、面、雞蛋、紅糖、肉以及嬰兒衣帽等物。嬰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家會盛宴款待送祝米的客人。宴席上必有麵條,以其“縷縷長條象徵嬰兒長命”之意,所以當地也將送祝米稱為“吃喜面”。
山東泰安稱“送祝米”為“送粥米”或“吃面”、“吃喜面”,時間由新生兒的外祖母家確定,一般生男孩的是在第六天或第十二天,生女孩的在第九天。送祝米這天,新生兒的外祖母家和親朋好友都要送許多禮品。所有參加送祝米的人凡是與新生兒的外祖母家有關係的,都必須先到新生兒的外祖母家集合,然後結對抬禮品往新生兒家做客。禮品放在食盒當中,有雞蛋、紅糖、米麵、肉,還有新生兒的外祖母親手做的棉褲,其舅母、姨買的小孩衣帽等。送的肉有講究,如果生的是小男孩,送一對豬前蹄;如果生的是小女孩,則送八斤肉。食盒的上層要放一條藍色的長布作嬰兒的尿布,若是男孩,就將長布的兩頭都露在盒外,若是女孩,就只露一頭。做客的全是女人,而且要求是兒女雙全的女人,做客時還要帶上孩子入席。客人入門,先吃紅糖稠飯加雞蛋,名曰“點心”。中午入宴席之前,要先以方頭巾掛麵,另加一副新紮腿帶子,鄭重登門請接生婆。請到後,讓其坐在首席,並由新生兒的外祖母作陪。讓酒開席從接生婆開始,接生婆也不推辭。散席之前,新生兒家要將回禮備好,放在院子裡,名曰“押院子”。給新生兒外祖母家的回禮是煎餅兩個、蔥兩棵、麥麩一把、鹽一把,其意為聰(蔥)名、有福(麩)、有緣(鹽)分。來客在回去時,還要偷一個烤糊的饅頭或者煎餅,丟給自己的狗吃,所謂“外甥狗,外甥狗,吃了飯,他就走”,頗有些戲謔的味道。

抓周蔔前程
嬰兒出生滿一歲,古稱“周晬”,現稱周歲,俗稱“一生”等。周歲禮具有非同尋常的意味,它在孩子的人生里程上打了一個大大的結,從此,以慶賀生育為主體的誕生禮俗就告一段落。
周歲這天,往往都要舉行隆重的禮儀活動。這一天,宋代有“其日(周歲)諸親饋送,開筵以待親朋”的做法。看來嬰兒周歲那天,親友要攜禮前來慶賀,主家則盛宴款待,自古已然。這種禮俗一直延續不斷。比如幾十年以前的山東濟南地區,姥姥要送燒餅、餜子,稱為“給小孩安腿”。昌邑一帶,姥姥要送給小外孫衣料、長命鎖等禮物。菏澤一帶,多送花鞋,這天,小孩要站到鋪著紅布的桌子上,試穿所有的花鞋。現在親友仍普遍送衣物、玩具、蛋糕等物,以示慶賀。
周歲禮中有一項非常有趣的儀式——“抓周”。抓周,又叫試兒、試周、抓生、摣生日、試晬等,就是擺上各種東西讓周歲的孩子抓取,從他首先抓取的東西推斷其將來的性情、志趣和作為。《紅樓夢》第二回《賈夫人仙逝揚州城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中,就通過賈雨村和冷子興的對話,敘述了賈寶玉“抓周”的故事:“那年周歲時,政老爹便要試他將來志向,便將那世上所有之物擺了無數,與他抓取。誰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釵環抓來手。老爹便大怒了,說:‘將來酒色之徒耳!’”有趣的是,在曹雪芹的筆下,賈寶玉果然混在了女兒堆裡。又據說,豐子愷先生周歲時,豐家也為他舉行了抓周儀式。周歲的豐子愷在盤裡眾多物什如官帽、金銀首飾、算盤、毛筆中抓取了一支毛筆。還據說著名學者錢鍾書也抓過周,而且他之名“書”就和抓周有關。因為他抓周時,第一下就抓住一本書不放,他的家人很高興:“這孩子有出息,喜歡讀書,就叫鍾書吧。”
從文獻記載來看,抓周的歷史要遠遠早于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時代,至少南北朝時期就已經出現。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引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親表聚集,致燕享雲。”吳自牧《夢粱錄》中的記載更為詳細:“至來歲得周,名曰周晬,其家羅列錦席于中堂,燒香炳燭,頓果兒飲食,及父祖誥敕、金銀七寶玩具、文房書籍、道釋經卷、秤尺刀剪、升鬥等子、彩緞花朵、官楮錢陌、女工針線、應用物件,並兒戲物,卻置得周備,小兒于中座,觀其先拈者何物,以為佳讖,謂之拈周試晬。”
現在我國一些地方,至今仍有在周歲那天試兒的習俗,而且各地大同小異。魯中南一帶,“抓生”前,家長先將書本、算盤、秤、衣飾、饅頭和小農具等生產、生活用品放在盛糧食用的“升”裡,也有放在桌面上的,讓小孩任意抓取,家長們以孩子第一次抓的東西判斷孩子未來的前途,有沒有出息。若抓了書本或算盤,就認為有出息;若抓了饅頭等食品,就認為孩子長大只有吃心;若男孩先抓了首飾等物,就認為是兒女情長,沒有大志。在鄂東山區,姥娘、舅舅、舅媽和姑姑等都要來給孩子做周歲,客人差不多到齊後,抓周禮就開始了。將書本、文具、化妝品、糖果、花粑等小東西放在桌上的一個大盤子裡,讓孩子去抓。若頭一件抓了筆墨書籍之類,圍觀的人就會齊聲道賀,說這個小孩喜歡讀書寫字,將來定有出息;如果先抓的是算盤,就說這個小孩將來是經商致富的理財能手;若先取了花粉之類,是女孩就說將來一定出落得如花似玉,若是男孩,便認為長大了喜歡在女人堆裡滾;如果抓粑粑、糖果,就預示著孩子今後有貪吃之弊。為了討個好兆頭,大人常把希望孩子抓到的東西擺在小孩的手邊。
以我們現在的觀點來看,抓周以各種各樣的物品來預測孩子未來的志趣、前途和從事的職業,是一種帶有占卜性質的禮俗。一個剛剛周歲的嬰兒,面對琳琅滿目色彩繽紛的物什,抓取其中一些,和將來並沒有必然聯繫。但人們為什麼會相信呢?就如《紅樓夢》裡的賈政,就因賈寶玉抓了些脂粉釵環大怒而罵,並且一直不喜歡他,寶玉在曹雪芹的筆下也真的落在了脂粉窠中;就如現代有一些人會將豐子愷先生成為著名畫家、錢鍾書先生成為著名學者一生嗜書一樣,與他們的抓周經歷聯繫起來。
據學者研究,這主要是原始信仰的遺存。萬物有靈,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都會發生交感作用產生影響是原始信仰的重要內容。基於此,人們認為幼兒抓到的東西便會對他產生影響,從而左右他的志趣,使其與所抓之物的象徵趨向一致。此外,徵兆觀念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許多人認為人的禍福休咎並不是沒有來由的,而是冥冥之中受到某種神秘力量的控制,而且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會在發生前出現一些徵兆,這些徵兆又是可以認識並破解的。在抓周禮中,那些被嬰兒所抓之物其實就是嬰兒未來人生的徵兆。至於為什麼抓書本就預示著長大當讀書人有出息,抓首飾就是兒女情長沒有大志,那就是已經社會化、文化化了的大人們的解釋了。
不管怎麼樣,在嬰兒抓周的過程中,長輩們總是對嬰兒抓取象徵“好”的物品投注更多希冀的目光,而這個一歲的孩童,也在大家希冀的目光之中,第一次通過自己的活動,被推到文化傳統和社會規範的面前。


婚姻禮俗

婚 姻 禮 俗



傳統婚姻有六禮
婚姻一向被認為是夫婦之道、人倫之始,其可以合好兩姓,也使祖宗血脈得以延續。儒家經典《禮記?昏儀》說:“夫禮,始於冠,本於昏(婚),重於喪祭,專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而昏(婚)禮者,禮之本也。”
原始社會時期,婚姻多出於自然,男女相悅,可以互贈禮物,自由婚戀。隨著社會的發展,從男女到夫婦,需經過合法的婚嫁禮儀,方為大眾認可。周朝的時候,婚嫁禮俗漸趨繁瑣,要經過六道程序,叫做“六禮”。《儀禮?士昏禮》記載了“六禮”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在古代中國的大多數時間,不僅士大夫的婚姻通行六禮,即使普通百姓的婚姻也要按照六禮進行,只是禮的繁簡有些差異而已。時至今日,各地的婚儀中依然可見古代婚姻六禮的影子。
納采也叫議婚、提親、說親。一般先由男方派媒人向女家提親,待女方答允以後,男方再使人致以採擇之禮。古代納采時的禮物通常用雁、鵝。《儀禮?士昏禮》曰:“昏(婚)禮下達,納採用雁。”秦漢以後,納采還用羔羊、膠漆等物,以象徵夫婦牢固和睦。在提親中,媒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古代,人們普遍把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女結合視為“非禮”。媒人在中國自古有之,《詩經》中就有“匪我愆期,子無良媒”的詩句。說媒要遵從同姓不婚以及某些特殊的婚姻習慣,要考慮是否門當戶對、年齡是否般配等。雙方家長在提親時也會考慮對方是否為異姓以及對方的人品、外貌、家庭狀況、社會地位等。如果女方家長收下禮物則表示同意提親,否則即到此為止。
問名也叫討年生、問八字、卜吉。女方答應婚事後,男方則請媒人到女家問清姑娘名與生辰八字,女方具庚帖送給男方,以備合婚之用。如果合婚不吉,婚事便要停止。
納吉也叫小定、過定,是婚姻的初始約定。男方問名後經合婚得吉,備禮通知女方締結姻緣的決定。古代納吉時,男方仍須以雁為禮,女方則設筵款待,表示親善。女方通常以農曆的雙日同時又是吉日的時間為“送定”的日子。男方備齊聘物,同媒人一起前往女家舉行納吉之儀。女方收受聘物、求婚帖後,要給男方回聘物品、允婚帖。納吉後,一般不許男方悔婚,女方如不中意,允許悔婚,俗稱“羞男不羞女”。
納征又稱納幣、納成、大定、行聘、完聘等,男家以聘禮送給女家,相當於現在的訂婚。《儀禮》說:“征,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是中國古代婚禮中至為重要的一環。秦代以前納征多採用束帛、儷皮(束帛,帛五匹,每匹兩端,每端一丈八尺;儷皮,鹿皮一雙)。天子諸侯納征,則另加圭璋等玉器。納征在古代也叫“納幣”,《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載“公如齊納幣”,即指魯莊公到齊國與薑氏訂婚。漢代以後納征多用金銀,其風俗日盛,禮物日重,歷代盛而不衰。
請期也叫送日頭、送日子、乞日,是確定婚期的儀式。《列女傳?辯通》記載齊宣王“卜擇吉曰,立太子,進慈母,拜無鹽君為後”。男方在卜選迎親吉日後,到女方家商定,徵求女方意見,禮物仍用雁。古代請期,男方確定吉日後交女方,女方要推辭,如此往來三次之後,才確定婚期。
親迎又叫迎親,新郎去女家迎娶新娘,俗稱“結婚”。這是婚姻中的大禮,最為隆重。此前的一切工作,從納采到請期,都是為結婚做準備的。男家張燈結綵,大擺酒宴。新郎戴爵弁禮帽,著禮服,親往女家迎娶新娘。女家設筵款待,並祭告祖廟。親迎是婚姻禮俗中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最隆重、最繁瑣的一道程序,經過這道程序後,整個婚嫁過程也就基本結束,所以男女雙方都非常重視,一般都會早早地做好準備。
南宋時,朱熹將六禮合併為納釆、納征、親迎三禮,平民百姓多採用之。現代社會中,城市裡的婚禮在逐漸簡化,一般只有訂婚、結婚兩步;在廣大農村,傳統的婚禮雖有所突破,但很多地方仍保留著傳統婚禮的遺俗。

滴滴答答吹喇叭,大紅花轎抬回家
新郎高坐駿馬之上,前有吹鼓手滴滴答答吹喇叭,後有大紅花轎緊緊跟隨,是我們在各種戲劇電影裡常常看到的一種場景,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國傳統婚禮的娶親儀式。總體來看,我國各地主要有三種娶親方式:第一種是新郎親自去女家接新娘;第二種是新郎不親自去女家迎接,而是由新郎的兄弟或朋友將新娘接回;第三種是男家不派人去迎接新娘,新娘由其叔伯或兄弟等送到婆家。其中以第一種更為普遍。發展到今天,真正能夠坐在大紅花轎裡被抬到婆家的新娘已經不多了,但親迎新娘的習俗仍然流行。
從新郎準備離家到迎娶新娘歸來,其間的禮節堪稱繁瑣複雜。
親迎前,新郎及其家人都要做好準備。在過去的膠東一帶,凡用花轎親迎的,結婚那天早上,喇叭匠就用大杆號對著主家的大門吹三通,接著又到洞房內鼓房,吃過喜面後即奏起迎親曲。此時,轎夫也抬著花轎來到門前。胸前戴著大紅綢子花、打扮一新的新郎就坐進花轎,前去迎親了。
當迎親隊伍到達女家,女家大門往往並不敞開,這時圍繞開門往往要舉行一番儀式。通常的做法是迎親客不斷地燃放鞭炮,吹響樂器,女方家則提出種種問題讓其回答,有時迎親客需要向門裡遞紅包,甚至多次遞紅包。在舊時的天津,女家不僅不開大門,而且故意拖延新娘出閣的時間,俗信這樣可以消磨新郎的急脾氣,新娘過門後不受新郎的欺負。女家開門時,迎親客中的尊長要從懷中掏出銅錢向門裡扔,俗稱“滿天星”,寓意新娘要為男家帶來數不清的福氣。
被允許進門後,往往還有一系列儀式等待著新郎新娘來做。比如在山東微山一帶,新郎見了新娘要行禮,還要為新娘換鞋,而鞋子早就被新娘或者其他人藏了起來,新郎必須耐著性子先把鞋找到,再彎下身,甚至屈膝單腿跪地為新娘穿好。又河北一帶,有鹽打新郎的習俗,新娘的嫂子或其他女眷會乘新郎不備,大把大把地將鹽撒到新郎的臉上。種種習俗多含有捉弄新郎的意味,但大喜的日子裡,被捉弄的新郎也無可奈何,他們要麼忍氣吞聲,要麼非常高興地接受眼前的一切。對於人的一生來說,這畢竟是非常稀罕的體驗。
新娘離門上轎也多有講究。“新人不踏賤地”,即新娘出嫁時要足不沾地,是許多地方都流行的做法。為此,有的地方新娘要被人抱出家門抱上轎,有的地方新娘要坐在椅子上被抬上轎。俗話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在一些地方,有新娘母親或嫂子往轎底下潑水的做法,象徵女子從此就是夫家的人了,與娘家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當新娘入轎,轎簾立刻被放下來,迎親的隊伍在響亮的鼓樂聲中,浩浩蕩蕩地回程了。一般情況下,迎親忌諱走重路,即去時和回時不能走同一條道。大凡遇到廟宇、祠堂、井河、橋樑等,還要用紅氈象徵性地遮擋一下,或者拋撒一些硬幣。在膠東一帶,若遇到橋、井、河流、三岔路口等,都要貼個喜帖,過橋過河,新娘或伴娘要丟下一枚用紅紙包著的錢,俗稱“買路錢”。在山西一帶,如果兩家娶親隊伍相遇,雙方要互換針線活,據說這樣可以消災避難。
經過一路顛簸,花轎終於來到男家門前。又有一套儀式等著新人來做了。而在拜堂之前,新娘總是扮演著儀式中最主要的角色。
新娘如何進門是許多地方都注重的風俗。在廣西來賓,新娘要先從婆婆的手中接過一隻新瓢才能進入男家大門。在陝西乾縣一帶,新娘下轎後要先從地上拾起一雙筷子才能進門。山東濟寧、泰安等地的新娘進門時,有人會向她們兩隻手中各塞一包麥麩和一包鹽,希望新娘有福賢惠。在山東東明一帶,門檻上擺著捶布石,上面放織布機上的幸花,幸花上放馬鞍,新娘進門第一步,必須從上面跨過,叫“騎鞍過幸”,表示一步跨進了幸福平安之門。過去新娘進門時,人們還習慣撒穀豆,即向新娘撒五穀雜糧、麩子、棗、栗子、花生等物,是一種驅邪習俗,現在多以撒彩色紙屑、噴彩帶來代替,並被祈福的寓意所代替。
在某些地方,即使花轎已經抬到門前,新娘也不被允許立刻進門,因為要“磨新娘的性子”,令其以後脾氣溫和。在湖南湘潭一帶,新娘進門時不可以踩門檻,因為俗信:“新媳婦踏了大門檻,是踩了男方家族的威風。”
進了門,舉行拜堂儀式前,還有許多細瑣的儀式,並因地而有所不同。其中傳袋是較為普遍的禮俗。傳袋也叫倒氈,即新娘子要踩在氈毯(麻袋)之上,氈毯(麻袋)通常是兩塊,隨著新娘的走動而不斷更換位置。據學者的研究,傳袋至少在唐代就已經盛行了,白居易《春深娶婦詩》“春衣傳氈褥,錦繡一條斜”可以為證。由於傳袋諧音傳代,具有傳宗接代的含義,遂在民間廣為行用。
從迎親到拜堂前這一段時間,一對新人,尤其是新娘子扮演著習俗安排給她的角色,做著這個角色應該從事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她感受著在自己身上發生的一切變化,也迅速轉變著自身的角色認同。


發嫁妝
嫁妝是娘家陪送出嫁女兒的物件,也叫“陪奩”或“妝奩”,既是實用性的,也是禮儀性的。嫁妝要於結婚儀式前先送於男家,叫做發嫁妝;也有男方前往迎接的,叫做迎嫁妝。發嫁妝的時間一般在結婚的前一日,妝奩豐厚的人家有的則提前兩日,有些地方為了省事,在結婚當天同新娘一同送往男方家。發嫁妝要在上午,因為上午太陽是徐徐上升的,寓意婚後的日子會蒸蒸日上,而下午的太陽是緩緩下落的,如果下午發嫁妝則婚後的日子會走下坡路,因此,發嫁妝一定要在上午,並且人數要雙數不要單數。
陪送嫁妝對女方來說是件大事,代表著娘家的實力和顏面,也是女子身價、門第的象徵,對新娘在婆家的地位和以後的生活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一般家庭都很重視,特別是在講究尊卑上下的傳統社會更是如此。以往,嫁妝多為枕箱被帳、梳妝鏡臺、瓷漆杯盤、珠玉珍玩、銅錫器皿、金銀首飾、衣裳布匹、冠巾鞋襪、燭臺燈火、子孫箱、子孫桶等等,各種生活用品,無不應有盡有,如當年老北京歌謠所唱:“月亮月亮照東窗,張家姑娘好嫁妝,金皮櫃,銀皮箱,虎皮椅子象牙床。錠兒粉,棒兒香,棉花胭脂二百張……”但這不過才是“半房嫁妝”,有的富裕人家甚至連山林田產、土地房屋、買賣商號、壽材也一併陪送,稱為“全房嫁妝”。現今的嫁妝除了家具、衣被之外,多為家用電器,如電視、冰箱、洗衣機、電腦等。過去,嫁妝多由人抬著送往男方家,故嫁妝論“抬”,六十四抬為全份,三十二抬為半份。貧苦人家陪送不起嫁妝,一般為十六抬、十二抬,也有八抬、六抬的;中等人家大多為二十四抬、三十二抬、四十八抬;富貴人家則為六十四抬,甚至一百二十抬的,都為雙數。有的人家則根據男方家過禮的抬數決定,有還禮的意思,如男方家過禮為十六抬,女家則陪送三十二抬,原則上以增一倍之數還禮。有的人家因為嫁妝太多,要給嫁妝編列號次,上列紅紙清單,並有總單,有的甚至分門別類登記裝訂成本,叫做妝奩(lián)簿。
發嫁妝之前,女家要將嫁妝擺放在庭院裡供人觀瞻,俗稱為“擺嫁妝”。在發送時要吹吹打打,熱鬧非凡,引人注目圍觀。發嫁妝時一般兩人一抬,以鼓樂為前導,有燭臺者在前,其餘依次而行。送嫁妝的娘家人一般為新嫁娘的本家族近親,多為兄弟子侄之輩。有些大戶人家,陪送嫁妝實在太多,則由家人近親四人至八人帶領雇來的抬伕(fū)將嫁妝送往男方家。
嫁妝送至男方家門口時,男方家一般會出來四人至八人迎接。有的還有鼓樂吹奏。男家還會於大門院內,置一火爐,逐一將嫁妝抬過火爐,意在說明婚後的日子會過得紅紅火火。男方家人除了驗收嫁妝之外,還要招待送嫁妝之人,請他們吸煙喝茶,吃些點心,有的還會發紅包。路途遙遠的還要設宴款待。嫁妝點收完畢,男方家要將回帖交原執帖人送回女家。有些地方,媒人偕同准新郎官還要前往女方家“謝妝”。不過這個禮節很簡單,准新郎官到達女方家後,進上房中間,磕三個頭,不必多客套寒暄,即可返回。女方家也不必接送招待。
發嫁妝本是婚俗中一項熱鬧有趣的事,但在舊社會,由於治安狀況較差,匪盜橫行,明火執仗,搶劫之事時有發生,有些嫁女之家在發嫁妝時不敢大肆聲張,趁早乘黑,悄悄將嫁妝送至男方家中,以免被壞人窺見,起了歹心。
俗話說:“好男不圖嫁妝衣,好女不貪千頃地。”真正幸福的婚姻生活,靠的不是嫁妝,而是要靠婚後兩人的互敬互愛,勤勞持家。


房上沒安插花獸,別想攀那高門樓
插花獸是坐落在屋脊兩端的飾物,是社會地位的一種象徵,只有富貴學識人家的屋脊上才裝飾有此種飾物,一般平民百姓家的房子上是沒有的。插花獸分“張嘴獸”和“閉嘴獸”兩種式樣。“張嘴獸”表示該戶人家有功名,而沒有功名的人家即使家裡再富也只能使用“閉嘴獸”。高門樓同樣是社會地位的象徵,只有富貴人家才能住高門樓、闊院牆的宅第,一般平民百姓家不可能住高門樓的房子。“房上沒安插花獸,別想攀那高門樓”是說婚姻當中講究門當戶對,富貴人家找富貴人家結親,平民百姓找平民百姓結親。就門當戶對而言,也有典故。有一種說法,所謂“門當”,是指古時富貴人家門前精雕細刻的兩面石鼓門枕,如果石鼓上面鐫刻花卉圖案,說明該戶人家為經商世家;如果石鼓為素面無花卉圖案,則表明此為官宦府第,書香人家。這與插花獸有異曲同工之妙。所謂“戶對”,則是指宅第大門框上方凸出的四尊木頭雕刻的漆金“壽”字門簪。古時富貴人家兒女定親之前,一般都會暗中派人到對方家的門前看看其門當戶對是否與己相似。“門當戶對”由此演化成男女婚配的客觀條件。
中國古代是講究社會地位和等級的社會,在婚姻當中同樣講究門第,要求門當戶對。門第觀念最為突出的時期為魏晉南北朝時期。自魏文帝設立九品中正制後,逐漸形成了門閥制度。門閥士族憑藉門資“平流進取,坐致公卿”,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公門有公,卿門有卿”的局面。高門第的世家大族為了保護自己的勢力,維持自己的地位,竭力壓制寒門,禁止與寒門之家通婚。如有高門士族和寒門通婚,相同門第的士族會認為是奇恥大辱。南朝齊的士族王源把女兒嫁給了寒門的滿璋之的兒子,結果招致軒然大波,惹得沈約上書皇帝彈劾他,說:“王(源)滿(璋之)聯姻,實駭物聽……雖自己作,蔑祖辱親……請以見事免(王)源所居官,禁錮終身”。北魏文成帝曾下詔:“皇族、師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古人結婚講求門當戶對是有其道理的。因為婚姻並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對接,正如《新結婚時代》中所說“你嫁給了他,就等於嫁給了他全部的社會關係;他娶了你,就等於娶了你的一切,包括你的社會關係、你的父母”,特別是婚姻當中還包含有政治因素的時候,更要求門當戶對。拋開這些不說,簡單的就門當戶對而言,如果兩個人有相似的家庭生活背景,相似的人生經歷,那麼兩個人就可能會有相似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也因此會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共同的生活方式,更易引起心靈的共鳴,婚後的生活就會有更快的融合,婚姻就會越穩定。再者,在門當戶對的情況下,兩個人地位平等,有利於雙方的對話,不會讓人覺得自己低人一等而產生自卑感和心理壓力,這有利於家庭的和諧。如果門不當戶不對,那麼雙方的文化素養、價值觀念、生活習慣、思維方式、為人處世的方式就有可能相差很大,在一起時很容易不能理解對方,一個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另一個人看來卻成了不可理喻的,從而影響夫妻間的交流,也就可能進一步影響生活,最後可能因共同語言越來越少導致感情破裂。再如雙方的經濟條件的差異較大,那麼消費的觀念就可能很不一樣。如此一來,兩方的矛盾就會很多。
現在的婚姻如果再講究門當戶對,很多人會不屑一顧,特別是一些年輕人會認為這是封建遺毒而嗤之以鼻。門當戶對的觀念也因此受到了人們的詬病。因為現實當中很多在別人看來很門當戶對的婚姻實際上卻並不幸福,也存在著矛盾,也會破裂;而有些並不那麼門當戶對的婚姻在經過相互的理解溝通之後也過得很幸福。由此可見,門當戶對並不是婚姻幸福、家庭和諧的必要條件。事實上,無論是哪一種家庭組合,夫妻之間都會存在差異和溝通上的障礙。對於婚姻來說,最重要的是夫妻之間的情投意合、相互理解、相互寬容和忍讓。婚姻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與門當戶對無關,只和當事人相關。
“門當戶對”是農業文明時期產物,是世俗的產物,說得俗一點就是一種權衡、一種交易,往往會扼殺人最自然的“愛”的本能。婚姻不再講究門當戶對,是社會的進步。當今時代,提倡自由戀愛,自由婚姻。如果有人在婚姻上還非得講究門當戶對的話,那麼不要把門當戶對看成是門第、階層、財富和金錢的對等,而是把它看成是人生觀、價值觀、文化修養、素質水平和人生境界的對等。這種“門當戶對”狀態下的婚姻才最有可能是幸福的。

夫妻成雙喜回門
新婚之後的第一次回娘家,俗稱“回門”,“回娘家”,也稱“歸寧”,因為是夫妻第一次成雙一同回門,也叫“雙回門”,是新婚後的一個重要婚俗,人們對此都非常重視。回門的目的是表示女兒出嫁後不忘父母的養育之恩和女婿表達對岳父母的感謝,也有讓新娘的父母看到他們的婚姻美滿請其放心之意,同時還可使新郎與岳父家的親戚進一步熟悉。屆時,新娘的娘家要擺宴席,宴請姑娘、姑爺和三親六戚以及八方好朋,俗稱“吃回門酒”。當然,新女婿是宴請的最重要人物,要在正堂首席上坐。
回門是一項古老的婚俗,先秦時期就已形成,當時稱為“反馬”。《春秋》記載有:“秋七日,齊高固來逆叔姬。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左傳》對此的解釋是:“反馬也。”杜預注曰:“禮送女,留其送馬,三月廟見,遣使反馬。”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等嫁女,不坐男方家的車馬,而是自己準備車馬將新娘送到男方家,並將車馬留在那裡,表示如果男方對新娘不滿意或者新娘不能適應夫家的生活,新娘可以乘自家車馬返回娘家,其中有自謙之意,實際上也是為了自己的顏面。如果在三個月之內,新娘經過拜見公婆、祭祀宗廟等禮節,完成了成婦之禮,男家對新娘感到滿意,新娘能夠適應夫家生活,男方家就遣人把車馬送回新婦娘家,表示夫妻感情和諧,願意白頭偕老。《春秋》所記齊國的高固是在秋天迎娶的魯國的叔姬,到冬天反馬正好是三個月。不過高固不是遣人送返車馬,而是同叔姬夫婦兩人一起來。這對高固而言,是為親自“反馬”,表示女婿之義,以示感謝;對叔姬來說則是“歸甯父母”,是為盡子女之道,不忘父母養育之恩。他們的做法為後人所沿襲,逐漸成為婚俗中的“回門”禮俗。到了宋代,《文公家禮》把“三月廟見”改為“三日”,因此“回門”也就改在了第三天。
在民間回門的時間各地不同,有三日、五日、六日、七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五日、一個月不等,也有第二天就回門的,或因地有遠近,或因時代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回門的稱呼也各異,如“雙回門”、“雙人返”,是根據新郎與新娘相伴同返,取成雙成對吉祥之意;“做客”、“做頭次客”、“做三日客”、“新娘做客”、“請頭遭”,是因為新娘結婚之後已經成為夫家的人,回娘家是為客人;“上門”、“拜門”、“行拜門禮”、“回禮”、“請女婿”,是從新郎首次正式作為女婿登門謁見岳父岳母而言的。此外,還有稱為“回鸞”、“翻馬(反馬)”、“頭返倒”
、“做三朝”、“住對月”
的。河北東北部稱作“喚姑爺”,安徽淮北叫做“走頭趟”,南方一些地方則叫“會親”。回門的形式各地也不大相同,但實質是一樣的。
泉州稱回門為“會親”。在新婚的第五天(也有七日或三日的),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在此前一天,新娘娘家會將“請女歸寧”的帖子發送到男家。新婚的第五天清晨,天尚未亮,新娘就要起床梳妝打扮,穿禮服,等候娘家來人接她回去“會親”。以前,大戶人家的新娘回娘家“會親”時要乘四人抬的紅呢大轎,以彩旗、鼓吹為前導。同時,新娘夫家會準備各色糕餅糖果和衣彩若干封,由新娘帶回娘家分送房親,稱“房頭份”。新娘到了娘家,要向長輩行禮請安,向平輩、下輩問好。中午,娘家設宴款待新娘和房親,稱為“吃會親桌”。新婚的第五天傍晚,新娘娘家宴請新女婿,稱“請子婿”。在此前一天,新娘娘家在發送“請女歸寧”帖子的同時也會發送“請子婿”的請帖。“會親”宴畢,新娘娘家會再派人去送催請子婿帖,這一請一催,表示對新婿極為重視。傍晚,新女婿乘四人抬紅呢大轎,帶果盆、禮盤等物品,同樣以彩旗、鼓吹為前導到達岳父家。新女婿要在堂前拜見岳父母及長輩,並和親友行見面禮。由於“請子婿”是新女婿初次與岳父家的主要親戚相識,所以宴席極為隆重。也有些人家的“請子婿”宴與“會親”宴是一起舉行的。“請子婿”散席後,新女婿同岳父母稍稍敘談,即同新娘一同告辭回家。
惠州的回門一般是在婚禮後的第三天,稱為“三朝回門”。第三天的早上,新娘要帶著禮物同新郎一齊回娘家看望父母。禮物當中,雞是必備的吉祥之物,稱為“帶路雞”;大桔也是不可缺少,如無大桔,則以柑橙代替,寓意“大吉”。其餘的禮物,如肉、鵝、魚、餅食等隨意。這些禮物都為雙數,娘家接到禮物後,按照當地習俗要留一半回一半。新女婿到岳父家之後的第一件事是拜見岳父母大人,然後逐一拜見新娘家族中的諸位親屬。在拜見新娘的諸位姐妹時,當地有個習俗叫“滯新郎”。諸位姐妹想盡各種辦法戲弄新郎,如當地婚俗“滯新娘”時捉弄新娘一般,也可能是對“滯新娘”的一個回應,當然主要是取樂,以製造歡快的氣氛。午間,設宴招待新婚夫婦。席間,岳父和陪酒的長者會出些對子和難題讓新郎解答,以試新郎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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