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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白日夢冒險王。

作者有勃是一介自詡為胖殘窮旅人的凡人,
書寫了這本定位清楚的書,平凡得極有價值,
他手寫生活,如此地信手拈來──
原來,生活處處是電影、處處是文學。

書中探究幾部經典,卻不在此評論文學;
書中講述諸多影劇,但不在此寫作影評,
書中描繪各種日常,充滿了隨想與際遇,
正因為電影和文學從未遠離過日常生活。

作者或許應該被稱為一名社會觀察家,
真正有才地梳理脈絡,確實用心地觀察社會,
閱讀其文字,能使人浮想聯翩──
書寫生活,就要如此像樣;癡心妄想,也得這般平常。

藝文沒有褒貶,生活沒有優劣,皆是一種生命情境。
人人都可以幻想,人人都應該思考──
只因為有心,內心戲現正上映!

作者簡介

有勃(范庭碩)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研究所畢,曾被說像某個公眾人物,但成就完全不同,不敢相提並論,遂以「有勃」避諱。囉嗦、咬文嚼字卻寫不出好文,因缺乏專業技能,只能做與本科無關的工作努力求生。賺的錢兩輩子也買不起房,乾脆把世界當成家,曾自助旅行十多國,自詡胖殘窮旅人。甫開設部落格就把心力全部拿來寫書,希望接下來會努力成為有用的生活兼旅行部落客。

三月的時候我剛開設部落格,想把這些年遊歷各國的經驗分享出去,部落格與粉絲專頁方興未艾,根本沒幾個人閱讀跟按讚的時候,一封突然的臉書私訊傳來了,是大學系上的朋友。四年在學時,幾乎沒什麼交集,畢業後也僅止於臉友的交情(當然我都會關注她的消息)。正納悶有什麼事,噓寒兩句,她直接問我:「你要不要寫書?」

我是典型的光說不練型,讀中文,但討厭看書,更不善書寫,光是臉書發篇廢文,都要再三忖度,就怕文句不順、思想出了岔子,時常患得患失。想當然耳,我根本沒有任何刊登或出版的成果(只有研究所那種硬梆梆的寫作經驗啦),因此被問到「當作者」這件事,實在是受寵若驚,當下還以為是什麼直銷或詐騙集團的新興手法,想說大學同學竟然淪陷了。聽完她的解釋,才知道原來她也有關注我的動態,還覺得我的風格有合乎她的標準。唉,我這輩子的好運要用完了吧?總之,她成了我的責編,我則寫書了,若你正在看這篇序,我得獻上最真誠的感謝;若你看完整本書,那我會在這裡肉袒牽羊著跪拜,反正你也看不到。

會接這本書,是因為定位很簡單,就是生活,就是平凡人的隨想。

我並非在寫影評,所以不見得每部電影都會鉅細靡遺交代劇情,但絕對會劇透,所以不想被暴雷的朋友,看到關鍵字就趕快跳到下一篇吧!寫書的時候,我通常先預設讀者都看過了,然後我們才坐在同一個角落,一起從人生的某些經驗裡,來串聯幾本書、幾部電影、幾齣戲劇。談文學與影劇是件很愉快的事,但它們跟藝術相同,是世上最主觀的,好作品不見得好看,好看的不見得是好作品。但話說回來,什麼又是「好作品」呢?任何一部作品,都可能在某個瞬間能戳中自己。既然如此,我們不說喜不喜歡,只說生活,生活永遠比電影與文學更值得我們留意,換言之,電影與文學其實也從未遠離過生活。

本書的感覺,更接近我們日常的某個當下,忽然脫口而出了一句電影台詞或橋段,然後你覺得這個瞬間簡直跟電影一模一樣,就像每晚看見巷仔內那些永遠殺不完的蟑螂,便不禁哀怨起來,然後想到《侏儸紀公園》的名言「生命會找到出路」,這時電影沒有褒貶,只是個符合你生命情境的一個好例子,信手拈來,原來,生活處處是電影、處處是文學。這比起在電影版爭論好雷或負雷、有看懂或看不懂(並非理論與邏輯上的懂,很多人的觀念都是覺得看不懂才會不喜歡),而這顯然更適合我的觀影原則,誰都有自己的好惡,何必要批評別人的感受?

起初責編設計了很優秀的章節與篇目,我大致上都保持原樣來書寫。必須先說,這其中的內容幾乎都有共性,一部作品可以跨越好幾個主題,可以穿梭於不同的人群際遇。我盡量避免相同的例子重疊,但如果你發現某幾篇能夠綁在一起討論,或是某些作品可以運用在其他篇章裡,那表示我們所想的很類似,也許我們該當個朋友。

總之,我就是個無時無刻都在做白日夢、都在癡心妄想的平凡人,很愛追劇、很愛看電影,更期待將足跡踏遍世界各地。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或許這本書多少能串連起我們!希望這本書不會讓你看得太過痛苦囉!

目次

作者序

編者序

第一章 書香是歷久彌新又不見不散
抱歉,這裡不是查令十字路84號
與小王子、狐狸、玫瑰相約大街
在街角漂流的魯賓遜
給夢遊馬路的愛麗絲
不是海明威的老人與不是海的陸路

第二章 特效滲入經典,虛幻融入現實
被哥吉拉包圍的房子
櫥窗內的楚門和櫥窗外的阿甘
從烏盧魯歸來的青年
誰啟動了斑馬線的夢境
怎能在賣場裡等待救援

第三章 俯瞰城市的代價像101那樣高
擦身而過的環島騎士們
這城、這街、這點
梅崗城的逃脫名單
穿過便利商店的教父與子彈
再見台北星期天

第四章 時光機給你,任意門給我
張曉還變不變若曦?
Clare還愛不愛Henry?
路西斯還去不去羅馬?
南山高壽還約不約福壽愛美?
Samantha還有什麼選擇?

書摘/試閱

被哥吉拉包圍的房子

難得的某個假日,總算有空回港都的家裡,除去不時會令人置身仙境的PM2.5,乾爽跟溫暖的氣候總是遠比首都濕冷到長香菇的環境來得舒適。午後陽光灑透了落地窗,冬日的顏色如此潔白,我坐在地上,看著窗外大露臺上長得茂盛的植栽們,明明是市區裡的高樓,但時間過得比市區慢。

忽爾花樹叢間一陣晃動,一道灰色的虎斑身影跳了出來,因盯著過度閒適的光景出神,瞬間還沒意識到發生什麼事,只有充滿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的既視感,定睛一看,不由得啞然失笑,原來是我家的喵星人。被牠驚擾,突然一陣精神抖擻,我想伸手摸牠,牠卻瞥了我兩眼,逕自瀟灑走到椅子下,呼呼大睡起來。我看著牠翻肚的睡姿莞爾,總覺得有些失落,索性起身出門,到沒開多久的購物中心閒晃。

購物中心樓層不高,但幅員遼闊,戶外的空間更是足夠,很有南部都市的模樣。我見花圃附近有對情侶拉著半大不小的動物溜達,原以為是狗,注視看那優雅輕柔的步伐,才發現竟是隻橘黃色的貓。偶爾會看到有人把貓放在身上出門,但當真沒看過溜貓,貓願意「牽人」散步,也是都市趣聞。看牠跟主人相處融洽,立刻想起大概還睡得昏天暗地的那隻胖貓,對了,忘了介紹,牠叫做大寶。自撿到幼兒的大寶開始,至今已過六、七年,這段期間多離鄉背井,幾乎沒什麼真正相處的時間,想當然爾,就像常年外派、幾個月才回家一次看小孩的家庭關係,疏淡。所以每當我回家,我跟牠相看不厭,但也不會有什麼親暱互動,除非牠那天心情特好。只不過人類的天性應該真的有缺陷,沒事就會浮現捉弄一下寵物的惡趣味,既然牠不給抱也不給摸,那我就把自己想像成一隻滔天巨獸,然後大步大步對牠層層逼近,看牠滿臉不屑又無奈的逃跑,然後再追上去,反覆到玩膩了為止,真是無聊到極點的主人,對吧?

大寶看我,應該就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登陸肆虐的哥吉拉吧!不折不扣是個麻煩。大寶對我都如此了,其他動物若缺乏與人相處的經驗,看到人類更會避之唯恐不及吧!幸好我們沒這個煩惱(還不都我們造成的),身邊從沒出現過這種超級大怪獸。但也許人類天性真的帶點缺陷,越得不到,越想要,反而讓我從小就期待牠們的出現。年幼時偶有機會到海邊,我都會用盡全力張大雙眼,搜尋大海最遠的彼端,看是否會冒出什麼,每去必問:「會不會有鯨魚?會不會有哥吉拉?」可惜海平面波瀾不驚,只有與天共一色的湛藍,失望如我,通常只能把奇形怪狀的雲幻想成各種超大的怪獸,在海上來場世紀大對決。

信步隨想,正好逛進一間模型玩具櫃位,展示架上擺著各式姿態的哥吉拉模型,比大寶還要大上幾分,牠齜牙裂嘴,隆起山稜般起伏的背棘,漆黑的身軀儼然帝王之姿,看得我心癢難耐。還好,這世上唯一能阻止自己擄走哥吉拉的方式,就是窮。沒錢認養,只好望窗興嘆。哥吉拉,大概是每位東亞小孩的共同回憶(也許還是世界小孩的回憶),記得剛搬家的那天,心中異常興奮,不只是有個八樓的新家,更想到如果哥吉拉哪天來訪,我的位置或許正跟牠一般高,搞不好可以騎在牠背上呢!這個想法,到了半大不小的年紀,仍舊童心未泯,看著我家的貓,會幻想,從家中露臺遙望85大樓,更會幻想。童年懵懂,看牠恣意破壞日本,還看得樂不可支,玩積木一定要堆座高樓城堡,接著學哥吉拉仰天長嘯,毫不留情推倒眼前的積木之城,啊!還有什麼比當個地球霸主更加爽快?年紀稍長,才漸漸懂得哥吉拉象徵的意義,原來哥吉拉代代更迭,最早是核彈災難下的受害者,也是太古類恐龍巨獸,即便牠的登岸幾乎意味著毀滅,但有時也毀滅其他怪獸,幻化成保護日本的國民英雄。

這些擺出來樣貌各異的版本中,好萊塢的哥吉拉尤其讓我喜愛,原因當然拜電影科技所賜,大螢幕上的哥吉拉就像活生生在我眼前,永遠記得當牠最後噴出招牌藍色烈焰時,幾乎要拍案叫絕的興奮感。後來日本東寶也重新推出睽違十二年的《正宗哥吉拉》,兩部都探討了人類面對未知超大型幻獸時的渺小,以及如何建立起與牠們的生存平衡。總之,信哥吉拉的人有福了,幾年內可以一直見到哥吉拉上岸,甚至連巨獸電影始祖《金剛》也有繼承者來場巨怪大合體,讓我們這些愛獸成癡的善男信女可以快樂個好幾年。

現代哥吉拉重出江湖的原因,實可歸咎於人類的開發,攪亂一對四不像巨獸「穆透」沉睡已久的清夢,為傳宗接代,穆透夫婦一心想來趟環遊世界的產卵之旅,順便把人類世界搞得天翻地覆。哥吉拉完全不打算成全這對萬年愛侶的小小心願,特地醒來追繞了半個地球,也只為狩獵和宣示主權,可謂另類的一往情深。穆透也好,哥吉拉也好,當牠們從漫長的沉睡中醒來,地球已變成我們這類「迷你物種」的天下,牠們僅憑著本能找尋生存空間,但對一步十里的巨獸而言,這個世界突然太過狹小,動輒得咎。

還好地球沒有穆透,也沒有哥吉拉,連侏儸紀公園也與我們很遙遠。我們所知的大型動物,很少有衝進都市大鬧的情況,縱使有,跟哥吉拉大鬧的程度也是天壤之別。好萊塢版本的哥吉拉除了在追捕穆透的過程中會間接破壞人類世界,但幾乎沒有動機令牠直接對人展開攻擊,當牠擊殺穆透精疲力竭倒地,起身後竟然頭也不回直奔大海,煞時成為人類救星,其實有點戲謔。以往版本的哥吉拉也有類似的劇情,這是很幸運的設定,把哥吉拉人性化了,這應是人類對巨型動物的友好想望。陸地有象,海洋有鯨,兩種堪稱地球最有力的動物,卻鮮少主動襲人,除非遭受虐待或生存空間遭到侵擾,才必須反撲,因此我們也把類似的情感投射給哥吉拉,希望牠能做個溫和的好朋友,必要時還能拯救地球。不過就算哥吉拉對人類不感興趣,牠與穆透闖入人類世界的影響,依然反映了人跟大型動物爭奪棲地的不爭事實。尤其都市,舉目所及,雖同是叢林,卻是人類才可居的水泥叢林,幾乎無法在壅塞的市區看見大型動物,我們擴張得越多,牠們生存的空間就越窄。偶爾聽聞老虎跑進村莊、鯊魚攻擊衝浪客的新聞,看似牠們不請自來,但若非人類的開發間接造成全球暖化,雨林砍伐、海水增溫,動物又何需大老遠遷徙呢?在海水浴場或衝浪或潛水時見到大型的鯊魚,絕不只眼睛有業障,而是人們的集體共業吧!我們汲汲營營不過為求餬口,鯊魚沒有金錢壓力,但有斷糧危機;我們花一生積蓄只為求安身立命之所,鯊魚不需置產,但可能被迫遷居;我們渴望歐美生活,鯊魚入厝衝浪聖地,都是原生地環境欠佳,只渴求過上「正常」的「日常」。萬物同源,原來,我們這麼近。現在來重看哥吉拉,真是對人物共存的反省,也是對人類妄尊自大的警示。


既然看見哥吉拉,必然會想到準備與其爭奪天下第一的「金剛」。其實金剛才是促使哥吉拉誕生的元祖,就算翻拍次數不多,做為巨獸電影的先驅,金剛一手抓著美女演員,一邊攀上帝國大廈(或後來翻拍的雙子星大廈),捶胸頓足著對螺旋槳式戰鬥機怒吼的經典畫面,依然深入人心。我最初接觸的是2005年彼得傑克森(Peter Jackson)的翻拍版,當時只覺得爽片一部,畢竟高中生太無知,眼中只剩下升學。如今想想,哥吉拉跟金剛不啻為值得讓學生思考人與巨型動物關係的好教材。總之,時過境遷,真正讓我對金剛重燃興趣的,是某個二手拍賣網剛創立時的宣傳廣告,黑白電影的復古風,特攝電影效果的人偶金剛,因為換了手中的新漂亮女孩(其實是芭比娃娃)而欣喜若狂,十足幽默,也讓我去思考過去電影中金剛與貌美女主角之間的關係。

如果說《哥吉拉》是無法避免的突發災禍,是人與大型動物生存空間對抗的隱喻,那麼《金剛》裡的人類就顯得咎由自取,是人類慾望與生態反撲的隱喻了。人類因為慾望驅使闖進骷髏島,像西班牙征服者入侵中南美洲,徹底破壞了封閉島嶼的脆弱生態平衡,高智商的超巨型猩猩,就這麼被迫遠離家鄉,魂斷異域,電影中無所不用其極,把金剛綁架回紐約的導演Carl Denham,在金剛重重從摩天樓摔下而死後,留下該作最經典的名言「It’s beauty killed the beast.」又該怎麼解釋呢?是金剛魂牽夢縈的夕照令牠想起美麗的家鄉,所以躍上高樓變成醒目的活靶?還是美麗的女子令牠不顧一切保護而至死方渝?我相信都有,更相信是因為牠太過美麗,所以被人類無止境的好奇與欲望所害。而人類同樣蒙受了金剛怒火造成的損失,只有兩敗俱傷,沒有贏家。《金剛‧骷髏島》也承接同樣的概念,人類挾帶武力侵門踏戶,這叫金剛如何不反擊?片中對金剛幾乎無欲也無懼的只剩下男女主角,當女主角想單憑一己之力把壓在巨型水牛身上的直升機搬走,金剛看見了,牠明白就算這些入侵者多半不懷好意,但總有幾個善類能和平共處。這也是典型的人性投射,不過至少有別於過去的金剛,減去了猩人之間曖昧不明的惡趣味,多的是傳達巨獸與人之間互信與尊重的期望。

金剛屢屢揭櫫人欲的醜陋,對非我族類無盡的榨取。就像我們曾以追獵世上最大的動物為榮,但當需求早已不在,捕鯨文化卻仍未止歇,但真有這些必要嗎?《白鯨傳奇:怒海之心》裡,男主角歐文‧蔡司的捕鯨船隊徹底遭白鯨壓倒性的摧毀,更幾度被白鯨追擊,經歷了死傷慘重的海上逃亡。當最後白鯨尾隨而來的龐大身影再次盤旋於救生艇之間,他勉強撐起幾近瀕死的殘軀,緊握銳利的漁槍,一邊強忍遍布全身的驚恐,一邊逼出僅存的復仇意志,但當白鯨浮出水面,僅露出一只澄澈深邃、碩如明月的眼眸,以及眼旁那根被歐文射中、深嵌不落的魚叉,兩個物種一瞬之間的相互凝望,卻宛如一場世紀之長的交談,歐文體認到世間萬物的主宰並非專屬人類,捕鯨船已經比鯨魚還大,人卻依舊如蜉蝣般渺小,汪洋深處或許只有這麼一隻白鯨,但足以給予人類沉痛的代價。這群恣意悠游的巨靈,不是不反撲,只是不願罷了。「為什麼不能單純乘著風帆遠渡,與世上最大的動物共游同一片海洋?」也許這念頭曾在歐文心中一閃而過。人類已擁有太多,多的是貪求無饜且非必要的追尋。我們何不做一個隱藏的旁觀者,欣賞這些巨大動物健美悠然的姿態,在叢林穿梭,在原野馳騁,在大海徜徉,有點距離感總是最美,正如《侏儸紀公園》(Jurassic Park)的經典名句「生命會找到出路」。何其慶幸自己正在玩具店一派清閒地「window shopping」,單純欣賞那幾尊栩栩如生的「神像」就能獲得滿足,要是金剛跟哥吉拉真的出現,我一定哭爹喊娘的逃之夭夭。這種關係如同戀愛,總要有一段屬於自我的空間,才能和諧長久。那麼,就讓野生動物的自由,當作我們最奢侈的欲望吧!既然自詡萬物之靈,又感「人之異於禽獸」,那麼保護這些大型動物的生存權,也當是人類擁有絕高智慧的靈性表現了。

或許野生巨獸要保持最夢幻的距離感,但有些大型動物也與我們的生活緊緊連結,甚至支撐著人類發展。長久以來諸多物種已融入我們的生活圈,像牛馬豬羊自然不在話下,人類對肉有直接的慾望反應,代表天性使然,無可厚非,只不過飫甘饜肥時,更該懷抱感恩之情,畢竟獻出肉身,沒有什麼比這樣的受惠關係更直接了。當然,光談吃未免顯得俗氣,談談動物的勞權好了。之前有則老翁因為相伴十幾年的牛走失而老淚縱橫的新聞,許多老一輩們不吃牛的原因其來有自,因為受惠於牛之勞力,漸把這種感激演變成習俗或禁忌,探其原委,如此飲水思源的心情,實在值得敬仰。猶記退伍那年獨自去了趟歐洲,在世界最繁華城市之一的倫敦,竟能常常看見策馬巡守的騎警,穿梭大街車流,海德公園一帶,甚至還看見小孩參加課程,騎著大匹的駿馬散步,當地人當然見怪不怪,對我來說卻是無比嚮往。倫敦最出名的莫過於氣宇軒昂的皇家騎兵隊,擔任騎兵的軍人同時有照料馬匹的責任,我專程跑了趟唐寧街附近的騎兵博物館,裡頭有個特殊設計,可以看見緊鄰展館的騎兵隊馬廄,我正巧見到衛兵交接後,軍人卸下披肩金盔,撫摸愛馬的樣子,鐵漢柔情,不止於人。

給野生動物完全的自由是種平等關係,友善的馴養則是更進一步的親密關係,當我們消除對「巨大力量」的恐懼,將牠們看待成家人與朋友來對待,那麼世上最大的動物,也將會給予人類最大的善意。我曾在清邁的某個大象保護中心,與曾被虐待的大象相處了半天,裡面有個裸騎大象的體驗,對我帶來莫大衝擊。裸騎,意即不設鞍座,避免對大象的頸椎造成傷害,遠在清邁北邊的山裡,鬱乎蒼蒼的山林包圍起一片谷底的平地,我第一次這樣接近象群,那是在動物園隔著寬大的鴻溝,生人勿近般的情景無法比擬的。十數頭亞洲象,就這麼昂然挺立在我眼前,恐怕有兩個我這麼高。要辛苦與我互動的大象叫Rambo,跨上牠的背時,我難掩心中震撼,從來沒想像過自己能如此親近陸地上最大的動物。我觸摸Rambo粗糙厚實的皮膚,像極了因硬化廢棄的舊輪胎,就算我是頭猛虎,要是用力咬下,應該也要承受極大的反彈。大象還有些稀落的粗莖毛髮,在牠背上,宛如一片受盡日曬而龜裂的荒原,我輕輕撫摸(其實多半是緊握麻繩深怕跌落),從牠緩緩邁開的步伐間,感受歲月在這片大地上留下的起伏。我們這群乘客樂不可支,興奮之情溢於言表,笑聲此起彼落。

象群開始向有坡度的小徑走去,無論爬上爬下,Rambo每抬起一次腳,整個身體便會呈現大幅度的仰昇,嚇得我們驚呼連連,不得不使盡全身力氣去抓緊背上的繩索,死命夾緊雙腿,別人是防墜馬,我是怕墜象。大象走得悠閒,三不五時就會被路邊鮮綠的灌木吸引,逕自偏離小道,大口享用起嫩葉來,此時象伕開始催促,不是呼喊大象的名字,就是拉著頸下的繩圈,僅僅繞園區內一小圈的路程,竟也得花上半小時。繞下緩坡後,我們乘象到籃球場般大的紅土水池裡,Rambo一入池中便自動伏身,讓「乘客」得以順著肩邊滑下。我們舀起混濁的水向牠潑去,這本該是與大象一同戲水的溫馨時刻,但池裡會不時漂著雜草混凝的浮球──是的,那是大象們情不自禁的解放。「啊……算了,這可能才是我跟大象最親近的時刻吧!」不斷說服自己融入當地,隨象群攪亂一池糞水後,最終回到出發點,Rambo熟稔的趴下,我最後一次撫摸牠的又厚又硬的肌膚,旋即象伕一個縱身翻上象背,毫不拖泥帶水駕著象們紛紛離去。環顧園內,象群甩著尾巴,鼻子捲起野草吃食,我凝望牠們,一幅與世無爭的山間曠野。只是,對Rambo而言,牠們甘願屈膝下客嗎?若保護區裡的生活已是種奢求,在獲救之前,這群壯美巨獸的前半生又是何種光景?Rambo啊!現在的日子,你是否滿意呢?

至今,我仍身處於那種矛盾之中,當我騎乘在巨象的背上,隨時有可能在某個坡度攀爬的瞬間,被牠劇烈的搖晃甩離,然後踩踏,Rambo實在太容易就能終結我毫無反抗力的脆弱生命,但牠沒有,就像哥吉拉對人類,金剛對女主角,白鯨對歐文……牠們能溫順的與我們共處,都是上天賜予的仁慈。我實在不知道是否會再騎乘大象,正因曾坐過他的背頸,所以更感到猶疑。這短暫的相處使我完全了解,人是何其渺小,生命是如此壯大。看象群在叢林草原自由,內心也跟著自由;看象群與象伕親暱遊戲,內心也感受了相互承接的和諧。我們扭轉了你的世界,而你卻豐富了我們的人生。我突然覺得,大寶對我的愛理不理,好像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回到家,睡到掀肚的大寶受了驚動醒來,我伸手到牠臉旁,牠抬頭嗅了嗅,用舌頭舔了舔我的手掌,像沾了水的砂紙,粗糙的滑過掌心,我摸了摸牠的頭,躺在牠身旁,夕照殘著餘溫,牠又閉起眼睛,我陪著牠,一起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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