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滿額折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新譯史記(一)本紀(增訂二版)

定  價:NT$ 560 元
優惠價:75420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46元
庫存 > 10
可得紅利積點:12 點

套書優惠

優惠價:75 3000
優惠價:85 13983
優惠價:85 127007

電子書同步在下列平台販售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司馬遷所撰的《史記》記事上起軒轅黃帝,下至漢武帝太初年間,是一部紀傳體的通史。全書包括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一百三十篇。它不僅是一部體大思精、前無古人的歷史鉅著,也是一部偉大的文學著作,在中國史學與文學上的影響既深且鉅,研究文史者幾乎無人不讀《史記》。本書為最新的全注全譯本,擁有多項特色:正文以金陵書局本《史記》為據,並參考了多種《史記》版本與校勘著作,凡版本異文、訛誤之處,皆據以更正及說明;注釋吸收、參考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與前人舊注的長處,並作了大量的更新與增補,史實典故一律注明出處,古歷史紀元皆標示西元紀年,地名則有古今對照;相關考訂與評論能萃取前人研究成果之精華,提出注譯者獨到之見解,並特別注意二十世紀以來考古發掘的新成果;語譯則力求通俗流利,不僅忠實於原意,且能傳達出原文的氣勢與鋒芒。期能提供讀者閱讀與研究《史記》最大、最佳的幫助。

本冊為「本紀」。「本紀」是《史記》五種體例的第一部分,共十二篇。就其大體而言,「本紀」乃記載該篇掌握最高政權的人物事跡,以及有關整個天下的大事綱要。

作者簡介

【注譯者】
韓兆琦,一九三三年生,天津市靜海縣人。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復旦大學古典文學研究生畢業。歷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社會兼職有中國《史記》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散文學會副會長。著有《史記箋證》等二十餘種相關著作,為著名的《史記》與傳記文學研究專家。

 
【原文總校勘】
王子今,一九五○年生於哈爾濱,畢業於西北大學歷史系。主要從事秦漢史研究。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中國秦漢史研究會顧問,中國河洛文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岩畫學會副會長。出版學術專著有《秦漢交通史稿》、《秦漢區域文化研究》、《古史性別研究叢稿》、《史記的文化發掘》、《秦漢時期生態環境研究》、《秦漢邊疆與民族問題》、《秦漢交通史新識》、《秦漢社會意識研究》、《秦漢交通考古》、《東方海王:秦漢時期齊人的海洋開發》、《秦漢稱謂研究》等。

增訂二版 

 再版說明

中國人首重歷史,故歷朝歷代統治者皆為前朝修史,甚至私修史書者亦所在多有。其中,獲官方認可為正史者為紀傳體的「二十四史」,而正史之祖則為《史記》。《史記》的歷史地位與學術價值,眾所皆知,司馬遷曾自許該書能「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實恰如其分。鄭樵更稱讚《史記》為「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學者不能舍其書,六經之後,惟有此作」,其史學地位可見一斑。
有鑑《史記》於學術與文獻價值如此重要,敝局十餘年前即不惜巨資,特邀素有「《史記》研究權威」美譽的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韓兆琦教授,總承擔《新譯史記》的注譯工作。皇天不負苦心人,歷經多年的稿件往返,終於在二○○八年完成付梓,正式問世。
《新譯史記》出版迄今,八年有餘。在此期間,獲得廣大讀者的迴響,各界方家皆給予肯定與指教,獲益良多。其中,對於版本校勘與正文標點的處理上,亦得到不少寶貴的意見,不勝感激。敝局秉持嚴謹出版的精神,藉再版之際,特別邀請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王子今教授,帶領年輕一輩的研究學者,在尊重本書原稿基礎上,針對正文部分,校以清代金陵書局刊刻的《史記集解索隱正義》合刻本,同時檢視正文句讀分斷,遵從漢語習慣並參考凌稚隆的《史記評林》等古籍斷句本,重新律定規範予以標點斷句。誠如〈校記序〉所言:「將平時閱讀《史記》、使用《史記》的一些心得融入到這項工作中,可以說新見紛紜。其創新理念和求實精神,對於《史記》的理解和使用,創造了更好的學術條件。這樣一部《新譯史記》的問世,對於《史記》學研究、古代文獻研究、秦漢歷史文化研究,都是有積極意義的。」期以百川納海、精益求精的態度與精神,修訂往昔疏漏,增補最新研究。相信在這麼多專家學者的共同努力下,定能使本書內容更加完善,以符合廣大讀者的殷殷企盼。
本書在眾人齊心努力下,終於完成修訂再版的工作。在此除要感謝編輯部同仁群策群力以成此書外,更要感謝參與校勘工作者王子今教授等十多位專家學者。因為有他們的細心修訂,方能完成此一艱鉅的工程。本書雖經敝局細心核校,猶恐疏漏,尚祈各界方家不吝賜正,以使本書俾臻完善。

三民書局編輯部 謹誌
二○一六年十月



校記序 王 子 今
「二十四史」作為中國古代文化遺產寶庫中的珍貴歷史文獻,規模宏大,篇幅浩繁,共計三千二百五十九卷,約四千萬字,以大致統一的紀傳體史書的體例,比較完整、系統地記錄了先秦至明王朝數千年來的中國歷史。對於這一正史系統,不僅歷史學界,整個人文科學體系都不能不予以充分的重視。「二十四史」有多種版本,時代較近也較知名的有清武英殿本、張元濟主持影印的百衲本,以及陸費逵主持排印的《四部備要》本等。近年又有形形色色的新注本以及白話今譯本等出現,以滿足不同社會層次的閱讀需要。
古籍整理的基礎是點校,而點校是一項極其繁難的工作,其成果自然難以完美無瑕。即便耳熟能詳的版本,亦存在若干問題,不少學者相繼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錯誤和矛盾。如筆者這樣的文獻學基底非常薄弱的研究者,在使用時也偶有發現。因此,重新點校「二十四史」,確實有其必要性。念茲在茲,恰逢三民書局邀約為《史記》點校,遂得以略盡棉薄。
《史記》在「二十四史」中位列第一,是公認的歷史文獻的經典,亦為文史學者共同看重。前儒學者在點校《史記》的工作上盡心盡力,對於文獻學基礎上的《史記》研究大有推進,但是仍不免微瑕。對於點校中的個別問題,或一仍其舊,或遷就成見,迄今未能改正。
如金陵本《史記》卷四四〈魏世家〉:「(魏文侯)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又《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魏文侯十三年)公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史記》中雖兩處分述,說的卻是一次事件。史事與秦統一進程相關,因而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繁龐」,前儒學者在點校此兩處文句時,未能前後參照比對,因此造成卷四四〈魏世家〉作「繁、龐」,判作兩地;而卷一五〈六國年表〉則作「繁龐」,以為一地的情形。參考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作「繁龐」,空間位置標定在今陝西韓城。現在看來,「繁龐」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史為樂主編《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繁龐城」條:「繁龐城,在今陝西韓城市東南。《史記‧魏世家》:文侯十三年(西元前四三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清一統志‧同州府二》引《縣志》:『繁龐城在縣東南。』」嵇超、鄭寶恆、祝培坤、錢林書編《史記地名索引》也作「繁龐」。可惜坊間多個版本皆未能校正疏誤。
又如《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趙高為郎中令,任用事。」隨即有關於「始皇廟」的討論:「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令群臣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先王廟或在西雍,或在咸陽。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已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帝者祖廟。』」所謂「先王廟或在西雍,或在咸陽」之「西雍」,張守節《正義》:「西雍在咸陽西,今岐州雍縣故城是也。又一云西雍,雍西縣也。」提出兩種解說:第一:「西雍在咸陽西,今岐州雍縣故城是也。」第二:「又一云西雍,雍西縣也。」其實,「西雍」應斷讀為「西、雍」。是說「西」和「雍」。「西」,在天水禮縣。據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國國家博物館、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陝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學文博學院合著《西漢水上游考古調查報告》等有關考古收穫的總結,這裡進行的秦早期遺跡的考古發掘與調查,均獲得有重要歷史文化意義的成果,其中明確可見禮祀建築遺存。
又如《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中有對於「南楚」地方的一段著名的論說:「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其俗大類西楚。郢之後徙壽春,亦一都會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鮑、木輸會也。與閩中、幹越雜俗,故南楚好辭,巧說少信。江南卑濕,丈夫早夭。多竹木。豫章出黃金,長沙出連、錫,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九疑、蒼梧以南至儋耳者,與江南大同俗,而楊越多焉。番禺亦其一都會也,珠璣、犀、瑇瑁、果、布之湊。」這是對於「南楚」生態環境、資源條件、經濟水準和民俗風格的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介紹。其中,「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句,一般常見的標點為「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其依據為裴駰《集解》引徐廣曰,以為「江南」即「丹陽」。然而,張守節《正義》則以為丹陽「明是東楚之地」:「此言大江之南豫章、長沙二郡,南楚之地耳。徐、裴以為江南丹陽郡屬南楚,誤之甚矣。」「淮南衡山、九江二郡及江南豫章、長沙二郡,並為楚也。」張守節《正義》以為標點為「江南、豫章、長沙」者,「此言大江之南豫章、長沙二郡,南楚之地耳」。他以為「江南」在這裡並非與「衡山、九江」、「豫章、長沙」並列的郡國名,而是言「大江之南」的方位指示語。按照張守節的說法,「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句,正確的標點應作:「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這樣的意見也許是符合《史記》原意的。也有「豫章」先「江北」後「江南」之說。《史記》卷六六〈伍子胥列傳〉:「吳使伍員迎擊,大破楚軍於豫章。」裴駰《集解》:「豫章在江南。」司馬貞《索隱》:「按,杜預云『豫章在江北,蓋分後徙之於江南也』。」於是有「江北」「豫章」和「江南」「豫章」的分別。司馬貞《索隱》引晉人杜預言,見杜預《春秋釋例》卷六〈土地名〉「豫章」條:「定二年:楚人伐吳師於豫章,吳人見舟於豫章,而潛師於巢,以軍楚師於豫章。又柏舉之役,吳人舍舟於淮汭,而自豫章與楚夾漢。此皆當在江北、淮水南。蓋後徙在江南之豫章也。」宋代學者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九〈地理〉有「春秋豫章與今不相干」條,就此有所討論。看來,《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使用「江南豫章」說,以「江南豫章」區別「昔」「江北」「豫章」,這種可能性,或許也是存在的。
在文字校勘方面,我們以金陵書局本為底本,審酌乾嘉學者相關著作,以及中、外專家的新近研究成果,以正刻本之訛。如金陵本卷七〈項羽本紀〉:「項梁起東阿,西,北至定陶。」王念孫《讀書雜志‧史記第六》:「《漢書》作『比』,定陶在東阿西南,不得言北。比、北字相近,故訛為北。」是以校改作「項梁起東阿,西,比至定陶」。又如金陵本卷九〈呂太后本紀〉:「方築長安城,四年就半,五年六年城就。」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七云:「築長安城始于元年,成于五年。此言『三年始築,六年城就』,誤矣。」瀧川引沈家本亦曰:「《漢書‧惠帝紀》『五年九月,長安城成』,則『五年六年』乃『五年九月』之誤。」遂改正文作「方築長安城,四年就半,五年九月城就」。再如金陵本卷四○〈楚世家〉:「王遂囚伍奢,而召其二子,而告以免父死。」,張文虎《札記》:「召二子在下文,此不當闌入,蓋後人妄竄。」據刪「而召其二子,而告以免父死」二句。至於段落的重新安排,則依「所載史實的完整性、時序性與差異性,或析或合,因文制宜」的原則,通盤考量,務使文意貫通、脈絡井然。
通過對這部史學典籍的研讀可知,《史記》的點校,作為難度很大的工作,尚有拓展與深化的學術空間,是可以集思廣益,不斷推陳出新的。
此次點校,一批比較年輕的秦漢史學者:孫聞博、李琰、孫兆華、楊繼承、鍾良燦、李蘭芳、杜曉、董家寧、于天宇、呂壯、尚宇昌等承三民書局安排,共同參與對《史記》進行了自己新的史學文獻學探索。他們將平時閱讀《史記》、使用《史記》的一些心得融入到這項工作中,可以說新見紛紜。其創新理念和求實精神,對於《史記》的理解和使用,創造了更好的學術條件。這樣一部《新譯史記》的問世,對於《史記》學研究、古代文獻研究、秦漢歷史文化研究,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謹以以上簡言片語,感謝三民書局的文化雄心、宏大視野與積極努力,感謝參與者的學術熱情、求實精神與工作效率。
這部新的《史記》學著作問世,相信必定會受到眾多《史記》讀者的歡迎,也將為以《史記》為文獻材料的史學與文學研究提供更好的基礎性的學術條件。
二○一六年中秋於北京大有北里
 

目次

新譯史記 目次
刊印古籍今注新譯叢書緣起
再版說明
校記序
導 讀

 卷一 五帝本紀第一 一
 卷二 夏本紀第二 四三
 卷三 殷本紀第三 八三
 卷四 周本紀第四 一一五
 卷五 秦本紀第五 一九五
 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二七七
 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三八七
 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四六一
 卷九 呂太后本紀第九 五四七
 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五八九
 卷十一 孝景本紀第十一 六三七
 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六五五

 卷十三 三代世表第一 七一一
 卷十四 十二諸侯年表第二 七三五
 卷十五 六國年表第三 八五七
 卷十六 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九二三
 卷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 九五一
 卷十八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 一○○三
 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一○八七
 卷二十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 一一二一
 卷二十一 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一一五七
 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一一九五

 卷二十三 禮書第一 一二二七
 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一二五一
 卷二十五 律書第三 一三一五
 卷二十六 曆書第四 一三四三
 卷二十七 天官書第五 一三八九
 卷二十八 封禪書第六 一四六七
 卷二十九 河渠書第七 一五六九
 卷三十 平準書第八 一五八七

 卷三十一 吳太伯世家第一 一六四一
 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第二 一六八一
 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第三 一七三九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一七八七
 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一八○九
 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第六 一八三一
 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一八五七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一八九一
 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 一九三一
 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二○一五
 卷四十一 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二○八九
 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二一二三
 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二一六三

 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二二五九
 卷四十五 韓世家第十五 二三○九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二三三三
 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第十七 二三八三
 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第十八 二四五五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 二四八三
 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二五二一
 卷五十一 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二五三一
 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二五四五
 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二五七七
 卷五十四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二五九五
 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二六一七
 卷五十六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二六五一
 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二六八三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二七一三
 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二七三九
 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 二七六三

 卷六十一 伯夷列傳第一 二七九九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二八一三
 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二八二九
 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第四 二八五五
 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二八六五
 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傳第六 二八八七
 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二九一七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二九八一
 卷六十九 蘇秦列傳第九 三○○七
 卷七十 張儀列傳第十 三○七五
 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傳第十一 三一三三
 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第十二 三一六五
 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三一八三
 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 三二○九
 卷七十五 孟嘗君列傳第十五 三二二九
 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傳第十六 三二六一
 卷七十七 魏公子列傳第十七 三二九一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傳第十八 三三一三
 卷七十九 范雎蔡澤列傳第十九 三三四一
 卷八十 樂毅列傳第二十 三四○一
 卷八十一 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 三四二五
 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三四五七
 卷八十三 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 三四六九
 卷八十四 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 三五○七
 卷八十五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三五四三
 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三五六三
 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三六一一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三六七五
 卷八十九 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 三六九三
 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 三七二九
 卷九十一 黥布列傳第三十一 三七四九
 卷九十二 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三七七五
 卷九十三 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 三八三三
 卷九十四 田儋列傳第三十四 三八六一
 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三八八一
 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三九二七
 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三九五九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三九九五
 卷九十九 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 四○○九
 卷一百 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 四○四一
 卷一百一 袁盎鼂錯列傳第四十一 四○五九
 卷一百二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四○九一
 卷一百三 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 四一一一
 卷一百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四一三九
 卷一百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四一六一
 卷一百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四二二一
 卷一百七 魏其武安侯列傳第四十七 四二六三
 卷一百八 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 四三○三
 卷一百九 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 四三二七
 卷一百十 匈奴列傳第五十 四三六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四四三七

 卷一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傳第五十二 四四九一
 卷一百一十三 南越列傳第五十三 四五四五
 卷一百一十四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四五七一
 卷一百一十五 朝鮮列傳第五十五 四五八五
 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 四五九九
 卷一百一十七 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 四六一七
 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四七○三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四七六一
 卷一百二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四七七三
 卷一百二十一 儒林列傳第六十一 四八○一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四八三七
 卷一百二十三 大宛列傳第六十三 四九○一
 卷一百二十四 游俠列傳第六十四 四九四九
 卷一百二十五 佞幸列傳第六十五 四九七三
 卷一百二十六 滑稽列傳第六十六 四九八七
 卷一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五○三三
 卷一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 五○五七
 卷一百二十九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五一一七
 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五一七一
附 錄
報任安書 五二六三
司馬遷年表 五二八五
歷代中外人士論司馬遷與《史記》 五三○三
主要參考書目 五三三三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75 420
庫存 > 10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