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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與看不見的經濟效應:為什麼政府常犯錯、百姓常遭殃?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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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與看不見的經濟效應:為什麼政府常犯錯、百姓常遭殃?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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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經濟學大師 熊彼得、海耶克 大力推崇的經濟學經典——

這本150年前的經典著作告訴我們:為什麼政府常犯錯、為什麼法律不正義,什麼才是健全的經濟邏輯。

本書的作者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是十九世紀的法國經濟學家、政治家。

經濟學大師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稱讚巴斯夏是「有史以來最出色的經濟新聞記者」。

海耶克(F.A. Hayek)稱他是「政治經濟評論的天才」。

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這篇文章中,巴斯夏以一個小孩打破了玻璃窗為例,說明一個行為或政策,即使在當下有看得見的結果(通常是某種利益),也可能有看不見的後果(通常是某種傷害)。然而,每當政府推行新政策,往往只看到「看得見」的部分、忽略了「看不見」的部分,或是只看到短期效應、忽略了長期效應,而導致政策失敗、人民受害,造成種種不公。

以破窗戶的寓言為開端,所探討的主題包括:課稅、政府補助(產業、藝文活動、教育)、公共建設、公務員、貿易保護主義、就業問題、節儉的矛盾等等。

這篇文章寫於1850年,但直到今天,仍持續發揮影響力。作者著書立說,大力宣揚經濟自由、私有產權、人權的理念,以及為何應該採取自由貿易,並且節制政府的權力。在他辭世百年之後,重新又開始被人們討論,知名經濟作家亨利‧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就是受到這篇文章的啟發,而寫出經典之作《一課經濟學》。其中的破窗戶寓言,首次提出「機會成本」的概念,雖然要到五十年後這個名詞才被確定下來。

在另一篇名作〈論法律〉(The Law)當中,巴斯夏批評當時盛行的社會主義思想,說明政府施政不是萬靈丹,政府只應該具有「有限的」功能——保護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安全,它不能什麼都做。利益團體常常藉由法律,掠奪平民百姓的財產,這就是「合法掠奪」,也就是所謂「五鬼搬運法」。作者說:

「法律有時會與掠奪者站在一起,甚至會親自進行掠奪,好讓受惠者免於羞恥、危險與良心不安。」

「我們這個時代盛行著一種幻覺,以為透過彼此犧牲一些利益可以造福所有的階級——以法律為幌子,實際上進行的卻是全面掠奪。」

「法律會被誤用,主要有兩個原因:不智的自私,和錯誤的博愛。」

最後一篇文章〈蠟燭製造商的請願書〉(The Candlemakers Petition),是一則流傳很廣的諷刺寓言,是說照明廠商集體向國會議員請願,請求立法禁止太陽光進入室內,建築物應該全部拉上窗簾,以確保蠟燭、各種照明生產商的利益。

本書精選巴斯夏的經典文章,在當今政府的管制措施橫行、政策作為不彰的時刻,對於經濟、社會政策應該怎麼做、政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本書都是最佳的借鏡。

★★★本書為《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增訂改版★★★

 

作者簡介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

法國的經濟學家、政治家與作家,古典自由派經濟學的代表人物。

他的思想源頭是賽伊(Jean-Baptist Say)、亞當‧斯密(Adam Smith)、孔德(Charles Comte)等人的政治經濟學著作。他從1840年開始,在法國鼓吹自由貿易運動,著書立說,參與創立《自由貿易》(Le Libre Échange)週報,並針對社會的重要議題發表了大量文章與演說。他絕大多數的著作於1848年革命前後完成──當時的法國正急速走向社會主義、政府管制政策橫行、高層貪腐,他身為立法議會(Legislative Assembly)的議員,挺身而出為公民自由、私有財產制、自由貿易辯護。1849至1850年間,他與知名的無政府主義者普魯東(Pierre-Joseph Proudhon)曾經針對利息的正當性,展開一場激烈論戰。

巴斯夏在辭世百年之後,聲譽竄起,被視為自由經濟的偉大先驅,影響了後代的海耶克(F.A. Hayek)、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羅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以及許多經濟學家。他的重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學選集》(Selected Essays on Political Economy),其中收錄了他最知名的文章〈看得見與看不見的〉、〈論法律〉;其他著作還有《經濟詭辯》(Economic Sophisms)、《和諧經濟論》(Economic Harmonies)等。

相關著作:《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
譯者簡介 姓名:黃煜文

臺大歷史學碩士,專職譯者,譯作有《王者之聲》、《氣候變遷政治學》、《我們最幸福:北韓人民的真實生活》、《威徹爾先生的猜疑:羅德丘宅謀殺案》、《當世界又老又窮》、《服從權威》等多種。

 

姓名:李靈芝

臺大外文系畢業,於英國華威大學取得翻譯研究碩士學位,曾任職數家廣告公司業務部門約10年,現為專職譯者。曾翻譯的作品包括:《激進的誠實》、《Smart用錢》、《精選世界最短篇》、《愛上經濟》、《價格的祕密》、《焦點法則》、《比賽,從心開始》等等。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自由、正義、財產、法律──為巴斯夏序

黃春興 / 國立清華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


1.
在思想界眼中,法國擁有一批能呼風喚雨的左派學者,是街頭示威與罷工的革命聖地。但台北東區逛街的女士則有不同的看法,她們心中的法國是個遍地香水與化妝品和街頭盡是時尚仕女的自由國度。這種認識上的落差,也同樣顯現在個人身上。從小,我們就讀過太多不滿資本主義的學者所編寫的教科書,叫得出伏爾泰、盧梭、聖西門、沙特、哈伯瑪斯等偏愛社會主義者的大名,卻想不起來任何一位捍衛自由主義的法國學者。或許還有托克維爾的模糊影子,但是巴斯夏(Claude Frédéric Bastiat, 1801-1850)呢?
巴斯夏和托克維爾生在同個時代,那時,人類開始探索現代民主。百年前,孫中山為了鼓吹民主,就是以「四萬萬個皇帝」去描繪民主之後的中國和人民的權利。四萬萬個皇帝是可怕的,不只潛藏著無休止的戰爭,更在於每個皇帝都是想落實「計畫天下、干預個人」的專制。西方學者的發現是,民主的根源落在強調自由的個人主義上,但同時,失去規則的民主運作也會剝奪個人的自由。
巴斯夏的論述是以經濟邏輯為依據,發現各種以社會福利為目標的干預政策都必然失敗。由於認識到社會主義在邏輯上的不可行,他堅決地捍衛個人主義,鼓吹經濟自由。在當時,馬克思稱他是「庸俗經濟學辯護論最淺薄也最成功的代表」。
然而,巴斯夏還是抵擋不住十九世紀的社會主義浪潮,遭到長期的冷落。直到近幾年,南歐國家(其實也包括法國)因長期追求福利政策「看得見」的利益,故意漠視「看不見的」巨大代價,接二連三地爆發主權債務危機。洶湧的歐債危機撲來,人們才想起這位自由主義大師和他的名言:「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其實,在2007年的次貸危機,當美國政府以巨資為大財團紓困時,揭竿而起的茶黨就喊出巴斯夏在〈論法律〉的名句:「我們這個時代盛行著一種幻覺,以為透過彼此犧牲一些利益可以造福所有的階級——以法律為幌子,實際上進行的卻是全面性的掠奪。」

2.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是巴斯夏在《政治經濟學選集》的首篇。海耶克在該書英文版的〈序言〉裏稱讚他是一位天才,因為「從來沒有人能用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就清楚地揭示理性經濟政策的核心困難和,我更願意說是,經濟自由的確切論述。」海耶克「更願意說」的是,經濟自由並不是一項信念或信仰,而是對經濟政策的看得見效應與看不見效應的理性理解。個人不會去採用看得見損失的(經濟)政策,卻很容易被看得見利益的政策所吸引。巴斯夏說,任何的政策(或行動與法律)都會引發一連串的效應,立即的效應看得見,但一段時間之後的效應就看不見。這些效應可能是利益,也可能是損失。如果看不見的損失超過看得見的利益,政策就必須拋棄。因此,完整的政策效應必須總計這些「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利益與損失。
巴斯夏更深入看這問題。他繼續把問題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如何預估那些看不見的效應?經驗是較草率的估算手段。相對地,經濟學分析(那時稱政治經濟學)提供一套可推演的因果邏輯去預示可能的效應。評價一項政策,必須經過徹底而完整的經濟分析。巴斯夏討論了不同政策的看得見之利益與看不見之損失,質疑道:我們為何只看到立即的利益就貿然採用?為什麼不好好評估政策的完整效應?為什麼那麼短視?難道這是人的本性?他說,這些政策的推出「不單純只是順著自己的本性,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的決定。」既然經過深思熟慮,就不是短視。短視不是人的本性,「私利的追求(才)是人類本性的主要動力」。那麼,在深思熟慮之後,政策的執行者在追求什麼樣的私利?
「看不見的」不僅是指現在尚未發生的利益或損失,也同時指獲得利益或遭受損失的對象。巴斯夏稱該對象為「第三人」,而這「第三人」可以是利益團體(第一人)或政策制訂者(第二人),或是兩者之外的平凡百姓。在民主制度下,利益團體發起政策並推動立法。出於私利,他們會挑選如下的政策:讓平凡百姓看得到立即的利益,卻看不見未來的效應。當然,平凡百姓必須是立即的獲益者,這一點利益團體不必去爭。利益團體等待的是更大的未來利益,而這些未來利益是平凡百姓看不見的,自然也不會歸屬他們。相對地,平凡百姓將承擔他們看不見的未來損失。
在「貿易限制」一節裏,巴斯夏很詳細地描述利益團體(保護主義先生)如何以言論蠱惑立法者、如何誘使他們去說服平民百姓、如何通過表決的過程。他說:「保護主義先生只指出看得見的效果,卻對看不見的效果置之不理。明明畫裏有三個人,他卻只提到兩個人。因此,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我們都應該將他忽略的部分補上。」
當他說到「我們都應該將他忽略的部分補上」時,也同時指明經濟學家的社會責任,就是讓平民百姓「看得見」他們原先「看不見」的效應和其效應的分配。平民百姓一旦明白自己的分配額,「知道看不見的部分抵銷了看得見的部分,(就會發現)整個運作的過程是不公正的。」經濟自由的第一層問題是經濟邏輯,在清楚經濟邏輯之後,經濟自由的第二層問題自然就落在正義問題上。書中第二篇文章〈論法律〉就清楚指出,捍衛經濟自由,其目的是為了捍衛正義。遺憾地,直到今日,許多人還對經濟自由存在很深的誤解。
利益團體利用平民百姓對經濟學知識的欠缺和他們擁有投票權的民主制度,讓他們在無知下支持裹著糖衣的法律。經由這些法律,利益團體掠奪了平民百姓的財產,巴斯夏稱此過程為「合法掠奪」,而已逝的經濟學家蔣碩傑稱之「五鬼搬運」。合法掠奪的方法多不勝數,與其相應的掠奪計畫也多如牛毛。在巴斯夏看來,貿易限制、關稅、累進稅、義務教育、就業權利、最低薪資、公共工程等都是合法掠奪。這些政策與法律看似有利於弱勢族群,但其實未必,因為看不見的損害常遭故意忽略。
巴斯夏指出,利益團體發現利用法律可以更容易實現其企圖,並讓平民百姓去承受未來的損失。因此,捍衛正義,就必須讓法律有能力不讓合法掠奪出現,更不能讓法律成為合法掠奪的工具、不要讓它被誤用、不要讓它墮落。法律必須保障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不能犯下掠奪個人生命、財產和自由的惡行。捍衛正義,就是捍衛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就是捍衛法律。法律就是正義,法律就是正義,法律就是正義……。他重複了七遍以做為〈論法律〉的結論。

3.
巴斯夏從經濟邏輯切入,指出政府經濟事務的合法掠奪。因此,有人視他為反對凱因斯政策的先知,也有人說他是奧地利學派的武林前輩——他較海耶克早出生百年。海耶克在英文版〈序文〉裏,除了討論巴斯夏的論述外,也提到如何繼續發展他的思想。要將巴斯夏的思想帶入當代,首要的工作就是指出時代環境的差異,然後才能生根開花。
海耶克簡單地陳述了百年來的環境變化。第一,在巴斯夏時代,廣大的百姓和政府官員對經濟學知識還很陌生,也就看不見政策的全面效應。於是,巴斯夏選擇對一般百姓和政府官員傳播的使命,提醒他們警戒利益團體對政策與法律的滲透。到了二十世紀,經濟學知識已普及,利益團體無法繼續蒙蔽一般百姓和政府官員,必須借用更艱深難懂的理論。因此,當代自由主義者的工作是,指出隱藏在計畫經濟或干預主義理論中的種種錯誤,和合法掠奪的可能發展。第二,在巴斯夏時代,政府預算以預算平衡為原則,任何的新支出計畫必須伴隨著新稅收計畫。即使人們看不見新增支出或稅收的後果,但對增加稅賦的心痛感覺卻是深刻的,而這心痛感覺能提高他們對政府的警覺。但在凱因斯政策盛行之後,政府從赤字財政理論獲取揮霍的合理性,又利用發行公債代替增稅以麻醉人民的心痛感覺。於是,政府債務愈累積愈大,合法掠奪也愈來愈嚴重。
從海耶克的〈序言〉至今,又過了半世紀。在這本中文版的序言裏,我必須指出這半世紀以來的環境變化,以及當代自由主義者所應警覺的新環境。巴斯夏說,「法律被誤用,主要是受到兩項非常不同的因素影響:不智的自私與錯誤的博愛。」他又說,「我們反對的不是自發性的博愛,而是法律規定的博愛。」他的意思是,自由主義者不會反對博愛,反對的是法律規定的博愛,因為法律已遭誤用,因此,法律規定的博愛只是錯誤的博愛,不是真的博愛。在今日,碎細化的社會主義者正借「正義」之名批判自由經濟,同樣地,我必須說:自由主義者不會反對正義,反對的是法律規定的正義,因為法律已遭誤用,因此,法律規定的正義只是錯誤的正義,不是真的正義。
錯誤的博愛與錯誤的正義,是指博愛與正義的內容遭到扭曲和誤導。在巴斯夏看來,扭曲和誤導的來源是,假借其博愛與正義之名的政策或法律只願說出看得見的利益,故意隱蔽了看不見的損害,尤其是當受害者是平民百姓時。在經濟學知識尚未成熟時代,巴斯夏對平民百姓和政府官員指出的看不見的損害,若以當代的經濟知識來說,大都是人類重新調整行為後的經濟後果,其中許多都可以經由經濟行為誘因的分析而預知其結果。
經濟行為誘因本是人類的行為反應,當經濟學家深入研究並獲致一些成果後,逐漸地也將它視為類物理法則而開始想加以干預與控制。的確,已有經濟學家成功設計了能實現計畫者預設目標的一些誘因機制型的政策與法律,甚至還獲得經濟學界的最高桂冠。問題是,人類的行為反應是為了追求自己目標的實現,而不是去實現他人的計畫目標。個人就是目的,不需要他人幫其設定目的,更不是實現他人目標之工具。在這裏,做為第三人的平凡百姓是否真的看得見那些被隱藏在公告目標下的利益?是否看得見被隱藏的其他目標?是否看得見自己未來可能承擔的損失?更可悲地,在誘因機制與經濟設計裏,連做為第一人的設計者也都只能看得見他們計畫的目標能否實現,卻看不見人類行為遭到扭曲之後的反應和將導致的破壞。

寫完這篇序言,我和女兒簡單地討論了本書的內容,也談到譯者。我們驚喜地發現本書譯者就是翻譯《我們最幸福》的黃煜文。由於譯文流暢,文字洗鍊,使原本即已誘人的情節更加生動。記得年初,我們輪流閱讀《我們最幸福》時,那被等待者催促的壓力只有早年在輪流閱讀武俠小說時方可比擬。

目次

推薦序 大債時代的一帖良藥——呼喊「自由」/吳惠林
推薦序 自由、正義、財產、法律——為巴斯夏序/黃春興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 What Is Seen and What Is Not Seen
1. 破窗戶
2. 軍隊復員
3. 稅收
4. 劇院與高雅藝術:政府該補助藝文活動嗎?
5. 公共建設
6. 中間商
7. 貿易限制
8. 機器
9. 借貸
10. 阿爾及利亞
11. 節儉與奢侈
12. 就業的權利與保證利潤的權利

論法律 The Law

蠟燭製造商的請願書 The Candlemakers' Petition

編後記

書摘/試閱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

在經濟領域中,單一的行動、習慣、制度與法律,可能會產生不只一種效應,而是一連串的效應。在這些效應中,最早出現的效應是立即性的,幾乎在原因發生之後立刻就出現了,它是看得見的。其他的效應則要一段時間之後才會出現,它們往往看不見。如果我們能預見(foresee)這些看不見的效應,那麼我們是很幸運的。
壞的經濟學家與好的經濟學家只有一點不同:壞的經濟學家只注意看得見的效應;而好的經濟學家則會考慮看得見的效應,以及那些必須加以預見的效應。
雖然只有一點不同,但是差別可大了:因為我們幾乎總是看到,當立即出現的是人們樂見的結果時,日後出現的卻是一連串災難性的後果;反之亦然。因此,壞的經濟學家往往為了追求微小的近利,而忽略日後可能引發的巨大災難,反之,好的經濟學家為了追求日後的巨大利益,往往敢於承擔眼前可見的小小風險。
當然,健康和習慣也是如此。一開始越讓人覺得舒服愉快的習慣,日後越讓人感到痛苦不堪:例如縱情酒色、怠惰、浪費。當一個人受到看得見的效果所吸引,而還沒有學會辨識看不見的效果時,他會沉溺於可悲的習慣之中。他這麼做,不單純只是順著自己的本性,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的決定。
這說明了人類必須經過痛苦的演化。當人類還在搖籃裏的時候,無知圍繞著他;他因此必須根據行為產生的第一個結果來調整自己的行為,對一個嬰兒來說,他所能看見的也只有眼前的結果。唯有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才能學會考慮其他的結果。在這個時候,會有兩名性格迥異的老師來教導他,它們是經驗(experience)與先見之明(foresight)。經驗的教導方式很有效,卻也很殘酷。經驗藉由實際感受的方式讓我們了解行為的後果,只要實際被火燒過,我們一定能了解被火燒是怎麼一回事。然而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換掉這名粗魯的老師,另外找一名溫和的老師——先見之明。基於這個理由,我要研究一下幾個經濟現象的結果,把看得見的結果與看不見的結果放在一起比較看看。

破窗戶

你是否看過平日看來穩重的詹姆斯因為不聽管教的兒子意外打破了一片玻璃而發怒的樣子?如果你曾看過這幅景象,那麼你肯定也看到旁觀者(哪怕多達三十人)異口同聲地安慰倒楣的受害者:「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這個意外剛好讓修窗戶的人有事做。大家都得過日子。如果沒人打破窗戶,那玻璃師傅不就得喝西北風啦?」
這種安慰性質的應酬話,其實包含了一整套理論,我們正好可以利用這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它。因為很不幸地,正是這套理論構成了我們絕大多數經濟制度的基礎。
假設修理窗戶需要六法郎。如果你認為這場意外是為玻璃師傅提供了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那麼我同意。我不會爭論這點,你的推論是對的。玻璃師傅過來,做好他的工作,收下六法郎,心中暗自高興,同時也衷心感謝那名魯莽的孩子。這是看得見的部分。
但是,如果你的結論是——人們常常做出這樣的結論——認為打破窗戶是好事,不僅有助於貨幣流通,還可以促進整體產業的發展,那麼我不得不大聲說:絕非如此!你的理論只提到看得見的部分,卻沒有考慮看不見的部分。
沒有被看見的是,我們的民眾花了六法郎買了一樣東西,就不可能花同樣的六法郎去買別的東西。看不見的是如果屋主不需要換玻璃,他就可以拿這六法郎換掉(例如)磨損的舊鞋,或為自己的書房添購一本書。簡言之,他可以將這六法郎花費在某種用途上,或者是現在不需要但是未來可能需要的事物上。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整體的產業。窗戶被打破,玻璃產業獲得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這是看得見的部分。
如果窗戶沒有被打破,那麼,製鞋產業(或是其他產業)將可能獲得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這是看不見的部分。
如果我們同時考量「看不見的部分」(它是負面因素)與「看得見的部分」(它是正面因素),那麼我們應該了解,不論窗戶有沒有被打破,對於整體的產業或全國的就業,都沒有幫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詹姆斯的情況。
在第一種情形,也就是窗戶被打破了,他得花費六法郎,來擁有一扇窗戶——他的效用不比以前多,也不比以前少。
在第二項情況下,也就是意外並沒有發生,則他可以用六法郎買一雙新鞋,在擁有窗戶的同時,還得到一雙新鞋。
現在,既然詹姆斯是社會的一份子,考量一下整個社會的勞動與效用,我們必然可以得出這個結論:這個社會喪失了那扇破掉的窗戶的價值。
如果將這個論點一般化,我們可以得出一項出乎意料的結論:「一旦社會上某個事物意外遭到破壞,則我們就永遠失去了這件事物帶給我們的價值。」這使人想起一句讓保護主義者毛骨悚然的格言:「破壞、摧毀、驅散,沒有一樣可以促進國民的就業」,或者更簡單地說:「破壞無法產生利益。」
對於這點,《產業箴言報》(Moniteur Industriel)會怎麼說?令人尊敬的德.聖夏曼先生曾經精確計算一旦巴黎發生大火,產業將在城市重建中獲得多少好處,他的追隨者又會怎麼說?
我很遺憾打亂了德.聖夏曼先生精確的計算,特別是這些計算的精神已成為我們立法的一部分。但我想拜託他重新計算一次,這回除了看得見的部分,還要把看不見的部分也算進分類帳裏。
讀者必須留意,在這個小故事中不只兩個人,還有第三個人。詹姆斯代表消費者,他原本擁有兩件事物的快樂,破窗事件使他只剩下一件事物的快樂。第二個人是玻璃師傅,他代表生產者,意外事件對他的產業有利。第三個人是鞋匠(或其他製造商),他的產業因意外事件而蒙受損失。第三個人一直位於暗處,他代表看不見的部分,但他是這個問題當中的關鍵要素。他使我們了解破壞會帶來獲利的想法有多麼荒謬。而他隨後會告訴我們,認為貿易限制可以帶來獲利的想法,就跟破壞可以帶來獲利的想法一樣愚蠢。因此,如果你深入探究所有支持限制主義措施的觀點,你會發現那不過是老調重彈:「如果沒有人打破窗戶,那麼玻璃師傅該怎麼過日子呢?」

公共工程

如果國家確信某項公共工程可以讓社會獲利,那麼從人民身上徵收稅金來進行這項工程,可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然而如果有人說:「這麼做也能為工人創造工作機會。」那麼對於以這種充滿經濟謬誤的論點來支持公共工程的人,我必須坦承,我根本沒有耐性聽他說完。
國家開闢道路、興建宮殿、修補街道、開鑿運河;透過這些計畫為某些工人創造就業機會。這是看得見的部分。但這些計畫也讓某些勞工喪失了就業機會。這是看不見的部分。
假定要開闢道路。一千名工人每天早晨上工,傍晚回家,然後領到工資;這是確定的。如果道路的開闢尚未獲得授權,建設經費也尚未經議會通過,這群勤勉的工人恐怕既不能工作也不能領取工資;這也是確定的。
但是,這就是故事的全貌嗎?再仔細思考一下,公共工程的運作是否還包括別的事物?當杜邦先生(M. Dupin)誦念這段神聖的咒語時——「議會已經通過……」——是否數百萬法郎就會神奇地沿著月光注入到富爾德先生(M. Fould)與比諾先生(M. Bineau)的金庫裏?為了完成這段過程,國家難道不需要籌措資金與衡量支出?國家難道不需要派遣稅務人員巡迴全國各地徵集必要的建設經費?
因此,我們要從兩個面向來思考這個問題。在提到國家打算運用議會通過的這數百萬法郎做什麼的同時,不要忘了納稅人原本能拿這筆錢做什麼,以及他們在繳了稅之後無法做什麼。然後,你會發現公共建設是一體兩面。一方面是忙碌的工人身影,他們是看得見的部分;另一方面是失業的工人,他們是看不見的部分。
我抨擊的那些詭辯一旦運用在公共工程上,將變得更加危險,因為這些說詞將會合理化最揮霍浪費的行為。當鐵路與橋樑擁有真正的效用時,光是有用這項事實就足以做為支持興建的理由。如果人們不以工程的效果為號召,那麼他們還能拿什麼說服別人?答案是荒誕的藉口:「我們必須為工人創造工作機會。」
這就如同下令在戰神廣場(Champ-de-Mars)築起露臺,而後又予以拆除一樣。據說偉大的拿破崙曾下令工人挖掘壕溝而後又加以填平,他認為自己做了一件慈善事業。他說:「就結果來看,這麼做也許沒有任何意義。但我們至少把財富分配給了勞動階級。」
說得更清楚一點,金錢讓我們產生錯覺。實際上,要求所有民眾繳納稅金來從事某項公共工程,實際上等於要求他們貢獻自己的勞動,因為每個民眾被徵收的稅額都來自他們自己的勞動所得。現在,如果我們不採取徵稅的方式,而是集合所有民眾要求他們直接從事勞動來完成某項有利於全民的工程,那麼大家都可以理解這件事,因為人們獲得的報酬就是這項公共工程帶給他們的利益。然而,如果民眾被徵集過來,被迫開闢一條無人行走的道路,或興建一座無人居住的宮殿,目的只是為了讓他們有工作可做,那麼這一切看起來將相當愚蠢,民眾當然有理由拒絕:我們不想做這樣的工作,我們想要為自己工作。
如果民眾提供的是金錢,而非勞動,事情的本質並沒有任何改變。唯一的差別是,在要求每個人提供勞動的狀況下,損失將由每個人來均分。相反地,若要求每個人繳納稅金,則被國家僱用從事公共工程的人將不會遭受任何損失,所有的損失會完全轉嫁到其他未被國家僱用的人身上。
憲法中有一條條文寫道:
「社會資助與鼓勵勞動發展……透過中央、省與縣市政府,以適當的公共工程來僱用無業者。」
在危機時期,例如在寒冷的嚴冬,政府以稅收的形式進行短期干預,可能會產生正面的效果。這種做法就像保險一樣。它無助於工作機會或整體薪資,而只是將平日的勞動與薪資抽取過來,在不景氣的時期發放出去(當然在發放的過程中會出現耗損)。
這種做法如果成為長期的、一般的、制度化的措施,將構成災難性的騙局,充滿了不可能與矛盾,而且將很難刺激出成果,這是看得見的部分。而這種做法也將排擠掉大量的工作機會,這是看不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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