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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夢‧路‧潘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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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路‧潘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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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潘迪華(Rebecca Pan),中國流行音樂樂壇的一位傳奇人物。

潘迪華姐姐是首位採用中曲西詞的歌手,首位遠赴歐、美表演的華人歌星,亦是香港首位擁有歌友會的歌手。

《夢‧路‧潘迪華》記錄了潘姐姐五、六十年代穿梭於世界各地演唱的往事趣事,憶述當年的香港時光,回顧在電視台的那些日子,籌辦和演出香港首部國語音樂劇《白孃孃》的過程等回憶。

「我沒有停下來,重拾寫書的念頭。由七十歲開始,時寫時停,其中序也寫了好幾次。終於在八十六歲的今天,將這些不成文的片段,也是我最珍惜,最值得回憶的一段時光記錄下來……」

《夢・路・潘迪華》寫下了她的夢、她的路。

讓我們一起翻開這本散文回憶錄,從她的一字一句,一起細味她豐盛的音樂人生。


名人推薦:

「She is a LEGEND of musical world.」
Ray Cordeiro(Uncle Ray)

「白孃孃是潘迪華生平功業的情意豐碑,也是她心中一座永不倒下的「雷峰塔」。」
顧嘉煇

「她是文化藝術的開路人。」
榮念曾

「She is a shining example for anybody, NOT JUST A WOMAN.」
張敏儀

「香港歌手中沒有誰像她一樣珍惜自己的腳步」
邁克

「銀幕上她散發舊上海女性的魅力,銀幕下她是一位前衛摩登的長輩。」
王家衛

「2012年,潘姐姐為中文大學博群花節任藝術顧問,言傳身教,承先啟後,為「薪火相傳」留下優雅動人的註腳。」
沈祖堯

「她是INDIE教母!」
黃耀明

「Auntie Rebecca is always finding new paths on her endless journey. LEAD US ONWARD!」
高世章

作者簡介

潘迪華 (Rebecca Pan)

原名潘宛卿,1930年於上海出生,祖籍江蘇無錫。她是中國流行音樂樂壇的一位傳奇人物,曾在王家衛電影中客串演出而為人熟悉。

1949年,潘迪華移居香港,1957年二十七歲時踏入歌壇,二十九歲灌錄第一張 LP唱片《潘迪華與世界名曲》。她是首位採用中曲西詞的歌手,出版了十六張黑膠大碟*。其代表作包括 Ding Dong Song(《第二春》)、Rose Rose I Love You(《玫瑰玫瑰我愛你》英文版)等。

直至 1964年,潘迪華與倫敦 EMI唱片公司簽約,成為首位簽約該公司的香港歌手。1965年 EMI香港推出她的第一張個人國語 EP《情人橋》。她除了是首位遠赴歐、美表演的華人歌星外,亦是香港第一位擁有歌友會的歌手。

1966年,大東電報局拍攝一部關於香港的紀錄片 East West Island(《東西一堂》)宣傳香港,潘迪華獲邀演出及主唱主題曲My Hong Kong。該紀錄片﹙現收藏於香港歷史博物館﹚及 My Hong Kong SP均在倫敦發行。

1967年,無綫電視《歡樂今宵》啟播,潘迪華是當時的台柱之一。1971年,她成立了自己的製作公司——Rebecca Pan Productions。

1972年,潘迪華投資並製作了香港首部國語音樂劇《白孃孃》,故事改編自中國家傳戶曉的《白蛇傳》。此劇由盧景文執導,顧嘉煇作曲及編曲,在樂宮戲院公演六十場,耗資百萬港元。其中名曲《愛你變成害你》風行至今。

直到今天,每次找到有趣的點子時,潘迪華也會自資出碟或舉辦演唱會。曾出版的 CD有《101至愛》(2001年)、《我的路》(2004年)、《50 50周旋 潘迪華》(2007年)、 My Dream My Way My Indie Music(2009年)、《我的心》(2012年)。

* 黑膠是唱片的俗稱;LP有十二首歌曲、EP有四首、SP只有二首。

She is a LEGEND of musical world.
—Ray Cordeiro(Uncle Ray)


白孃孃是潘迪華生平功業的情意豐碑,
也是她心中一座永不倒下的「雷峰塔」。
——顧嘉煇


她是文化藝術的開路人。
——榮念曾


She is a shining example for anybody,
NOT JUST A WOMAN.
——張敏儀


香港歌手中沒有誰像她一樣
珍惜自己的腳步
——邁克


銀幕上她散發舊上海女性的魅力,
銀幕下她是一位前衛摩登的長輩。
——王家衛



2012年,潘姐姐為中文大學博群花節任藝術顧問,
言傳身教,承先啟後,
為「薪火相傳」留下優雅動人的註腳。
——沈祖堯


她是 INDIE教母
——黃耀明


Auntie Rebecca is always finding new paths
on her endless journey. LEAD US ONWARD!
——高世章

目次

我是旅行歌星﹙上﹚
旅行歌星

窩囊的第一次
加爾各答驚魂
鬼佬中國歌
初嘗文化差異
五十年不變?
錫蘭記趣
爭氣不爭財
思鄉
活用身體語言
差點餓昏的聚餐
南斯拉夫獵熊記
難忘御前獻唱
唐人街有感
阿姆斯特丹 Window Shopping
英式古堡生活
險作階下囚
差點兒撞車
被誤認為脫衣舞孃
西雅圖滑雪
試駕三藩市纜車
我是殺價女王
迪士尼樂園
鳳凰變烏鴉

上海時光
童年
母親
思念從心
心碎抱歉
父親
豆蔻年華

五、六十年代香港風光
氣質和修養
時勢創造英雄
夜總會的風情
舊上海的淑女
身份象徵——旗袍
情有獨鍾淺水灣

台前幕後
昔日電視台足跡
幕後英雄
堅持
再說堅持
控訴
天上的星星

白孃孃
「二人談」前奏
二人談
遲桂花

我是旅行歌星﹙下﹚

蔣經國夫人的 Party
開荒牛
登台趣事
雲端下的我(活在當下)
理想與勇氣(上)
理想與勇氣(下)
一個歌星的座談會(上)
一個歌星的座談會(下)
念念仙樂都──古巴
千歲宴

音樂夢
出口音樂
兩條路上
創新和創作
經典還是潮流?
英雄造時勢
繼續播種
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嗎?
《白孃孃》再現
音樂夢

喋話
溫柔的黃昏﹙上﹚
立體的快樂
創造環境
中國傳統沒落
傳統思想
尼克遜總統
中文 ‧音樂 ‧即食文化
香港大學經典沙龍
我的「根」
What is life?
速度和深度
哪裡是我家
溫柔的黃昏(下)

妙筆生花
妙筆生花
堅持夢想.為甚麼?

書摘/試閱

我的心

我這個人一生好像都在追夢,沿着自己認為對的路去走,總是焦頭爛額,處處碰壁,但仍勇往直前。年輕時如此,如今八十多歲,應該識趣了吧!

就說寫書,千禧年我七十歲時開始已經有人提議說:「姐姐,你應該寫自傳或回憶錄。」身邊的年輕朋友為我接洽出版社,設計封面,分配照片,忙這忙那,非常積極。稍後見我遲遲沒有動筆,便買錄音筆給我,我嫌麻煩,她們二話不說又再去買盒帶卡式機讓我自己錄音。最後我藉口太忙,說不想寫了,孩子們張口結舌,卻也不敢再催逼我。對於她們這份濃情厚意,當然十分感動。其實不是不想寫,我已經偷偷地試寫了很多次,可總是不成。我的近身Bernadie告訴她們,madam很多個晚上都寫到三更半夜,第二天只見堆滿一簍簍都撕掉的紙張。她們知道後,又提議我口述,請人撰寫,可是總不稱心。坦白說,她們代寫的文采和結構都比我所寫的好,那還有甚麼問題呢?我口述他人代筆,細讀之下,總覺得好像少了些甚麼。

讀着這幾十年來自己寫下的點點滴滴發呆,真的要放棄寫書嗎?這時耳邊響起:「Rebecca,不要啊!一定要完成『它』,你一向都不輕言放棄的。」是趙瑩:「噯!你的勇氣跑到哪裡去了?對!《白孃孃》要再做,書也一定要完成。即使你認為你沒有文學根基,文采不夠好,但你的風格和靈性是沒有人能替代的,你自己寫你自己的感覺呀!」

啊,對了,「感覺」。畢竟是相識五十年的老友,深知我性格。

其實最早提議我自己寫書的應該是作家羅展鳳,展鳳很聰明,知道我萬事都喜歡親力親為:「姐姐,你應該自己寫內心的感覺,別人很難代筆。就像你唱歌,我看過你幾次演出,你感情發揮的能力強過歌唱方面的音色和技巧,也是時下歌者所缺乏的內心感情。」

當時我張大了眼,不知怎麼回答,接着她說:「其實寫書和歌唱是同樣性質的藝術文化,最重要的是感情方面的發揮,寫自己的故事和你身邊發生的事物,只要是真心誠意的筆墨,就會是一本好書。」

半世紀我總是僕僕風塵於四海,時而遠赴歐美,時而往返香港,不斷的為着理想東奔西走,蹉跎了大好年華,不知是日子浪費了我,抑或是我浪費了日子。但我仍不會停頓下來,想起許多舊日旅遊時的小插曲,及勇往直前為理想衝刺的往事,生活原來是這麼美好。

有人認為我太主觀了。一個人怎能沒有自己的主見?我堅持的是原則呀!「啊,姐姐做事過於冒險。」冒險有甚麼不好?只要值得就行。或者是我喜歡揚名,愛出風頭吧,只要不妨礙他人,揚名、出風頭又有甚麼罪過?即使我受盡挫折、打擊,也永不灰心,我的生命力是頑強的。不希望人們只能在舊唱片中聽到我的聲音,只要有機會,有人肯聽我唱,我不會退休,音樂、歌唱不單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存在價值。

前幾年仍是滿懷希望自己的音樂有朝一日會出人頭地,最近已經步入了眼矇耳聾的階段,助聽器幫不了聆聽音樂應有的樂趣,唱歌時不能控制自己的發音。唉,再頑強的鬥志也敵不過上天的安排,我也只能順從天意,不退也要休了,可是我沒有停下來,重拾寫書的念頭。由七十歲開始,時寫時停,其中序也寫了好幾次。終於在八十六歲的今天,將這些不成文的片段,也是我最珍惜,最值得回憶的一段時光記錄下來。我由頭至尾重讀了很多次,啊,真是雜亂無章,前題不對後題,一時一樣,可能讀者會覺得啼笑皆非呢!「怎麼搞的?潘姐姐寫書跟她唱歌一樣,興趣廣泛。想到哪裡,就寫到哪裡。」

哈哈,這就是我──潘迪華。

寫於2016年9月29日



旅行歌星

「旅遊」在現今社會已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而旅遊業也成為一項熱門生意,各鄉各地出盡法寶爭取遊客。

回想在我們那個年代,旅遊是奢侈的行為。一般小市民難以負擔,除非是為了工作,或者送子女出洋留學,又或是探望親朋戚友才會儲錢計劃出門旅遊。哪像現在彼此朋友之間只要幾個電話相約,或者一家大小報名參加旅行團便可成行。

在五、六十年代我有旅行歌星的美譽,周時穿梭於世界各地演唱。工作之餘,到處遊覽,因利乘便,傳媒都喜歡邀請我寫稿報道一些當地的風土習俗。借這次寫書機會重拾舊景,記錄我走過的路,回憶當年的美夢,亦是件賞心樂事。




1957年,我由璇宮夜總會駐場歌星升級為floorshow artist,自以為一登龍門,聲價十倍,興奮異常。

在璇宮夜總會駐唱十八個月,機緣巧合,某晚一位美國華僑余先生(Paul Yue)前來消遣。余先生是美國土生土長的華僑,不懂中文,但血濃於水,愛國之心油然而生,希望中國歌星可以到世界各地演唱英文歌,眼見我這個中國歌星唱英文歌甚有水準,決定要栽培我,不但請專人訓練我成為floorshow artist,還介紹我到曼谷的愛侶灣酒店Erawan Hotel(即現在的Grand Hyatt Erawan Bangkok)表演。從此一直在五星級酒店演唱,成為了貴族藝人,也養成了夜郎自大的性格,很多時候開罪了人,闖了禍都不自覺。香港歌壇無我容身之地,所以經年累月在外地演唱,「旅行歌星」之名由此而來。

回想當年,我在歌壇的成長環境太優越,把我寵壞了,養成自以為是的性格。觀眾付錢來娛樂,但當他們高談闊論,我竟然可以叫他們shut up,要他們離場,一些fans朋友還為我喝采,認為我有性格。所以我總是說,六十年代是我的輝煌年代。不知道自己種下劣根,橫衝直撞,不知天高地厚,而我又自得其樂地告訴大家,七十歲後才是我的黃金歲月。不是嗎?這些年來出版了我喜歡的音樂專輯,和年青的藝人交流合作,演出了幾場音樂會,生活真是快樂又愜意。

本部分都是1973年刊載於《雅風雜誌》的幾篇舊文,是多年前存留下來的筆墨,盼望從以前的社會世態,觀照目前的時代,真所謂一樣的天空,不同的歌舞。如果年輕小輩因此體會我的錯失而有所警惕,這豈不是成了我晚年的得着?


窩囊的第一次

記得十多年前,報界賜給我一個「旅行歌星」的稱號,自然是指我經常出門演唱,曾到過歐洲、美洲、澳洲、亞洲、中東等地,積年累月,出門慣了,覺得很是平常,所以看見初次出門的親朋戚友緊張的樣子,就感到好笑。

其實,回想1959年我第一次去曼谷的愛侶灣酒店登台演唱,也是緊張非常,更大出洋相。那酒店的住客都是外地人,有藍眼睛的,有金頭髮的,有黑皮膚的,說的都是英語。當時我的外語生澀得很,所以除了演唱時間外,不敢踏出房門口半步,一日三餐都在房裡吃,每餐都是番茄牛排。獨自進餐時,愈想愈窩囊,覺得自己太沒出息,眼淚禁不住直流,可憐兮兮,活像一條小笨蟲,跟現在「牙擦擦」、神氣活現的我,簡直不可同日而語,證明旅遊不但可以增廣自己的見識,也可鍛煉堅強的性格。


加爾各答驚魂

近年來,港人出門旅遊的次數大增,但是我發覺,一般人旅遊,每到一處,多數只是忙着拍照留念,購買一些當地土產,坐上瀏覽車走馬看花的轉一圈。如果是去歐洲或美洲,往往是廿多天時間跑十個八個城市,把自己累得半死,根本沒時間去了解當地的風土人情,這真是廿一世紀的諷刺。

記得1959年我赴印度加爾各答的Oberoi Grand Hotel演唱(至今還在營業中,它的級別就如香港半島酒店一樣),一下飛機就感到熱浪逼人,乘車前往旅館途中,所見街道骯髒,乞丐滿佈。(這是五、六十年代的情形,現在應該改善了吧!)每到晚上,那些第一流酒店的門前街道,就是乞丐的睡處。在燈光黯淡之處,真怕一不小心會踢着他們,那你的荷包就要倒霉了,賠錢才放你走。有一晚演唱完畢,三位英國朋友接我去宵夜,汽車偶然把馬路上小販推着的車子撞倒了,朋友不但不停車,反而加快速度離開。我當時又氣又急,怪他不負責任,要是那小販受傷了怎辦?

朋友把車子駛遠以後,才鬆口氣說:「你初到此地,不知情形。如果我一停車,不出五分鐘就會聚集一大堆人來察看。他們國家落後,文化程度低,看見不是本地人,會不由分說就揍你一頓,更可能會因此喪命。」如果不是親歷其境,我怎麼也不會相信如此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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