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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社會學:以社會文化理論對博物館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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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社會學:以社會文化理論對博物館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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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具原創性,開啟社會學一個新的研究領域。
本書具經典性,為全世界少數的博物館社會學專書研究。

適合閱讀領域
從事社會學、文化研究、文化行政、藝術行政、博物館行政、社區營造等領域之政府部門人員、產業界工作者、學術研究者及師生。

「博物館並無法脫離社會而單獨存在,博物館本身並無意義,是社會賦予了它的意義,因此,社會變遷而博物館範型也會跟著變動。」無論是各類型的博物館:歷史是社會事件的縮影、藝術是社會中美的展現、科學是社會形構的原理,都與社會息息相關產生互動關係。

本專書是藉由社會文化理論對於博物館進行考察研究,提出一個反思及批判性的觀點,以更深入的剖析台灣地區的博物館現象,像是:(1)政治現象:各地方許多博物館是被政治的邏輯所生產出來,而變成蚊子館;(2)經濟現象:古蹟是以空間保存來記錄歷史,但是在再利用時卻經常出現與當時指定為古蹟時,所保存的歷史文化價值無關的經營方式,尤其是後現代社會中復古符號表層消費的風格餐廳;(3)空間現象:博物館與地方居民生活脫節,甚至發生矛盾、衝突的情形;(4)時間現象:博物館的展品從各地去脈絡化蒐集至同一個展區空間,又再現及脈絡化等。

從台灣及全世界各地共計數十個博物館,在現場進行的田野調查案例中,指出博物館一直是一個意義與價值的再現場域,博物館本身再現了社會知識範型;博物館內的物件本身並沒有價值與意義,是詮釋工作再現了物件的生命,因此,博物館呈現的真實性是再現的真實性。

本專書同時指出博物館過去經常是外來文化的產物,憂心對於地方本土文化的衝擊,進而翻轉並提出許多地方重要的宮廟,應該視為台灣本土化的博物館範型,最後,並提出一個「博物館社會運動」的路線。

本專書從古典社會學引用到近期文化研究理論,希望透過社會文化理論開啟博物館研究的另一個視野。

作者簡介

廖世璋 博士

現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專任副教授

學經歷簡介
現任學術期刊編輯委員及審查委員、國家考試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政府促參委員、公共藝術委員等。曾兼任中原大學、文化大學、空中大學等校,曾任政府文化部門、記者、廣告公司、規劃顧問公司及事務所、出版企劃、專欄漫畫作家等,歷練於產官學三界,亦具有國家專業技師執照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資格等。

專長及興趣:文化政策、文化行政、文化研究、博物館經營、博物館策展與展示、文化創意產業、地方文化產業、社區營造、地方品牌行銷、藝術文化園區經營與規劃設計、歷史聚落及古蹟保存再利用、都市設計、地方藝術節慶、公共藝術、社會空間與都市文化研究等。

曾出版「地方文化產業研究」、「文化創意產業」、「光瑜伽」、「都市設計應用理論與設計原理」等著作,以及一些學術期刊論文。

目次

黃光男校長序
張譽騰館長序
王嵩山教授序
夏鑄九教授序
作者序

第一章 社會生成的博物館
第一節 博物館、個人與社會
第二節 博物館內的文化及文化公民身份
第三節 博物館的文化治理與文化公民權
第四節 再定義博物館工作相關名詞
第五節 博物館為知識殿堂、知識教育與治療

第二章 博物館的社會不平等
第一節 博物館的階級不平等
第二節 博物館宗教化
第三節 博物館內的社會性別與身體
第四節 博物館的空間不平等

第三章 博物館經濟的異化
第一節 博物館經濟的資本積累
第二節 博物館消費文化與消費的社會功能

第四章 博物館的權力政治
第一節 博物館權力地位來源
第二節 博物館的權力運作與技術
第三節 臺灣博物館的發展歷程與福利國家政策

第五章 博物館的文本、再現與後結構主義分析
第一節 博物館文本
第二節 博物館的再現性
第三節 博物館的後結構主義分析

第六章 博物館的後現代文化消費
第一節 博物館的現代性與後現代性
第二節 博物館的符號消費分析
第三節 博物館的戲劇消費分析

第七章 博物館展現消費的技術工具
第一節 「觀看」的消費技術工具分析
第二節 「真實性」的消費技術工具分析
第三節 「認同」的消費技術工具分析

第八章 範型歷程及移轉:博物館反身性的地方社會運動
第一節 博物館各範型發展歷程、範型特徵及其移轉
第二節 臺灣本土博物館的後殖民意識與轉型
第三節 未來:邁向博物館反身性的地方社會運動

參考文獻
案例照片出處

書摘/試閱

第一章 社會生成的博物館
第一節 博物館、個人與社會
一、什麼是「博物館社會學」(Sociology of Museum)
「博物館社會學」是透過社會學及文化研究理論觀點,對於「博物館」的考察與分析。
「博物館」是一個各種類型博物館的總稱,並不單獨指涉哪一種類型的博物館,當然,不只是限於各個主題博物館,像是:歷史博物館、美術館、科學博物館等主題領域的博物館,或是大型綜合博物館等,由理論分類或蒐藏物件類型分類而成的博物館。博物館更是一個社會大眾在日常生活活動中,能參與、實踐並獲得自身經驗的知識場域。
換句話說,我們是透過現實世界所濃縮而成的社會學等各個理論視野,重新檢視博物館的社會性與社會關係等,藉以評判或反思目前許多博物館的社會問題與現象。不過,「博物館社會學」不只是進行理論分析或是論述實踐而已,在另一方面,更是強調在現實世界的實際的社會行動與社會實踐。
因此,更強調不同社會階級、角色、位置的民眾,其自身的參與體驗,以及不同社會階級社群之間的意義、價值、意見與心得在自己社群當中的流動,以及不同社群都能擁有自己的觀感,並且相互尊重不同社群的想法,整體形成一個熙熙攘攘、人聲鼎沸、百花齊放、多元價值並進的熱鬧景象。

二、博物館的社會性
無論是歷史博物館、美術館、科學博物館等都離不開歷史,像是:各種發展歷程的大事紀、年表等都是歷史。而歷史是時間與當時社會互動的結果,或是現在對於過去歷史的科學研究或詮釋所形構出來的內容。
換句話說,歷史與時間的不同,在於歷史過程中有各階段之不同社會與文化的參與,即便是所謂的科學,也是文明的產物。涉及文明便無法脫離社會與文化而能單獨存在,科學的理性研究也是一種當時社會文明觀點的「論述形構」(discursive formation)(Hall,1997:6),所以,科學才會推翻前面的認知而一再變動。舉例來說,過去的科學是現在的迷信,那麼,現在的科學是否可能是未
來歷史的迷信?
各種類型的美術館更是如此。首先,畫家或創作者其個人的藝術創作與自身過去的社會經驗息息相關;其次,畫作或其他創作的物件之所以能被觀眾閱讀欣賞,是基於物件本身由一連串的文化符碼所構成,而且能被觀眾給拆解及閱讀出這些符號進一步所象徵的意義、價值等內涵,由於藝術物件的符號能被傳遞與溝通,因此創作者本身心靈所想要表達在物件對象上的精神等,能被廣大參觀群眾理解與詮釋。所以,創作物件的生產與解讀等過程,都是社會文化在其中產生的作用。
各種主題的歷史館,像是:特定時間軸的斷代史博物館、特定空間地域的歷史館、文物館、文化館、名人故居等等,都是在特定時間與特定社會文化的交互過程與結果,並對目前社會具有價值性、代表性或影響性等各種不同的社會功
能,而被具體保存或興建成為具有文化知識的博物館。
所以,無論是歷史、美術、科學等各種類型的博物館都具有社會性,與過去及現在的社會文化緊密扣合,換句話說,即使過去到現在都是同一個博物館,也
會隨著不同時期的社會文化變遷,而產生不同的社會角色、功能、價值與意義。

三、博物館參觀者的社會行動
社會行動說明社會成員(民眾)的某些動物性的行為,像是:各種與食色性也有關的動物本能活動等,會受到社會各個機制的社會教育所影響,社會成員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被各種社會機構,例如:家庭、團體、學校、媒體、其他社會教育設施等,形塑出哪一些事情應該做,以及哪一些事情不應該做的社會行動。
前往博物館參觀便是一種社會行動,由於博物館在社會中存在特定的位置與角色,民眾在前往、參觀及完成整套的博物館社會行動時,會出現過去教育中,在博物館應有的、哪一些應該做以及哪一些不能做的行為等,以融入社會賦予博物館的特定特質。
因此,我們在博物館中的社會行動,便是參考博物館的社會特質,作為自己社會行動的重要參考,像是:約制自己或他人不能奔跑、各種行為及說話會更有「文化」、會注意自己的服裝儀容是否符合「博物館」氣質等,而這些社會行動都是在社會成員其社會化的養成過程之中,被逐漸形塑而成。

四、個人「習癖」(habitus)與博物館的「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
博物館的「文化資本」主要有兩個不同類型,第一個是參觀者個人;另一個則是博物館本身的文化資本。
Bourdieu在1986年提出「文化資本」理論概念,他認為馬克斯的資本積累只是偏向於經濟方面的資本形式,較過於簡單,因此,修正了馬克斯的理論並在他「資本的形式」(〈The Forms of Capital〉)一文中,分為:(1)經濟資本(economic capital):各種收入能立即轉為金錢,為其他資本的開端,用財產權形式以獲得保障;(2)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藉由社會關係而來掌握社會的資源及財富,以社會中較高社會地位的人際關係形成制度化,此資本在一定的條件下,也能轉為經濟資本;(3)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指由教育資格的各種形式,在社會中制度化而成為資本;(4)象徵資本(symbolic capital):對社會能理解、認知
且形成個人習性等能力。(Bourdieu,1986:245)
另外,他在「文化資本」的類型中,進一步區分:(1)內化形式(embodied state):為個人的內在與外在的長期傾向;(2)外化形式(objectified state):為將文化資本轉變成文化商品,包括:圖書、工具、器具等事物;(3)制度化形式(institutionalized state):以某種形式被社會大眾共同承認。(同上,1986:243)
以Bourdieu所提出的「文化資本」的概念來看,由於不同社會階級成員,其個人過去日常生活接觸到各種文化資源,逐漸產生累積並能轉為個人在社會發
展上使用,而且博物館也成為了建構個人文化資本的一個重要場域。
另外,Bourdieu也曾經提出「習癖」(habitus)的概念,他認為不同社會階級、社群因為具有自己習慣性的喜好及厭惡、價值與意義、日常活動的嗜好等,透過在日常生活的活動實踐,展現了社會的「秀異」(distinction),並區分在社會上的不同群體、社會階級及形成整個社會。由於文化區分帶來社會階級的區分,尤其是社會上層階級,相較於其他階級擁有更大的力量,在社會上展示他們
的文化習癖(Bourdieu,1984:480)。
同樣的,社會生成每個人對於博物館的不同嗜好,反應了特定社會階級自己的文化癖好,或是反過來,特定的社會階級也被社會賦予「適合」這樣的文化癖好。但是,無論如何,「習癖」本身是一種社會成員在過去社會教育所養成的過程與結果,展現了自己的社會階級,並且累積了自己的文化資本。
然而,在另一方面,博物館本身也同時擁有內在的「習癖」與對外社會展現的「秀異」,除了擁有館所對於內部擁有自己的「習癖」特性,像是:博物館的主題、主要領域、喜好蒐藏及展示的物件性質等之外,博物館對外在社會上實踐了館所於社會成員心中的階級、角色、地位與分類等,像是:故宮博物院屬於上層階級社群的博物館;客家文物館某種程度代表社會中客家社群形象的博物館;原住民文物館又屬於原住民族社群在當時社會位階的博物館等等。博物館本身與社會互動關係中具有自己內在的習癖特性,並於外在展現社會的秀異區分。
同時具有自己的「博物館文化資本」 ,運用Bourdieu的文化資本形式來加以分析,包括:
(1)內化形式
博物館所蒐藏的物件,其價值性、珍貴性、稀有性、代表性等特質,以及物件數量豐富性等,博物館本身所擁有的一切知識內容與特色。
(2)外化形式
博物館經過物件的蒐藏、研究、詮釋等工作之後,成為對外社會大眾所轉換而成的各種知識產品,像是:博物館的常設展及各種主題特展活動、博物館文物的衍生產品、圖書、器物、紀念品等事物。
(3)制度化形式
博物館所培訓的各種教育訓練證書、證件等,包括:課程證書、工作坊證書、導覽證、志工證等,社會成員因擁有這些而能被社會大眾承認具有特定文化知識素養,或是博物館自己申請某些認證,像是:國外很多博物館本身都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認證的世界文化遺產,或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規定而被認定的文化遺址、古蹟、歷史建築、歷史聚落、文化地景等,或是樹木保護或其他生態保護制度的認證等。上述這些都將提升博物館本身的文化資本,並且產生出博物館自己的社會地位與社會形象。
第二節 博物館內的文化及文化公民身份
一、博物館內的文化與文化類型
博物館內的「文化」是一種「社會生成」(social formation),而不是自然天成,所以,博物館與社會關係極為密切,分析在博物館內的「文化」至少包括以下不同的類型:

1.博物館本身就是一個文化象徵符號
博物館本身就是一個文化符號,其在社會的象徵性質包括:位於現實世界的空間場域的地點象徵,以及不同社會階級對於「博物館」是什麼的心理位階等。

2.博物館組織及人員的文化
組織文化本身是一種文化,館方人員或其他生產單位等從事蒐藏、研究、教育及推廣時便會分享此特質。組織文化是人員彼此具有一種特殊情感模式,或是相處默會的共同特質等,組織文化會影響博物館對外展現的風格、調性與特質,讓民眾感到博物館不是一個物質、冰冷的對象,而是擁有特殊氣質。博物館的氣質也受到博物館本身的主題領域所影響,像是:科學博物館與美術館的組織氣質便相差甚遠;或是博物館的封閉感與開放感、權威感與親近感、現代感與古典感等。

3.博物館的理性主義之工作方式也是一種文化
對於博物館內的典藏、研究、教育及推廣等工作,因為博物館是一個知識機構,因此更需要理性的思考來進行科學性的作業,而講求理性的系譜分類方式本身就是一種文化,不同的文化因素將影響理性思考方式,也將產生不同的物件分類與對外展現方式。

4.博物館是由一連串的符號系統所共同構成
博物館讓觀眾產生特定印象並且有別於其他博物館的獨特印象,不只是招牌、文案或是鎮館之寶的物件符號等,所有一切具有特殊象徵性的視覺、嗅覺、味覺、聽覺、觸覺等所能感知到的對象,都將構成代表博物館的符號與特質。

5.博物館的文化是一種藝術的展現
尤其是美術館本身,便是視覺藝術的強烈展現機構,由畫家等創作者個人內在的心靈,對外以各種媒介(例如:畫布、顏料、石版、木板等)的藝術展現物件;而表演藝術所形成的歷史館,也是創作者透過各種表演形式及其物件(像是:布景、道具、服裝、飾品等)對外的展現與記錄。另外,科學館本身也是一種藝術,像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等,或是科學館的展覽,亦是各種藝術設計的展現,只是過去一般科學館講求以科學原理為主,並未被看到其藝術的層面 。
6.博物館是一種日常生活總合
尤其是歷史館,在博物館內總是可以見到在不同空間及時期之中,各種物件與當時人類社會生活的關係與特性,因為與當時日常生活文化等密切相關,故稱為「文物」。美術館本身經常有許多典藏的畫作在繪畫內容中呈現出當時的生活方式,或是作者想要傳遞自己的生活信念等;而美學本身也是一種被創造出來,認為應該追求的生活特質。科學館本身會涉及到多科學原理與當時被發明運用在日常生活當中的情形,傳遞出科學如何影響日常生活方式,因此也是一種文化。另一個特別的現象是,無論是哪一種類型的博物館,都會在博物館內制定一套明確的行為規則,來教導民眾參觀博物館時,更提升或接近「文明」的社會行動 。
二、社會社群的「價值、規範、符號、語言」文化因素分析
在另一個層面上,「文化」也可以說是由「價值、規範、語言、符號」等因素所共同構成。分析如下:

1.「價值」(values)
「價值」是一種抽象形式,透過人與人之間的文化傳遞而形成一種集體默會及體認,某些價值僅僅存在於特定社群之間內部的流動,某一些價值是當時整個社會共同認同的對象,例如:平等、自由等「價值觀」。既然是「價值觀」,便會涉及到觀點的問題,每一個社群或不同社會之間的觀點不盡相同,因此,「價值」本身一方面構成特定社群或某些社會的文化特質。
另一方面,「價值」也是造成不同社群、社會及各個社會發展時期等衝突的來源。尤其,不同社會階級的社群或社會,集體價值觀的衝突可能會大到引發大規模的階級鬥爭,像是:中國大陸的文化大革命,勞動階級對於資本階級的批鬥;或是小到家庭、團體等成員之間的對話等,特定社群或社會所認同的「價值」也可能形成集體認同的、先驗於社會成員的社會道德。

2.「規範」(norms)
相較於「價值」是一種特定社群或社會等,其成員們集體默認的內涵,「規範」本身是一種強加在社會成員身上的某些規定。換句話說,「價值」本身是社會成員打從心中願意相信的內容,反觀「規範」則是社會成員不一定打從心中認同,但是必須要遵守的內容。
因此,「規範」內容的形成,需要有正當性,甚至合法性,尤其是民主社會中的「規範」,更是需要對社會大眾說明其必要性。「規範」通常都是為了自己以及廣大的社會成員們,追求共同利益而必須要遵守的界線,才能說服社會大眾。所以,正式化的「規範」是法律及其相關規定,非正式化的「規範」則是綿密地滲透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的日常生活,甚至自己的身體及言談舉止等,像是:吃飯的禮儀、行走的樣子,並且可能形成不被每一個社會成員認同,但是卻必須要照著做的社會道德。
然而,形成「規範」需要有一套生產單位與機制,國家、資本家或既得利益者等上層階級,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或既得利益,認為社會需要有穩定的社會秩序,於是經常會夾雜著自己的意識型態生產強制性的規定,同時透過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來說明,以緩和抗爭並藉以取得正當性。當然,上述的「價值」本身亦是如此,「價值觀」的形成更是需要依賴意識型態機器的強力播送,來潛移默化成為社會成員思想的一部分,且不被察覺。
「規範」的社會功能,一方面是穩定社會秩序,也將產生不同階級的社會衝突,像是某些法律保障特定上層階級而造成被正式化的階級不平等差異;在另一方面,「規範」本身的特性也同時反應出當時的文化特性,例如:環境保護法的立法,象徵本階段社會處於強調生態保護的社會文化現象等。

3.「符號」(signs)
從Saussure(1966)的符號語言學中,社會是由大量的「符號」所構成,每一個符號都是由符徵(signifier)與符旨(signified)所集體默會地任意生產而成,因此「符號」不是冰冷的,而是可以被辨認及感覺的對象,例如:前往「博物館」觀看展覽,會被認為是具有「知識水準」的成員,因為「博物館」是一個象徵知識所在地的高級符號等。
所以,「符號」是文化的實踐對象,同時「符號」也會再生產文化。我們之所以對於某些「符號」能夠感覺或是具有某種特定的感覺,對於某些卻無法感覺到它的各種意義及價值等,是因為我們與特定社群或社會之間能夠相互辨認,並透過「符號」傳遞之間的訊息及相互溝通、交流,透過「符號」彼此分享了意義與價值;但是與不同社會成員之間卻無法有效連結,這是因為不同的社群或是社會等成員之間彼此具有共通的集體記憶,彼此能透過「符號」分享與交流集體記憶中的各項內容,不過因為與其他社會社群並無相關的集體記憶,故而無法產生辨認與互動。

4.「語言」(Languages)
如同上述Saussure(1966)對於語言學的分析,語言學可以分成符號以及背後的象徵意涵。另外,語言如同文字一樣,語言與文字本身並無意義,而是社會賦予了它的意義,例如:「太陽」本身的發音或是文字本身不具有任何意義,而是「太陽」與社會所連接的部分產生意義,也因此,「太陽」在不同的地方、區域或國家等不同空間具有不同的意義,也在不同的時間、各階段時期的歷史發
展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意義。
語言是社會群體之間的意義、價值等溝通與傳播的媒介,但是語言或文字本身也具有媒介及訊息的功能性,例如:英文的文字是以「說」為主,所以在文字使用上相對於中國文字,較為口語。中國文字本身每一個字都具有符號及其意涵的效果,尤其是象形文字,每一個文字本身都是一個情境畫面的縮影,因此,在中國文化,有別於其他地區進而發展使用毛筆的書法之美,以及由毛筆繪出的中國山水、花鳥特色的藝術文化。

三、博物館的「價值、規範、語言、符號」等文化因素分析
1.價值
博物館的價值主體範型與過去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有所移轉改變,從起初博物館的價值與希臘神話的謬思女神的信仰及祭祀有關,博物館的價值是作為一種對於女神的歌頌與崇拜;之後逐漸去除神話色彩而落入人間,轉化博物館的價值為大學裡高級知識的研究機構,並因為法國共和將路易十六等貴族、皇家寶物搜括集合一處,法國共和時期對外展示前貴族的糜爛生活等,而成為羅浮宮的前身。之後包括法國對全世界展開武力殖民,將全世界各地搜括的戰利品運回法國,並展示給法國的社會大眾,以宣示法國國力的偉大以及法國軍隊在國外的豐功偉業等,如此,博物館才逐漸正式轉為對外公開給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進入參
觀,也在此時期,博物館逐漸進入對外公開、平民化、公共性的近代定義。
在近代定義的博物館於全世界逐漸普及,成為目前我們所說的博物館性質。之後,又由於博物館進一步強調與當地地方連結的價值,再形成生態博物館的價值理念,以及各種新興的博物館名詞等,都是重新定義新的博物館價
值,包括:新博物館學、博物館的想像、後博物館等。
另外,博物館內部的價值來自於「物件」的重要性、珍貴性、代表性及豐富性等,而物件的價值來自於官方人員及專業者的認定,並不是物件或知識擁有者,例如:少數民族的物件是自己人最為熟悉,可是通常都是研究人員進行研究,以自己的觀點賦予物件本身的詮釋與價值,反觀許多原有的知識擁有者最後都淪
為只是提供研究素材的對象而已。
因為博物館與社會大眾主要接觸的活動在於觀看主題特展或是常設展等,因此,對於一般社會大眾來說,博物館的價值主要從博物館的展覽活動逐漸認知。不過,在最近的發展加入了博物館的周邊商品(館藏物件的衍生性商品),也因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生產多樣化商品,而增加博物館對社會大眾的價值。

2.規範
對於博物館官方生產者的規範,主要是正式化的博物館行政規則,以及非法規正式化的博物館工作倫理,包括:蒐藏、研究、教育及推廣等工作都可能涉及行政倫理及其規範。博物館館方的規範主要與行政人員的各項工作準則有關。
然而在參觀者的規範中,由於博物館是一個擁有稀有物件的知識場域,對於參觀者的規範相較其他公共場地更為嚴格。在博物館參觀時規範言談舉止等以保障博物館的參觀秩序,而出現在不同博物館的不同規範將形成博物館本身的文化特質。

3.符號
博物館本身就是一個符號,另外,博物館與觀眾符號接觸最多的地方是在展覽活動,所以,無論是常設展或是主題特展活動,也是由一連串的符號所共同構成,包括:物件中散發的「文化」(而成為「文物」),便是透過各種不同層次的符號的多層表意系統(每一個符徵都蘊含符旨意義,每一個符旨又是由許多符徵所表達,如此產生符號的多層表意),而且物件本身的構成條件也是符號,像是:物件本身的造型、色彩、質感等都是符號所構成,例如:金屬質感象徵未來、冰冷、剛強等;直線象徵現代、快速、規則等;不規則線條象徵輕鬆、鬆
散、隨性等;或是紫色為羅曼蒂克等顏色象徵。
另外,物件的展示方式、展版的內容、燈光照明方式等都是符號,像是:展示內容使用的照片、圖形、甚至所使用的語言文字等都是一種符號。不過,然而在博物館出現的符號,不僅只是出現於視覺作用之中,更重要的是聽覺、味覺、觸覺、嗅覺等都充滿符號,許多物件的展示都需要運用多種管道,來展現想要表達的價值與意義,也讓觀眾具有更深一層的知識體驗。
因此,在博物館中所呈現的符號及其系統,是作為物件文本與觀眾之間的溝通與傳播之作用,因為符號本身具有各種象徵性,是一種社會意義與價值的濃縮對象。

4.語言
如上述「博物館是一個符號系統」,而符號生產與解讀過程中,語言在其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博物館專業者在從事知識生產過程中,不同專業部門的研究、溝通與對話等,是使用專業的語言,對於物件本身的意義與價值之研究,也是一種論述語言,而在對外展示給社會大眾時又需要轉換為另一種可以普及的語言。
另外,語言也分為:「言語」(parole)及「語言」(language)。其中,「言語」是一種選擇性的及實踐化的個人規則,是表達的個體可以結合各種語言代碼來傳遞自己的想法(話語),且個體言語的表達,受到語言學習的影響,而言語比語言更早出現(羅蘭巴特著/洪顯勝譯,1982:33-35;李幼蒸,1999:118-120)。
另一個是「語言」,語言是對言語規範的系統化結構,語言既是一種社會習慣又是一種意義系統,語言具有社會集體的契約,一個人要表達就必須遵守它的全面規則,且語言是在社會集體透過言語所積累起來的財富(羅蘭巴特著/洪顯
勝譯,1982:33-35;李幼蒸,1999:118-120)。
而觀眾與展覽活動之間的策展論述本身,就是一種架構在特定語言結構之下,具有目的性、策略性的技術工具,物件的詮釋本身亦是如此(甚至於博物館建築、展示方式等也是)。其實,無論是「言語」或是「語言」都是不同時空之下當時特定社會的產物,也都是一種社會關係的再現,背後具有詮釋權力與解讀權力之間的相互作用,不同位置、階級、社群之生產者與觀眾之間的「言語」與「語言」,其交互作用使得博物館及其展覽本身的價值與意義等內容,變得複雜
但卻精彩而值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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