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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朝代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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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朝代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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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關鍵特色
★東起印尼,西至西班牙,一本書涵蓋幅員廣闊的伊斯蘭歷史,一次掌握最完整的世界史觀!
★從穆罕默德建立伊斯蘭教,到1980年代的印尼,詳列186個伊斯蘭朝代的主要統治者,簡述重大歷史事件,輕鬆看懂伊斯蘭歷史。
★英國伊斯蘭研究大家博斯沃茲,精確考證年代與史實,寫下入門之作,已被翻譯成阿拉伯文、波斯文、俄文、法文等多國語言。

「此書足以解開學生及學者對穆斯林世界的疑惑。」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歷史教授Richard W. Bulliet

進入伊斯蘭歷史的最佳敲門磚
歷史上的伊斯蘭世界涵蓋了多種語言、種族與文化,東起印尼、東南亞,西至北非、西班牙,幅員之廣大,要瞭解多元龐雜的伊斯蘭歷史,似乎令人望而生畏。
《伊斯蘭朝代簡史》讓對伊斯蘭歷史有興趣的初學讀者,也能夠一次掌握各地區的文明歷史,名列186個朝代的統治者及在位年份,並簡潔描述該時代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
對於世界歷史的研究者,《伊斯蘭朝代簡史》則是一份難能可貴的參考資料,以地區分類,再羅列各個伊斯蘭朝代的精確編年,考證紮實,方便研究者查找。 《伊斯蘭朝代簡史》更彌補了在台灣伊斯蘭歷史研究的缺憾,提供簡明又全面的歷史敘述,開展世界史觀。

筆耕不綴的伊斯蘭歷史大家──博斯沃茲
投入伊斯蘭歷史研究的學者絕對熟悉這個名字──艾德蒙德‧博斯沃茲。他是半世紀以來最偉大的伊斯蘭歷史學家之一,曾任教於英國曼徹斯特大學、艾希特大學、聖安德魯斯大學,與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擁有關於伊斯蘭、阿拉伯、伊朗與土耳其研究的廣博知識。
在伊斯蘭歷史研究領域,博斯沃茲無疑是最多產的一位學者,在半個多世紀的學術生涯中,曾寫下數百篇期刊文章與二十多部專著,擔任《伊斯蘭百科全書》主編,並撰寫超過兩百條條文。
他對知識的熱愛所散發的能量令人敬佩,即使末年高齡八十七歲,也從未停止學術寫作,卓越貢獻難以盡述。

作者簡介

艾德蒙德‧博斯沃茲(C. Edmund Bosworth, 1928-2015)
英國歷史學家、東方學家,專長為伊斯蘭、中東與中亞歷史文化研究。曾任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榮譽教授、艾希特大學客座教授、《伊朗百科全書》(Encyclopædia Iranica)的顧問編輯,另外還曾擔任《伊斯蘭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 of Islam)主編之一,其中有近兩百篇文章出自博斯沃茲之筆。
除了百科全書和各大學術期刊的數百篇文章,博斯沃茲一生著作等身,曾著《嘎茲納朝:阿富汗與東伊朗的帝國》(The Ghaznavids, their empire in Afghanistan and Eastern Iran 994-1040)、《阿富汗與中亞的伊朗中世紀史》(The medieval history of Iran, Afghanistan and Central Asia)、《阿拉伯人、拜占庭與伊朗:早期伊斯蘭歷史與文化研究》(The Arabs, Byzantium and Iran. Studies in early Islamic history and culture)等多部著作。其中,《伊斯蘭朝代簡史》為從事穆斯林歷史研究者必備的參考書籍,已被翻譯成阿拉伯文、波斯文、俄文、法文等多國語言。

目次

導讀:伊斯蘭世界歷史簡述(林長寬)
編輯體例
參考文獻縮寫對照表
導論
第一章:哈里發時期
第二章:西班牙地區
第三章:北非
第四章:埃及與敘利亞
第五章:塞爾柱突厥政權前的兩河流域
第六章:阿拉伯半島
第七章:西非
第八章:東非
第九章:塞爾柱突厥政權前的高加索與波斯西部
第十章:塞爾柱突厥政權前的波斯東部與中亞
第十一章:塞爾柱政權及其附庸國
第十二章:安那托利亞的突厥政權
第十三章:蒙古人與其中亞及東歐的繼承者
第十四章:蒙古政權後的波斯
第十五章:蒙古政權後的中亞
第十六章:阿富汗與南亞
第十七章:東南亞與印尼
朝代一覽表
阿拉伯文拼音對照表
索引

書摘/試閱

1.「正統」哈里發時期(al-Khulafā’ al-Rāshidūn)
 伊曆11~40年
 西曆632~661年
當穆罕默德(Prophet Muḥammad)在11 / 632年於麥地那(Medina)歸真後,不論是透過婚姻或是血緣而與他有親戚關係的四名「追隨者」,繼承了他在初創的穆斯林社群(ummah)中的世俗領導地位。他們承擔著一份責任,必須維護並傳播穆罕默德子民們的新信仰與福祉,他們採用「哈里發」(Khalīfah或是Caliph,字面意義為「跟隨者」、「繼承者」)的頭銜,而且至少前三任哈里發成為普世認同的新信仰闡釋者,以及社群的宗教領袖。
阿布─巴克爾(Abū Bakr)是先知的幼妻阿伊夏(‘Ā’ishah)之父,同時也是他最年長、最信任的支持者。在許多貝都因部族宣告中止他們對穆罕默德的個人忠誠後(「叛教戰爭」,Riddah Wars),阿布─巴克爾將麥地那的政權拓展至諸如內志(Najd)、巴林(Baḥrayn)、歐曼(ʻUmān)以及葉門(Yemen)等阿拉伯半島的邊陲地區。
歐瑪爾(ʻUmar)的女兒哈芙莎(Ḥafṣa)也是先知的其中一名妻子,而憑藉歐瑪爾強而有力的領導,沙漠阿拉伯人的軍事力量轉向半島以外,對抗敘利亞、巴勒斯坦與埃及等拜占庭帝國疆域,以及波斯薩珊帝國(Sāsānid Persian)的伊拉克與波斯地區。歐瑪爾同時也是一位出色的組織者,他在所征服的省份引入基本的行政組織,建立財政部門(dīwān)以支付阿拉伯戰士們的軍餉也是他的建樹之一。在他任內期間,逐漸捨棄了「真主使者繼承者之繼承者」(Successor of the Successor of the Messenger of God)這個冗長的稱號,轉而使用較簡潔的「哈里發」頭銜;他更進一步採用「信仰者的領導人」(Amīr al-Mu’minīn)此一頭銜,顯露出他領導地位中的宗教和世俗政治要素。
歐斯曼(‘Uthmān)娶了先知的女兒盧蓋雅(Ruqayyah)為妻,成為先知的女婿。在歐瑪爾遭到謀殺後,由幾名先知門徒所組成的諮詢會議(shūrā)推選歐斯曼為哈里發。然而,不滿歐斯曼之人發起了叛亂行動,他又於35 / 656年逝世,而結束了統治。這起歐斯曼的暗殺事件開啟了一段充滿社群內部鬥爭的衝突時期(fitna,「內戰時期」,字面意義為[對信仰者們的]「誘惑」、「試煉」),也因為如此,這起暗殺在日後被通稱為「(內戰之)門的開啟」(al-Bāb al-Maftūḥ)。
最後一名正統哈里發阿里(‘Alī)則是與穆罕默德有著雙重關係,他既是先知的堂弟,也透過與法蒂瑪(Fāṭimah)的婚姻而成為穆罕默德的女婿,而且自幼與穆罕默德一同被教養長大。因此,對日後成為「阿里追隨者」(或簡稱「什葉派」[Shī‘a])的某些虔敬信仰者而言,阿里特別適合繼承先知的遺緒繼承者。不過,阿里始終無法將他的統治權威擴及至伊斯蘭全境,因為敘利亞和埃及地區都掌握在敘利亞總督穆阿維亞(Muʿāwiyah)的手中。阿里將首都麥地那遷離阿拉伯半島,移至伊拉克的庫法(Kūfa),試圖整合伊拉克的阿拉伯部族勢力,徵求他們的支持。他雖與穆阿維亞在幼發拉底河上游的錫芬(Ṣiffīn)決戰,卻未能獲得決定性的勝利。40 / 661年,他遭到出走派(Khārijīs)殺害,他們是一支自阿里的軍隊中脫離出來的激進平等主義團體。阿里的大兒子哈珊(al-Ḥasan)半推半就,繼承了伊拉克的哈里發權位,但很快就在穆阿維亞的威脅利誘下放棄權位,統治權也自此轉移到伍麥亞家族(Umayyads)手中。
往後的幾個世紀中,首四任哈里發的時代在宗教虔誠的浪漫氛圍下,被視作信仰、公理正義,以及純樸的伊斯蘭美德蓬勃發展的「黃金時代」,因此他們被冠予「正統」的美名,而與之後的伍麥亞朝作出區隔。伍麥亞朝統治者在信仰者們的眼中只是不虔誠且世俗的「君王」(mulūk),並不是在信仰上鼓舞人心的社群領袖。

2. 伍麥亞朝哈里發(The Umayyad Caliphs)
 伊曆41~132年
 西曆661~750年
在阿里及哈珊(al-Ḥasan)之後,穆阿維亞(Mu‘āwiya)接任穆斯林的哈里發,他以「為歐斯曼復仇」為號召,對抗阿里以及他那些曾經弒殺歐斯曼的支持者們(穆阿維亞是歐斯曼的親族,他們同屬麥加(Mecca)的伍麥亞氏族,或稱阿布杜─閃姆斯[‘Abd Shams]氏族)。穆阿維亞曾經治理敘利亞長達二十年,領導對抗拜占庭帝國的海陸戰事,他也握有一支紀律嚴明且訓練精良的軍隊,用以對抗無政府控管的伊拉克貝都因人,他們是支持阿里的主力。他開啟了伍麥亞朝的第一個支系─蘇夫揚朝;然而哈里發穆阿維亞二世(Mu‘āwiya II)短暫在位後即逝世,蘇夫揚朝也隨之滅亡,權力轉移到伍麥亞家族另一個平行支系裡的瑪爾萬一世。此次轉移歷經了一段危機四伏的時期,社群的領導權幾乎落入祖拜爾家族(Zubayrids)的手中,他們是另一個顯赫的先知門徒家族。日後伍麥亞朝所有的哈里發(包括西班牙的後伍麥亞朝)都是瑪爾萬一世的後裔。
伍麥亞朝最偉大的三位哈里發為穆阿維亞、阿布杜─瑪立克(‘Abd al-Malik)以及希夏姆(Hishām),各自分別統治了首都大馬士革(Damascus)二十年之久,在阿拉伯人征服而擴大的帝國中,他們展現出頂尖的統馭能力。在伍麥亞朝之前,不曾有伊斯蘭政府統治過如此廣闊的領土、種族與信仰如此多元的人口,伍麥亞朝的掌權者卻能夠強而有力地領導,甚至脫離早期僵化且困頓環境下所產生的社會體制,變得更有彈性;就此而論,伍麥亞朝的統治者堪稱居功甚偉的創新者。如今他們已經控制了過去的希臘和波斯領地,在其他事務上,他們積極調整政府體制,並吸收希臘與波斯人的行政經驗。在伍麥亞朝後期,似乎引進了許多薩珊帝國文明技術與禮儀,在阿巴斯朝的統治下,此一過程更加速地運行。
軍事擴張也飛速進行,尤其在瓦立德一世(al-Walīd I)統治時期,儘管輕鬆容易的戰役早已完成,但阿拉伯軍隊仍然必須持續遠距離的行軍作戰,而且往往必須面對高山地區與惡劣的氣候條件;在初期的阿拉伯擴張,要劫掠戰利品也並非易事。穆斯林遠征軍佔領了埃及以西的整個北非,越過直布羅陀海峽(Gibraltar),進入西班牙,緊接著越過庇里牛斯山(Pyrenees),直搗日後的梅洛文加朝(Merovingian)與加洛林朝(Carloingian)所在的法國。在埃及,他們將壓力施加於努比亞(Nubia)的基督教王國;跨過高加索山(Caucasus),他們與突厥可薩人(Khazars)有所接觸,並且不斷侵擾安那托利亞(Anatolia)與亞美尼亞(Armenia)東南方的希臘疆界;在波斯東部地區的邊界,花剌子模(Khāwarazm)遭到阿拉伯人入侵,而在河中地區(Transoxania),雖遇上在地伊朗統治者與突厥聯盟的頑強抵抗,阿拉伯穆斯林仍一一征服他們。最後,一名阿拉伯總督穿越瑪克蘭(Makrān)進入信地地區(Sind),這是歷史上伊斯蘭首次傳入印度大地。以上所有的征戰不只提升了帝國的稅收資源,還帶來大量的奴隸與附庸者,這些勞動力讓少數阿拉伯人能夠在帝國征服的土地上以收稅階層自居,從中剝削肥沃月彎等地區的經濟潛能。
然而,領土擴張以及經濟與行政的進展,未能阻止伍麥亞朝垮臺。在帝國的核心區,哈里發面對著來自伊拉克的阿拉伯部族,以及如出走派等不同派系不斷的反抗。以麥地那為核心建構起來的宗教體制,使兩座阿拉伯人的「聖城」(麥加、麥地那)成為反對派的大本營,特別是其中一些反對勢力主張,阿里後裔應該擁有社群領導地位,阿里後裔即所謂的「先知家族」(Ahl al-Bayt,他們視自己為伊瑪目[imam],或是先知責任的神聖繼承者)。伍麥亞朝的哈里發並不只是扮演一般世俗君王的角色,而與伊斯蘭信仰對立,也並未將外來的世襲繼承傳統引入帝國,一直到後繼的阿巴斯朝時期,才出現反對伍麥亞朝的觀點。我們如今可以辨別,伍麥亞朝的統治者對於自身責任的宗教性本質抱持著崇高的看法,這一點可以從他們的稱號「神的哈里發」(Khalifāt Allāh)得知,他們不只要擔任先知的繼承者,更要成為神本身的代理人,他們自認為擁有足夠的能力來建構、詮釋新生的伊斯蘭教義。不過,社會階層間的緊張關係普遍出現在哈里發政權中,新的社會階級如同之前被統治而改宗伊斯蘭的附庸者(Mawālī),開始憑藉其人口數量與技藝,在社群內追求較好的社會與政治角色。
伍麥亞朝在麥加的敵對氏族(也就是穆罕默德叔父的後代)更巧妙利用了各種不平的聲浪,於是在128 / 746年以後,一位極具影響力的鼓動者阿布─姆斯林(Abū Muslim)在呼羅珊(Khurasan,波斯東部地區)發起革命運動。反伍麥亞家族的勢力贏得了軍事勝利,而阿里後裔對伊瑪目繼承權的宣告也很快被忽視,阿巴斯家族隨即在132 / 750年繼承了哈里發權位。在阿巴斯人對落敗的伍麥亞家族的大屠殺中,有一位倖存者,他是哈里發希夏姆的孫子阿布杜─拉赫曼(‘Abd-al-Raḥmân)。他輾轉逃往北非,最後在西班牙建立了一個嶄新且更為長久的後伍麥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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