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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書中所收的散文,主題遍及工作、愛情、親子、老年、金錢、名聲、政論節目,也有多篇討論閱讀與寫作。筆調輕快活潑,間雜以妙喻妙比,言別人所不能言,雖然引經據典,卻無學究氣。
 關於美貌,她寫:
「贏得最多一見鍾情的另一面,就是看到最多愛過自己的人移情別戀。」
關於棒球,她寫:
「所以撇開全壘打這種特例,棒球就很像警察捉小偷了。
打者把球擊出就開始他的逃亡,奔回本壘就是回家,
成功的得分者只是一個歷盡滄桑渴望回家的倦客,一點都不英雄。」
 關於愛情,她寫:
「連理枝、比翼鳥那種盟誓並不用花多少時間,光這些唐明皇沒必要從此不早朝。」
在她看來,不早朝的真正原因,是唐明皇與楊貴妃之間的信任崩壞。
 在〈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她則從吃飯品質去看婚姻、工作、友情,
探討為何康德心目中的最高幸福就是請客吃飯。
 在〈不讀書的人〉,她問:
「如果讀書到頭來只剩抓重點,那好書壞書有何差別?」
學到很多重點是真的,但恐怕都是壞書的重點。
就像男人一旦相信「燈關起來統統都是女人」,大增的一定是醜女緣。
 最後幾篇則展現作者的細讀功力。她解析張愛玲晚期作品的筆法,
諸如草蛇灰線、烘雲托月、一擊四鳴、背面傅粉,並指出《小團圓》是悔罪之書,〈相見歡〉是後設小說,〈同學少年都不賤〉主角原型則是廣大張迷,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創見。

作者簡介

顏擇雅

News98《張大春泡新聞‧JOYCE時間》中的Joyce。柏克來加州大學畢業,主修比較文學。第一次寫專欄是一九九九年在英文《台北時報》,之後陸續在《民生報》、《親子天下》、《財訊》、《印刻文學生活誌》、《天下》有過專欄。譯過珍‧奧斯汀小說《理性與感性》,教育類評論已結集為《愛還是錯愛》一書。曾獲第三十八屆金鼎獎專欄寫作獎,二○○二年創辦雅言出版公司。

名人/編輯推薦

名人推薦

顏擇雅中西學養豐厚,
加上長時間從事一人出版,勤於閱讀,
廣泛吸收新學新知,練就一支專業獨到,犀利無比的筆。
一方面,顏似乎完全不怕掉書袋,
除了文史部分旁徵博引,
又積極援引當代人會感興趣的經濟學及社會學入文;
另方面,大雅不避俗,
從國際時事到本土八卦,她也都朗朗上口,
因切入點及穿透力過人,文章跌宕有姿,
讀來處處充滿驚喜,堪稱新品種散文作家。
——楊 澤

目次

第一輯
美貌是修行
棒球靈魂學
防老十方
亞歷山卓的傾城之戀
從雷峰塔到摩天樓
薛西佛斯上班去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有誰出夠了名?
莎翁教養學
五種工作與一種怠惰
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愛錢說
政論節目可癒頭風

第二輯
不藏書六難
讀過即忘
讀書不該學豬八戒吃人參果
不讀書的人
遺忘無需哀悼
去圖書館還書,不亦樂乎
酸不可耐
翻譯苦樂
出版苦樂
嫌書太多
編輯應該點鉛成金
吾必為厲鬼以擊其腦!

第三輯
珍˙奧斯汀如何變男性讀物
重寫契訶夫
文思何以衰竭?
生前未刊為哪樁?
悔罪之書《小團圓》
張愛玲一題三寫 ―― 析〈留情〉、〈相見歡〉、〈同學少年都不賤〉
後設小說〈相見歡〉
後記

書摘/試閱

美貌是修行

美貌給人優勢,最大特色即一目瞭然。財富與才智沒辦法一目瞭然,因此需要徵信調查、學歷認證,本人也忍不住會想炫耀。炫富者開名車、住豪宅,炫才者爭取講座教授、文藝獎章之頭銜。美貌卻不必,旁人除非瞎了眼,不然一定感受其威力。
只要看看「沉魚落雁」成語的演化,就可洞知美貌之力道不凡。典故來自〈齊物論〉:「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莊子意思是美沒什麼大不了,雖能奪人之目,遇到魚鳥就沒轍。後來意思卻顛倒過來,變成震力大得把魚打沉,鳥則翅膀瞬間麻掉,飛一半掉下。
威力既馬上又直接,當然就大大提高其他人(不具美貌者)的競爭門檻。美貌製造的不平等是近年人權重要議題,英文說 lookism,字很新,大概三十年前才冒出,這歧視卻由來已久。《史記》說澹臺滅明(字子羽):「狀貌甚惡,欲事孔子,孔子以為材薄。」幸好去楚國講學,名震諸侯,孔子才自承錯誤:「吾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孔子若生在今日,大概會調侃自己:「我是外貌協會的。」同一協會還有巴黎知名的喬治餐廳(Le Georges)。二○一三年,其離職員工爆料,說餐廳帶位以貌取人,俊男美女才享有頂級座位,相貌平平則只能帶到隱密角落。老闆巡店時,若窗邊有誰外表礙眼,就破口罵人:「是誰讓那醜八怪坐那裡?」
其實老闆的歧視並沒孔子嚴重。孔子以貌取人,剝奪了澹臺滅明的受教權,打破「有教無類」原則,這位老闆並沒要剝奪誰的用餐權,他只認為醜人不該給大家看而已。餐廳位於龐畢度中心頂樓,窗景想必可圈可點。因此這差別待遇亦有其貼心一面:客人望向窗外,要的是悅目景觀,庸容俗貌豈不敗興?大才子或超有錢,坐那裡誰看得出,只看到你長得抱歉而已。
問題來了:老闆憑什麼知道服務生的審美標準等於他的審美標準?還有四方來客的審美標準?
審美標準一向主觀,我的一目瞭然並不等於你的一目瞭然。那麼,集眾人之主觀,是否就等於客觀?想想《一般就業理論》十二章虛構的那場選美比賽,凱因斯要解釋股匯期市的價格波動,就想像選美主辦單位是一份報紙,登出六張美女照,要讀者票選最美的一位,票數最高者,其投票者有資格抽大獎。
這樣的規則,讀者投票時一定不是投給他判斷最美的那位,也不是投給他揣摩一般人心目中最美的那位。嚴格說,讀者是投給他揣摩別人所判斷之一般人心目中最美的那位。風吹草動都能影響這揣摩,股匯期市因此價格常在波動。
服務生以貌取人是應老闆之要求,而老闆之目的又是悅所有來客之眼目,那麼服務生帶位時,想的一定不是他自己判斷的美醜,也不是他揣摩的一般人心目中的美醜,而是他揣摩老闆所判斷的一般人心目中的美醜。他自己認定澹臺滅明不醜,或老闆講一句「澹臺滅明好耐看」,都不構成澹臺滅明坐窗邊的理由。但如果老闆講一句「好多人說澹臺滅明變好看了」,就另當別論。
孔子認證過的醜男亦可能變好看,這不是怪譚。像《莊子》、《列子》、《韓非子》都有收的這則故事:楊朱到宋東,投宿旅店,老闆有妾二人,一美一惡,「惡者貴而美者賤」,大概是醜的坐櫃台收錢,漂亮的卻必須洗髒床單。楊朱問為什麼,老闆說:「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這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的具體化。西施東施,全憑看的人有情無情。不愛了,西施就打回原形變東施。
查理王子應是「宋東逆旅」最有名的現代版。黛安娜豔色天下重,查理偏偏不知其美。全世界都嫌卡蜜拉姿容,查理就是不知其惡。查理的一目瞭然,真的迥異於你我。
左拉有一故事〈陪襯人〉,寫的就是如何把你我的一目瞭然變成像查理那樣,也把非美女看成準美女。故事中的商業奇才觀察到,美醜其實是襯托出來的,女人只要身邊的女人比她醜,姿色即可大大加分。於是他廣搜醜女,論小時出租,只要上門客戶不要醜到不可方物,都可租到為其面貌增色的「陪襯人」。
左拉一定有觀察到,美貌雖能聚焦眼球,眼球卻很容易上當。也許大家覺得卡蜜拉不美,是拿她跟黛安娜比?如果跟德國總理梅克爾比呢?同理,如果查理是為了奧黛莉‧赫本而背叛婚誓,我們就算依然同情黛安娜,還會覺得她豔冠群芳嗎?
可見,美貌與非美貌之間很難劃出界線。美貌應給本人不安全感,鄒忌問妻妾「我孰與城北徐公美」是正常的。相較之下,財富就沒主觀客觀的問題,不會帶來類似的不安全感。很難想像哪個富翁會問:「魔鏡啊魔鏡,請問誰是世上最富有的人?」
這點,才智倒是跟美貌比較像。海明威應該也會問身邊女人「我有沒寫贏契訶夫」吧。問題是,這種不安全感可以是一種鞭策,才智也可透過努力而日日精進,美貌卻努力不來。這就是東施的悲劇,她努力的如果是財富,是才智,別人會誇她有志氣,知道要見賢思齊,標竿學習。只因她努力的是面貌,就是大笑話。
西施努不努力都是西施,當然可坐享特權,餐廳最好的座位之類。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經濟學家漢摩米希(Daniel Hamermesh)就曾拿出統計數字,指證俊男美女享有時薪更高、貸款利率更優惠、犯罪量刑較輕,特權遍及各層面。
不過一般人心目中美貌帶來的最大特權,應該是在愛情與擇偶。最多人為她(也可能是他)一見鍾情,為她輾轉反側。她有最大自由,去選擇要不要眼神接觸,要不要笑笑婉拒再補一句:「我爸管超嚴。」如果嫌麻煩,也可以選擇擺出「你想都不用想」的表情。
這特權的另一面,就是她沒做什麼,卻惹出一堆怨氣,愛慕者望而卻步的怨氣。葉慈有詩〈為吾女祈禱〉,詩名祈禱,好幾段讀來卻像討伐天下美女的檄文。詩中說,願女兒長大普通美即可,不要美到炫目。美女既然麗質天生,贏得感情不必付出,因此常失去仁厚之心。他舉海倫與維納斯為例,說明美女最易任性,挑來挑去挑到笨蛋與跛子。
葉慈這樣寫,只說明他心胸真小,久久不原諒他迷戀過的美女。但詩又說,許多男人曾被美貌所惑,但到頭來總會愛上和善可親的女性,與之相廝相守。這就點出美貌的另一包袱:贏得最多一見鍾情的另一面,就是看到最多愛過自己的人移情別戀。一大堆曾為美女形容枯槁的男人後來都在婚姻找到幸福,在事業找到人生的追求。
美女能怎樣?是她做的選擇。最好她不要三心二意,因為曾有最多可選的另一面,就是日後將有最多理由回想:選另一個會不會更好?
這時她應已不是美女了。這是美貌不如財富與才智的另一點:不能累積,只能消逝。那過程極舒緩,魔鏡不可能有一天突然宣布:「今天起別問了,你不是美女了。」
偏偏,也不能趁消逝之前轉贈出去,或傳給小孩。財富就可以,身外之物就是這點美妙。才智雖也不行,但至少可拿來創造,可以寫出《戰爭與和平》,可以畫出〈夜巡〉。
這麼說來,跟財富與才智比起來,美貌其實最像生命。它與人一體,屬於人又不受人支配,是禮物也是包袱,而且必朽。人都知道自己會死,只是不知何時。美女也知朱顏必改,也是不知何時。
差別只是人死一切皆忘,朱顏改卻記憶猶在:那些破碎的誓言,那些明明認得卻假裝不識的街頭照面!
往壞處想當然心寒,往好處想卻是別人抄《金剛經》百遍也難得的領悟。葉慈詩中只說迷戀美色的男人終究會癡久生智,卻沒想到心上人讀他這詩,連為初生女祈禱也要抒舊怨、貶情敵一番的詩,應該會生出更大智慧。
她會意會:被一見鍾情是一種修行,被衣帶漸寬終不悔是一種修行,被怨是修行,被放下也是修行。她沒為美貌做過什麼,但美貌卻為她的人生某一階段帶來多到爆棚的選項,偏偏勾選的時間也沒比較多。勾完,其他都是修行了。


棒球靈魂學

不小心轉台至棒球賽,第一印象往往是它的靜。不理看台的喧囂,棒球簡直靜得不像一種運動。籃球、足球、曲棍球看的是整時段的連續動作:人不停的攻,球不停的東西南北飛。棒球看的卻是時刻而不是時段,是中斷而不是連續。球飛出去是中斷,在投手與捕手的手套之間來去才是連續。靜,占去一場球賽的絕大部分。
球未被擊出,球員只能各就其位孤單的等待。在這裡,棒球和《舊約‧約伯記》很像,主題都是人的孤獨。千金散去,子孫妻女死光光,約伯孤伶伶跌坐塵土,朋友的安慰卻句句割裂他的心。棒球員亦一樣孤獨,雖然有很多隊友,球場上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卻很遠。
棒球也強調人必須進步,別無選擇。籃球、足球、曲棍球的人可以整場跑,打棒球卻沒那麼自由,必須循一條線,一壘二壘三壘,准進不准退。就算你安於現狀,只想固守原來的壘包,後面的隊友卻會逼你跑,就算跑的結果是刺殺甚至雙殺,十分無情。
棒球還講究責任感,講究到冷血的地步。籃球、足球、曲棍球的一群人衝上去搶球,誰沒搶到並不會留下紀錄,就算眾人皆搶你不搶,也隨你便。棒球卻不行,是誰的守護機會,是誰沒接到球,都會一一記下,每個錯誤都會跟著球員一輩子,多少汗馬功勞也不能抵銷,就像古代罪犯要在臉上刺字一樣。但這樣也有好處,既然人人都犯錯,犯錯就不那麼可怕了。
失意的約伯可以跌坐塵土中,以一串華美的詩句詛咒自己的誕生,被殺出局的棒球員雖然也是屁股著地,卻必須站起來,拍拍球衣上的塵土,然後走出球場。他知道,如今觀眾對一個失敗者的背影並沒興趣。跌倒了爬起來,在棒球場上實在太尋常太不值一提了,可知天底下的勵志書對棒球來說都是廢話。哪有什麼別的球類,我們會重複看一個個球員頹然離場呢?
所有的球賽都是不能預測的,棒球偏能預測一項,就是至少將出現五十一名失敗者。因為只有棒球,一局的終始不是計時,而是計算出局人次。再怎麼光芒四射的球員也是出局比奔回本壘多很多。所以失敗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發生的事就是發生了,人生還要繼續。
但所有的失敗與成功都是果,抉擇才是因。揮不揮棒是抉擇,把球傳給哪一壘是抉擇,該投好球壞球慢球快球直球還是變化球也是抉擇。球員不能說:「我不願抉擇。」棒球令我們發現,原來人生也是由無數的抉擇時刻組成,你還在逃避,卻沒意料到逃避也是抉擇,後果由你承擔。
 接殺三振安打,我們在瞬間看到球員承擔抉擇的後果。當然有人失敗就有人成功,但棒球也教人不必把成功看得那麼了不起。籃球、足球、曲棍球都像兩軍對壘,像戰爭家家酒,棒球卻一點也不像戰爭,是九人防守一人。除非你打的是全壘打,一棒揮出所有壁壘應聲而垮。
偏偏,全壘打王最常被接殺了,這是棒球給英雄開的玩笑。英雄必須常常懷疑自己是狗熊,他最常被隊友拋上天空,也最常要承受隊友失望的眼神,渴望鑽入地底。
所以撇開全壘打這種特例,棒球就很像警察捉小偷了。打者把球擊出就開始他的逃亡,奔回本壘 (英文說 home plate) 就是回家,成功的得分者只是一個歷盡滄桑渴望回家的倦客,一點都不英雄。
棒球的確不英雄。籃球、足球、曲棍球的得分都和英勇有直接關係,得分的人是神射手是英雄,棒球卻沒直接關係。打點者往往不能奔馳得點,棒球教我們流汗耕種,收成則讓別人去享受。棒球教我們重視過程,而不是結局。
說結局不重要是假的,哪有人不想要成功的?只是球賽是由一系列抉擇的時刻所組成,你必須全神貫注寵辱皆忘,才能在瞬間做出正確的抉擇。瞬間即將來臨之時,得失心只會讓你分心。那一刻過去,成敗已經發生,只是你要面對的現實而已。


不藏書六難

寫《企鵝島》的法朗士曾誇口,說他書架上的書都是借來的。他是特例。一般人臉皮絕不可能這麼厚,藏書應該都是銀貨兩訖買來的。我的方式,是在拿起一本書走去櫃台結帳前,先「三省吾身」一番:「買回去真有時間讀嗎?」在書店中想這問題往往太過樂觀,不妨把多年來想讀而未讀的書單帶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再問:「家裡還有地方放嗎?」除非你打算做獨居老人,須知家裡空間並不屬於你一人。至於第三個問題:「少了我買,這種書將來出版機會就會大減嗎?」很多人把自知不可能讀的書買回家,可能純是出於道義支持,對寫書出書者的支持。
書店中的誘惑只是第一難而已。買回家之後,再來的難題就是割捨了。說不藏書,當然不是一本都不藏,也不是設限,藏書超過三千丈就砍去。我立志不藏書,是希望收藏的書都真的要讀要用,而不只是「汗牛充棟」。只是買時容易捨時難,許多人可以按月匯款給孤兒院,卻不願將自己不讀的書捐給鄉村中小學。
他一定說,我會讀啊。我相信他的真心,但問題是什麼時候讀。我自己就有許多書,年年以為會讀卻年年沒讀,而且年年增加最多的正是這種書。人必須先勘破「生也有涯」,才能想通那些多年未讀的書大概已今生無緣。但是,如果連聖人都「不知老之將至」,要割捨未讀的書,真是太難了。
只要書一多,難免就會把從前買過的書再買回家。買過卻無知覺,可見這本書是否收藏根本無關痛癢。藏書家愛說,書到用時方恨少,卻不承認書到買時往往忘了家中早有一本。想想北魏李謐那句名言:「丈夫擁書萬卷,何假南面百城?」獨裁者與藏書家,真是再恰當不過的類比。獨裁者喜歡檢閱一整團踢鵝步的兵,個別的兵英不英俊卻不重要;豎一大堆銅像,個別的銅像藝不藝術亦無關痛癢;反正數大就是美。藏書家亦然,看到整牆的書難免飄飄然,會搞不清楚什麼書有藏或沒藏,面對沒讀的書也漸漸不再慚愧。所以,不藏書就要能抗拒「數大就是美」的誘惑,這是第三難。
還有一種書,不割捨的原因是將來要用。但什麼叫要用?寫文章時「窺陳編以盜竊」,或學者做考據功夫,都只適用於小眾。一般人還是希望將書中智慧融入生活。《幽夢影》說:「藏書不難,能讀為難;讀書不難,能用為難。」可見一本書是否有用,靠的是領悟力是行動力,與書有無留在書架無關。想通這一點,是第四難。
第五,又有一種書,酣暢讀完,從此惜之如命。如果是希望多年後重讀,我承認,重讀往往能帶來比初讀更大的震撼。但這就回到第二難「生也有涯」了,人的一生能重讀幾本書呢?何況書那麼便宜,真正想重讀時再買即可。
又有人在遺囑中交代,哪些珍愛的書希望能與紙錢紙馬一起燒給自己,就更荒謬了。法國吉霍都(Jean Giraudoux )小說《貝拉》中,男主角聽到某一亡靈聲音,自訴生前無緣一讀某書,死後無法瞑目,懇求男主角把書說給他聽。由此可知,人死即無法閱讀,書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血肉之軀是閱讀的最基本配備。愛書就要珍惜當下,要在閱讀時把握每一字句的驚與喜。這樣,要割捨一本曾感動過我們的書,就沒那麼難了。
英國葛林的小說《與姑媽同遊》中,主角說只要長大遇到挫折,就後悔少年時代在父親的書房內讀錯了書。這個故事值得所有想把藏書留給子孫的人借鏡,因為不藏書的第六難,就是不解兒孫自有兒孫福。不同的年紀讀同一本書,感受尚且大異,何況是不同時代不同的人?不同的人讀同一本書,往往像佛經中的盲人,石杵床繩,一頭大象,各自表述。一本書會讓父親開卷有益,卻壞了兒子終身幸福,就不奇怪了。所以,賣書給二手書店而不傳子,等於放孩子自由,由他去剔篩挑揀,為自己的閱讀負責。當然,如果你的藏書是宋版或古騰堡聖經,價錢可抵黃金地段房地產,又另當別論。
多年來一直叮囑自己不要為藏書而藏書,家中的藏書卻還是常常超過半面牆。可見知易行難,所以才仿清人孫慶增「藏書六難」之說,為不藏書也記下六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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