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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過鑰匙孔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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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過鑰匙孔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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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紅利積點: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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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許願最可怕的地方,
就是有時候願望真的會實現……

金迷非收藏不可的夢幻逸品!《黑塔》正宗外傳!

●AMAZON書店逾千位讀者4.6顆星超高評價!

我們都會彎腰窺看鑰匙孔裡的秘密,
而那穿過鑰匙孔,吹在我們臉頰上的風,
就是宇宙的呼吸……

槍客羅蘭與他的共業夥伴傑克、蘇珊娜、艾迪以及學舌獸仔仔在前往黑塔的路上,遇到了猛烈的風暴。在躲避風暴期間,羅蘭跟夥伴們說起了自己年輕時的冒險故事,也揭開了他不為人知的神秘過往……

少年羅蘭初為槍客,父親便派他去黛伯里亞鎮處理棘手的連續殺人案,追查是否真有會變換形體的「皮人」在肆虐。羅蘭才抵達小鎮不久,深夜就又發生了滅門慘案,而小男孩比爾是唯一倖存的目擊者。羅蘭一方面要藉由催眠挖掘出比爾壓抑的恐怖記憶,另一方面則得安撫這個無親無故的男孩,於是羅蘭便說了一個母親常說的床邊故事「穿過鑰匙孔的風」給比爾聽……

全書以「故事中的故事中的故事」展開,層層交疊出迷人的角色與情節,也映照出人心深處的陰暗。沒有人會大到不能聽故事,男人、男孩、女人、女孩,都不會太老,我們就是為故事而活的,而故事大師史蒂芬.金講的故事,無疑更是不受時空限制的寶藏!

作者簡介

【說故事大師】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三億五千萬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其中《魔女嘉莉》是他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並多次被改編拍成電影;《鬼店》、《牠》與《末日逼近》則被譽為他的三大代表作,也均被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影集,《末日逼近》且已由華納兄弟電影公司買下電影版權。《穹頂之下》則於二○一三年由奧斯卡金獎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擔任監製、「LOST檔案」導演傑克‧班德執導,改編為同名電視影集,刷新美國CBS電視台夏季檔影集自一九九二年以來的最高收視紀錄!
二○○三年,史蒂芬‧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傑出貢獻獎」;二○○四年,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的肯定;二○○七年他更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二○○八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二○一○年,他又以《暗夜無星》贏得「史鐸克獎」最佳小說選集和「英倫奇幻獎」最佳小說選集,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目前史蒂芬‧金與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譯者介紹︰
趙丕慧
一九六四年生,輔仁大學英文碩士。譯有《杜鵑的呼喚》、《臨時空缺》、《少年Pi的奇幻漂流》、《易經》、《雷峯塔》、《穿條紋衣的男孩》、《不能說的名字》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名家推薦︰
城堡岩小鎮家族創立人劉韋廷專文導讀!
推理小說作家既晴、華文作家深雪、知名作家張草、暢銷作家護玄絕讚推薦!●依姓名筆劃序排列

媒體好評︰
在這些腥風血雨卻充滿希望的故事中,史蒂芬‧金重新回到《黑塔》系列裡的中世界……即使是不太熟悉該系列的讀者,在故事最後也將會獲得滿足和感動。──出版家週刊

史蒂芬‧金最棒的特色,就是創造了一種完全由想像虛構的景致,讓讀者可以沉浸其中,而在《穿過鑰匙孔的風》裡,他又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華盛頓郵報

《穿過鑰匙孔的風》就是羅蘭的第八次冒險行動……史蒂芬‧金既可以娛樂讀者、卻又讓人感到不安的能力無庸置疑,無論他所帶來的衝擊,或是哥德式的恐怖場面,就功力上來說,是其他當代小說家們所無法比擬的。──獨立報

銷售超過三千萬冊,讀者最喜愛的這個系列作品中的一個強力切入點!──邦諾書店

深具道德救贖的結尾!──寇克斯評論

史蒂芬‧金在中世界裡游刃有餘,他創造的方言音律和節奏,成了貼近他故事與傳說中的語言。──衛報

既延續也獨立──
談《穿過鑰匙孔的風》

劉韋廷

二○○九年十二月的時候,史蒂芬.金在他的官方網站中舉辦了一個活動。他表示,自己有兩個已經準備就緒的小說題材,希望讀者可以藉由投票給他意見,讓他決定自己接下來該先寫哪一本才好。
兩本小說的其中一本是《鬼店》的續集《Doctor Sleep》,另一本則是「黑塔」系列的外傳式作品,也就是此刻你手上的這本《穿過鑰匙孔的風》。
一個月後,這項投票活動宣告結束,《Doctor Sleep》獲得了五千八百六十一票,而《穿過鑰匙孔的風》則獲得了五千八百一十二票,由前者以四十九票的極小差距勝出。
不過有趣的是,史蒂芬.金最後還是先寫了《穿過鑰匙孔的風》,至於《Doctor Sleep》,則在前者推出一年半以後上市。
這樣的結果,或許正說明了「黑塔」系列在金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一九七○年,當時尚未成為職業作家的金,在一本綠色封面的筆記本中,寫下了「黑衣人橫越荒漠而逃,槍客緊追在後。」這個句子,就此開啟了「黑塔」正傳七部曲那長達三十三年的寫作歷程。
如果你是未曾看過「黑塔」系列的讀者,那麼有件事你得先知道:這系列並非金最出名的恐怖小說作品,而是一部在許多地方都相當獨特,令人讀來著迷不已的奇幻史詩鉅作。
在本系列的世界觀部分,金以荒涼、破敗,帶有濃厚西部片味道的設定作為核心,並融入些許奇幻小說中常見的設定,以及恐怖與科幻文類等諸多元素,巧妙塑造出一個讓人始終驚奇不已的世界面貌。
主角羅蘭.德斯欽,是世上碩果僅存的最後一名槍客(在書中的世界裡,槍客差不多等同是一般奇幻小說中的騎士),為了追尋仇敵黑衣人的蹤跡,因而踏上了漫長旅途。然而,復仇其實並非他最為主要的目的。他真正想做的,是從黑衣人口中探出更多關於「黑塔」的秘密。
在金的設定裡,黑塔是所有世界與所有宇宙的中心點,被數道光束與守護者保護著,維持所有事物得以正常運行。然而,神祕的血腥之王卻由於某個緣故,不斷破壞光束,意圖摧毀黑塔,因而成為了羅蘭最強大的敵人。
在這趟旅程中,羅蘭結識了數名共業夥伴(「共業」是金在書中自創的詞彙,代表彼此間命運與共的人)。不過,可別以為這群人會像《魔戒》中的魔戒團成員那樣體面正派。正如世界觀的設定一般,在角色部分,「黑塔」也同樣擁有獨特的反骨性質。主角羅蘭雖然身為正派,同時卻也冷酷無情,為了追尋黑塔,不惜付出任何代價,就算是共業的性命,對他來說也是大可犧牲的事。至於其他成員,則包括被毒癮纏身的艾迪、雙腿截肢,同時具有另一個危險人格的蘇珊娜,以及將羅蘭視為父親的男孩傑克,還有一隻名為仔仔的學舌獸等角色。
這樣的角色組合,雖然看似不太可靠,但金卻巧妙利用他們的缺陷與內心問題,加強了角色的豐厚性,也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逐漸感受到他們的變化,因而開始對他們感到認同,像是自己也成為了他們共業中的一份子似的。
除此之外,為了帶出獨特的世界觀,正如前頭提及的「共業」一樣,金也自創了不少詞彙,例如意思接近「命運」的「業」,或是代表先生、女士這類尊稱的「塞爺」等等,亦都恰如其分地傳達出了書中世界與我們世界所具有的不同之處。
但要注意的是,在「黑塔」系列中,世界可不只一個而已。羅蘭一行人的冒險旅程,除了會來到金其餘作品中的世界外(例如《末日逼近》裡那個被病毒摧毀的世界),甚至還會來到一些與我們這個現實世界十分相似的地方,並絲毫不受時間與空間所限。他們可能會在八○年代與毒販展開槍戰,或是趕赴一九九九年,拯救某個我們都知道的名人不因車禍意外而死。所有讓你意想不到的情節發展,全都在「黑塔」系列的架構中顯得合情合理,具有無與倫比的閱讀樂趣。
不過說到這裡,對於尚未接觸過「黑塔」系列的讀者來說,或許會開始有些擔心,認為「黑塔」系列的架構既然如此龐大,而手上這本書又是系列中的第八本作品,所以肯定會看不懂,因而打算放下這本《穿過鑰匙孔的風》。
先別急,在你這麼做之前,我想請你再聽我多說幾句。
事實上,這本《穿過鑰匙孔的風》雖然是系列中的第八本長篇小說,但卻並非「第八集」。對於已經讀過「黑塔」系列的人來說,由於本書的時間點設定於第四集《巫師與水晶球》與第五集《卡拉之狼》之間,所以大可將其視為「四點五集」來讀。然而,由於本書最主要的核心故事,並非發生在羅蘭一行人身上,所以對於未曾接觸過「黑塔」的讀者而言,其實只需要對於本系列有前頭提及的大概認知,以及讀過金在開頭提及的部份情節摘要,便能毫無窒礙地進入到本書的世界之中。
小說中的小說,一向是史蒂芬.金慣用的寫作技巧,而在《穿過鑰匙孔的風》中,他則又將這種技巧再度多推了一層。我們翻開小說,先會看到羅蘭對他的共業夥伴講述他年輕時的一場經歷,接著在那場追捕「皮人」的經歷中,年輕的羅蘭為了安慰一名男孩,於是又開始講起了另一則他童年時聽母親說過的故事,使本書出現了三層式的敘事結構,而前面所提及的核心故事,正是那則他向少年講述的故事──也就是作為書名的〈穿過鑰匙孔的風〉。
這樣的故事架構,除了使本書意外出現一種黑色童話般的氣氛外,其實也正好可以讓我們視為「黑塔」系列的縮影。世界之外仍有世界,故事之中還有故事,而不同的世界與故事,全因黑塔的存在而緊密連結,因而得以包納金的所有著作。
至於〈穿過鑰匙孔的風〉這則故事,也充分展現出了金的創作特質。雖然故事發生的地點並非現實世界,但金仍透過一名男孩為了拯救母親而踏上旅途的經過,讓我們看見了他一直以來關注的家庭、社會結構,乃至於親子情感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在他的筆下同樣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照樣使得讀者投入其中,不僅描繪得栩栩如生,同時亦兼顧了那股難以言喻的獨特奇幻感。
如果你原本就是「黑塔」系列的支持者,能夠藉由本書再度與羅蘭和他的共業夥伴們重聚,自然是不容錯過的機會。而如果你尚未接觸過「黑塔」系列,那麼這本《穿過鑰匙孔的風》,或許是一本比起《黑塔I:最後的槍客》來說,反倒更好消化,也更加適合作為你首度進入「黑塔」世界的著作。
畢竟,一則好故事就是這樣,就算你把與「黑塔」有較大關連的段落完全拋開,也照樣能從〈穿過鑰匙孔的風〉裡頭得到毫無疑問的閱讀樂趣。當然,要是你因為本書而開始對「黑塔」系列產生興趣,那麼我得說聲恭喜,你還有很棒的七本小說能看。對於喜好閱讀的人來說,這實在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情了。

書摘/試閱

很久很久以前,在你爺爺的爺爺還沒出生以前,有一片蠻荒叫無垠森林,森林的邊緣住著一個叫提姆的男孩,他和他母親奈兒、他父親大羅斯住在一起,三個人過得很快樂,雖然他們有的不多。
「我能留給你的只有四樣東西,」大羅斯跟兒子說,「可是四樣就夠了。你能說出是哪四樣嗎,孩子?」
提姆說過許多許多次了,卻從來也說不膩。「爾的斧頭、爾的幸運幣、爾的土地、爾的房子,跟中世界所有的國王或槍客的房子一樣棒。」他會停頓一下,接著說:「還有媽媽,那就是五樣了。」
大羅斯聽了會笑出來,俯身親吻躺在床上的兒子的額頭,因為這樣的問答通常都是在就寢時間。而在爺倆背後,奈兒站在門口,等著要吻丈夫的額頭。「欸,」大羅斯會說,「我們不能把媽媽忘記,因為沒有她,就什麼也沒有了。」
提姆會沉沉睡去,知道他有爸媽愛,知道他在這個世界上有個地方,聽著晚風吹過農舍,夾帶著無垠森林邊緣的輕木林的香甜味,帶著一點酸酸的味道──可還是很好聞──還有更裡面的鐵木林,那裡只有勇敢的人才敢進去。
那是美好的歲月,可是我們都知道──從故事裡,也從人生中知道──歡樂的日子容易過。

後來提姆十一歲了,大羅斯跟他的搭檔大凱爾斯駕馬車走大路到鐵木小徑要進入森林的地方,他們每天早晨都走這條路,只有第七天早晨例外,這天樹村全部的人都會休息。可是在這一天,卻只有大凱爾斯回來了。他的皮膚上都是煤灰,短上衣也燒焦了。他的左邊褲管有個洞,可以看到紅色起泡的皮肉。他癱在馬車座位上,好像累壞了,坐不直。
奈兒.羅斯跑到門口,大聲喊:「大羅斯呢?我先生呢?」
大凱爾斯慢吞吞搖頭,灰燼從他的頭髮上掉下來,落在肩膀上。他只說了一個字,就讓提姆的膝蓋像水一樣軟,他的媽媽則放聲尖叫。
那個字就是龍。

今天沒有人看過無垠森林,因為世界前進了。那裡很黑,充滿了危險。樹村的伐木工比中世界的任何人都清楚,就連他們也不知道越過輕木小樹林和鐵木林──那些有如沉思的哨兵的高聳樹木──接壤之處十輪遠的地方,住了什麼樣的生物。森林深處是神秘的地方,充滿了奇怪的植物、奇怪的動物、發臭的怪沼澤,而且聽說還有先祖留下的東西,通常都是很致命的。
樹村的人懼怕無垠森林,而且怕得很有道理;不是只有大羅斯走進鐵木小徑卻沒有回來。可是村民仍然愛這條小路,因為他們都是靠鐵木養家活口的。他們明白(不過不會有人大聲說出來)森林是活的,所以也像一切有生命的東西一樣,需要吃飯。
想像一下,你是一隻鳥,飛在廣闊荒地的上空,由上往下看,森林就像一件巨大的綠袍,綠得將近黑色。裙襬鑲著比較淺的綠色,這裡就是輕木小樹林。而在這片小樹林的底下,也就是北領地的最邊緣,就是樹村,它是最後一個文明的鄉鎮,有一次提姆問他父親什麼叫文明。
「就是抽稅。」大羅斯說,還笑了兩聲──卻沒有歡樂的意味。
大多數的伐木工不會越過輕木林,即便是在這裡,都會有突如其來的危險。蛇是最可怕的,但也有有毒的囓齒動物,叫狼鼠,體型有狗那麼大。多年來許多人在輕木林裡送了命,但輕木大致上仍然值得冒險。輕木是一種質地細緻的木頭,金黃的顏色,輕得幾乎可以在空中飄浮。可以製造上等的船隻,在湖泊或河流上航行,卻不能航海,因為中度的暴風就會把這種船吹得四分五裂。
航海的話就需要鐵木了,鐵木可以在何迪阿克那兒賣到好價錢。何迪阿克是領地的大盤商,每年來村子裡的鋸木廠兩次。無垠森林會是深綠色的,就是因為鐵木。但是只有最大膽的伐木工敢去砍伐鐵木,因為鐵木小徑很危險──別忘了,小徑還只算是無垠森林的表皮而已──與鐵木小徑相比,輕木林的蛇、狼鼠、變種蜂簡直就像溫馴的寵物。
舉個例子:龍。

提姆.羅斯也就在十一歲那年失去了爸爸。再也沒有斧頭,沒有幸運幣串在細銀鍊上掛在大羅斯粗壯的頸子上了。再過不久,很可能在村子裡也沒了土地,在世界上也沒有了立足之地。因為在從前,寬地時節一到,領地聯盟也會跟著來。稅吏帶著一捲羊皮紙,上面寫著村子每家每戶的姓名,還有數字。這個數字也就是要繳的稅。只要繳得出來──或四個、或六個、或八個銀錠,土地最大的自耕農要交到一個金錁──那一切好辦。繳不出,男爵會沒收你的土地,你會被驅逐,沒得商量。
提姆到斯邁克寡婦的農舍去上半天課。斯邁克寡婦經營學校,家長以食物當學費,通常都是蔬菜,有時會有一點肉。很久很久以前,那時血瘡還沒有吃掉她半張臉(學生都是這樣傳的,其實誰也沒看過),她曾是遙遠莊園的貴夫人(學生的長輩是這麼說的,其實誰也不知道)。現在她都戴著面紗,教導有前途的男生,甚至還教一些女生讀寫,也練習稍受質疑的學科,叫數術。
她很恐怖,很聰明,從不相信別人胡說八道,而且好像都不會累。雖然她戴著面紗,面紗底下可能是一張恐怖的臉,學生通常都還是很愛她。可是偶爾她會開始全身顫抖,大喊說她的頭要裂開了,她需要躺下來。遇到那樣的日子,她會叫學生回家,有時候還會命令他們告訴父母她無怨無悔,尤其不後悔愛上了她美麗的王子。
大羅斯被龍燒成灰燼之後一個月,斯邁克塞爺又發病了,提姆回家──他家叫「好景」──就從廚房窗戶看到他母親趴在桌上哭。
他丟下了寫著數術題目的木板(是大數目的除法,他怕死了,後來才發現原來是倒著算的乘法),就衝到母親身邊。他母親抬頭看著他,想要微笑。她向上彎的嘴角和流著淚的眼睛格格不入,提姆覺得也好想哭。這是窮途末路的女人才會有的表情。
「怎麼了,媽媽?出了什麼事?」
「我只是想你爸,有時候我好想他,你怎麼提早放學了?」
他張開口正要說原因,可是一看到皮荷包就又打住了,他母親一隻胳臂壓著荷包,好像不想讓他看見。她發現了兒子的視線之後,就連忙把荷包掃到桌下,掉在她的大腿上。
提姆已經不是愚笨的小男生了,所以他先不說什麼,只去泡茶。等他母親喝了茶──加了糖的,他一定要媽媽加,雖然罐子裡所剩不多了──鎮定了下來,他才問是出了什麼事。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妳為什麼在數錢?」
「有什麼錢好數。」她說。「收割節一過稅吏就會來──欸,營火的餘燼都還沒熄呢,我很清楚他那個人──然後呢?今年他要收六個銀錠,說不定還要八個,因為大家說稅賦又加了,可能是因為他們又不知道在哪裡打仗,軍隊的旗幟招展,欸,好得很。」
「我們有多少錢?」
「四個銀錠,還有一點點零錢。我們沒有牲口可以賣,連一段鐵木都沒有,我們該怎麼辦?」她又哭了起來。「我們該怎麼辦啊?」
提姆也跟她一樣害怕,可是家裡沒有男人可以安慰她,所以他強忍住眼淚,環抱住她,盡全力安慰她,
「要是我們有他的斧頭跟幸運幣,我會賣給戴思崔。」她最後說。
雖然斧頭和幸運幣也被奪走他們樂天善良的父親的那把火燒成了灰,提姆聽到媽媽這麼說,仍然嚇了一大跳。「妳才不會賣呢!」
「欸,為了保住他的土地和房子,我會。這兩樣東西才是他真正重視的,還有爾,還有我。要是他還能說話,他會說:『好,奈兒,只管去賣。』因為戴思崔有錢。」她嘆口氣。「可是稅吏明年還會來……還有後年……」她以雙手掩面。「提姆啊,我們會被驅逐,可是我一點辦法也沒有,你有什麼法子嗎?」
提姆願意拿所有的一切(其實非常少)來換一個辦法,可是不行。他只能問稅吏還有多久會騎著高大的黑馬出現在樹村。光是稅吏胯下馬鞍的價值,就遠比大羅斯在鐵木小徑冒著危險幹上二十五年所掙的錢還要多。
他母親豎起了四根指頭。「天氣好的話,還有四個禮拜。」她又豎起四根指頭。「天氣壞,他又在中領地的農村耽擱了的話,八個禮拜。八個禮拜應該是極限了,再來就……」
「在他來之前一定會有轉機的。」提姆說。「爸都說森林會賞賜愛森林的人。」
「我可沒看過它賞賜過什麼,我只看過它奪走什麼。」奈兒說,又蒙住了臉。提姆想摟住她,她卻搖頭。
提姆垂頭喪氣到屋外去拿他的寫字板。他從來沒有這麼傷心這麼害怕過。一定會有轉機的,他在心裡這麼想著,拜託來個大逆轉吧。
許願最可怕的地方,就在於有時願望會成真。

樹村過了一個豐饒的滿地時節,就連奈兒都知道,只不過豐收的土地在她眼中盡是苦澀。明年她和提姆只怕就要揹著粗麻背包,循著莊稼,一步步遠離無垠森林,所以夏季的美在她眼中是更難消受。無垠森林是個可怕的地方,也奪走了她的男人,可是她只知道這個地方。晚上,北風吹來,森林像情人一樣從打開的窗子溜到她的床前,帶著它特有的氣息,既甘且苦,像鮮血加上草莓。有時她睡了,會夢到森林傾斜秘密的廊道,還有豐盈的陽光,照得森林像古老的綠銅。
老人家說北風一吹,森林的味道就會帶來幻覺。奈兒不知是真有其事,抑或是爐邊扯淡,她只知道無垠森林的氣味是生也是死。她也知道提姆和他父親一樣熱愛這片森林,她自己曾經也是(儘管常常是不由自主的)。
私底下她很害怕,怕兒子有天會長得夠高夠壯,又和他父親一樣走上那條危險的小徑,可是現在她發現自己遺憾了,遺憾那一天不會來了。斯邁克塞爺和她的數術是很好,可是奈兒知道自己的兒子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而她恨透了那條奪走兒子夢想的龍。牠可能是條母龍,只是在保護自己的蛋,可是奈兒照樣恨牠。她希望那頭黃眼珠像盤子那麼大的畜牲會像老故事說的一樣,把她自己噴出來的火吞進肚子裡,炸成碎片。

提姆提早放學,發現媽媽在哭之後,有一天,大凱爾斯來找奈兒。提姆在農夫戴思崔那裡打零工,幫忙割乾草,有兩個禮拜不在家,所以奈兒一個人在菜園裡,跪著除草。她看見了亡夫的朋友兼搭檔,就爬起來,在粗麻圍裙上把手擦乾淨,她管這條圍裙叫婚紗裝。
一看見他乾淨的手和仔細修剪過的鬍子,奈兒就明白了他的來意。很久很久以前,奈兒.羅勃森、傑克.羅斯、伯恩.凱爾斯是打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村裡的人看見他們三個在一起,有時會管他們叫不同窩的小崽子,想當年他們可以說是形影不離。
後來年紀大了,兩個男孩都喜歡上她。奈兒也愛兩個男生,但是她一顆芳心是繫在大羅斯身上的。她願意嫁給大羅斯,與他同床共枕(不過誰也不知道是不是依照這個順序,反正也沒人在乎)。大凱爾斯很有風度,婚禮時他站在羅斯旁邊,等牧師完成儀式,以絲帶綁住他們,讓他們走下通道。到了門口,凱爾斯把絲帶拆下來(大家都說有形的絲帶拆掉了,但無形的絲帶是永遠不會掉的),他吻了新郎新娘,祝他們這一生享有美麗的長日以及歡悅的夜晚。
雖然凱爾斯來菜園找她的這一天下午很熱,他仍然穿了一件絨面呢外套。他從口袋裡拉出一截打結的絲繩,不出奈兒所料,女人都知道。即使已經結婚許久了,女人知道,而凱爾斯的心也始終不變。
「爾願意嗎?」他問道。「如果爾願意,我會把房子賣給老戴思崔──他想要,因為就在他東面的田地邊──我會搬過來。稅吏就要來了,奈兒,他會伸出魔掌的。沒有男人,爾要給他什麼?」
「我不能,爾知道。」她說。
「那告訴我──我們該繫上絲帶嗎?」
她緊張地在她的婚紗裝上擦手,其實手已經擦得很乾淨了,是沒有溪水可洗的情況下最乾淨的程度了。「我……我需要想一想。」
「有什麼好想的?」他拿出大手帕──整整齊齊折起來的,放在口袋裡,而不是鬆鬆的綁在脖子上,像伐木工那樣──擦拭額頭。「爾答應,我們繼續在村子裡生活──我會幫孩子找活幹,讓他也掙點錢,雖然他太小了,進不了森林──不然就是爾跟他下地種田。我可以分享,我雖然願意,卻沒辦法獨撐。我只有一間屋子能賣。」
她心裡想:他是想把我買下來,填補蜜莉蓀空出來的那邊床。可是這麼想似乎對不起這個還沒成年她就認識的人,對不起多年來,這個與她摯愛的先生在鐵木小徑盡頭黑暗危險的森林併肩辛苦的人。拴在一起,永不分離。如今傑克.羅斯走了,伯恩.凱爾斯請求她和他拴在一起,也是自然不過的事。
然而她卻有疑慮。
「明天這時候再來,如果你有心的話。」奈兒跟他說。「到時我會給爾一個答覆。」
他不高興,奈兒看得出來他不高興;她看出他的眼神有異,當年她還是個青澀的女孩子,在兩個有為少年間難以取捨,所有的朋友都對她又羡又妒,那時她就偶爾瞥見過這種眼神。也就是這種眼神使她猶豫不決,儘管他外表像天使,提供她──當然還有提姆──一個辦法,能擺脫大羅斯死後隨之而來的艱困處境。
可能是凱爾斯也察覺到奈兒看見了他的眼神,所以他垂眼看地下。盯著自己的腳,再抬頭,臉上已掛著笑容,讓他看來幾乎就像年輕時一樣帥……卻還是比不上傑克.羅斯。
「那就明天吧,不能再拖了。西方人有句話,親愛的。『送上門的東西別看太久,因為寶物都有翅膀,可能會飛走。』」

她在溪邊梳洗,佇立在那兒聞著森林既甜又苦的氣味,然後才進屋去,躺在床上。太陽仍高掛在天空,奈兒.羅斯卻躺在床上,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可是她有許多事要想,有許多往事待回味。
想當年兩個年輕的伐木工競相爭取伊人垂青,即使伯恩.凱爾斯(當年還不叫大凱爾斯,雖然他父親已死,在森林中被鬼鷲或類似的怪物殺害)能激起她的欲望,而不是傑克.羅斯,她仍不確定是否要和他繫上婚繩。凱爾斯清醒時脾氣好,又愛笑,而且就如沙漏一樣穩定,可是只要一喝醉,就暴躁易怒,動不動就打人,而當年他喝醉的日子可真不少。自從羅斯和奈兒結婚之後,他發酒瘋的次數也越來越長、越來越頻繁,有許多次他都在牢裡醒來。
傑克容忍他,可是有一次凱爾斯發酒瘋砸壞了沙龍裡大部分的家具,最後昏了過去。奈兒跟先生說不能再這麼下去了,大羅斯勉強同意會設法阻止他,他把搭檔兼老友從牢裡保出來──這也不是第一次了──但這一次他跟凱爾斯開誠佈公,而不是只跟他跳進溪裡,等腦筋清醒了再出來。
「聽我說,伯恩,不要又左耳進右耳出。我們從學走路開始就認識了,等我們長大了能自己穿過輕木林到鐵木林去,你就是我的搭檔。你照顧我,我照顧你。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可是是在你清醒的時候。你只要幾杯黃湯一下肚,你就比流沙還要不可靠。我沒辦法一個人進森林裡,要是我不能信賴你,我有的一切──我們兩個有的一切──都會保不住。我很不願意找新的搭檔,可是我先警告你:我有老婆,孩子也馬上就要出生了,我不得不為她們著想。」
凱爾斯仍沒有戒酒,有幾個月照樣發酒瘋、嫖妓,彷彿是在和老朋友(以及老朋友的新婚妻子)嘔氣。大羅斯被逼得正想要終止他們的搭檔關係時,奇蹟發生了,是個很嬌小的奇蹟,從頭到腳不超過五呎,名字叫蜜莉蓀.洪務。大羅斯都勸不動伯恩.凱爾斯戒酒,凱爾斯卻為了蜜莉蓀戒了。六年後她難產而死(嬰兒也隨即夭折──可憐的母親臉上的紅潮都還沒消褪,孩子就死了,產婆悄悄跟奈兒這麼說),羅斯變得非常消沉。
「他又會開始喝酒,又會變成以前那副德性。」
可是大凱爾斯滴酒未沾,如果有事要到吉帝沙龍附近,他會走到對街去。他說是為了蜜莉蓀的臨終遺言,如果不尊重她的話,就對不起她。「我寧可死也不會再碰酒。」他說。
他一直沒有破戒……可是奈兒有時候會覺得他盯著她看,而且還是很多次。他從來沒有以親密的方式碰過她,也沒有更大膽的舉動,最多只不過就是在收割節吻她一下,可是她感覺得到他的目光。不像是在看朋友,或是朋友的妻子,而是男人在看女人。

提姆在太陽下山前一個鐘頭回家,汗濕的身上到處都黏著乾草,可是他很快樂。農夫戴思崔付給他可以在鎮上商店使用的糧票,數量相當可觀,而他善良的太太還幫他裝了一袋的甜椒和混種番茄。奈兒接下了糧票和布袋,跟他道謝,吻了他,給了他一份餡多料足的小脆捲,要他到泉水那兒洗澡。
提姆站在冷水裡,前方是迷離夢幻的農田,再過去就是內領地和基列地。左邊是遼闊的森林,距離不到半輪。他父親說在森林裡即使是正中午太陽光都很朦朧。一想到父親,他工作一天拿到男人的工錢(差不多啦)的那種喜悅就像穀子從破洞的布袋一樣漏光了。思念的愁緒常常出現,可是每次仍然讓他很意外。他坐在大石頭上,膝蓋收到胸前,頭倚著胳臂。在這麼接近森林邊緣的地方被龍攻擊,非但不可能,也極度不公平,可是之前也發生過。他父親並不是第一個犧牲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他母親的聲音飄過田野,傳了過來,叫他回家吃晚飯。提姆也快活地回應她,再跪在石頭上,往臉上潑冰水,雖然他沒流淚,眼睛卻感覺腫腫的,他快速著裝,爬上斜坡。他母親把燈點亮了,黃昏了,燈光射出長形的光束,穿過了她整齊的小菜園。他的身體疲憊,可是心情又輕鬆了──因為小男孩就像風信雞一樣變得很快──提姆匆匆走入溫馨光明的家。

飯後,僅有的碗盤擺在母子之間,奈兒說:「我有話要跟你說,提姆,是當媽的跟兒子說話……還有別的事情。你也夠大了,可以幹點活了,你很快就不是小孩子了──雖然我是寧願別這麼快的──你應該可以有發言權了。」
「是稅吏的事嗎,媽媽?」
「也算是,可是……我想的不只是那件事。」她差一點就要說恐怕了,可是她為什麼要怕?的確是很難作決定,因為事關重大,可是有什麼好怕的?
她率先進客廳──客廳很小,大羅斯如果站在中間,伸長兩臂,差不多就能碰到兩邊的牆。母子倆坐在冷冷的火爐前(因為那是溫暖的滿地時節),她把大凱爾斯的提議告訴了兒子。提姆驚訝地聽著,心中越來越不安。
等母親說完之後,提姆說:「那,爾覺得怎麼樣?」後面的話還沒說,他母親就急忙接了過去,可能是因為她看見了孩子臉上的擔憂,而她心裡也有同樣的疑慮。「他是個好人,跟你爸就像親兄弟。我相信他喜歡我,也喜歡爾。」
不,提姆心裡想,我只是馬鞍袋裡的附屬品,他連正眼都沒瞧過我。除非是我剛好跟爸在一起,或是跟妳在一起。
「媽媽,我不知道。」想到大凱爾斯在這間屋子裡,躺在爸的床上跟媽媽睡在一起,他就覺得胃怪怪的,好像是晚餐沒放對地方。事實上,晚餐真的快湧出來了。
「他已經戒酒了。」她說,倒像是在跟她自己說話。「好多年了。他年輕的時候很瘋,可是你爸讓他變老實了,蜜莉蓀當然也有功勞。」
「大概吧,可是他們兩個都不在了。」提姆指出事實。「媽,他也沒找別的搭檔一起進鐵木林,他一個人伐木,那是很危險的。」
「你爸剛走沒多久。」她說。「他會找到搭檔的,他很強壯,又知道好木頭在哪裡。你爸跟他都還是新人的時候,就教他怎麼找樹,再說他們在小徑盡頭那兒有很好的伐木區。」
這點提姆知道,可是他倒不覺得凱爾斯會找別人搭檔。他覺得別的伐木工都對他敬而遠之,而且似乎是不自覺在孤立他,就好像是老經驗的伐木工繞路躲開一叢毒荊棘,雖然只是眼角瞥到。
可能是我自己在胡思亂想啦,他心裡想。
「我不知道耶。」他又說。「在教堂裡繫上的絲帶是不能拆掉的。」
奈兒緊張地笑。「爾是從哪裡學來的?」
「是妳說的。」提姆說。
奈兒微笑。「欸,大概吧,因為我的嘴巴中間牢靠,兩邊漏。睡覺吧,明天早上會看得更清楚。」
可是母子倆都沒睡多少。提姆躺在床上納悶,不知道讓大凱爾斯當繼父會是什麼情況,他會對他們好嗎?他會帶提姆進森林裡,開始學習伐木嗎?那樣的話倒是不錯,他心裡想,可是他母親會願意讓他走上殺死她自己先生的同一條路嗎?還是她會要他待在無垠森林的南邊?當農夫?
我滿喜歡戴思崔的,他心裡想,可是我絕對不想當農夫。無垠森林這麼近,還有那麼多世界要看。
奈兒就躺在一牆之外,也一樣是心裡亂糟糟的。她想得最多的是要是她拒絕了凱爾斯,母子倆被驅逐出村,離開了他們唯一知道的地方,日子要怎麼過。等稅吏騎著大黑馬來收稅,他們卻沒有東西給他,他們母子倆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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