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二)20世紀60年代的專業設置調整
1961年以后,教育部根據“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對高等學校專業設置進行調整。1961年1月26日_2月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會議,提出對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實行“四定”(即定規模、定任務、定方向、定專業),對專業設置加以調整,對各專業業務范圍適當放寬。4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黨組根據會議討論結果提出《關于審定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發展規模和專業設置的報告》(簡稱《報告》)。《報告》提出專業設置調整的原則是:①明確學校的重點發展方向,合理安排,保證重點。每個學校要把自己所設的專業切實辦好,并力求具有特色。同一大區的學校,國防尖端專業的設置應盡量注意分工合作,互相配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復。②各種專業的業務范圍,應當注意適當放寬。對于專業范圍過窄的專業和專門組要加以調整歸并。③國防尖端專業的設置,必須全國一盤棋,由教育部統一規劃報國務院批準。④一個學校的專業個數不宜過多,每個專業的學生人數不宜過少。全校平均每個專業招生人數一般不應少于50人。綜合大學、師范院校理科設置專門組的個數也應加以控制,每個專門組每期分配的學生數不宜過少。綜合大學、多科性工業院校、高等師范院校的專業個數一般應在20~30個之間,單科性學校的專業個數以不超過20個為宜。
1962年5月教育部召開教育事業調整和精簡教職工會議,確定保留404所學校共設654種專業。
1963年4月8—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高等學校專業調整會議。會議討論了這兩年來在全國高等學校調整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專業設置的問題。會議提出,要以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專業目錄為準,劃分專業和設置專業,做到在全國范圍內各類專業基本齊全,并力求做到各類專業的比例恰當、分布合理。文、理、工科各類專業,一般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安排;林科、財經、政法、體育、藝術各類專業,一般在大區范圍內統一安排,農科、醫科、師范各類專業,一般在省、市、自治區安排。并確定在二三年內一般不增設新專業。
主題書展
更多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