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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英文文法有道理!重新認識英文文法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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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價:NT$ 3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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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你知道嗎?
‧為什麼英文不能說「Because…, so…」?
‧Any 只能用在疑問和否定句嗎?
‧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有何不同?
英文老師總是說:「英文就是這樣用,沒有為什麼,請記起來!」
但是英文文法真的沒有道理嗎?你是否對於這些規則有很多疑問?
如果你曾經想要理解文法,那麼這本書告訴你英文文法的為什麼,英文文法也是有道理的!
翻轉所有舊的、誤解的英文文法觀念,你就會豁然開朗,英文文法真的不用死背硬記!

國立交通大學外文系、語言學研究所教授劉美君老師的《英文文法有道理!:重新認識英文文法觀念》,探討語言的溝通功能,說明英文規則背後的涵義,目的在「翻轉」過去英語教學中不注重「理解」的缺憾,真正將「語法」與「溝通」連結起來,使文法規則「活」起來。過去的教學告訴你 What-什麼規則?現在將告訴你 Why-為什麼有這樣的規則!

《英文文法有道理!:重新認識英文文法觀念》帶你重新認識十大語法觀念,一轉過去對語法的誤解或不了解。每章語法分基礎篇、進階篇,可以依程度選擇閱讀。每個章節最後並有「語法現身說」之練習單元,從選擇題、克漏字,到進階開放式的練習題,幫助內化與應用文法概念,取材自真實英文,如商業英文、經典名句、小說等等豐富題材,真實活用。

本書適合:
‧對語法有疑問,想真正學通英文的人
‧對於英文有興趣,認真,想要探究英文道理的學生
‧已是英文達人,但想要更徹底了解英文的人
‧想告訴學生文法「為什麼」的英文教師
‧正準備或已是語言學、英語教學研究所的學生

作者簡介

劉美君

現任國立交通大學外文系、語文所教授,曾任國立交通大學外文系系主任、國立交通大學語言學研究所所長、美國科羅拉多大學訪問學者。

延伸閱讀
《英文寫作更完美的 9 大無痛技巧》
《用英文說台灣》
《用英文寫台灣》
一生必學的英文閱讀系列
《理性與感性》
《傲慢與偏見》
《艾瑪》
《小氣財神》
《孤雛淚》
《遠大前程》
《塊肉餘生記》
《世界大戰》
《科學怪人》
《失落的世界》
《吸血鬼德古拉》
《時光機器》
《化身博士》

前言

This is a book that makes sense of English.
您是否背了許多文法規則,卻對英文仍有距離感?
您是否學了許多年的英文,但仍覺得沒把英文「學通」?
您是否買了許多的英語學習教材,卻仍不能「了解活用」?
這本書就是為你而寫的。
這本書是為每一位對英文「認真」的人而寫的!

本書的定位:
一本試圖對英文進行「個性剖析」的書。
A book that makes sense of English.

本書的目的:
想把英語語法的「道理」說清楚、講明白。

本書的課題:
在每一個學過的語法規則後面加上一個問號「?」然後解釋為什麼

本書的使命:
把英語語法「教通」,所以學生可以「學通」!

本書的讀者:
對英語語法「只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每一位!

本書的價值:
了解語法,並愛上語法!

語言是溝通的工具,語法又是語言的「中樞神經」,要完成溝通,必須靠語法,藉由清楚的語法標記才能清楚傳達說話者的語意。在強調「溝通式」教學的今天,語法教學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唯有掌握了語法,才能有效地溝通。但是傳統的語法教學只注重 what(What is the rule?),而不注重 why(Why is there a rule?)。

學生背了一堆的文法規則,但無法活用貫通。本書即是針對這個問題,將語法規則背後的「為什麼」說清楚。目的在於翻轉過去英語教學不注重「理解」的缺憾,把「語法」和「溝通」連結起來,將「形式」背後的「功能」解釋清楚,使文法規則「活」起來,進而將英語教學導入「理解語法、有效溝通」的新途。

目次


Overview 綜覽:語言有語性‧語法表現語性
第○章 你認識語法嗎?
語言法則大不同
語法為「溝通」而存在
語法是一個「標記」系統
語法各有其基本「語性」
中英基本語性的差異
英語的「十大標記特點」

Close-up 細說溝通:語法的道理
第一章「誰」對「誰」?「主」導者還是「受」害者?Who (does what) to whom?
主詞、受詞有何區別?
為什麼要加虛主詞?
什麼時候用受詞?
1-1 基礎篇
1-2 進階篇

第二章 發生了什麼事?What happened?
語言為何有動詞?
動詞到底表達了什麼?
動詞後面為何要加不同的形式?
2-1 基礎篇
2-2 進階篇

第三章 重點何在?What is the main point?
如何交代事件的重點?
為何主要?為何次要?
為什麼中文可以說「因為……所以……」,英文卻不能?
3-1 基礎篇
3-2 進階篇

第四章 是哪一個?Which one?
英文的 a 和 the 表達什麼?兩者之間有何不同?
名詞的單、複數怎麼決定?
可數、不可數的區別何在?
4-1 基礎篇
4-2 進階篇

第五章 什麼時候的事?When does it happen?
英文的動詞為什麼要加 ed?
時態到底是怎麼回事?
現在、過去、未來怎麼分?
5-1 基礎篇
5-2 進階篇

第六章 事件進展如何?How does it happen?
事件在進行中,還是已經完成了?
現在完成式是「現在」完成的嗎?
進行式有何特別?
6-1 基礎篇
6-2 進階篇

第七章 事件確實發生了嗎?Is it real?
是真的?還是假的?看標記就知道!
Any 只能用在疑問句和否定句嗎?
假設句在溝通什麼?
7-1 基礎篇
7-2 進階篇

第八章 誰該負責?Who is in control?
主動、被動的區別何在?
什麼時候用主動?什麼時候用被動?
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有何不同?
8-1 基礎篇
8-2 進階篇

第九章 在哪裡發生的?Where does it happen?
介系詞到底在標記什麼?
介系詞該怎麼用?
該說 in Taipei 還是 at Taipei?
9-1 基礎篇
9-2 進階篇

第十章 溝通清楚了嗎?Can people understand?
如何活用規則、有效溝通?
「規則必有例外」是怎麼回事?
中、英文大不同的實際展現
10-1 基礎篇
10-2 進階篇
10-3 中、英文比一比

書摘/試閱

英語的十大標記特點

在「語句導向」、「主詞為大」的標記原則下,英文要求所有溝通成分在語句形式上都要有嚴謹的標記,以下這十項具體的標記特點可幫助我們對英語語性有一個透徹的理解。
特點 1:「主」「動」「賓」不可缺

英文要求所有句子中,主詞、動詞、賓語(即受詞)都得有明確的標記,缺一不可。中文裡以情境表明,而可省略的主詞或受詞,在英文裡全得「說」清楚:
問:你喜歡英語嗎?
答:[主詞]喜歡[受詞]!

問:Do you like English?
答:Yes, I主詞 like it受詞!
再把上面主題式的中文例子改以英文來表達,即可明顯看出英文對主、受詞嚴謹的標記要求:

Hsinchu Glass Art Museum was build in 1936. It was used as the local government building under the Japanese ruling. It also served as the residence for the Japanese Prince, Zhaohe, during his visit to Taiwan. Its modern, oriental design not only expressed the European grand, luxurious style, but also gave an impression of elegance and tranquility due to its location near Pond Beautiful.

每個句子當中的主詞、受詞、所有者都得標記出來,不可任意省略。口語上的表達也是如此,中文裡省略不說的參與者全得老老實實地「歸位」:

On my way here, I saw a bird. Its feathers were blue and it looked gorgeous. But as I came near the bird, it flew away.
英文所有名詞性的參與者均需清楚加以標記,增加了語言的明確性,也使語言的模糊性相對降低。翻開英文電腦手冊,我們常看到這樣的指令:

Step 1: turn on your computer.
電腦的所有者是誰,在英文需清楚標記(your computer),但翻成中文時,情境已幫助理解所有者是誰,就不需重複提到。若照英文逐字翻譯:「第一步:打開你的電腦」反而顯得累贅了,因為情境已清楚指明,不是「你的」還是誰的?所以在情境幫助下,中文只要說:

第一步:打開電腦。
這樣才有「中文味」!相反的,若在英文裡忘了標記名詞的所有者,而說成「Turn on computer!(×)」,就成了「中式英文」的笑話了!

主詞為何要一致?
英文寫作時,台灣學生常出現一個問題,就是主詞變來變去,所以作文老師常提醒:英文的主詞要有一致性。為什麼?

原因就在英文每個句子的主詞(subject)就是主題(topic),若是主詞換來換去,就等於主題變來變去,思路就顯得雜亂了。前面說明過,中英文對主詞的要求不一樣:中文以「主題」為大,有額外標示的主題成分,同一主題下的小句可有不同的主詞。但是英文以「主詞」為大,主詞不同,主題也不同,因此英文相鄰的幾個句子必須有一致的主詞,才能維持相同的「主題」。兩三個句子延續共同的主詞,成為一個小段,藉主詞的一致性使得主題也保持一致。

為何有虛主詞?
在「主」「動」「賓」都得明確標記的原則下,即使主詞不明,比如描述天氣時,中文說「下雨了」,根本沒有主詞,但英文還是得加上個「虛位」主詞 It:It is raining. 用代名詞 it 代表天氣的主體,在語意上沒有具體的意義,但在語法形式上一定要標記,這就是所謂的「虛主詞」。

為何有 Be 動詞?
英文既然要求「主」「動」「賓」都得明確標記,每一個句子就一定有個動詞。但有些句子似乎並沒有牽涉到任何動作,如:「他很高」,「他很聰明」,中文就直接用程度副詞「很」來描述。但在英文裡,狀態或關係的描述也要有「動詞」,就是用BE動詞,表達一種狀態或關係的連結(Linking verb):

狀態: He is tall.
He is smart.
關係: I am his teacher.
He is my student.

特點 2: 重點在前
一句話裡常牽涉到多個詞組(phrase),詞組內又牽涉到一個以上的語法元素,如名詞詞組有名詞和修飾語(活潑的形容詞人名詞),動詞詞組有動詞和副詞修飾語(快速地副詞走動詞)。這兩個元素,一個是「頭」(重點),一個為「輔」(修飾),名詞詞組的頭就是名詞,動詞詞組的頭就是動詞。但究竟哪個先說哪個後說?其排的先後次序也是語法的一大特色。中文是「重點在後」(head-final)的語言,例如:

[活潑的]修飾語 [人]重點
[快速地]修飾語 [走]重點
[我寫的]修飾語 [書]重點

放在前面的是修飾語,放在後面的才是「重點」。 英文則剛好相反,是「重點在前」(head- initial)的語言,習慣將語法和語意上的重點先講。請比較以下的中英例句:
重點在後:努力的[人]
重點在前:[A person] who works hard

重點在後:我昨天買的 [那本書]
重點在前:[The book] that I bought yesterday
 
重點在後:小強比小安 [高]。
重點在前:[John is taller] than Anne.

重點在後:昨天晚上 7 點 [我去看電影]。
重點在前:[I went to see a movie] at 7 pm last night.

重點在後:他同學中的 [三個人] 參加熱舞社。
重點在前:[Three] of his classmates joined the pop dance club.

重點在後:如果全球一起努力,[赤貧就會消失]
重點在前:[Extreme poverty will disappear] if a global effort is undertaken.

中文跟英文這樣一比對,很明顯可以看出來,英文習慣把重點詞或是重點訊息放在前面先說,跟隨在後的則是修飾性或補充說明的背景資訊。「重點在前」這個特色,使英語使用者在溝通上習慣先講重點,再闡述相關的細節和背景。說話如此,寫文章也如此,一開始就破題,因而給人開門見山,直接了當的印象。

特點 3: 由小到大
在英文中,「重點先講」的特色,就好像拍電影時「由近而遠」的運鏡方式,由焦點慢慢擴大至全景(zoom out)。但中文則剛好相反,是「由遠而近」的運鏡方式,由全景慢慢縮小至焦點(zoom in)。這在地址的書寫方式上特別明顯:中文的標記習慣是「由大到小」,由大的地區範圍慢慢縮小到幾巷幾號,英文的順序則是倒過來的,「由小到大」,由「焦點號碼」開始,漸漸擴大至國家地區:

大>小:台灣 台北市 新生南路 三段 22巷100號
小>大:No. 100, Lane 22, Section 3, Hsin-sheng South Rd., Taipei, Taiwan

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年月、時間的表達:中文說「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大>小),英文則倒過來「Tuesday, June 28, 2011」(小>大)。中文說:「八點差一刻」,英文說:「a quarter to eight」。中文說:「早上11點」,英文說「11 am 或 11 o’clock in the morning」.

英文這種「由小到大」「由近而遠」的標記特點符合「重點先講」的原則,不僅表現在句子的構成上,也反映在篇章的結構上。英文作文的寫作方式,是在首段的首句就點出主題(topic sentence),再藉由首段的後句提出論點(thesis statement),闡明全篇文章的主旨與作者的立場。在接下來的分段中,再就同一主旨提出具體例證,擴大說明細節,用以支持第一段的主旨。在個別段落的鋪陳上,也是重點先講,第一句必須陳先啟後,發揮主題句的功能,點出該段的重點所在,再加以延伸。

換句話說,中文的溝通習慣及語篇結構多半由遠而近,先東拉西扯,再言歸正傳。從範圍較廣的背景訊息 (background) 開始,再慢慢聚焦,逐漸縮小到訊息焦點 (foreground)。英文則剛好相反,開宗明義,直接切入重點,細節留後說明。

特點 4: 主從分明
英文以語句為主,一個句子表達一個主要事件,若出現兩個以上的子句,就得釐清誰主誰從,熟輕熟重的問題。中文多個子句圍繞一個主題(topic)轉,彼此地位較平等,相互連結,像練條間節節相扣的環狀關係(clause chaining)。 但英文嚴謹講究子句間的主從關係,一個句子只能有一個主要子句(main clause),因為重點只能有一個,主要子句表達的就是重點事件,其他的都是說明因果、條件、時間等背景的附屬子句(subordinate clause):

為何英語不能說:Because…, so….?
在學英語的過程中,大家一定聽過老師反覆叮嚀幾項「鐵律」,其中一項就是:because不可以跟 so 一起用,although 也不能跟 but 一起用。但不是很奇怪嗎?中文可以說「因為……所以……」、「雖然……但是……」也很合乎邏輯呀?為什麼英文不能這樣用?

原因就在這「主從分明」的要求。英文的句子結構必須有「主從之分」,若有兩個子句,一定是「一主一從」,一定要有一個陳述重點的主要子句。主要子句就是可獨立成句、結構完整、語意完足,包含主詞、動詞,及時態標記的子句,因此又稱為獨立子句。而附屬子句則是帶有附屬標記的子句,語法語意均不完整,不能單獨出現,故亦稱為「次要」子句。試比較以下兩個句子:

獨立子句: I went to the party last night. → 可獨立成句,語意完整
附屬子句: If I went to the party last night. (×)→ 無法單獨出現,語意不全
附屬子句常以附屬連接詞標記,如 because, so, although, but, since, if, if only, in case that, provided that, when 等。反過來講,有這些附屬詞標記的子句,都是扮演附屬的角色。所以,如果句子當中同時用了 because…so…,或是 although…but…,等於出現兩個配角而沒有主角,只有兩個附屬子句而沒有主要子句,造成語句的重點不清、主從不分,嚴重違反了英語「主從分明」的標記原則。

除了附屬連接詞標記附屬子句外,不定詞(to V)、分詞(V-ing)、及名詞子句(that + S)等形式,也是附屬的標記,例句如下:

I went to the party to see my friends。
I went to the party thinking about my friends.
I went to the party that started at 7 pm.

在這些句子中都出現了兩個動詞,如第一句中的 went / to see。根據「主從分明」的原則,若有兩個動詞,代表兩個事件,必須是一主一從,只有一個是「主要動詞」。但如何判定誰是主要動詞呢?就是那個帶有清楚時間標記的動詞(the tensed V)。因為主要動詞在眾多事件中擔任主角,負責描述重點,提供時間主軸,其他動詞則依附於這個時間主軸。反過來說,每一個子句中一定要有一個重點動作、重點時間,這就是所謂的「主要動詞」(Main verb)。以下的圖示簡單說明「主要動詞」和其他動詞的區別:

語言的任何規則都不是故出現的,都是按照基本語性發展出來,有跡可尋的。英文裡兩個附屬連接詞不能合用,其實就是「主從分明」這個大原則的具體展現。英文要求主從要分明,句子裡一定要有一個主要子句,主要子句裡一定要有一個主要主詞,主要動詞。若有兩個子句,必須一主一副;若有兩個動詞,也必須一主一副。每個語法層次,必須要有一個「主」,也只能有「一個」主,其餘為輔,必須有明顯的「附屬」標記。英文嚴謹地要求在明確區分主從關係,維持「主從分明」的原則。

特點 5:先後有序
這個特色是從「主從分明」和「重點在前」延伸而來的。一個句子最正常自然的順序是重點在前,背景在後,「先主後從」就不用額外再加標點符號,但若違反這個順序,背景在前,重點在後,「先從後主」則需要加上逗號,以示主從關係:

先主後從:John went to the party at 8 pm last night.
先從後主:Last night, at 8 pm, John went to the party.
當句子包含兩個子句時,依照重點先講的原則,比較重要的主要子句既是陳述重點,就該先講,通常會放在次要的附屬子句之前,例如:

A president must have been deceased for two years before he can be on a coin. (99年指考)
主從擺放的順序若顛倒過來,也可以,只是附屬子句若放在前面,就跟重點先講的模式有所出入,後面必須加上逗號,以提示這一句並非主要子句,重要的訊息還在後面:
After he gave a superb performance, the musician received a big round of applause from the appreciative audience. (99年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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