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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絲瑪麗的兒子:經典恐怖電影《失嬰記》原著小說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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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絲瑪麗的兒子:經典恐怖電影《失嬰記》原著小說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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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尚在襁褓時,蘿絲瑪麗便已認定,兒子的虎眼是介於那對煉獄般的鬼眼與她的人眼之間的美妙折衷。

現代懸疑大師艾拉.萊文以這部發生於千禧年初的黑色幽默小說,重新接軌一九六七年的劃時代作品《蘿絲瑪麗的嬰兒》。三十三年前,蘿絲瑪麗在一群崇拜撒旦的巫師監控下,產下魔鬼之子。如今時序來到一九九九年,當人類對將臨的二十一世紀感到惶惶不安,急欲尋求一位解決世界紛亂的救世主之時。蘿絲瑪麗從長達二十七年的昏睡中醒來,發現自己已是皺紋滿布的老婦,她的兒子安迪,則被視為救世真主,被全球人民擁戴。然而他真的如隨眾們相信的那樣代表良善嗎?或者這一切都是巫師團的人為撒旦之子找到的絕佳偽裝。畢竟,安迪不僅是她的兒子,更是撒旦之子。千禧年之際,在聲光璀璨的紐約市,蘿絲瑪麗
與她的兒子團圓了。然而也是在紐約市,一場全球性的善惡之戰即將引爆──不僅對蘿絲瑪麗、她的兒子,更將為所有人類,造成駭人且深遠的影響。

悚動而刻骨銘心,《蘿絲瑪麗的兒子》是一部別樹一格的驚悚小說,也是對未來世紀的警世之作。艾拉.萊文以完美的節奏與爐火純青的技巧,帶領讀者探索每個人內心的善惡交戰。故事精彩,寫作功力醇厚,《蘿絲瑪麗的兒子》是部讓讀者坐立難安,直至終頁的作品。

作者簡介

艾拉‧萊文 (Ira Levin, 1929-2007)

萊文是土生土長的紐約人,畢業於郝勒思曼中學(Horace Mann School)及紐約大學,主修哲學及英文。大學畢業後,他開始寫軍教片及電視劇本。萊文首部獲演的劇本是《從軍樂》(No Time for Sergeants,改編自麥克.海曼的小說),描述一位鄉巴佬被徵召加入美國空軍的喜劇,該劇讓安迪•格里菲斯(Andy Griffith)步上星途,且於一九五八年改拍成電影,由安迪長期以來的好友及螢幕搭檔唐恩.諾茨(Don Knotts)擔任配角。一般認為,《從軍樂》是《美國海軍陸戰隊上等兵戈瑪派爾》(Gomer Pyle, U.S.M.C)的前身。其他劇本包括極受歡迎的喜劇《評論員精選》(Critic’s Choice)、音樂劇《見鬼!那隻貓!》(Drat! The Cat!)(芭芭拉‧史翠珊的經典歌典〈He Touched Me〉即因此劇而生),以及百老匯歷來上演時間最久的驚悚劇《死亡陷阱》(Deathtrap)。
萊文的第一部小說《死前之吻》(A Kiss Before Dying)掀起廣大回響,使他獲得一九五四年愛倫坡最佳處女作獎。《死前之吻》後來兩度改拍成電影,分別於一九五六年及一九九一年上映。《死亡陷阱》則是萊文最著名的劇本,創下驚悚喜劇在百老匯演出的最長記錄,並為萊文帶來第二座愛倫坡獎。一九八二年,該劇改編成電影,由克里斯多夫.里夫(Christopher Reeve)及米高.肯恩(Michael Caine)主演。
《蘿絲瑪麗的嬰兒》是萊文最著名的小說,改編成電影《失嬰記》,由米亞.法羅(Mia Farrow)及約翰.卡薩維蒂(John Cassavetes)分飾男女主角。羅絲.高登(Ruth Gordon)的演出榮獲奧斯卡最佳女配角獎;編劇兼導演的羅曼.波蘭斯基(Roman Polanski)則被提名最佳改編劇本獎。萊文其他改拍成電影的小說,包括有一九七八年的《巴西來的男孩》(The Boys from Brazil)、一九七五年及二○○四年的《超完美嬌妻》(The Stepford Wives)、一九九三年的《銀色獵物》(Sliver)等。

譯者簡介
柯清心

台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職翻譯。著有童書《小蠟燭找光》;譯有《鄰家女孩》、《噩夢之後》、《蘿絲瑪麗的嬰兒》等數十部作品。

名人/編輯推薦

[媒體推薦]

萊文一九六七年的暢銷恐怖小說,終於有了續集!
──《圖書館學刊》

不可能將書放下。萊文以絕妙的筆法,卸除讀者的理性防衛,將讀者玩弄於股掌之間。
──《普洛維敦斯紀事報》

……蘿絲瑪麗煩惱地發現,安迪的眼睛偶爾會露出記憶中鮮明無比的幼時魔眼。她的兒子究竟會帶領人類走向滅亡或重生?
──《紐約時報》

是的,時間來到一九九九年,昏迷了近三十年的蘿絲瑪麗突然醒來了。她是如此地震驚,讀者們亦然。
──《娛樂週刊》

萊文以慣有的流暢簡潔,毫無廢言地鋪陳這些爭議性概念。他構句簡短肯綮,在長篇的敍事中,處處可見亮點。
──恐怖小說協會

書摘/試閱

第一章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曼哈頓的早晨舒朗爽涼,離過兩次婚的退休牙醫史丹力.尚德步出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的公寓,展開他例行的一日。雖然年高八十九,醫師的步履卻十分利索。他戴著格紋帽,眼神炯亮,因為他不僅身體硬朗,且心懷暗喜,這是一個令他時時刻刻感到溫暖的美妙祕密。他一直參與的團體─最近僅存他尚留人世了─他們持續了三十三年的計畫,再兩個月便要開花結果了。
就在百老匯及七十四街交叉口,一輛計程車失控衝過人行道,將尚德醫師撞飛到燈塔戲院的牆上,當場死亡。
而同一時刻─上午十一點零三分剛過幾秒─新澤西上蒙克萊爾的海西鮑汀安養院裡,二一五號房的病人張開雙眼了。就眾人所知,女患者從一九七幾年起住院的這些年來,一直是閉著眼的。
正在按摩婦人的清瘦黑人護士異常冷靜地嚥了口口水,深吸口氣,然後繼續按摩。「嗨,寶貝。」她輕聲說道:「真高興妳醒了。」護士制服的名牌上寫著克萊瑞絲,牌子上還掛了一顆「我♥安迪」的小徽章。護士鬆開一隻手在床頭几上摸索,然後用力按鈕。
患者抬眼四望,眨著眼睛,噘起一張發亮塗油的嘴。五十多歲的女患者膚色蒼白,骨架細緻,一頭染霜的赤褐色頭髮整齊地梳理過,滑向側邊。她用一對藍眼乞求著。
「妳會好起來的。」克萊瑞絲告訴她,手底下則連番按鈕。「別擔心,現在妳已好轉起來了。」她將女人的手臂輕輕按回床上,「我去找醫師來,妳別怕哦,我馬上回來。」
女人目送她離去。
「蒂芬妮!把妳那該死的耳機拿掉!快去找艾金森!二一五張開眼睛了!她醒了!二一五醒啦!」

究竟出了什麼事?
她原本坐在臥室的窗邊書桌,時間約晚上七點,安迪趴在幾呎外的地板上看電視。她正在打一封家書,談搬遷至舊金山的事,一邊努力不去聽電視布偶戲的鬧聲,以及隔壁蜜妮和魯曼家裡教團成員擾人的吟唱─這會兒她卻躺在陽光四溢的病房裡,一手吊著點滴,另一手則被護士按摩著。安迪也受傷了嗎?噢,上帝,拜託不要!是不是出了災禍?為什麼她啥都不記得了?
女人輕吐舌尖舔唇,她的唇上塗了帶薄荷味的油膏。她睡了多久?一天?兩天?她身上不痛,卻不太能動。女人努力清著喉嚨。
護士匆匆跑進來說:「醫師來了,妳先別亂動。」
蘿絲瑪麗喃喃問道:「我……我兒子在這裡嗎?」
「沒有,只有妳。竟然還能說話!讚美天主!」護士幫她把袖子放下來,緊握住她的手,然後走到床腳邊。「讚美主耶穌!」
蘿絲瑪麗問道:「發……發生什麼事了?」
「沒有人知道,寶貝,妳一直昏迷不醒。」
「有多久?」
克萊瑞絲將毯子蓋到蘿絲瑪麗肩頭,蹙眉道:「我不是很清楚,妳入院時我還沒來,妳得問醫師。」別著「我♥安迪」小徽章的克萊瑞絲微笑著俯望蘿絲瑪麗說。
「我兒子的名字就叫安迪。」蘿絲瑪麗對她回笑道:「那顆心是表示『愛』的意思嗎?」
克萊瑞絲用手指觸著圓圓的白色小徽章說:「沒錯,『我愛安迪』,這種作法已經流行一陣子了,可以用在不同的事物上,像是『我愛紐約』,任何事都行。」
蘿絲瑪麗說:「好可愛,我以前沒見過。」
一名穿白色短袍的男子對幾位在門口探頭探腦的老人表示借過,此人身形高大,髮色赤黃,留了一臉赤黃色的大鬍子。男人走進房中關上門,克萊瑞絲轉身讓到一旁,「她能說話了,而且可以移動頭部。」
「哈囉,芳登小姐!」淡黃鬍子醫師走到床邊,咧嘴衝她微笑說,醫師將自己的袋子和一包牛皮紙袋放到旁邊椅子上。「我是艾金森醫師,」醫師說著掀開一邊毯子,「真是天大的好消息。」他以溫暖的手指按住蘿絲瑪麗的手腕,然後抬手看著自己的手錶。
「我出了什麼事嗎?」她問:「我在這裡多久了?」
「請等一下。」醫師仔細盯著手錶說,這位大鬍子看來不會比她大多少,年約三十中旬。他的外套上掛了一條極其時髦、彷若鉻合金細領帶的聽診器,衣服一側別著「艾金森醫師」的名牌,另一側是「我♥安迪」的小徽章─想來「安迪」應該是這裡的員工或最受喜愛的患者,她出院前,一定要設法搞一個徽章來。
艾金森醫師鬆開她的手腕,垂首對她微笑。「目前為止都很好。」他說:「而且是令人驚喜地好,請再等我一分鐘,我想確定妳不會再昏過去,然後我會盡可能就我們所知道的告訴妳。妳有感覺任何疼痛嗎?」
「沒有。」她說。
「很好,試著放輕鬆,我知道這不容易。」
確實很難放鬆,他剛才說了「就我們所知道……」。
意思是他們有些事並不清楚嘍……
還有他稱呼她什麼?芳登小姐……
醫師幫她檢查心臟、眼睛、耳朵和血壓時,她覺得腹中漸感寒顫。
她住院一定超過兩天了,這點她很確定,但該不會有兩週了吧?
蜜妮、魯曼和其他巫師團的人對她下咒,原來他們大聲誦念,就是在施咒。他們發現她打算把安迪帶到三千英里外的地方,也已經買好了機票。
她想起自己懷孕期間,那群人如何對她的老友霍奇下咒,因為他們害怕霍奇瞭解巫術後,會洞悉他們想對她和腹中孩子所做的盤算。可憐的霍奇莫名地昏迷三四個月,最後溘然長逝。她運氣好,活了下來,但安迪呢?她躺在醫院時,孩子完全任憑他們操控;他們一定會培育助長孩子邪惡的一面,那是她想都不願去想的。「叫他們去死吧!」她說。
「對不起,我剛沒聽清楚。」醫生在床側坐下來,將椅子拉近,赤黃色的頭往她靠攏。
「我住多久了?」她問醫生,「幾週?幾個月?」
「芳登小姐……」
「是雷利。」她說,「我叫蘿絲瑪麗.雷利。」
醫師抽回身子,打開放在腿上的資料垂眼讀著。
「快告訴我!」她說,「我有個六歲大的兒子,他落在一批我……我沒法信任的人手裡。」
艾金森醫師低頭讀道:「是克里蘭斯.芳登夫婦送妳過來住院的,名義是他們的孫女,蘿絲瑪麗.芳登。」
「芳登夫婦。」蘿絲瑪麗說,「他們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那群人之一,就是他們害我住院的,我的意思是,是他們害我昏迷不醒的。我的症狀是『不明原因昏迷』,對吧?」
「是的,但昏迷並不表示……」
「我知道他們對我做了什麼。」蘿絲瑪麗打斷他,以手肘撐起身子,卻又跌了回去。她不顧醫護人員的警告與阻止,試圖再次起身。她抽回手肘,勉力撐住,立起身子,眼對眼地告訴艾金森醫師說:「我知道他們對我做了什麼,但我不打算告訴你,因為經驗告訴我,你會以為我瘋了,但我沒瘋。你若能告訴我,我在這裡多久,此地是何處,以及我何時可以回家,我會很感謝你。」
艾金森醫師靠坐回去,吸口大氣,肅然地看著她說:「妳在新澤西州上蒙克萊爾的安養院裡。」
「安養院?」她問。
醫師點點頭,「海西鮑汀安養院,長照是我們的專業領域。」
她瞪著醫生問:「今天是什麼日期?」
「星期二,」他說,「十一月九號。」
「十一月?」蘿絲瑪麗說,「昨晚不是才五月!我的天啊!」她躺回枕上,雙手摀嘴,仰望上方,淚水盈泛。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六個月!就這樣憑空從她生命中消失了!整整六乘以三十的日夜裡,安迪都在他們手裡!
她發現醫師仍肅穆地望著她,仍保持距離……
蘿絲瑪麗鬆開嘴上的手,放到自己眼前,發現手背上的肌膚竟然……皺紋滿布,且冒出一兩塊棕斑……她撫觸另一隻手,然後看著醫生。
「妳在這裡住了很長一段時間,」醫師彎身靠近,拉起她的手握住說。病床另一側的克萊瑞絲拉住她另一隻手,蘿絲瑪麗瞪大眼睛,嘴唇發顫地來回望著兩人。
「妳想要鎮定劑嗎?」醫師問。
她搖搖頭,「不要,不用了,我不想再睡了,再也不要了。我幾歲了?現在是哪一年?」
醫師嚥著口水,含淚道:「現在是……一九九九年。」
蘿絲瑪麗瞪著他。
醫師點點頭。
克萊瑞絲也咬唇點頭附和。
「妳在一九七二年九月被送到這裡。」艾金森醫師眨著眼說,「大約是二十七年前,在妳進安養院之前,曾在紐約醫院住了四個月。不管芳登夫婦是誰,總之他們設了一筆信託基金,幫妳支費爾後在這裡的費用。」
她躺回床上,緊閉眼睛搖著頭。不可能!不可能!巫師團贏了!安迪已經長大成人,被他們用自己的方式,培養成一名陌生人,為他們效命了!安迪現在有可能在任何地方,也可能已經死了!「噢,安迪,安迪啊!」蘿絲瑪麗哭喊著。
艾金森醫師瞪眼問道:「妳怎會知道安迪的事?」
「她是指她兒子。」克萊瑞絲說著拍拍蘿絲瑪麗的手,「他也叫安迪。」
「噢。」艾金森醫師吸口氣,探身輕拍蘿絲瑪麗的手,撫觸她的頭髮,對躺在床上哀哭的蘿絲瑪麗說:「雷利小姐……太太……蘿絲瑪麗……我知道在失去那麼多年後,安慰妳也無濟於事,但就我所知,能在長久昏迷後還活過來的,僅有兩人。妳能醒來,而且如此清醒健康地轉醒,不啻為奇蹟,真的,蘿絲瑪麗,這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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